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 沙 市 住 宅 供 水 技 术 导 则2017年 8月 2日 发 布 2017年 11月 1日 实 施长 沙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发 布23前 言 长 沙 市 住 宅 供 水 技 术 导 则 ( 以 下 简 称 导 则 ) 是 遵 照 国 家 和 长 沙 市 有 关对 住 宅 供 水 设 施 建 设 的 方 针 、 政 策 , 依 据 国 家 、 供 水 行 业 相 关 规 范 、 标 准 , 参 照其 他 省 市 调 研 成 果 , 结 合 长 沙 市 实 际 情 况 对 原 长 沙 市 建 筑 供 水 一 户 一 表 及 二 次供 水 技 术 导 则 ( 试 行
2、 ) 进 行 了 全 面 修 订 。 导 则 的 修 订 目 的 在 于 贯 彻 长 沙 市 委 、 市 政 府 提 出 的 建 设 国 家 中 心 城 市 和品 质 长 沙 的 要 求 , 进 一 步 确 保 长 沙 市 的 供 水 安 全 可 靠 度 和 进 一 步 提 高 长 沙 市 的 供水 水 质 , 有 效 提 高 长 沙 市 民 的 健 康 生 活 水 平 。在 修 订 过 程 中 认 真 总 结 了 原 导 则 在 试 行 过 程 中 积 累 的 经 验 , 目 的 是 使 得 本 导 则 能 更 好 的 指 导 、 规 范 全 市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住 宅 供
3、水 设 施 的 配 置 设 计 、方 案 选 定 、 设 备 选 型 和 施 工 安 装 及 验 收 与 运 营 管 理 等 。 导 则 共 分 十 五 章 , 主 要 内 容 有 : 总 则 、 术 语 、 设 计 总 要 求 、 室 外 管 道 、二 次 供 水 方 式 、 泵 房 及 水 泵 、 水 箱 ( 池 ) 及 水 质 保 障 、 管 材 及 配 件 、 阀 门 、 水 表及 给 水 管 道 、 电 气 与 自 动 检 测 设 备 、 施 工 及 安 装 、 节 水 与 节 能 、 验 收 、 运 营 与 管理 。 导 则 由 长 沙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4、负 责 管 理 , 由 主 编 单 位 负 责 解 释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 发 现 需 要 修 改 和 补 充 之 处 , 请 将 有 关 资 料 和 意 见 向 长 沙 市 住 房 和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反 映 , 以 便 今 后 修 订 时 参 考 。 导 则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执 行 。 原 长 沙 市 建 筑 供 水 一 户 一 表 及 二 次 供 水 技 术导 则 ( 试 行 ) 同 时 废 止 。主 编 单 位 : 湖 南 省 建 筑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参 编 单 位 : 长 沙 水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长 沙 供 水 有 限 公 司长 沙 鸿
5、 源 水 处 理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4主 编 人 员 : 周 健参 编 人 员 : 李 彦 青 吴 良 斌 陈 伟 李 冬李 荣 芳 刘 成 铭 林 小 润 李 群 彭 泽 肖 远 疆张 杰 王 静 陈 圆 王 宇 婷 周 正审 查 人 员 : 许 仕 荣 姚 志 强 段 正 湖 李 天 如 罗 德 俊5目 次1 总 则 12 术 语 23 设 计 总 要 求 .53.1 设 计 资 质 .53.2 系 统 设 计 .54 室 外 管 道 65 二 次 供 水 85.1 一 般 规 定 .85.2 高 位 水 池 ( 箱 ) 供 水 85.3 变 频 调 速 供 水 85.4 叠
6、压 式 供 水 .96 泵 房 及 水 泵 .116.1 泵 房 116.2 水 泵 147 水 箱 ( 池 ) 及 其 水 质 保 障 .167.1 基 本 要 求 .167.2 容 积 167.3 尺 寸 177.4 配 管 177.5 水 质 保 障 188 管 材 及 配 件 .209 阀 门 209.1 材 质 209.2 阀 门 的 设 置 .219.3 阀 门 及 附 件 .2110 水 表 及 给 水 管 道 井 .2410.1 普 通 机 械 表 .2410.2 智 能 水 表 .25610.3 水 表 箱 2610.4 给 水 管 道 井 .2611电 气 与 自 动 检
7、测 设 备 .2811.1 电 气 设 备 .2811.2 自 控 设 备 .2911.3 仪 表 设 备 .3011.4 安 防 系 统 .3011.5 数 据 采 集 智 能 终 端 单 元 ( DCU) 3212 施 工 及 安 装 .3412.1 一 般 规 定 .3412.2 设 备 安 装 .3412.3 管 道 敷 设 及 安 装 .3412.4 管 道 试 压 .3512.5 阀 门 安 装 .3512.6 水 表 安 装 .3613 节 水 与 节 能 3714 验 收 3714.1 一 般 规 定 .3714.2 验 收 要 求 .3815 运 营 与 管 理 4215.1
8、 一 般 规 定 .4215.2 水 质 管 理 .4315.3 巡 检 .4415.4 突 发 事 件 的 应 急 处 理 .45导 则 用 词 说 明 47引 用 标 准 名 录 4811 总 则1.0.1 为 配 合 长 沙 市 城 市 供 水 用 水 管 理 条 例 ( 2009) 和 长 沙 市 城 市 供 水 水质 管 理 规 定 ( 2007) 的 贯 彻 实 施 , 落 实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 GB5749)的 要 求 , 保 障 社 会 公 众 利 益 , 提 高 长 沙 市 区 住 宅 供 水 设 施 的 建 设 和 管 理 水 平 , 保证 供 水 水
9、 量 、 水 压 和 水 质 , 制 订 本 导 则 。1.0.2 本 导 则 适 用 于 长 沙 市 区 行 政 区 域 内 新 建 、 改 ( 扩 ) 建 及 已 建 住 宅 供 水设 施 的 设 计 、 施 工 与 验 收 。住 宅 供 水 的 设 计 、 施 工 及 验 收 除 执 行 本 导 则 外 , 尚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有 关标 准 和 规 范 。1.0.3 基 本 要 求 :供 水 系 统 的 供 水 水 质 , 必 须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 GB5749)的 要 求 。供 水 设 计 应 符 合 长 沙 市 区 供 水 专
10、 项 规 划 及 本 导 则 要 求 。供 水 设 计 方 案 应 在 规 划 设 计 审 批 前 征 求 政 府 授 权 的 城 市 公 共 供 水 部 门 意 见 。供 水 工 程 必 须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设 计 、 同 步 施 工 、 同 步 交 付 使 用 。1.0.4 涉 水 产 品 必 须 符 合 生 活 饮 用 水 输 配 水 设 备 及 防 护 材 料 的 安 全 性 评 价 标准 ( GB/T17219) 的 有 关 规 定 。22 术 语2.0.1 生 活 饮 用 水 drinkingwater水 质 符 合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 GB5749
11、) 的 用 于 日 常 饮 用 、 洗 涤 的 水 。2.0.2 小 时 变 化 系 数 hourlyvariationcoefficient最 高 日 最 大 时 供 水 量 或 用 水 量 与 该 日 平 均 时 供 水 量 或 用 水 量 的 比 值 。2.0.3 最 大 时 用 水 量 maximumhourlywaterconsumption最 高 日 最 大 用 水 时 段 内 的 小 时 用 水 量 。2.0.4 平 均 时 用 水 量 averagehourlywaterconsumption最 高 日 用 水 时 段 内 的 平 均 小 时 用 水 量 。2.0.5 入 户
12、管 inletpipe建 筑 物 内 生 活 给 水 管 道 进 入 住 户 至 水 表 的 管 段 。2.0.6 引 入 管 servicepipe将 室 外 给 水 管 引 入 建 筑 物 或 由 市 政 管 道 引 入 至 小 区 给 水 管 网 的 管 段 。2.0.7 竖 向 分 区 verticaldivisionzone建 筑 给 水 系 统 中 , 在 垂 直 方 向 分 成 若 干 供 水 区 。2.0.8 水 头 损 失 headloss水 通 过 管 渠 、 设 备 、 构 筑 物 等 引 起 的 能 耗 。2.0.9 自 灌 引 水 self-priming利 用 水
13、体 液 位 高 于 泵 体 , 供 水 泵 充 水 启 动 的 引 水 方 式 。2.0.10 二 次 供 水 secondarywatersupply当 民 用 与 工 业 建 筑 生 活 饮 用 水 对 水 压 、 水 量 的 要 求 超 过 城 镇 公 共 供 水 或 自建 设 施 供 水 管 网 能 力 时 , 通 过 储 存 、 加 压 等 设 施 经 管 道 供 给 用 户 或 自 用 的 供水 方 式 。2.0.11 二 次 供 水 设 施 secondarywatersupplyinstallation为 二 次 供 水 设 置 的 泵 房 、 水 池 ( 箱 ) 、 水 泵
14、、 阀 门 、 水 表 、 电 控 装 置 、 消3毒 设 备 、 压 力 水 容 器 、 供 水 管 道 等 设 施 。2.0.12 变 频 调 速 供 水 设 备 watersupplyequipmentofVFD由 变 频 器 改 变 电 机 供 电 频 率 、 运 转 速 度 , 实 现 恒 压 变 量 供 水 的 设 备 。2.0.13 叠 压 供 水 pressuresuperposedwatersupply利 用 给 水 管 网 余 压 直 接 抽 水 后 增 压 的 二 次 供 水 方 式 。2.0.14 水 表 water-meter安 装 在 自 来 水 管 道 上 用 于
15、 测 量 管 道 中 流 过 水 量 累 积 值 的 仪 表 。2.0.15 结 算 水 表 Settlementmeter供 水 企 业 与 用 户 进 行 水 费 结 算 的 水 表 称 为 结 算 水 表 。2.0.16 智 能 水 表 intellectualizedwater-meter用 带 有 发 信 装 置 的 水 表 为 计 量 基 表 , 可 实 现 计 量 数 据 采 集 、 分 析 和 远 距 离传 送 , 或 通 过 微 功 耗 大 规 模 集 成 电 路 加 装 控 制 器 等 实 现 计 量 、 结 算 、 控 制 功 能的 水 量 计 量 仪 表 。2.0.17
16、 倒 流 防 止 器 backflowpreventer一 种 采 用 止 回 部 件 组 成 的 可 防 止 给 水 管 道 水 倒 流 的 装 置 。2.0.18 一 户 一 表 onemeterperhouseholder一 个 用 水 户 设 置 一 只 结 算 水 表 。2.0.19 商 业 漏 损 commercial leakage商 业 漏 损 包 含 因 用 户 水 表 计 量 不 准 确 以 及 数 据 处 理 错 误 ( 水 表 读 取 和收 费 中 ) 因 素 造 成 损 失 的 用 水 量 , 加 上 不 合 法 的 用 水 量 ( 偷 水 或 者 非 法 用水 )
17、。 商 业 漏 损 被 称 为 表 观 漏 损 , 也 被 称 为 “ 非 技 术 性 漏 损 ” 。2.0.20 物 理 漏 损 physical leakage物 理 漏 损 源 自 加 压 系 统 和 供 水 企 业 的 蓄 水 池 , 一 直 延 申 到 用 户 端 , 在计 量 系 统 中 , 指 的 是 到 用 户 计 量 表 具 ; 在 未 计 量 的 情 况 下 , 指 的 是 到 用 户边 界 的 接 水 点 ( 水 龙 头 ) 产 生 的 漏 水 。 物 理 漏 损 被 称 为 真 实 漏 损 , 也 被 称为 “ 技 术 性 漏 损 ” 。42.0.21 产 销 差 率
18、Rate of production and sale产 销 差 率 , 也 被 称 为 “ 未 计 量 水 百 分 率 ” , 指 的 是 供 水 企 业 提 供 给 城 市 输 水 配 水系 统 的 自 来 水 总 量 与 所 有 用 户 的 用 水 量 总 量 中 收 费 部 分 的 差 值 的 比 值 定 义 为 产销 差 率 。产 销 差 水 量 = 免 费 供 水 量 + 物 理 漏 损 量 + 商 业 漏 损 量 。53 设 计 总 要 求3.1 设 计 资 质3.1.1 供 水 工 程 必 须 由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设 计 。3.2 系 统 设 计3.
19、2.1 当 用 户 对 水 压 、 水 量 要 求 超 过 市 政 供 水 管 网 的 供 水 能 力 时 , 应 按 建 筑 给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 GB50015) 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的 规 定 进 行 设 计 和 建 设 二 次 供 水设 施 。3.2.2 新 建 供 应 生 活 用 水 的 加 压 设 备 、 水 箱 ( 池 ) 及 管 网 等 二 次 供 水 设 施 应 独 立设 置 , 不 应 与 消 防 等 非 生 活 用 水 的 加 压 设 备 、 水 箱 ( 池 ) 及 管 网 等 合 建 。已 建 供 应 生 活 用 水 的 加 压 设 备 、 水 箱
20、( 池 ) 及 管 网 等 二 次 供 水 设 施 改 造 , 条件 具 备 时 宜 独 立 设 置 , 不 宜 与 消 防 等 非 生 活 用 水 的 加 压 设 备 、 水 箱 ( 池 ) 及 管 网等 合 建 。3.2.3 新 建 住 宅 应 按 照 一 户 一 结 算 水 表 , 水 表 安 装 出 户 , 供 水 企 业 抄 表 到 户 的 原则 设 计 。结 算 水 表 应 在 建 筑 物 的 首 层 或 给 水 管 道 井 ( 水 表 井 ) 内 集 中 设 置 。已 建 住 宅 的 生 活 供 水 设 施 改 造 , 条 件 具 备 时 应 按 照 一 户 一 结 算 水 表
21、, 水 表 安装 出 户 , 供 水 企 业 抄 表 到 户 的 原 则 设 计 ; 条 件 不 具 备 时 可 采 用 一 户 两 至 三 个 结 算水 表 , 水 表 安 装 出 户 的 方 式 。 若 水 表 无 法 出 户 , 应 采 用 智 能 水 表 。使 用 性 质 不 同 或 水 费 单 价 不 同 的 用 水 , 应 分 系 统 分 表 计 量 。3.2.4 高 层 住 宅 生 活 给 水 系 统 应 竖 向 分 区 , 竖 向 分 区 压 力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1 各 分 区 最 低 卫 生 器 具 配 水 点 处 的 静 水 压 不 宜 大 于 0.45MPa
22、;2 静 水 压 大 于 0.35MPa的 入 户 管 ( 或 配 水 横 管 ) , 宜 设 减 压 或 调 压 设 施 ;3 套 内 用 水 点 供 水 压 力 不 应 大 于 0.20MPa, 各 分 区 最 不 利 配 水 点 的 水 压 ,6应 满 足 用 水 水 压 要 求 。3.2.5 多 层 住 宅 建 筑 入 户 管 的 供 水 压 力 不 应 大 于 0.35MPa, 套 内 用 水 点 供 水 压 力不 应 大 于 0.20MPa, 且 不 应 小 于 用 水 器 具 要 求 的 最 低 压 力 。3.2.6 应 以 节 能 、 环 保 、 安 全 为 原 则 , 根 据
23、 实 际 情 况 , 通 过 经 济 技 术 比 较 , 合 理选 择 二 次 供 水 方 式 。3.2.7 变 频 调 速 设 备 应 采 用 高 效 节 能 供 水 设 备 。3.2.8 采 用 二 次 加 压 供 水 设 施 加 压 供 水 时 , 二 次 加 压 供 水 设 施 的 运 行 不 得 影 响 直供 管 网 供 水 。3.2.9 二 次 供 水 必 须 具 有 稳 定 、 可 靠 的 防 倒 流 等 防 污 染 措 施 。3.2.10 二 次 供 水 系 统 改 建 的 设 计 应 考 虑 原 有 构 ( 建 ) 筑 物 的 荷 载 及 整 体 安 全 性 。3.2.11
24、二 次 加 压 的 系 统 应 采 取 全 自 动 控 制 , 并 备 有 手 动 控 制 模 式 , 必 须 设 有 备 用水 泵 , 备 用 与 运 行 状 态 可 进 行 自 动 或 手 动 转 换 。3.2.12 市 政 直 供 的 室 外 给 水 环 管 应 设 置 管 道 放 空 装 置 。 二 次 加 压 泵 房 进 、 出 水 管应 设 置 管 道 放 空 装 置 , 放 空 装 置 应 采 用 间 接 排 水 。3.2.13 新 建 项 目 中 二 次 供 水 设 施 的 电 气 线 路 图 、 控 制 程 序 及 智 能 水 表 集 中 器 控 制程 序 应 与 政 府 授
25、 权 的 接 收 单 位 的 控 制 系 统 兼 容 。3.2.14 所 有 设 计 的 二 次 供 水 设 施 的 控 制 程 序 应 对 政 府 授 权 的 接 收 单 位 开 放 、 不 设密 。3.2.15 住 宅 生 活 供 水 系 统 中 采 用 的 设 备 、 材 料 及 相 关 配 件 , 必 须 是 由 城 市 供 水 行政 主 管 部 门 委 托 的 接 收 单 位 通 过 依 法 依 规 , 按 招 投 标 程 序 中 标 , 并 由 城 市 供 水 行政 主 管 部 门 公 开 发 布 的 品 牌 及 产 品 。4 室 外 管 道4.0.1 室 外 给 水 系 统 ,
26、应 充 分 利 用 城 镇 给 水 管 网 的 水 压 直 接 供 水 。 当 城 镇 给 水 管网 的 水 压 、 水 量 不 足 时 , 应 设 置 贮 水 调 节 和 加 压 设 施 。4.0.2 室 外 给 水 管 网 在 其 引 入 管 上 应 设 置 倒 流 防 止 器 。4.0.3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应 沿 区 内 道 路 敷 设 , 宜 平 行 于 建 筑 物 敷 设 在 人 行 道 、 慢 车 道7或 草 地 下 ; 给 水 管 道 与 其 他 工 程 管 线 及 建 筑 物 之 间 的 最 小 净 距 应 符 合 城 市 工 程管 线 综 合 规 划 规 范 ( GB
27、50289) 的 规 定 。4.0.4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与 污 水 管 道 交 叉 时 , 给 水 管 道 应 敷 设 在 上 面 , 且 接 口 不 应 重叠 ; 当 条 件 不 具 备 而 给 水 管 道 敷 设 在 下 面 时 , 应 设 置 钢 套 管 , 钢 套 管 的 两 端 各 伸出 污 水 管 外 壁 不 应 小 于 1.0m, 端 口 应 采 用 防 水 材 料 封 闭 。4.0.5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的 覆 土 深 度 , 应 根 据 土 壤 冰 冻 深 度 、 车 辆 荷 载 、 管 道 材 质 及管 道 交 叉 等 因 素 确 定 。 非 车 行 道 下
28、的 管 顶 最 小 覆 土 深 度 不 应 小 于 0.3m, 车 行 道 下的 管 顶 覆 土 深 度 不 应 小 于 0.7m。4.0.6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上 的 阀 门 , 应 设 置 阀 门 井 或 阀 门 套 筒 。4.0.7 埋 地 敷 设 的 给 水 管 道 应 避 免 布 置 在 可 能 受 重 物 压 坏 处 。 管 道 不 得 穿 越 生 产设 备 基 础 , 在 特 殊 情 况 下 必 须 穿 越 时 , 应 采 取 有 效 的 防 护 措 施 。4.0.8 小 区 室 外 生 活 、 消 防 合 用 管 网 时 , 室 外 消 火 栓 支 管 起 端 应 设 阀
29、 门 和 倒 流 防止 器 , 当 采 用 空 气 隔 断 型 倒 流 防 止 器 时 , 应 设 在 清 洁 卫 生 场 所 且 其 排 水 口 应 采 取防 止 被 水 淹 没 的 技 术 措 施 。85 二 次 供 水5.1 一 般 规 定5.1.1 二 次 供 水 应 充 分 利 用 市 政 供 水 管 网 压 力 , 并 依 据 市 政 供 水 管 网 条 件 , 综 合考 虑 小 区 或 建 筑 物 类 别 、 高 度 、 使 用 标 准 、 材 料 设 备 性 能 、 维 护 管 理 、 节 约 用 水 、节 省 能 耗 等 因 素 , 经 技 术 经 济 比 较 后 合 理 选
30、 择 下 列 二 次 供 水 方 式 :1 市 政 供 水 管 网 高 位 水 池 ( 箱 ) 用 户 ( 仅 适 用 于 户 表 改 造 项 目 ) ;2 市 政 供 水 管 网 低 位 水 池 ( 箱 ) 变 频 调 速 设 备 用 户 ;3 市 政 供 水 管 网 叠 压 式 设 备 供 水 用 户 。5.1.2 二 次 供 水 系 统 应 具 备 远 程 监 控 运 行 的 功 能 , 通 信 电 缆 及 接 口 应 埋 设 至 指 定位 置 。 5.2 高 位 水 池 ( 箱 ) 供 水5.2.1 高 位 水 池 ( 箱 ) 设 置 高 度 应 满 足 最 不 利 用 水 点 水 压
31、 要 求 , 当 设 置 高 度 无 法满 足 最 不 利 用 水 点 水 压 要 求 时 , 应 设 增 压 泵 或 管 道 增 压 措 施 。5.2.2 高 位 水 池 ( 箱 )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 GB50015)的 规 定 。 5.3 变 频 调 速 供 水5.3.1 变 频 调 速 供 水 适 用 于 每 日 用 水 时 间 长 , 用 水 量 变 化 频 繁 的 场 所 。5.3.2 成 套 变 频 供 水 设 备 应 具 有 如 下 功 能 :1 自 动 调 节 水 泵 转 数 和 软 启 动 。 定 压 给 水 时
32、, 设 定 压 力 与 实 际 压 力 的 压 差不 得 超 过 0.01MPa;2 水 位 控 制 。 当 水 位 降 至 设 定 停 泵 水 位 时 , 自 动 停 机 ; 当 恢 复 至 启 泵 水 位时 , 自 动 启 动 ;93 控 制 柜 ( 箱 ) 面 板 应 有 显 示 设 定 压 力 、 实 际 压 力 、 供 电 频 率 、 故 障 等 的窗 口 ; 4 故 障 自 检 、 报 警 、 自 动 保 护 。 对 可 恢 复 的 故 障 应 能 自 动 或 手 动 消 警 , 恢复 正 常 运 行 。 5.4 叠 压 式 供 水5.4.1 叠 压 式 供 水 设 备 应 符 合
33、 无 负 压 管 网 增 压 稳 流 给 水 设 备 ( GB/T26003) 、 箱 式 无 负 压 供 水 设 备 ( CJ/T302) 、 稳 压 补 偿 式 无 负 压 供 水 设 备 ( CJ/T303)的 规 定 。5.4.2 叠 压 式 供 水 设 备 的 使 用 条 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 市 政 干 管 管 径 DN600mm且 最 高 日 最 大 时 压 力 0.28MPa, 供 水 量 能够 得 到 充 分 满 足 ;2 进 水 管 直 径 应 比 供 水 干 管 直 径 小 两 级 或 两 级 以 上 , 且 不 大 于 供 水 干 管 过水 面 积 的
34、1/3, 进 水 管 流 速 宜 1.2m/s;3 叠 压 式 供 水 设 备 的 吸 水 管 应 设 置 低 阻 力 管 道 倒 流 防 止 装 置 ;4 需 征 得 政 府 授 权 的 城 市 公 共 供 水 部 门 同 意 后 方 可 选 择 使 用 。5.4.3 下 列 区 域 严 禁 采 用 叠 压 式 供 水 设 备 :1 市 政 供 水 管 网 最 高 日 最 大 时 压 力 低 于 0.28MPa;2 由 于 水 量 不 足 导 致 的 经 常 性 停 水 ;3 市 政 供 水 干 管 的 供 水 总 量 不 能 满 足 用 水 需 求 。5.4.4 下 列 用 户 严 禁 采
35、 用 叠 压 式 供 水 设 备 :1 用 水 时 间 过 于 集 中 , 瞬 间 用 水 量 过 大 且 无 有 效 调 蓄 措 施 的 用 户 ( 如 学 校集 体 宿 舍 、 影 院 、 体 育 场 馆 等 ) ;2 供 水 保 证 率 要 求 高 , 不 允 许 停 水 的 用 户 ;3 对 有 毒 物 质 、 药 品 等 危 险 化 学 物 质 进 行 制 造 、 加 工 、 储 存 的 工 厂 、 研 究单 位 和 仓 库 等 用 户 ( 含 医 院 ) 。105.4.5 叠 压 式 供 水 设 备 的 进 水 管 应 单 独 接 自 供 水 干 管 , 宜 从 环 状 供 水 干
36、 管 接 入 。5.4.6 叠 压 式 供 水 设 备 进 出 水 管 之 间 可 设 旁 通 管 , 旁 通 管 应 设 阀 门 和 止 回 阀 。5.4.7 用 户 采 用 叠 压 供 水 方 式 时 应 依 据 政 府 授 权 的 城 市 公 共 供 水 部 门 出 具 的 当地 供 水 管 网 基 本 参 数 ( 管 径 、 水 压 等 ) 资 料 。5.4.8 叠 压 式 供 水 设 备 向 管 网 供 水 时 , 应 采 用 变 频 调 速 恒 压 运 行 ; 向 高 位 水 箱 供水 时 , 宜 采 用 工 频 泵 供 水 。5.4.9 当 叠 压 式 供 水 设 备 进 口 处
37、 的 压 力 降 至 限 定 压 力 时 , 30s内 设 备 应 自 动 停 止运 行 , 或 减 速 运 行 。5.4.10 严 禁 在 市 政 供 水 管 网 上 直 接 装 泵 抽 水 。116 泵 房 及 水 泵6.1 泵 房6.1.1 生 活 给 水 泵 房 宜 靠 近 用 水 大 户 。 新 建 生 活 给 水 泵 房 应 单 独 设 置 , 不 得 与 其他 用 房 混 用 。 给 水 加 压 等 设 备 不 得 布 置 在 居 住 用 房 的 上 层 、 下 层 和 贴 邻 的 房 间 内 ,不 得 污 染 居 住 环 境 。泵 房 地 面 应 选 用 浅 色 防 滑 地 砖
38、 进 行 铺 砌 。 水 箱 、 水 泵 机 组 基 础 铺 砌 瓷 砖 , 颜色 与 地 砖 一 致 。泵 房 的 顶 棚 应 选 用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的 防 水 涂 料 涂 覆 。6.1.2 水 泵 机 组 、 管 道 及 其 附 属 设 施 , 应 采 取 有 效 减 震 防 噪 声 措 施 。 水 泵 机 组 的运 行 噪 声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096) 的 1类 声 环 境 功 能区 要 求 ( 昼 间 55dB( A) , 夜 间 45dB( A) ) 。地 面 泵 房 应 采 用 双 层 中 空 玻 璃 隔 音 窗
39、和 隔 音 门 。 泵 房 应 采 取 消 声 减 振防 噪 措 施 , 并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规 范 ( GB50015)的 规 定 。 泵 房 的 墙 壁 、 天 花 板 宜 采 取 隔 音 、 吸 音 处 理 。 应 采 用 弹 性 管 道 支架 、 吊 架 , 管 道 穿 墙 、 楼 板 处 , 应 采 取 防 止 固 体 传 声 措 施 。6.1.3 泵 房 宜 采 用 独 立 结 构 形 式 , 室 内 地 面 宜 高 于 室 外 地 面 。 因 条 件 限 制 , 不 能独 立 设 置 的 , 可 结 合 主 体 建 筑 设 置
40、, 设 计 应 采 取 防 水 淹 、 防 震 、 隔 噪 的 措 施 。6.1.4 泵 房 内 不 得 放 置 与 二 次 供 水 设 施 无 关 的 设 备 和 物 品 。 与 供 水 无 关 的 排 水 管渠 等 不 得 穿 越 泵 房 。6.1.5 泵 房 内 应 预 留 足 够 空 间 。 设 备 、 水 箱 和 管 道 宜 垂 直 或 平 行 。 泵 房 内 部 布 置应 符 合 表 6.1.5 规 定 。 表 6.1.5 泵 房 室 内 净 距 要 求水 泵 机 组 外 轮 廓 面 与 墙 面 间 最 小 净 距 1.0m相 邻 水 泵 机 组 外 轮 廓 面 之 间 最 小 净
41、 距 0.6m12泵 房 主 要 通 道 最 小 宽 度 1.2m控 制 柜 同 管 道 、 阀 门 连 接 处 横 向 净 距 1.0m检 修 场 地 尺 寸 宜 按 水 泵 或 电 机 外 形 尺 寸 四 周 通 道 0.7m靠 墙 安 装 的 落 地 式 配 电 柜 和 控 制 柜 前 面 通 道 宽 度 1.5m6.1.6 泵 房 门 、 窗 设 置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1 泵 房 门 应 独 立 设 置 , 门 的 宽 度 应 满 足 最 大 设 备 搬 运 的 出 入 要 求 , 为 双扇 外 开 门 , 并 预 留 机 械 锁 加 锁 位 置 ;2 有 窗 户 的 泵
42、房 应 设 置 不 锈 钢 防 护 措 施 ;3 泵 房 与 外 界 通 道 的 门 应 装 设 防 挡 鼠 板 , 高 度 0.3m, ( 采 用 防 潮 材 质 板材 , 贴 警 示 标 识 ) 。6.1.7 泵 房 内 应 设 置 水 池 溢 流 、 机 组 故 障 、 电 动 阀 及 水 浸 系 统 运 行 异 常 、 水 池 人孔 及 泵 房 门 非 正 常 开 启 等 异 常 情 况 的 报 警 装 置 , 报 警 信 号 自 动 接 入 远 程 监 控 系统 。6.1.8 泵 房 应 充 分 考 虑 通 风 、 采 光 和 排 水 , 应 采 取 防 止 外 界 雨 水 、 废
43、水 、 污 水 等进 入 的 措 施 :1 泵 房 设 计 应 根 据 需 要 设 置 通 风 管 或 排 气 扇 。 地 面 式 泵 房 应 采 用 自 然 通风 , 泵 房 设 置 在 地 下 室 时 , 每 小 时 换 气 次 数 不 少 于 4次 。 新 建 泵 房 内 设 置 应 形 成对 流 的 进 出 排 风 口 , 排 风 口 应 设 防 护 格 栅 式 网 罩 。 排 风 口 尺 寸 均 不 小 0.4m0.4m,外 部 设 置 机 械 排 送 风 装 置 , 且 进 风 口 和 出 风 口 不 能 有 遮 挡 物 ;2 泵 房 设 计 应 根 据 安 装 、 使 用 及 维
44、 修 维 护 的 要 求 , 做 好 照 明 等 采 光 设 施 ,并 配 备 应 急 照 明 设 施 ;3 泵 房 内 应 设 置 独 立 排 水 系 统 、 集 水 井 和 污 水 泵 。 泵 房 内 地 面 应 有 不 小 于0.01的 坡 度 坡 向 排 水 设 施 。 设 备 及 水 箱 周 围 设 置 环 形 排 水 槽 , 基 础 边 沿 设 置 排 水沟 , 并 应 有 不 小 于 0.003的 坡 度 坡 向 集 水 井 ;4 集 水 井 容 积 不 应 小 于 1m, 深 度 不 应 小 于 1m。 排 水 泵 不 应 少 于 2台 ,正 常 运 行 状 态 可 一 用 一
45、 备 , 必 要 时 可 2台 同 时 投 入 使 用 。 流 量 与 所 设 计 排 水 管 道13管 径 相 匹 配 。 每 台 排 水 泵 出 水 管 管 径 不 应 小 于 DN50, 且 应 安 装 止 回 阀 、 出 口 闸阀 , 排 水 总 管 管 径 不 应 小 于 DN80。 泵 房 排 水 系 统 运 行 期 间 使 用 水 位 浮 球 阀 控 制 ,必 要 时 可 手 动 启 闭 ; 排 水 系 统 应 加 装 远 传 信 号 , 将 排 水 系 统 运 行 状 况 信 号 接 入 远程 监 控 系 统 中 。6.1.9 单 机 功 率 大 于 11kW时 , 泵 房 应
46、 设 起 重 设 备 , 其 额 定 起 重 量 应 根 据 最 重 吊运 部 件 和 吊 具 的 总 重 量 确 定 。 起 重 机 的 提 升 高 度 应 满 足 机 组 安 装 和 检 修 的 要 求 ;无 法 安 装 电 动 葫 芦 时 , 应 在 机 组 正 上 方 加 装 吊 环 。6.1.10 水 泵 机 组 的 基 础 应 采 用 混 凝 土 捣 制 , 且 要 高 出 泵 房 地 面 不 小 于 0.1m, 并设 置 防 震 装 置 。6.1.11 压 力 传 感 器 应 安 装 在 出 水 总 管 的 震 动 小 、 水 压 平 稳 处 。 压 力 表 量 程 选 择应 为
47、 工 作 压 力 的 1.5-2.0倍 。6.1.12 二 次 供 水 设 施 的 配 电 系 统 应 有 可 靠 电 源 , 宜 采 用 双 电 源 供 电 , 且 应 引 入到 泵 房 内 。 必 须 安 装 独 立 计 量 电 表 。6.1.13 供 水 电 控 装 置 设 计 应 符 合 供 配 电 系 统 设 计 规 范 GB50052的 规 定 , 并应 设 置 防 水 、 防 潮 措 施 。6.1.14 二 次 供 水 设 备 必 须 同 时 具 有 自 动 和 手 动 两 种 控 制 方 式 , 其 电 机 应 有 过 载 、短 路 、 过 压 、 缺 相 、 欠 压 、 过
48、热 等 保 护 功 能 。6.1.15 泵 房 内 电 气 设 备 和 其 他 电 气 设 施 的 底 部 应 高 出 泵 房 地 面 不 小 于 0.3m。6.1.16 泵 房 内 应 配 备 独 立 漏 电 保 护 开 关 和 空 气 开 关 。 配 电 箱 应 可 靠 接 地 , 配 电箱 内 应 预 留 380V/32A和 220V/16A电 源 插 座 各 不 少 于 一 个 。 泵 房 应 采 用 双 电 源或 双 回 路 的 供 电 方 式 , 应 满 足 设 备 的 安 全 运 行 。 泵 房 接 地 电 阻 应 不 大 于 1欧 。 泵房 应 配 备 UPS电 源 , 容 量
49、 不 小 于 2000VA h。6.1.17 泵 房 内 严 禁 存 放 易 燃 、 易 爆 等 危 险 物 品 , 必 须 按 消 防 规 范 的 要 求 配 备 有效 的 消 防 设 施 。6.1.18 泵 房 与 外 界 相 通 的 窗 及 孔 洞 必 须 设 置 防 盗 及 防 止 小 动 物 进 入 的 网 罩 , 网罩 目 数 不 小 于 18。146.1.19 泵 房 内 应 配 备 水 质 检 测 台 , 具 备 取 水 水 龙 头 和 排 水 装 置 。 同 时 泵 房 应 配备 拖 布 池 。6.1.20 室 外 箱 式 泵 房 、 水 箱 应 安 装 防 护 栅 栏 , 护 栏 材 质 采 用 不 锈 钢 S304及 以上 材 质 , 护 栏 高 度 1.5米 , 护 栏 与 水 箱 距 离 不 少 于 0.6m, 且 安 装 尺 寸 不 小 于1.0m 1.5m不 锈 钢 门 一 扇 。 室 外 泵 房 控 制 柜 及 水 箱 应 加 装 地 线 和 漏 电 保 护 装 置 。室 外 移 动 泵 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