1、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重新聘任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 2008 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贯彻“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的选人用人思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交流、择优的选拔机制,以创新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为完成国家示范高职院校的建设任务提供组织保证。二、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6、依法办事原则。三、工作程序各部门中层干部面向全院公
2、开招聘,公开招聘程序如下:1、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并通过部门及校园网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工作,使全体教职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消除顾虑,积极踊跃参与竞聘。2、推荐与自荐符合招聘条件的个人可以自荐,各部门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以对本部门符合应聘条件者进行推荐,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者,本人都要填写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中层干部自荐(组织推荐)报名表。应聘人员每人最多可报 2 个岗位。凡连续在同一部门担任领导职务满两个任期者,一般不得再应聘原职务。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和学院规定的内退年龄不到三年者,一般不得再应聘中层领导职务。3、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门对自荐和组织推荐的人员对照
3、应聘基本条件和要求进行初步审查和资格认定,征求纪委意见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名单。4、竞聘演讲及评议学院集中组织进行竞聘演讲及评议工作,参加人员为现职中层干部和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竞聘者。竞聘演讲及评议会由评议委员会负责人主持,会务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办、纪委配合。(1)竞聘演讲次序:以竞聘岗位为序,由党委组织部门安排,竞聘两个岗位的竞聘者分别参加两个岗位的竞聘演讲。(2)竞聘演讲时间:竞聘者每次上台竞聘演讲时间不能超过5 分钟,超过规定时间立即停止演讲,要求竞聘者事先做好充分准备。(3)竞聘演讲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竞聘者的主要工作经历和工作业
4、绩,一般用时 2 分钟;第二部分是竞聘者竞聘上岗后开展工作的主要工作思路与工作设想,包括围绕国家示范院校建设开展工作的新举措,第二部分是重点,一般用时 3 分钟。(4)竞聘评议由中层干部竞聘评议委员会对照评议标准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评议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对本人的评议。5、组织审定与任前公示党委组织部门根据评议委员会综合评定情况提出拟聘任人员建议名单,由党委会议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及任职岗位,进行干部任前公示。6、聘任(任命)党委根据公示后收集的意见,研究确定聘任(任命)名单,并按组织程序发文任命和聘任。本次任命的党总支正副书记和其它需经选举产生的中层职务,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换届选举程序
5、。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履行本岗职责,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考核称职者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不再行文),其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者解除聘任,另行调整安排工作。本次聘任(任命)的中层干部除有明确年限规定的职位之外,其它任期均为三年。四、任职条件1、中层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执行党的基
6、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创新,艰苦创业,做出实绩。(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觉悟和无私奉献不计个人得失的品行。具有高等学校管理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独立完成所担负管理工作职责的时间和精力。(5)具有正确的权力观,依法办事,廉洁勤政,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
7、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能抵制谋取私利等不正之风。在工作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7)身体健康,年龄符合要求。2、提拔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提任中层副职的,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部门科长、教研室主任职务,且相应管理职务的任职时间一般应该满三年。(2)提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3)提任中层领导职务,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提任职务一般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破
8、格或越级提拔。破格或越级提拔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3、特别资格或要求(1)各系、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行政领导岗位,中层副职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正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教授专业技术职务。(2)由 3 人或 3 人以上组成的同一部门中层领导班子,一般应有一名 40 岁以下的年轻干部。(3)实行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中层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部门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4)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实行教学系与系之间、机关与教学系、教辅部门之间,党务与行
9、政之间的干部交流换岗。提倡、鼓励中青年干部到多个岗位进行锻炼。在同一部门担任中层领导职务满两个任期以上的,原则上都应进行轮岗交流,对于特殊情况,经党委研究可以适当延长任职时间。(5)重视在年轻干部和妇女干部中选拔中层领导干部。(6)通过中层干部聘任工作,建立中层干部的后备队伍。五、领导与组织中层干部重新聘任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纪检部门负责监督、职工代表参与评议。为做好中层干部重新聘任竞聘评议工作,成立中层干部竞聘评议委员会。中层干部竞聘评议委员会成员如下:组长:廖洪元副组长:刘建湘、龙承海成员:王柏林、李玲、刘继平、钟晓林、老洪暄、杨凯、张志勇、陈方、周立华、刘岳兰
10、、李德尧、毛灿月、王艳评议委员会秘书:陈方。六、时间安排1、 12 月 8 日下午 4 点,在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召开中层干部重新聘任工作动员大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科级以上在职教职工和全体在职党员参加。2、 12 月 15 日,个人应聘者和组织推荐者填写好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中层干部自荐(组织推荐)报名表(表格可从校园网上下载)交学院组织人事处。 交报名表时,同时交电子稿和书面稿,竞聘者本人基本情况将在竞聘演讲时在屏幕上展示。 3、 12 月 16 日18 日,进行资格审查。 12 月 19 日,在校园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竞聘演讲次序。4、 12 月 20 日21 日,在图
11、书馆多功能报告厅,集中进行竞聘、评议。5、 12 月 22 日25 日,党委研究确定拟聘名单及拟聘岗位并在校园网上公示。6、 12 月 29 日30 日,党委研究聘任名单并行文。7、 2009 年元月 6 日,重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全部到岗履职。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动上述时间安排的,由党委决定并另行通知。七、工作纪律1、中层干部重新聘用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纪律。2、中层干部重新聘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布的程序、办法进行。3、不准在中层领导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中层领导干部拟任免的情况;4、不准在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
12、伙伙,或者打击报复。5、不准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拉票圈分、搞不正之风。6、经党委会讨论决定任用的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就地免职或降职使用,并在三年内不再重新任用。7、院纪委对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8、党员、干部、群众对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院纪委或组织人事处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全院各级组织和全体教职工都要高度重视中层干部重新聘用工作,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顾全大局,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学院中层干部重新聘用工作,为学院完成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附件一: 学院中层干部岗位设置方案.doc附件二: 招聘中层干部自荐(组织推荐)报名表 .doc 中共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二 OO 八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