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 表 1根 据 以 上 公 司 结 构 制 作 以 下 薪 酬 结 构 表项 目 试 用期 基 本工 资 福 利 补 贴 业绩 休假岗 位级 月 月 薪 岗 位工 资 餐 补 话 补 交 通 提成 月 休 半年 1 年1级 8 0 0 0 - 1 % 正 常法 定 社保 1 0 02级 6 0 0 0 -8 0 0 0 5 0 0 1 0 0 报 销 报 销 1 % 正 常法 定 社保 1 0 03级 1 个月 5 0 0 0 -6 0 0 0 3 0 0 1 0 0 5 0 报 销 1 % 正 常法 定 社保 1 0 04级 1 个月 3 2 0 0 -4 8 0 0 2 0 0 8 0
2、1 0 0 8 0 1 % 正 常法 定 社保 1 0 05级 1 个月 2 6 0 0 -3 2 0 0 1 0 0 5 0 1 0 0 1 0 0 1 % 正 常法 定 社保 1 0 06级 1 个月 2 0 0 0 -2 6 0 0 无 5 0 8 0 7 0 1 % 正 常法 定 社保 1 0 07级 1 个月 2 0 0 0 无 无 无 无 1 % 正 常法 定 上述表格内填充数据参数仅供参考,如需实施需根据公司情况作相应调整修改。1 试 用 期 中 前 3 个 工 作 日 为 无 薪 试 岗 期 。 5 公 司 休 假 按 照 国 家法 定 节 假 日 安 排 。2 基 本 工 资
3、 浮 动 由 1 -2 级 管 理 层 以 上 讨 论 决 定 6 工 龄 工 资 按 逐 年 递增 以 此 类 推 按 1 2 个 月 满 月 计 算 。 3 福 利 补 贴 岗 位 工 资 按 职 务 职 责 制 定 。 7 加 班 补 助 按 国 家 劳动 法 相 关 规 定 依 法 补 助 。4 业 绩 提 成 由 3 级 管 理 层 与 1 -2 级 决 策 层 协 商 制 定 。 8 年 终 奖 配 发 由 公 司1 -2 级 领 导 研 究 决 定 。级 别 职 能 特 权 介 绍1 最 高 决 策 行 政 层 1级 权 限 包 括 : 公 司 车辆 直 接 使 用 权 , 油
4、费 报 销 , 招 待 权 , 公司 名 下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处 置 权岗 位 名 称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直 接 上 级 总 经 理 办 公 会直 接 下 级 副 总 经 理 、 总 工 程 师 、 总 经 理 助 理 、 财 务 部 经 理 、 办 公 室 主任管 理 权 限 行 使 公 司 经 营 和 发 展 的 指 挥 权 , 主 持 公 司 的 全 盘 工 作 , 公 司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及 处 理 权 限责 任 范 围 承 担 执 行 公 司 各 项 目 标 实 现 的 责 任总 经 理 实 行 董 事 会 聘 任 制 ;总 经 理 依 照 公 司 章 程
5、和 董 事 会 授 权 , 对 董 事会 负 责 ;公 司 实 行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经 理 负 责 制 。主 要 岗 位 职 责 :1 、 坚 持 四 项 基 本 原 则 ,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党 和 政 府 的 方 针 、 政 策 、 法 令 及规 定 、 公 司 董 事 会 等 上 级 行 政 部 门 的 指 示 、 决 议 , 领 导 整 个 公 司 的 职 工搞 好 各 项 工 作 。2 、 总 经 理 全 面 主 持 公 司 的 行 政 工 作 , 组 织 制 定 公 司 的 机 构 设 置 和 人 员编 制 ;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6、司 副 总 经 理 、 财 务 负 责 人 ; 聘 任 或者 解 聘 除 应 由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以 外 的 负 责 管 理 人 员 。 对 公 司 发 生 的重 大 事 情 进 行 奖 惩 。3 、 总 经 理 的 岗 位 职 责 要 求 确 定 公 司 的 发 展 方 向 和 管 理 目 标 , 组 织 制 订公 司 的 发 展 规 划 、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 积 极 努 力 完 成 学 院 和 董 事 会 下 达 的 各类 任 务 。4 、 总 经 理 主 持 召 开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 中 层 干 部 会 议 ; 协 调 各 行 政 机 构 的工 作
7、 , 发 挥 各 职 能 部 门 的 作 用 。5 、 总 经 理 负 责 组 织 制 订 和 健 全 公 司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积 极 进 行 各 项 改革 , 推 行 岗 位 责 任 制 , 不 断 全 面 提 高 公 司 管 理 水 平 。6 、 总 经 理 带 领 职 工 进 一 步 推 进 后 勤 服 务 社 会 化 改 革 , 公 司 立 足 校 园 ,面 向 社 会 , 开 拓 创 新 , 不 断 发 展 壮 大 。7 、 总 经 理 的 职 责 还 有 加 强 公 司 职 工 队 伍 、 干 部 队 伍 的 建 设 , 不 断 提 高各 类 人 员 的 政 治 素 质
8、 和 业 务 素 质 。8 、 总 经 理 主 持 制 订 公 司 年 度 预 决 算 、 审 批 公 司 重 大 经 费 的 开 支 和 公 司留 成 基 金 的 使 用 和 分 配 方 案 。 9 、 总 经 理 直 接 领 导 经 理 办 公室 , 负 责 审 批 以 公 司 名 义 发 出 的 各 类 文 件 、 报 表 , 批 办 上 级 来 文 , 处 理涉 外 事 宜 , 做 好 公 司 内 外 的 接 待 工 作 。1 0 、 总 经 理 还 应 该 定 期 向 董 事 会 汇 报 工 作 , 向 公 司 职 工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接 受 监 事 会 的 咨 询 和 监
9、 督 , 对 于 提 出 的 问 题 和 建 议 , 积 极 解 决 和 落 实 。关 心 职 工 生 活 , 改 善 和 提 高 职 工 的 生 活 福 利 待 遇 。1 1 、 总 经 理 岗 位 职 责 还 还 包 括 公 司 章 程 和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它 职 权 ;2 决 策 管 理 层 2 级 权 限 包 括 : 1 公 司 车 辆 直接 使 用 权 ,2 客 户 招 待 费 用 报 销 权 , 招 待 费 用 无 限 额 实 报 实销 。岗 位 名 称 副 总 经 理 直 接 上 级 总 经 理 直 接 下 级 经 理 助 理 、 财 务 部 、 综 合 行 政 部
10、, 营 销 部 ,管 理 权 限 协 助 总 经 理 的 全 面 工 作 , 有 效 落 实 好 总 经 理 的 各 项 指 示 , 监督 完 善 各 部 门 相 关 工 作 , 监 督 各 部 门 职 能 工 作 完 成 及 流 程责 任 范 围 承 担 执 行 公 司 各 项 目 标 实 现 的 责 任1 . 根 据 总 经 理 的 精 神 , 制 定 公 司 实 现 目 标 的 计 划 、 预 算 、 政 策 和 措施 , 督 导 控 制 公 司 整 体 经 营 绩 效 , 以 顺 利 达 到 经 营 目 标 。 2 . 推 行 公 司 经 营 理 念 , 建 立 良 好 的 企 业 形
11、 象 。 3 . 指 导 协 调 部 门 工 作 并 控 制 差 异 , 使 公 司 各 项 资 源 获 得 最 佳 运 用 。 4 ., 调 动 各 部 门 工 作 的 主 动 性 , 积 极 性 和 向 心 性 。 作 到 知 人 善 任 , 举 贤不 避 亲 , 惟 贤 而 用 , 为 公 司 培 养 人 才 , 挖 掘 人 才 。 5 . 制 定 决 策 公 司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使 制 度 规 范 化 , 健 全 化 , 有 效 化 。 6 . 根 据 总 经 理 的 授 权 , 行 使 执 行 各 项 任 务 、 代 表 总 经 理 拜 访 重 要 客户 、 代 表 总
12、经 理 参 与 重 大 的 公 关 活 动 、 代 表 总 经 理 主 持 各 项 会 议 。 7 . 收 集 、 汇 总 、 各 部 门 的 相 关 意 见 和 建 议 制 定 方 案 , 供 总 经 理 参 考 决策 。 8 . 维 护 公 司 利 益 , 公 正 、 公 平 、 公 开 的 管 理 , 维 护 公 司 纪 律 的 严 肃 性 ,维 护 公 司 商 业 机 密 不 受 任 何 人 破 坏 。9 .协 助 总 经 理 主 持 公 司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 组 织 实 施 公 司 的 决 议 、 工 作计 划 。 合 理 协 调 和 配 置 企 业 内 部 资 源
13、 , 对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进 行 监 控 。 对在 公 司 日 常 运 作 中 的 遇 到 的 审 批 事 项 或 重 大 问 题 、 突 发 事 件 , 在 授 权范 围 内 的 , 及 时 进 行 决 策 、 处 理 ; 授 权 范 围 外 的 , 及 时 进 行 反 馈 (向 总经 理 汇 报 )与 跟 踪 。 对 工 作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和 矛 盾 , 进 行 部 门 关 系 协 调 、激 励 各 部 门 工 作 ,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 1 0 .汲 取 国 内 外 先 进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经 验 , 协 助 总 经 理 制 定 公 司 的 发 展 规划
14、 和 目 标 及 策 略 方 案 、 工 作 计 划 。 协 助 总 经 理 做 好 公 司 重 大 问 题 的 决策 , 提 出 建 设 性 意 见 。 1 1 .负 责 分 管 工 作 的 组 织 实 施 , 具 体 指 导 、 检 查 、 督 促 所 分 管 的 部 门 的工 作 。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和 组 织 程 序 提 出 分 管 部 门 管 理 人 员 人 选 。 负 责 组织 制 定 分 管 部 门 的 管 理 考 核 标 准 、 监 督 公 司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的 贯 彻 执行 。 1 2 .指 导 人 力 资 源 部 门 和 各 职 能 部 门 的 人 事
15、 工 作 、 人 才 梯 队 规 划 和 队 伍建 设 、 人 员 的 选 育 用 留 ( 招 聘 、 培 训 、 选 拔 、 调 配 、 绩 效 考 评 、 奖惩 、 晋 级 、 调 薪 等 ) 。 6 .协 助 总 经 理 抓 好 公 司 班 子 的 自 身 建 设 , 抓 好 公司 员 工 思 想 和 业 务 建 设 。 协 助 总 经 理 推 进 公 司 企 业 文 化 的 建 设 工 作 。 1 3 .参 加 公 司 常 务 办 公 会 议 , 发 表 工 作 意 见 和 行 使 表 决 权 。 1 4 .抓 好 企 业 内 部 信 息 化 系 统 建 设 。 1 5 .协 助 总
16、经 理 做 好 对 外 公 共 关 系 的 协 调 , 树 立 良 好 的 企 业 形 象 。 1 6 .在 总 经 理 外 出 或 缺 席 时 , 受 托 代 行 总 经 理 职 务 。 1 7 .完 成 总 经 理 交 办 的 的 其 他 工 作 任 务3 监 督 管 理 层 3 级 权 限 包 括 :1 公 司 车 辆 使 用 申 请 权 ( 无 次 数 限 制 )2 客 户 招 待 报 销 , 招 待 费 用 限 额 ( 每 月 ) 为5 0 0 0 元 ( 人 名 币 ) 备 注 : 本 特 权 适 用 于 市 场 营销 部 门 3 级 领 导 , 同 级 其 他 部 门 领 导 如
17、 需 使 用 本特 权 , 需 向 上 一 层 级 领 导 申 请 。岗 位 名 称 营 销 部 经 理 直 接 上 级 副 总 经 理 直 接 下 级 营 销 经 理管 理 权 限 市 场 营 销 部责 任 范 围 承 担 监 督 执 行 公 司 营 销 任 务 实 现 的 责 任 , 管 理 营 销 部 日 常 工作 及 工 作 安 排 。1全 面 负 责 销 售 部 管 理 工 作 。2负 责 销 售 部 人 员 的 招 聘 初 选 工 作 。3负 责 销 售 部 员 工 营 销 培 训 工 作 。4负 责 销 售 部 绩 效 考 核 的 管 理 和 执 行 工 作 。5负 责 收 集
18、、 整 理 和 分 析 市 场 信 息 , 为 公 司 项 目 制 订 明 确 战 略 计 划 提 供依 据 , 同 时 协 6助 制 定 项 目 规 划 设 计 方 案 。7负 责 公 司 开 发 项 目 营 销 策 划 及 整 合 推 广 工 作 , 同 时 负 责 对 营 销 策 划 及整 合 推 广 工 作 8组 织 实 施 及 落 实 。9负 责 公 司 开 发 项 目 的 全 程 销 售 工 作 , 并 组 织 实 施 及 落 实 , 保 证 公 司 项目 按 照 计 划 实 现 销 售 。10负 责 组 织 制 订 销 售 计 划 , 并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调 整 销 售
19、计 划 及 销 售 策 略 。11负 责 对 外 媒 体 资 源 维 护 , 协 调 外 部 工 作 。12负 责 招 商 、 销 售 合 同 文 本 的 审 核 、 报 批 及 签 署 工 作 。13负 责 在 售 项 目 的 交 房 工 作 及 房 屋 产 权 证 的 发 放 工 作 。14负 责 销 售 部 突 发 事 件 现 场 处 理 及 上 报 。15负 责 销 售 部 信 息 平 台 的 建 立 。16完 成 领 导 交 办 的 其 它 工 作 。职 务 名 称 : 财 务 经 理 直 接 上 级 :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直 接 下 级 : 财 务 会 计 , 财 务 现
20、 金 出 纳 本 职 工 作 : 领 导 公 司 财 和 物 的 规 划 与 控 制 工 作 , 制 作 公 司 财 务 季 度 , 年表 报 。 监 管 0 考 核 财 务 部 员 工 。 监 管 财 务 部 日 常 工 作 。 管 理 权 限 : 财 务 部 1 组 织 领 导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 成 本 管 理 、 预 算 管 理 、 会 计 核 算 、 会 计 监督 、 审 计 监 察 、 存 货 控 制 等 方 面 工 作 , 加 强 公 司 经 济 管 理 , 提 高 经 济 效益 。2 参 与 制 订 公 司 年 度 总 预 算 和 季 度 预 算 调 整 , 汇 总
21、 、 审 核 下 级 部 门 上 报的 月 度 预 算 , 召 集 并 主 持 公 司 月 度 预 算 分 析 与 平 衡 会 议 。3 负 责 重 要 内 审 活 动 的 组 织 与 实 施 。4 掌 握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 经 营 成 果 和 资 金 变 动 情 况 , 及 时 向 总 经 理 和 董 事长 汇 报 工 作 情 况 。5 主 持 制 订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 会 计 核 算 和 会 计 监 督 、 预 算 管 理 、 审 计 监察 、 财 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和 工 作 程 序 , 经 批 准 后 组 织 实 施 并 监 督 检 查 落实 情
22、况 。6 组 织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财 经 法 律 、 法 规 、 方 针 、 政 策 和 制 度 , 保 障 公 司 合法 经 营 , 维 护 股 东 权 益 。7 、 按 规 定 审 批 从 银 行 提 现 金 的 作 业 。8 负 责 审 核 签 署 公 司 预 算 、 财 务 收 支 计 划 、 成 本 费 用 计 划 、 信 贷 计 划 、财 务 报 告 、 会 计 决 算 报 表 , 会 签 涉 及 财 务 收 支 的 重 大 业 务 计 划 、 经 济 合同 、 经 济 协 议 等 。9 参 与 公 司 投 资 行 为 、 重 要 经 营 活 动 等 方 面 的 决 策 和
23、 方 案 制 定 工 作 , 参与 重 大 经 济 合 同 或 协 议 的 研 究 、 审 查 , 参 与 重 要 经 济 问 题 的 分 析 和 决策 。1 0 做 好 财 务 系 统 各 项 行 政 事 务 处 理 工 作 , 提 高 工 作 效 能 , 增 强 团 队 精 神。职 务 名 称 : 行 政 经 理 直 接 上 级 :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直 接 下 级 : 人 事 部 主 管 经 理 , 行 政 主 管 经 理 , 本 职 工 作 : 统 筹 管 理 公 司 政 务 、 事 务 、 安 全 保 卫 、 内 部 服 务 与 对 外 联 络工 作 。 监 管 财 务 部
24、 日 常 工 作 。 管 理 权 限 : 财 务 部 1 在 公 司 领 导 下 全 面 负 责 公 司 的 行 政 、 后 勤 工 作 ,保 障 公 司 在 任 何 情 况 下能 够 顺 利 地 开 展 各 项 工 作 ,确 保 公 司 的 安 全 稳 定 ,正 常 运 作 ;2 全 面 负 责 行 政 部 全 体 成 员 的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 合 理 分 工 和 配 置 人 员 , 做到 各 尽 其 能 ,负 责 督 导 和 分 配 所 属 人 员 的 各 项 工 作 ;3 、 负 责 建 立 和 完 善 行 政 后 勤 管 理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并 负 责 监 督
25、 、 执 行与 追 踪 ;4 、 全 面 负 责 公 司 的 前 台 、 办 公 用 品 、 卫 生 、 安 全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 确 保后 勤 保 障 得 力 ;5 、 全 面 负 责 行 政 部 与 其 他 部 门 间 的 协 调 工 作 , 配 合 各 部 门 做 好 各 项 服务 工 作 ;6 、 全 面 负 责 公 司 行 政 事 务 和 办 公 室 的 重 大 事 务 处 理 工 作 , 并 做 好 事 情的 起 因 、 结 果 的 调 查 工 作 ;7 、 执 行 公 司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有 权 对 违 章 违 纪 人 员 的 通 报 处 理 工 作 。
26、维 护 好 公 司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的 权 威 ;8 、 全 面 负 责 公 司 的 资 产 管 理 工 作 , 包 括 办 公 用 品 与 劳 保 用 品 的 管 理 ,避 免 公 司 资 产 流 失 和 浪 费 , 努 力 为 公 司 做 好 勤 检 节 约 的 实 务 工 作 ;9 、 全 面 负 责 公 司 应 急 救 援 机 制 的 组 织 工 作 , 处 理 好 公 司 的 各 类 突 发 性事 件 ;1 0 、 做 好 本 职 工 作 , 努 力 为 公 司 发 展 做 贡 献 , 为 员 工 创 造 安 逸 、 舒 适 的工 作 环 境 和 生 活 环 境 。 为 公
27、司 创 造 优 异 的 后 勤 队 伍 , 保 障 公 司 安 全 、 稳定 的 开 展 各 项 工 作 ;1 1 、 规 范 员 工 举 止 行 为 、 礼 貌 用 语 、 穿 着 服 饰 树 立 良 好 的 公 司 形 象 。1 2 、 完 成 上 级 交 办 的 其 它 工 作 任 务 。1 3 、 制 度 建 设 : 管 理 制 度 ( 总 则 和 各 个 板 块 的 细 则 ) 、 工 作 流 程 、 作 业指 导 书 、 奖 惩 办 法 、 考 核 办 法 。1 4 、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1 .企 业 文 化 的 价 值 导 向 : 人 本 、 和 谐 、 协 作 互 助
28、、 业 绩 、 服 务 等 等 ;2 .建 立 关 于 企 业 文 化 的 管 理 制 度 : 制 度 、 流 程 、 奖 惩 和 考 核 ;3 .企 业 文 化 的 个 体 表 现 : 互 动 沟 通 ( 面 谈 、 慰 问 、 关 怀 、 激 励 ) , 干 部以 身 作 则 , 员 工 个 人 修 养 ;4 .企 业 文 化 的 具 体 表 现 : 标 语 ( 横 幅 、 装 饰 、 口 号 ) 、 宣 传 栏 、 墙 报 、内 刊 、 活 动 。1 5 、 公 共 关 系 管 理 :1 .外 联 ( 接 待 、 行 业 交 流 、 商 务 谈 判 、 辅 助 市 场 销 售 、 政 府
29、 业 务 ) ;2 .客 户 、 供 应 商 、 上 下 级 公 司 、 政 府 及 行 业 协 会 关 系 维 护 。1 6 、 一 般 行 政 管 理 :1 购 销 存 : 办 公 用 品 的 采 购 、 入 库 、 领 取 ;2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 办 公 设 备 及 内 部 网 络 维 护 ;3 .来 往 信 件 、 邮 件 及 公 文 写 作 ;4 .信 息 搜 集 整 理 分 析 及 信 息 安 全 ;5 .办 公 秩 序 维 护 、 工 作 督 察 、 文 明 办 公 宣 传 及 检 查 ;6 .档 案 整 理 、 保 存 、 维 护 、 借 阅 管 理 ;7 .证 照
30、 申 请 、 年 审 、 使 用 及 保 管 ;8 .内 部 信 息 平 台 ( 内 部 通 知 、 通 报 、 资 源 分 项 、 学 习 ) ;9 .法 务 管 理 ( 指 导 、 拟 定 、 审 查 法 律 文 书 、 提 供 法 律 咨 询 和 培 训 , 规 范内 部 制 度 , 考 察 合 作 方 等 ) ;1 0 .工 作 计 划 、 执 行 、 验 收 。4 执 行 管 理 层 4 级 权 限 包 括 :1 . 公 司 车 辆 使 用 申 请 权 限2 . 客 户 招 待 报 销 , 招 待 费 用 限 额 ( 每 月 ) 为1 5 0 0 元 ( 人 名 币 ) 超 出 部
31、分 个 人 承 担 。 备注 : 本 特 权 适 用 于 市 场 营 销 部 门 4 级 领导 , 同 级 其 他 部 门 领 导 如 需 使 用 本 特 权 ,需 向 上 一 层 级 领 导 申 请 。岗 位 名 称 销 售 主 管 直 接 上 级 营 销 经 理 直 接 下 级 销 售 组 长管 理 权 限 营 销 小 组责 任 范 围 承 担 监 督 执 行 公 司 销 售 组 任 务 实 现 的 责 任 , 管 理 营 销 组 日 常工 作 及 工 作 安 排 。1 、 在 销 售 总 部 领 导 下 , 和 各 部 门 密 切 配 合 完 成 工 作 。 2 、 严 格 遵 守 公
32、司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 处 处 起 到 表 率 作 用 。 3 、 制 订 销 售 计 划 。 4 、 确 定 每 组 销 售 政 策 。 5 、 设 计 个 组 销 售 模 式 。 6 、 销 售 人 员 的 选 择 、 培 训 、 调 配 。 7 、 销 售 业 绩 的 考 察 评 估 。 8 、 销 售 渠 道 与 新 增 客 户 管 理 。 9 、 财 务 管 理 、 防 止 呆 帐 坏 帐 对 策 、 帐 款 回 收 。 1 0 、 销 售 情 况 的 及 时 汇 总 、 汇 报 并 提 出 合 理 建 议 。 1 1 、 管 理 其 所 分 派 的 销 售 组 长 和 组
33、员 , 和 个 组 长 商 讨 月 任 务 计 划 , 管 理监 督 每 组 计 划 执 行 情 况 。岗 位 名 称 行 政 主 管 直 接 上 级 行 政 经 理 直 接 下 级 行 政 专 员 行 政 助 理管 理 权 限 行 政 管 理 部责 任 范 围 部 门 及 公 司 内 部 员 工 工 作 和 信 息 的 沟 通 、 各 种 规 章 制 度 的 督察 沟 通 交 流 以 及 公 司 员 工 绩 效 考 核 统 计 等 。 1 负 责 组 织 筹 备 办 公 会 议 、 其 他 重 要 会 议 及 有 关 重 要 活 动 组 织 、 协 调 及会 场 布 置 管 理 。 同 时
34、负 责 公 司 出 差 的 各 种 车 票 的 预 定 等 工 作 。2 负 责 公 司 销 售 部 各 人 员 业 务 文 件 资 料 、 渠 道 信 息 资 料 、 公 司 各 重 要 文件 、 部 门 工 作 文 件 打 印 、 验 收 和 归 档 管 理 , 并 负 责 打 印 纸 张 控 制 管 理 。3 负 责 办 公 用 品 , 各 种 设 施 设 备 的 购 置 、 维 修 、 养 护 管 理 。 员 工 名 片 的制 作 以 及 印 刷 品 的 制 作 等 事 宜 及 办 公 室 钥 匙 登 记 、 配 置 和 分 发 管 理 。4 负 责 对 公 司 及 各 部 门 办 公
35、 环 境 布 置 进 行 有 效 管 理 , 监 督 各 办 公 区 域 卫生 情 况 、 工 作 证 件 监 察 , 起 草 各 管 理 制 度 、 并 及 时 提 供 合 理 化 建 议5 协 助 部 门 领 导 负 责 各 部 门 绩 效 考 核 、 统 计 考 核 情 况 , 及 时 分 析 统 计 ,向 部 门 领 导 汇 报 。6 办 公 物 品 的 出 入 库 管 理 、 登 记 及 管 理 等 工 作 。7 负 责 办 公 用 品 , 各 种 设 施 设 备 的 盘 点 管 理 。8 负 责 制 定 和 完 善 后 勤 管 理 制 度 。9 负 责 内 部 工 作 关 系 的
36、流 程 设 计 、 工 作 衔 接 、 协 调 管 理 。1 0 负 责 公 司 各 办 公 资 产 统 计 , 定 期 分 析 撰 写 报 告 。 控 制 行 政 成 本 , 及 时1 1 向 部 门 领 导 汇 报 , 并 提 出 相 关 建 设 性 意 见 。1 2 根 据 部 门 工 作 , 及 时 处 理 领 导 交 办 的 临 时 工 作 。岗 位 名 称 人 事 主 管 直 接 上 级 行 政 经 理 直 接 下 级 人 事 专 员 人 事 助 理 管 理 权 限 人 事 管 理 部 责 任 范 围 人 才 招 聘 , 培 训 , 办 理 员 工 升 职 .解 聘 入 .离 职
37、工 作 员 工 档 案 资料 的 收 集 管 理 .1在 公 司 总 经 理 领 导 下 负 责 公 司 人 事 工 作 , 起 草 有 关 人 事 工 作 管 理 的 初步 意 见 , 并 协 助 拟 定 公 司 各 类 管 理 制 度 及 工 作 流 程 , 并 对 各 部 门 执 行 情况 进 行 监 督 、 检 查 ; 制 度 的 合 理 性 , 监 督 实 施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的 年 度 和 月度 招 聘 需 求 , 制 定 招 聘 计 划 , 并 跟 踪 人 事 专 员 招 聘 实 施 情 况 , 包 括 简 历筛 选 、 通 知 面 试 、 入 职 手 续 办 理 、 入
38、 职 培 训 等 工 作 ; 根 据 集 团 人 事 部 要求 , 进 行 高 校 招 聘 工 作 , 包 括 高 校 联 系 、 高 校 招 聘 资 料 准 备 、 学 校 专 场招 聘 会 宣 讲 、 应 届 毕 业 生 面 试 复 试 入 职 等 工 作 ; 试 用 期 员 工 跟 进 , 在 其入 职 30天 和 30天 分 别 一 对 一 进 行 面 谈 , 收 集 员 工 意 见 及 建 议 , 给 予 员工 工 作 上 的 帮 助 与 支 持 , 并 将 面 谈 结 果 反 馈 给 上 级 领 导 ; 检 查 离 职 员 工工 作 交 接 情 况 , 及 手 续 办 理 完 整
39、性 ;2全 面 负 责 公 司 培 训 工 作 根 据 公 司 规 划 或 员 工 需 求 , 制 定 公 司 培 训 制度 , 搭 建 培 训 体 系 , 完 善 培 训 课 程 协 助 各 部 门 主 管 针 对 部 门 员 工 开 展 专业 性 的 培 训 , 并 将 培 训 相 关 记 录 归 档 ; 根 据 制 定 好 的 培 训 课 程 , 落 实 培训 实 施 , 并 将 培 训 效 果 评 价 及 培 训 记 录 归 档 。 根 据 培 训 课 程 拟 定 考 核 试卷 , 跟 进 培 训 考 核 情 况 , 并 记 录 归 档 。 年 终 培 训 工 作 总 结 汇 报 。3
40、月 底 提 交 各 类 报 表 , 如 员 工 变 动 情 况 表 、 人 事 行 政 分 工 明 细 、 员 工 档案 通 讯 录 等 月 初 提 交 日 报 分 析 表 准 时 提 交 各 类 报 表 , 并 保 证 准 确 性 。4岗 位 职 责 整 理 与 职 位 说 明 书 编 写 实 施 参 与 各 部 门 具 体 岗 位 职 责 的 整 理及 岗 位 说 明 书 的 修 订 ; 整 理 好 的 岗 位 说 明 书 最 终 由 总 经 理 审 核 批 准 , 并由 人 力 资 源 部 进 行 汇 总 编 号 , 成 为 正 式 的 岗 位 说 明 书 档 案 。5员 工 绩 效 考
41、 核 与 薪 酬 管 理 全 面 负 责 员 工 绩 效 考 核 与 薪 酬 管 理 。6员 工 关 系 负 责 公 司 新 进 员 工 劳 动 合 同 的 签 订 , 检 查 和 监 督 到 期 员 工 合同 的 续 签 ; 处 理 突 发 事 件 , 能 从 制 度 、 管 理 层 面 预 防 和 规 避 劳 资 纠 纷 ;负 责 整 理 、 更 新 、 保 管 员 工 人 事 档 案 , 做 好 各 类 人 力 资 源 状 况 的 统 计 、分 析 、 预 测 、 查 询 和 人 才 库 建 立 等 工 作 。 确 保 劳 动 合 同 签 订 的 准 时 率 ,无 错 误 率 , 劳 动
42、 纠 纷 率岗 位 名 称 财 务 会 计 直 接 上 级 财 务 经 理 直 接 下 级 无 管 理 权 限 公 司 财 务 制 度 的 执 行 , 日 常 财 务 工 作 管 理 ,财 务 月 报 表 , 财务 周 报 表 制 作 , 财 务 账 目 管 理 责 任 范 围 分 析 、 研 究 会 计 数 据 , 准 备 财 务 报 告 , 向 管 理 层 提 供 财 务 信息 ; 控 制 成 本 计 划 ; 负 责 银 行 、 财 税 、 工 商 相 关 业 务 办 理 等 。1在 上 级 的 领 导 和 监 督 下 定 期 完 成 量 化 的 工 作 要 求 , 并 能 独 立 处 理
43、 和 解决 所 负 责 的 任 务 ;2负 责 财 务 预 算 、 审 核 、 监 督 工 作 , 及 时 编 制 各 种 财 务 报 表 ;3负 责 员 工 各 项 报 销 费 用 的 审 核 、 凭 证 的 编 制 和 登 帐 ; 对 已 审 核 的 原 始凭 证 及 时 填 制 记 帐 保 管 ;4负 责 日 常 核 算 、 计 提 和 摊 销 工 作 , 保 证 单 据 及 时 、 准 确 处 理 ;5负 责 往 来 账 及 其 他 进 销 存 帐 务 , 客 户 应 收 账 款 的 管 理 ;6根 据 业 务 部 门 的 需 求 , 提 供 各 种 财 务 数 据 , 保 证 提 供 数 据 的 准 确 、 真实 ;7负 责 对 经 营 计 划 、 预 算 编 制 及 考 核 管 理8完 成 财 务 经 理 临 时 布 置 的 各 项 任 务5 执 行 传 达 层 5级 无 管 理 权 限 , 本 层 级 是 在传 达 上 层 领 导 安 排 的 工 作 任 务 同 时 督 促 6级 员 工 共 同 协 作 更 好 的 完 成 工 作 安 排 。(注 *如 需 使 用 上 层 权 限 需 提 前 1个 工 作 日向 上 一 级 层 管 理 申 请 )岗 位 名 称 销 售 组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