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一、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二、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四、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五、 医院专家技术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新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提出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政策建议,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
2、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六、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准入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需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新技 术、新项 目在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我院专家技术委员会审核和评估。新技术、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由医务科向市卫生局申报,由市卫生局组织审核,医务科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3、。八、各科室每年按规定时间将本年度计划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报医务科,并核准和落实医疗新技术、新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填写相关申请材料,按计划实施, 定期与主管部门联系,确保医疗新技术、新项目顺利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负责人要对已开展的技术项目做到随时注意国内外、省内外发展动态,收集信息,组织各类型的学术交流,及时总结和提高此项技术。九、 在实施新技术、新项目前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同意并书面签名备案。十、申报医疗新技术成果奖:1、申报科室于年底将所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总结,填写新技术、新项目评选申报表,上报医务科参加医院年度评比。申报材料要求完整、准确和实事求是,包括技
4、术完成情况及效果、完成病例数以及必要的病历资料(临床效果及必要的对照)、国内外及省内应用现状、论文发表情况和相关查新报告以及该领域全国知名专家的意见说明等。32、医务科每年年底对已经开展并取得成果的新技术、新项目,组织医院专家技术委员会专家采用高效、公正的程序进行评审,对其中非常有价值的项目授予奖励并向上级部门推介。3、医务科每年年底对以往已开展或已评奖的医疗新技术,组织医院专家技术委员会专家进行回顾性总结和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评估,对已失去实用价值或应该停止的医疗技术作出相应结论。十一、违反本制度规定,未经准入而擅自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二、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三、本制度如出现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医疗技术准入制度相冲突的情况,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医疗技术准入制度执行。十四、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医疗技术准入项目或实验医疗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