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湘经信能源 2014294 号关于做好 2014 年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经(工)信委、财政局,省电力公司,各发电分公司,有关企业: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矛盾,促进节能减排,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用电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省政府工作部署及湖南省电煤储备及储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现就 2014 年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按照国家加快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支持以下几方面的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1、电能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研究、咨询、宣传、培训等项目。2、电网企业改造优化供电
2、网络,合理减少供电半径,增强无功补偿等项目;发电企业降低供电煤耗、降低电能损耗等相关项目。3、电力用户采取高效节电设备和风机、水泵电机变频、水源热泵、电蓄冷热、绿色照明等技术及移峰填谷、电力需求响应的相关项目。二、项目申报条件1、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2、项目已办理备案或核准,资金落实情况较好,年内拟开工或已开工建设的。三、项目申报及计划编制程序1、市州项目,经市州经信、财政部门初选后,联合行文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长株潭地区上报项目不超过 3 个,其他地区不超过 2 个。中央在湘企业和省属企业直接申报。2、电网项目,由省电力公司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上报项目不超过 2 个。3、发电
3、企业项目,以省级分公司为单位,统一初选后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每个省级发电分公司上报项目不超过 2 个(每个发电企业限报一个项目)。4、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在汇总申报的项目后,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提出项目补助安排建议,经有关程序审批后下达补助资金计划。四、项目申报要求1、上报要求:申报单位必须通过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填报并提交项目资料,经信、财政部门在系统中进行审核。申报单位还需按照 2014 年湖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资金报告格式(附件 1)要求,上报项目资金申请(市州上报的资金申请报告第三
4、项湖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须加盖市州经信与财政部门公章)等纸质文件一式 3 份(报省经信委 3 份、省财政厅只需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各市州经信部门、省电力公司、省级发电分公司要认真填写2014 年度湖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汇总表(附件 2)。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到省经信委委网站()通知公告栏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下载专区自行下载。2、申报时间要求:纸质文件、 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上报截止日期为 7 月 31 日(以邮戳时间为准)。3、各地各单位请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数量要求,不得超报,否则上报文件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经信委能源运行处匡夏炎 电话:0731-88955497(电网、发电企业项目汇总)吴元恺 电话:0731-88955495(市州、央企和省属企业项目汇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 467 号;邮编:410004电子邮箱:省财政厅企业处刘天学 电话:0731-85165299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 1 号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操作咨询请致电:0731-82068797附件:1.2014 年湖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2.2014 年度湖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汇总表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2014 年 6 月 30 日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 年 6 月 3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