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卸油品码头的消防设计要点水上油品运输具有经济、便捷、安全、可靠等陆路交通无法替代的优势。我国具有丰富的海河资源,许多大型的石化企业都选择在沿江地区发展,就是看中水上油品运输的种种优势。随着我国石化产业的大力发展,沿海、沿江地区的油品码头更是如雨后春笋般的不断建成。油品码头涉及到多种甲、乙类油品以及液化石油气的装卸、运输,如果发生火灾事故,将会给国家、人民的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其消防安全无疑显得尤为重要。在此,笔者就总平面布局、装卸工艺系统防火措施和消防设施的配备等方面简要谈谈油品码头的消防设计要点。一、平面布置油品码头应根据码头的等级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具体条件合理布局。油品码头宜布置在港口边
2、缘地区,内河港油品码头宜布置在港口下游,如布置在港口上游,其油品泊位与其他泊位的船舶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油品泊位与其它泊位船舶的间距(m)油品种类泊位名称 甲、乙类 丙类海港客运泊位 300 位于油品泊位上游河港客运泊位 300 位于油品泊位下游河港客运泊位 3000 其它货运泊位 150 50注:(1)船舶间距与相邻其它泊位设计船型船舶的净距;(2)介质设计输送温度在其闪点以下 10C 范围内的丙类油品泊位与其它货运油品的泊位间距不应小于 150 米;(3)对停靠小于 500 吨级船舶的油品泊位,表中距离可减少 50%。油品码头相邻泊位的船舶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船长 L(m)236 船舶间距
3、 d(m) 25 35 40 50 55装卸甲、乙类油品的泊位与明火和散发火花场所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40 米,码头前沿线与陆上储油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50 米,陆上与装卸作业无关的其它设施与油品码头的间距不应小于 40 米。二、装卸工艺系统的防火措施 装卸工艺系统应根据输送介质的特点和工艺要求,采用合理的工艺流程,选用安全可靠的设备材料,做到防泄露、防雷、防爆及防静电。液化石油气泊位宜单独设置,3 万吨级及 3 万吨级以下的原油、成品油泊位可与液化石油气共用一个泊位,油品泊位严禁与客运泊位共用。输送油品及化工品宜选用钢管,输送液化石油气宜选用无缝钢管,管道的安全流速原油和成品油应控制小于
4、4.5m/S,液化石油气应控制小于 3.0 m/S。码头区域内的油品输送管道应尽可能采用地上架空明敷方式,如受条件限制采用直埋或管沟附设时,应采取相应防止可燃气体在管沟内聚集的措施,如设置散气口或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等。为了在发生紧急情况下及时切断物料输送管道,在引桥管道和装卸油平台靠近装卸设备的管道上均应设置便于操作的切断阀,并应同时具有电动控制方式和手动控制功能。物料管道的扫线清管系统应按物料种类选择氮气、空气、水等扫线介质。管道自流排空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残液。三、消防灭火系统油品码头的消防设施,应根据油品火灾危险性类别、码头等级、现有水上和陆上消防设施的能力、临近码头的区域和现状、自
5、然条件等因素,经技术比较后综合确定,其配备的消防设施应能满足扑救码头火灾和油船初起火灾的要求。装卸甲、乙类油品的一级码头可选用固定式水冷却和泡沫灭火方式;装卸液化石油气码头,可采用干粉灭火和固定式水冷却方式;装卸甲、乙类油品的二级码头及丙类油品的一级码头,可采用半固定式水冷却和泡沫灭火方式;其它码头宜采用移动式消防炮。以下以某甲类一级油品码头为例,简要谈谈装卸油品码头的消防冷却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消防水幕保护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源及水压、消防设施及其供电、控制系统的设计要点。根据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 (JTJ237-99)6.1.3 条的规定,该甲类一级码头应采用固定式水冷却和泡沫灭
6、火方式。1、 消防冷却水根据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6.2.7.2 条“冷却水供给强度为 2.5L/min.m2”的规定:冷却水供给强度:L=2.5 L/min.m2 冷却水供给量:q=60L/s 冷却水供给时间: T=6h2、泡沫灭火系统根据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6.3.1 条“油品码头消防灭火宜采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及 6.3.3 条“泡沫混合液的供给强度不应小于 8.0L/ min.m2,泡沫混合液的连续供给时间,甲、乙类油品不应小于 40 min”的规定,该工程选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其设计标准参数如下: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L=10L/min.m2 泡沫混合液供给量:q=48L/s
7、 泡沫混合液供给时间:T=40 min 设计计量泡沫液量为 7.6m3,选定压力式泡沫罐储存量:V=8.0 m33、消防水幕系统在码头装卸平台前沿及消防炮塔周围设有消防水幕,根据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6.2.10 条“水幕用水量宜为 1.02.0L/s.m,水幕的工作时间为 1h”的规定,设计参数如下:水幕喷头额定流量:L=176L/ min.个水幕系统设计流量:q=65L/s 水幕供水时间:T=1h4、消火栓系统在引桥及码头上均应按照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6.2.13 条规定设置消火栓,并配备水枪及水带,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 60 米。消火栓额定流量:L=5L/s.个消火栓系统流量:q=1
8、0L/s 消火栓供水时间:T=1h5、消防总用水量:最大秒流量:qs=183L/s 每小时用水量:QH=652m3/h 每次用水量:Q 次=1675m3/次油品码头消防给水的水源可由天然水源、给水管网或消防水池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低潮位时消防用水的可靠性。6、消防设施在码头两侧 1#、2#靠船墩上分别布置一座 PT16 型消防炮塔,塔高 16 米,每座炮塔上均配置一台 PPKD48 型电控消防炮和一台 SPKD60 型电控消防水炮。PPKD48 型电控消防炮流量48L/S,射程大于 60 米;SPKD60 型电控消防水炮流量 60L/S,射程大于 70 米。泡沫炮和消防水炮的射
9、程覆盖范围均能满足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第 6.5.2 条的要求。在码头上还依照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6.6.2 条规定配置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和手提式干粉、泡沫、CO2 灭火器具。7、供电依据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7.1.1 条“装卸甲、乙类油品一、二级码头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一级负荷供电”的规定,采用两路独立高压电源送至码头变电所,一路高压经变压器后供码头消防及其他设施;另一路作为消防专用电源,两路电源互为备用,自动切换。8、控制该工程设有消防控制室,内设电动阀门控制器和泡沫炮控制器,可远距离控制消防炮、泡沫炮灭火。位于码头前沿的水幕电动阀门和泡沫罐管路用阀门也均可由位于消防控制室内的电动阀门控制器控制开、闭。总之,装卸油品码头消防安全设计涉及面宽,涉及专业广泛,作好消防设计是保证装卸油品码头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条件。专业设计人员、消防审核人员以及油品码头的安全管理人员,均应熟悉、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利于装卸油品码头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