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制度一、保密工作要求各股室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制度要求,对涉密文件、资料确定专人保管,并建立严格的收发、登记、分送和存档制度,严防泄密事件发生。二、机要文件管理凡属机要收文,一律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送阅、保管和清退。送阅要按规定程序进行,阅后及时收回。机要文件不得外借,未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不准复制。三、信息资料管理局机关制发重要保密的信息资料,必须限定打印地点和打印份数,并标注“内部资料、注意保密”字样。向外发送时,必须按规定范围分送,不得任意扩大分送范围。四、会议记录管理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记录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未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不准查阅。五、网络管理局计算机网络外网、内网两个子网间实现物理隔离。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专业软件系统要有严格的授权控制,密码要定期修改。建立局网络信息审查制度,各股室信息发布必须先审查,后公开。一般信息由分管领导签字,重要信息必须由局长签字。局计算机网络不得对外开放。六、保密工作纪律局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讲的不讲,不该打听的不打听,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七、违规责任追究对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规定,发生泄密事件,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分管局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