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65.020.40B 60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 T7062013代替 DB21/7062009森林经营技术规程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DB212013-09-18 发布 2013 -10-18 实施DB21/T 7062013I目 次目次 .I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森林经营管理分区与主要森林类型培育目标 .95 林木分级 .96 商品林经营 .107 公益林经营 .188 林地综合开发利用 .269 森林、林木采伐设计 .27附录 A(资料性附录)森林经营管理分区 .30附录 B(资料性附录)主要森林类型培育目标 .31附录
2、 C(资料性附录)森 林主导功能分类 .35附录 D(规范性附录)各林种、树种(组)主伐(更新)年龄 .35附录 E(规范性附录)主要树种(组)龄级期限 .36附录 F(规范性附录)主要树种(组)抚育开始期和间隔期 .37附录 G(规范性附录)一般用材林主要树种(组)抚育采伐适宜保留株数 .38附录 H(规范性附录)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主要树种(组)抚育采伐适宜保留株数 .40附录 I(规范性附录)大径材、果材兼用林培育主要树种(组)抚育采伐适宜保留株数 .41附录 J(规范性附录)生态重要性分级标准 .42附录 K(规范性附录)生态脆弱性分级标准 .43附录 L(规范性附录)国家级公益林分
3、级标准 .45附录 M(规范性附录)公益林主要树种(组)抚育采伐适宜保留株数 .45附录 N(资料性附录)用材林主要目的树种名录 .47附录 O(资料性附录)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植物名录 .49DB21/T 7062013II前 言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 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 DB21/7062009森林经营技术规程 。本标准与 DB21/7062009 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修改了标准的性质为推荐性标准; 增加了部分引用文件和术语定义; 调整了森林主导功能分类; 增加了主要森林类型培育目标;修改了林木分级的内容和结构;增加了商品林和公益林的经营原则;调整了森林抚育的对象,增加
4、了补植、修枝等抚育方式;修改了抚育开始时间和间隔期;修改了抚育采伐适宜保留株数及适用径阶范围;增加了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相关内容;调整了人工林皆伐条件和面积、改造方式与面积等控制指标。本标准由辽宁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省森林经营研究所、省实验林场、省林业厅造林经营处、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省杨树研究所、省固沙造林研究所、省林业厅科技处、省经济林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谭学仁、王珏、张云江、王世铭、洪泓、詹劲昱、杨志岩、宋晓东、陈凡、王仕海、李宁、胡丹、王玲、胡伟平、高源、王超、方贵儒DB21/T 70620131森林经营技术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森林经营的术
5、语和定义,森林经营管理分区与主要森林类型培育目标,林木分级,商品林经营,公益林经营,林地综合开发利用,森林、林木采伐设计等技术指标。本标准适用于森林的经营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5163 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GB/T 18337.1 生态公益林建设 导则GB/T 18337.3 生态公益林建设 技术规程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LY/T 1058 日本落叶松速生丰产林
6、LY/T 1495 杨树人工速生丰产用材林LY/T 1557 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 1559 红皮云杉人工林速生丰产技术LY/T 1572 东北、内蒙古天然次生林经营技术LY/T 1646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1672 长白落叶松、兴安落叶松纸浆林培育技术规程LY/T 1716 杨树栽培技术规程LY/T 1724 短轮伐期和速生丰产用材林采伐作业规程LY/T 2007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LY/T 2008 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HJ/T33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DB21678 薪炭林DB/2100B65001 标准地调查技术规则DB21/T 169
7、0 红松无性系果林营建技术规程DB21/T 70620132DB21/T 1691 红松果材兼用林营建技术规程DB21/T 1724 日本、长白落叶松速生丰产大径木林培育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森林以乔木为主体,包括其他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具有一定的面积空间和密度,林木之间、林木与各种生物之间以及与环境因子之间相互影响,并能显著影响周围环境的植物群落。3.2 商品林以生产木材和提供其它林特产品,获得最大经济产出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经济需求为主体功能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3.3 (生态)公益林以维护和创造优良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
8、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主要提供公益性、社会性产品或服务的森林、林木、林地。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3.4 森林经营是组织规划和实施培育森林各种技术措施活动的总称。主要包括森林主伐更新、更新采伐、森林抚育、林分改造、封山(沙)育林等生产经营活动。3.5 单层林林内所有林木的树冠高度相差不超过20,形成一层林冠的林分。3.6 复层林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林层的林分。3.7 纯林由一个树种、品种组成或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树种(组)组成,但其中一个树种(组)株数或断面DB21/T 70620133积或蓄积量占总株数或总断面积或总蓄积量65%以上的林分。3.8 混交林由两个或两个
9、以上树种组成的林分,其中任一树种的株数或断面积或蓄积量占总株数或总断面积或总蓄积量的65%以下,而且能够较长时间形成稳定群体的林分。3.9 优势树种指一个树种对其群落的影响程度较大,该种在单位面积上的蓄积、生物量或林冠覆盖面积所占群落总量的比例较大的树种。3.10 目的树种适合当地立地条件、能够稳定生长、符合经营目的的树种。3.11 主林层当森林演替到一定阶段时,处于最上部的层次群体为主林层。LY/T 1572-2000,定义5.103.12 亚林层在复层异龄混交林中,将平均高低于主林层15%20%的第二层群体称为亚林层。LY/T 1572-2000,定义5.113.13 演替层在林内主林层以
10、下,超过1.5m高度以上的幼树。LY/T 1572-2000,定义5.123.14 更新层在林内演替层以下的幼苗或幼树。LY/T 1572-2000,定义5.133.15 霸王树指在林分中处于主林层上方,树冠庞大,无培育前途,影响主林层林木正常生长的树木。DB21/T 706201343.16 主伐更新为获取木材而对用材林中成熟林和过熟林林分所进行的采伐利用,同时培育起新一代幼林的全部过程。主伐方式包括皆伐、渐伐和择伐。3.17 皆伐将伐区上的林木一次全部伐除或几乎伐除的主伐方式。在皆伐迹地上的更新方式多采用人工更新,形成的新林一般为同龄林。LY/T 1646-2005,定义3.93.18 渐
11、伐在较长时间内(通常为一个龄级期) ,分数次将成熟林分逐渐伐除的主伐方式。LY/T 1646-2005,定义3.113.19 择伐指在同一林分内,每隔一定时期,单株或群状地采伐达到一定径级或具有一定特征的成熟林木的主伐方式。LY/T 1646-2005,定义3.103.20 更新采伐为了恢复、提高或改善防护林和特用林的生态功能、进而为林分的更新创造良好条件所进行的采伐。LY/T 1646-2005,定义3.223.21 人工更新在采伐、火烧等迹地上利用人工植苗、直播、插条等方法,形成新一代森林的过程。3.22 天然更新利用森林的自然恢复能力,重新形成新一代森林的过程。3.23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12、DB21/T 70620135采用人工辅助措施,促进和保证森林天然更新的过程。3.24 封山(沙)育林对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的疏林,无立木林地、宜林地、灌丛实施封禁,保护植物的自然繁殖生长,并辅以人工促进手段,促使恢复形成森林或灌草植被;以及对低质、低效有林地、灌木林地进行封禁,并辅以人工促进经营改造措施,以提高森林质量的一项技术措施。GB/T 15163-2004,定义3.13.25 森林抚育 指从幼林形成到森林成熟前,围绕培育目标所采取的各种营林措施的总称,包括抚育采伐、割灌除草、修枝、补植、浇水、施肥等辅助作业活动。3.26 割灌除草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的森林
13、抚育措施。3.27 定株抚育在幼林中,林分郁闭初期密度过大或同一穴中种植(萌生)多株幼苗时,合理选择保留木,按照适宜保留密度伐除其他植株以保证保留木生长空间的森林抚育措施。3.28 透光抚育在林分形成初期,通过伐除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非目的树种、杂草、灌木、藤本植物及部分目的树种中生长不良的林木,促进目的树种正常生长发育、调整林分组成、改善林分结构的森林抚育措施。3.29 生长抚育在商品林中通过伐除部分林木,调整林分密度与结构,缓解林木之间的竞争,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分蓄积和质量而进行的森林抚育措施。3.30 生态疏伐 在公益林中通过伐除部分林木,调整林分密度与结构,缓解林木的生长竞争,丰富生物
14、多样性,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与生态功能而进行的森林抚育措施。DB21/T 706201363.31 景观疏伐对风景林按森林美学的原理,改造或塑造森林景观,创造自然景观异质性的森林抚育措施。3.32 卫生抚育指为改善森林的卫生状况、促进林木健康生长,有选择性地伐除已被危害、丧失培育前途林木的森林抚育措施。3.33 修枝抚育指人为地修剪树冠下部的枯枝及部分活枝的森林抚育措施。3.34 下层抚育按树木生长势从劣到优的顺序进行采伐,主要采伐处于林冠下层生长势弱、径级较小的被压木、濒死木和枯立木以及个别干形不良木的抚育方式。3.35 上层抚育主要采伐抑制目的树种生长的上层林木以及林冠下层的濒死木、枯立木、个别干形不良木,为目的树种生长创造良好的生长空间的抚育方式。3.36 分层抚育对于复层林,通过伐除上层林木中干扰树、亚林层中的非目的树种和其他妨碍目标树与辅助树生长的林木,并清除影响更新层目的树种生长的灌木、藤本植物、杂草等的抚育方式。3.37 机械抚育按行(列)及隔株等机械方式进行间伐的抚育方式。3.38 综合抚育针对单一抚育方式无法达到抚育目的的林分,而采取的不同林层抚育、结构调整、补植、修枝等综合措施的森林抚育方式。3.39 林分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