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5第二条 三条 业主 工程师.ppt

上传人:fcgy86390 文档编号:5508382 上传时间:2019-03-05 格式:PPT 页数:43 大小:15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5第二条 三条 业主 工程师.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5第二条 三条 业主 工程师.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5第二条 三条 业主 工程师.ppt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5第二条 三条 业主 工程师.ppt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5第二条 三条 业主 工程师.ppt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第二条 业主(The Employer),学习完这一条,应该了解 业主向承包商提供施工现场的义务 业主为承包商提供协助和配合等方面的义务 承包商对业主的项目资金安排的知情权 业主方的索赔权以及应遵循的程序,一个工程项目仿佛一台戏,其建设过程需要众多的“演员”参与,业主方无疑是最重要的一个角色。那么,他有哪些义务,又有什么权利呢?从本条中,我们就可以先了解一些。这一条标题为“业主”,共包括5个子款,规定了业主的义务和权利。,2,2.1 进入现场的权利,本款标题虽然为“进入现场的权利”,实际上指的是承包商进入和占用现场的权利。具体地讲,本款规定的就是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现场的义务。,业主应按照投标

2、函附录规定的时间向承包商提供现场;如果投标函附录中没有规定,则依据承包商提交给业主的进度计划,按照施工要求的时间来提供; 如果业主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现场,致使承包商受到损失,包括经济和工期两方面,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提出经济和工期索赔,承包商不但可以索赔费用,而且可以增加合理的利润; 工程师收到索赔通知后,按第3.5款决定的程序来处理索赔; 如果业主没有按时提供现场是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的,如:承包商没有及时提交有关文件等,那么,承包商则无索赔权利,3,如果合同规定业主还应向承包商提供有关基础设施,如基础,构筑物,设备等,也应按规范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提供。 承包商对现场可能没有专用权,即:其

3、他承包商也可以使用。 如果这样的话,承包商在投标阶段就应考虑这一问题:其他承包商同时在现场施工是否影响自己的现场工作? 思考?如果现场上同时作业的其他承包商影响了承包商的现场工作,承包商是否有权索赔?(参阅第4.6款合作),4,现场进入权须经雇主同意这一条的规定,也意味着现场进入有可能是在雇主安排下以某种部分或批次的方式进行。这种情况很常见。比如桩基施工场地只能分批移交,总承包也只能依此现实安排为逐步进场;总承包逐步交出单体及单体的室内部分工程,装饰施工单位才能逐步接收,开展装修施工。显然,这些“有计划安排”的现场进入会对承包商工程施工安排带来诸多限制,会直接影响中标人的承诺,所以分批接收现场

4、应该作为招标人的投标要求来仔细安排,以避免双方可能在这个方面产生争议。 在本条内出现了利润与费用索赔的条款规定,招标人可以取消这一项作为投标要求。,5,针对本款,合同双方应牢记: 业主必须按时提供现场以及相关设施,否则要赔偿承包商的损失; 承包商要想索赔,必须:按照合同及时发出通知;保证业主迟给现场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错造成的。 与本款有联系比较紧密的条款有:第3.5款决定,第4.6款合作,第8.3进度计划,以及20.1款承包商的索赔,6,案例,在某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合同规定雇主应向承包商提供作为现场一部分的采石场。工程开工后,承包商多次发出书面通知并按时提交了采石场的开采计划,但雇主原来安装

5、在采石场内的轧石设备却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搬迁,承包商因此向雇主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的索赔。雇主搬迁拖延期间,承包商的轧石设备因为供货商的原因也未能按照计划提供到现场,最后承包商的轧石设备进场之际,雇主的轧石设备刚好搬迁完毕,7,业主应根据承包商的请求,为以下事宜向承包商提供合理的协助(如果他的地位能够做到),以帮助承包商: (a) 获得与合同有关的但不易取得的工程所在国的法律的有关法律文本。 (b) 在承包商申请业主国法律要求的许可证、执照或批准时给予协助,这方面的情况可能涉及承包商的劳工许可证,物资进出口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方面,环保方面等。,2.2 许可证、执照和批准,国际工程中,承包商的

6、若干工作可能涉及许可证等需要工程所在国的有关 机构批复的文件,那么承包商怎样获得这些文件呢?由于业主方比较熟悉 当地情况,因此国际工程合同条件中往往有业主应协助承包商获得这些文 件的规定。,此款规定的只是业主“合理协助”,至于协助的“深度”,往往取决于承包商与业主的关系以及项目的执行情况。,8,案例,在某合同中,规定:与永久工程有关的地方材料及服务采购,承包商免交商业交易税,但承包商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办免税许可证书。由于当地的材料和服务采购所涉及的门类繁多,承包商也因相关政府部门的推委而没有及时地办理免税证书。最后只得按照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对已发生商业交易税提出补偿要求,9,业主有责任保证现场

7、的业主的人员和业主的其他承包商: 业主保证其人员配合承包商的工作;业主保证其人员遵守关于项目安全与环保的规定 业主按照第4.6款合作规定在各个方面给予承包商合作; 采取类似于承包商按照第4.8 款【安全】和第4.18 款【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要求而应采取的措施。,2.3 业主的人员,项目现场作业的复杂性,要求合同各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密切合作,这是现场施工有序进行的一个基本条件。为了保证项目各方的合作,通常在合同条件中纳入相关规定。,在国际工程实践中,很多合同只对承包商单方面做出了类似规定。本款规定,反映了FIDIC在处理这一问题上的公平立场,10,此一项是雇主人员接受承包商相关制度管理事项。

8、比如,进场人员都必须带安全帽,谁没带安全员逮住50块。这个不分人等,雇主也罢承包商也罢第三方也罢,见到就应该被开罚单。 分包商与总包商之间也有这种接受管理的要求。国内工程总包商一般都会要求指定分承包商签定安全协定一类的文件,就适用于这一条来规定。,11,在接到承包商的请求后,雇主应在28 天内提供合理的证据,表明他已作出了资金安排,并将一直坚持实施这种安排,此安排能够使业主按照第14 条【合同价格和支付】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格(按照当时的估算值)的款额。 如果雇主欲对其资金安排做出任何实质性变更,雇主应向承包商发出通知并提供详细资料。,2.4 雇主的资金安排,当今国际工程市场上,业主拖欠承包商的工

9、程款是一种屡见不鲜的现象,这不仅对承包商不公平,而且导致承包商消极履约。,本款没有说明业主提供的“合理证据”是什么。一般情况下,应为银行证明之类的文件。 本款的规定使业主的项目资金安排有一定的透明度,能够增强承包商履约的信心。,12,如果业主认为按照任何合同条件或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条款规定他有权获得支付和(或)缺陷通知期的延长,则业主或工程师应向承包商发出通知并说明细节。 如果由于业主向承包商提供了水电,燃气,设备以及服务等而承包商应支付业主的话,则业主或工程师不必发出上述通知; 业主应在意识到引起索赔事件发生后尽快发出通知; 如果是要求延长缺陷通知期,则通知应在缺陷通知期届满之前发出;,2.5

10、 雇主的索赔,如果承包商违约,给业主造成损失,业主当然有权从承包商那里索取赔偿。本款就是规定了业主从承包商处索赔的程序。,13,通知所附的详细说明书包括业主索赔所依据的条款;索赔金额与延长缺陷通知期的时间的论证书; 在此类通知发出后,工程师可以决定承包商支付业主的索赔额和缺陷通知期的延长时间; 可以从合同价格中和支付证书中扣除业主获得的索赔额。 本款的规定,规范了业主向承包商索取赔偿的程序。阅读本款,参阅第20.1款承包商的索赔。,14,雇主索赔事项,在本文“目录”章节第2条“雇主”项里有说明。FIDIC增加此一条款,主要是明确雇主在必要时回扣工程款的权利。何时可以回扣工程款,这个“必要时”的

11、定义就成了关键,哪些地方雇主可以向承包商索赔呢?主要落实在以下条款中: 第4.2、4.1、4.20、5.4、7.5、7.6、8.6、8.7、9.2、9.4、11.3、11.4、11.11、12.7、15.4、17.1、18.1、18.2款中。,15,这些条款中雇主可索赔的款项分“付款”与“费用”两种,“付款”是包含承包商工程款项中的利润,“费用”就不包括利润了。可索赔的工期内容为“缺陷通知期”。,16,思考 1、如果你是承包商,当业主没有移交现场,你怎样处理这一问题?你所关心的只是尽可能从业主获得最多赔偿吗? 2、如果你是业主,你是否为本条中关于承包商有权了解业主项目资金的按排是否合理?为什么

12、,业主自身的行为将很大程度上决定其最终获得是优质“产品”还是劣质“残品”。,17,第三章 工程师,工程师是某一领域里的专业工程师,拥有自己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雇员协助其提供对外服务。他的组织形式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合伙人或公司。高度职业道德准则基础上从事业务活动,18,雇主聘任工程师的理由,除了强制性规定外,一般都是依据自身管理能力来确定。自身管理能力弱,就可能请全过程管理或者请多方面的专业顾问;自身管理能力强,就可能少请甚至不请工程师。注册工程师应该对这种雇主需求有清醒的认识。将自己的工作定位主动地与雇主管理要求匹配起来,这样才容易做好工作。超越这个范畴,工程师就容易与雇主发生工作不合拍,这

13、对工程师不是什么好事情。,19,1、 雇主几乎不具有项目运作能力。 雇主不具备项目运作的能力,基本意味着项目将以委托项目管理或者“turnkey”形式开展。此时的工程师可说除了对雇主承诺外,拥有项目其他大部分的管理权。,20,2、 雇主具有一定的项目运作能力,但工程管理能力相对小。 这种方式主要为有项目管理经验的进入新地域的成熟房地专业开发商所采用。由于是有经验的开发商,所以在政府、财务、人事、工程等事项的接口上更愿意自己来;由于是进入新地域,开发商对自己完全掌控项目会比较谨慎,一般都倾向于大面积请专业顾问公司。而且倾向于请自己熟悉的顾问公司。虽然这些顾问公司是地域外公司,本身在新地域也没什么

14、经验,但雇主这样做可以利用多个顾问公司的力量来分散新地域项目风险。,21,雇主具有很强的项目运作能力,也有很强的工程管理能力。 雇主自己具有运作与管理项目的能力,就完全可以不用请顾问公司了。但成熟的开发商会有意识地引入顾问公司,以促进项目管理工作。这主要是两个方面的考虑: 1) 非请不可。国家强制要求监理,就不得不请施工监理顾问。项目有特殊的声光要求,这方面雇主管理力量并不强,就不得不请专业顾问。等等。 2) 利用外部力量制衡内部管理。管理由公司自己来完成,则管理工作绩效就只受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监督。相对于大项目的运作,公司内部监控机制有时会显得比较边缘化,力度并不够。同时公司内部的管理问题很

15、容易透过内部管理渗透到外部项目管理上。为了加强监控力度,特别是外部专业监控力度,雇主就会考虑引入顾问公司。这样的考量在造价控制方面表现的尤为明显。,22,第三章 工程师,学完这一条,应该了解 工程师的权利和职责范围 工程师如何委托其权利给助理人员 工程师如何下达指令 对业主更换工程师有何限定 工程师作决定时应该遵循的程序,23,业主过后,另一个核心角色,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管理者-工程师开始登场。既然是项目的管理者,他有哪些职责呢?为履行这些职责他又有哪些权利呢?履行职责和行事权利时他又必须遵循什么程序吗?业主有权更换工程师吗?作为工程师,我们至少可以认为 他受雇于业主来管理工程项目; 他属于

16、业主的人员,不是独立的第三方; 他按照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中授予他的权利来履行其职责; 他是业主方管理工程的具体执行者。,在国外,这个角色的全称为“咨询工程师”,在本合同条件中简称为“工程师”。,24,业主应任命工程师来管理合同,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工程师的职责是有能力履行这些职责的专业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 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 工程师可行使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或必然隐含的赋予他的权力; 如果业主要求工程师在行使其某些权力有限制的话,应在专用条件中注明; 除了列明的限制之外,在签订合同后,没有承包商的同意,业主不得再进一步限制工程师的权利;,3.1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工程师是业主方

17、管理合同的具体执行者,作为一个管理者,合同中必须规定清楚他有哪些职责,以及为履行这些职责所赋予它的权利。,25,即使使用专用条件,工程师行使的某项权力需要得到业主的批准,一旦工程师行使了该权利,不管他是否获得了业主的批准,从承包商角度来看,都应被认为已经获得了业主的批准;(质疑权) 无论是工程师行使其权利,还是履行其职责,都应看做是为业主做的工作。 工程师无权解除业主和承包商的义务和责任; 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检查、证书、同意、通知、建议、检验、指令和要求等不解除承包商在合同中的责任; 对于最后三点内容,如果合同条件中另有规定,则为例外。,26,承包商怎么对工程师已经批准的工作仍要负责呢? 因为

18、工程师一个特殊的“产品”,工程师只是这个“产品”制造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者,他的批准等只是允许承包商进行下一道工序或临时认可完成的工作量,只是保证这个“产品”的制造过程符合合同规定的方式以及良好的惯例,而承包商是承诺向业主方最终提供合格工程的一方。就工程项目这个特殊的“产品”而言,业主购买的符合合同规定的最终“产品”,他聘用工程师来管理工程只是为了保证“产品合格”的一个手段。,如果工程师的有关要求或指令超出了合同规定的范围,上面的规定并不影响承包商依据合同条件的其他条款进行索赔,27,案例,某承包商在北非某国承建了一项由国际粮农组织资助新移民区的基础设施项目,咨询公司为某西方公司与当地公司组成的

19、联营体,驻地工程师为一专业的资深人士。由于工期较长,合同规定价格调整按照世界银行规定的调价公式计算,调价公式中各个项目的权重和基础价格指数由承包商投标时填报,由于承包商没有在工程所在国的统计机构获得相关指数,因此按照合同专用条件规定,凡与当地材料和综合消费指数有关的价格指数应有工程师确定,并提交雇主批准。工程开工后,工程师和承包商经过多次协商确定按该国主要城市物价水平与通货因素商定了价格指数的计算规则,并将其用于,28,案例,期中付款的价格调整计算。两年后,当工程接近尾声,因驻地工程师重病,雇主指定了继任工程师,同时要求对前任工程师确定的影响合同价格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在复查过程中,雇主认为调

20、价计算中使用的当地物价指数偏高,且没有经过雇主批准,因此要求工程师重新确定。前任工程师是否获得雇主批准呢?这种批准是书面?承包商怎么处理这件事呢?,29,3.2 工程师的委托,工程师可以随时将他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下属人员,并可撤回此类委托或授权。这些下属人员包括现场工程师和(或)指定的对设备和(或)材料进行检查和(或)检验的独立检查人员。 此类委托、授权或撤回应是书面形式,并在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收到书面通知后生效; 但是工程师不能授予其按照第3.5 款【决定】的规定决定任何事项的权力,除非合同双方另有协议。,在红皮书的模式下,工程师代表业主管理整个工程,而大型项目的复杂性使得工程师需要将业主授予

21、他的权利在委托他的职员。为了便于与承包商之间的沟通,需要让各参与方,尤其是承包商了解这种权利委托程序以及授权范围。,30,被委托职责或授予权力的每个助理只有权力在其被授权范围内对承包商发布指示。由助理按照授权作出的任何批准、审查、证书、同意、审核、检查、指示、通知、建议、请求、检验或类似行为,应与工程师作出的具有同等的效力。 如果助理人员 未对任何工作、永久设备及材料提出否定意见并不等于批准,也不影响工程师拒绝该工作永久设备及材料的权利;如果承包商对助理的任何决定或指示提出质疑,承包商可将此情况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尽快对此类决定或指示加以确认、否定或更改。,31,工程师的助理不能越权下达指令,

22、如果他下达的指令超出其权利范围,承包商可以拒绝接受(承包商从哪里了解工程师助理的授权范围呢?) 如果承包商接受了此类越权指令,后果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工程师必须尽快答复,承包商按工程师的答复来执行工作。 如果工程师的助理验收了承包商的某施工工序,承包商已经开始了下一道工序的作业,但工程师到现场后却认为该施工工序不合格,要求返工,请问,工程师是否有权这样做?,32,回答应是肯定的,因为工程师有权拒绝助理人员没有否决的工作。那么,承包商有权对造成的损失索赔吗? 看具体情况? 如果承包商的工作的确不符合合同规定,他应立即按工程师指令返工,而不应借口工程师助理已经验收或批准而拒绝返工,此时一般不能索赔

23、; 如果承包商能证明该项工作符合施工规范、图纸等合同规定,他就可以推定,工程师否决该项工作的指令属于变更指令,因此有权提出索赔,参阅第3.3【工程师的指令】以及第13条【变更与调整】。 承包商最理智的做法是向工程师提出适当的证据,证明该项工作是符合合同规定的,说服工程师撤回其指令。以合作的态度处理问题是“双赢”的基础,也是高水平管理工作的体现。,33,如果为了实施工程所需,工程师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在任何时候)向承包商发出指示以及为实施工程和修补缺陷所必需的附加的或修改的图纸; 承包商只能从工程师以及按照本条款授权的助理处接受指示; 如果某一指示构成了变更,则适用于第13 条【变更和调整】;

24、工程师一般应以书面形式签发指令; 必要时,工程师也可以发出口头指令。,3.3 工程师的指令,签发指令是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也是他管理承包商的一个重要手段。工程师有权签发哪些指令呢?指令涉及的工作超过合同范围怎样处理?是否允许工程师基于口头指令?,34,承包商应在接到口头指令后两个工作日内,主动将自己记录的口头指令以书面形式报告给工程师,要求工程师确认,如果工程师两个工作日内不答复,则承包商记录的口头指令即被认为是工程师的书面指令。,3.3 工程师的指示,承包商应特别注意,工程师签发的指令是否超越了合同规定的范围。 从理论上讲,如果指令涉及的内容超过了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工程师应主动变更命

25、令的形式发出。 但在实践中,工程师签发指令时常常只是承包商去做某项工作,并不提及该指令是否超过承包商的工作范围,是否按变更对待。,35,在此情况下,承包商应认清自己的合同义务,如果认为工程师的指令超越了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应及时向工程师提出,并提出有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阅读本款,可同时参考第1.3条【通信联络】和第13条【变更与调整】,36,案例,某国际工程项目中,工程师实验室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有承包商修建并提供安装全套实验设备。在视察即将完工的实验室工程时。工程师的实验主管突然提出实验室内的各个房间均需要安装空调,由于该实验室包括若干相互独立的实验空间,还有配套的办

26、公室和附属生活设施,如果全部安装空调,需要一笔不小的花费。承包商查阅合同文件,发现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规范等文件中都没有包含这项费用。 承包商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37,承包商按照确认口头指示的程序致函工程师要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由于实验室在项目中属于临时工程的性质,雇主无意增加这项费用,复函:否认了安装空调的要求,声称试验主管的本意是考虑实验室在施工期间由工程师和承包商共用,因此提出安装空调只是改善双方工作条件的建议,不是口头指示。,津监理C1 监理工作联系单,编号:,施工单位写这张单比较好!,39,如果业主准备撤换工程师,则必须在期望撤换日期42 天以前向承包商发出通知说明拟替换的

27、工程师的名称、地址及相关经历。 如果承包商对替换人选向业主发出了拒绝通知,并附具体的证明资料,则业主不能撤换工程师。,3.4 工程师的更换,工程师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角色,他受雇于业主并代表业主来管理承包商。但如果业主认为他不胜任,他有权撤换工程师吗?,40,鉴于工程师的管理水平对工程的实施影响很大,因此,业主在挑选工程师(监理单位)时应特别慎重,应特别注意工程师的管理水平,经验,信誉等。 国际上,业主在选择工程师时一般是按工程师的能力来选择,对费用考虑因素比较少。 从管理的角度而言,业主不应轻易地更换工程师,因为这将打乱项目执行的连续性,甚至引起承包商的索赔。 “业主更换工程师需要得到

28、承包商的同意”的规定是否合理?,41,每当本条件规定工程师应按照第3.5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工程师应与每一方协商,尽量达成协议。 如达不成协议,工程师应对所有有关情况给予应有考虑后,按照合同作出公正的决定。 工程师应将每项商定意见或确定向双方发出通知,并说明如此决定的理由; 如果一方对此决议有异议,可按第20条索赔、争端和仲裁来裁决,但在最终解决之前,双方应遵照执行工程师的指令。,3.5 决定,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有许多地方都要进行决定,包括合同双方对某一问题的不同看法。作为一个管理者,工程师还兼有“临时裁判”的特殊角色。,42,工程师是一个特殊角色,来自于传统的工程采购方式; 在F

29、IDIC红皮书第3版(1977),工程师还被明确标明是独立的一方; 在第4版(1987),独立“independent”,换成行为无偏“impartial” 1999年新版,工程师成为了业主方的一员,43,本条赋予了工程师管理合同的很大权力,但同时强调他无权更改合同,这样规定的道理在哪儿? 如果在专用条件中规定,工程师在批准承包商的索赔之前需要得到业主的批准,但工程师在批准了承包商的索赔之前并没有征得业主的批准,按照本条规定,业主有权拒绝该索赔吗? 近几年,在我国工程管理届和学术界曾针对“工程师”这一角色的法律地位展开了讨论,引起了对这一角色的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工程师”为业主的代理,而有些人则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他是独立的工程管理者。当然,他们争论的依据是FIDIC红皮书第四版。您认为,根据新版红皮书,“工程师”是怎样一种角色?,工程师虽然不是“中间人”,但优秀的工程师 在行使其职权时决不会站的太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