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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与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抵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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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件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与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抵扣有关个人所得税受理事项管理规程(试行)目录:事项名称 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符合投资抵扣优惠备案(备案类)事项名称 1.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抵扣报告(报告类)事项名称 1.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抵扣申报(申报类)事项名称 2:天使投资个人符合投资抵扣优惠备案(备案类)事项名称 2.1: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抵扣报告(报告类)事项名称 2.2:天使投资个人转让未上市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抵扣申报(申报类)事项名称 2.3:天使投资个人转让上市初创科技型企业股票投资抵扣申报(申报类)事项名

2、称 2.4: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清算登记(登记类)事项名称 2.5: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东信息变更报告(报告类)-2-事项名称 3.0: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情况核实事项名称 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符合投资抵扣优惠备案(备案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 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 号)分局工作要求:一、受理时间:各分局于合伙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的年度终

3、了后 3 个月内,受理合伙创投企业符合投资抵扣优惠备案手续。受理资料: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附表 1)三、工作期限:当场办结。四、工作流程:受理窗口。五、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 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是否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六、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3-七、回复方式:在合伙创投企业上报的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填写“备案编号”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八、其他事项:纳税人需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1.发展改革或证监部门出具的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的年度证明材料;2.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现金投资时的投资合同(协议)、章程、实际出

4、资的相关证明材料;3.创业投资企业与其关联方持有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的说明;4.被投资企业符合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的有关资料:(1)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销售收入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比例的情况说明;(2)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 5 年的证明材料;(3)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 2 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情况说明;(4)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总额比例的情况说明。事项名称 1.1: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抵扣报告(报告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5、 3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 号)分局工作要求:一、受理时间:各分局于合伙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后的每个年度终了 3 个月内,受理合伙创投企业情况报告。受理资料: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附表 2)三、工作期限:当场办结。四、工作流程:受理窗口。五、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 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是否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六、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七、回复方式:在合伙创投企业上报的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

6、理专用章。八、其他事项:纳税人需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1.合伙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满 2 年当年年末各合伙人对合伙创投企业的实缴出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资料、银行出资证明、合伙创投企业出具的实缴出-5-资证明等);2.合伙创投企业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后的每年度合伙创投企业分配所得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等)。事项名称 1.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抵扣申报(申报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 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

7、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 号)分局工作要求:一、受理时间:各分局于合伙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 年后的每个年度终了 3 个月内,受理个人合伙人纳税申报。受理资料: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表)三、工作期限:当场办结。四、工作流程:受理窗口。五、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 个人所得税生产-6-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表)是否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六、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七、回复方式:在纳税人上报的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表)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八、其他事项:个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年度

8、申报,应将当年允许抵扣的投资额填至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表)“允 许 扣除的其他 费 用” 栏,并同时标明 “投资抵扣”字样。事项名称 2:天使投资个人符合投资抵扣优惠备案(备案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 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 号)分局工作要求:受理时间:各分局于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 24 个月的次月 15 日内,受理天使投资个人与初创科技型企业符合-7-

9、投资抵扣优惠备案手续。二、受理资料:1.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附表 3);2. 天使投资个人身份证件及承诺书(附件 1);3.天使投资个人与其亲属持有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比例的说明。三、工作期限:当场办结。四、工作流程:受理窗口。五、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 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是否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六、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七、回复方式:在天使投资个人与初创科技型企业共同上报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填写“备案编号”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八、其他事项:纳税人需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1.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现金投资时的投资合同(协议

10、)、章程、实际出资的相关证明材料;2.被投资企业符合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的有关资料:(1)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销售收入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比例的情况说明;(2)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 5 年的证明材料;-8-(3)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 2 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情况说明;(4)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总额比例的情况说明。事项名称 2.1: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抵扣报告(报告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 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

11、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 号)分局工作要求:受理时间:各分局于天使投资个人转让未上市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次月 15 日内,受理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抵扣报告。二、受理资料:1.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附表 4);2.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3.涉及抵扣前 36 个月内投资其他注销清算初创科技型企业尚未抵扣完毕的投资额的,提供注销清算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登记并注明注销清算等情况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9-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及前期享受投资抵扣政策后税务机关受理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三、工作期限:当场办结。四、工作流程:

12、受理窗口。五、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 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是否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六、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七、回复方式:在天使投资个人上报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八、其他事项:无。事项名称 2.2:天使投资个人转让未上市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抵扣申报(申报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 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

13、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10-分局工作要求:一、受理时间:各分局于天使投资个人股权转让纳税义务发生次月 15日内,受理股权受让方扣缴申报。受理资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三、工作期限:当场办结。四、工作流程:受理窗口。五、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是否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六、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七、回复方式:在扣缴义务人上报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八、其他事项:天使投资个人转让股权时,扣缴义务人、天使投资个人应将当年允许抵扣的投资额填至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或个人

14、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 表)“ 税前扣除项目”的“其他” 栏,并同 时标 明“ 投资抵扣”字样 。事项名称 2.3:天使投资个人转让上市初创科技型企业股票投资抵扣申报(申报类)-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 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67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

15、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 70 号)分局工作要求:一、受理时间: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未上市初创科技型企业后,初创科技型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天使投资个人转让上市初创科技型企业股票的,各分局于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 1 日起 3 个月内,受理天使投资个人清算申报。受理资料:1.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2.经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和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三、工作期限:当场办结。-12-四、工作流程:受理窗口。五、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 限售股转

16、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是否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六、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七、回复方式:在纳税人上报的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八、其他事项:无。事项名称 2.4: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清算登记(登记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 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 号)分局工作要求:一、受理时间: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注销

17、清算的,各分局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注销清算后受理天使投资个人清算登记。-13-受理资料: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三、工作期限:当场办结。四、工作流程:受理窗口。五、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 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是否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六、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七、回复方式:在天使投资个人上报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填写“注销清算时间”与“清算前已抵扣投资额”,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八、其他事项:无。事项名称 2.5: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东信息变更报告(报告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

18、业投资 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8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 号)分局工作要求:-14-受理时间:各分局于初创科技型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次月 15 日内,受理初创科技型企业股东信息变更报告。二、受理资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 表)三、工作期限:当场办结。四、工作流程:受理窗口。五、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 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 表)是否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晰。六、按照金税三期系统要求完成信息录入。七、回复方式:在初创科技型企业

19、上报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 表)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八、其他事项:初创科技型企业股东变更涉及对天使投资个人的,应在备注栏标明“ 天使投 资个人” 字样。事项名称 3.0: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情况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 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8 号)、 国家税务总-15-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 号)分局工作要求:一、各分局在合伙创投企业合伙人享受优惠政策后续管理中,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有异议的,于 15

20、个工作日内转请初创科技型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二、各分局收到其他税务机关转请提交所辖初创科技型企业相关资料的,应积极配合。附表 1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 年度)-16-备案编号(主管税务机关填写): 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合伙创投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备案管理部门 备案时间联系人 联系电话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情况初创科技型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设立时间投资日期从业人数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比资产总额年销售收入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投资2 年内与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是否超50%投资额谨声明:本人(单位)知悉并保证本表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

21、、完整,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和行政责任。合伙创投企业印章: 合伙创投企业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代理机构印章:联系人:填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印章:受理人: 受理日期: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 )投资境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 ) ,就符合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条件的投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投资情况备案。二、报送期限合伙创投企业应于投资满 2 年的年度终了后 3 个月内,向其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三、表内各栏(一)合伙创投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填写合伙创投企业名称全称。2.纳税人识别号

22、:填写合伙创投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备案管理部门:填写合伙创投企业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或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办理备案的主管部门名称全称。4.备案时间:填写合伙创投企业向备案管理部门完成备案的时间。5.联系人:填写合伙创投企业联系人姓名。6.联系电话:填写合伙创投企业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二)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情况合伙创投企业投资多个初创科技型企业或对同一家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多轮投资的,均需就每次投资情况分行填写。1.初创科技型企业名称: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名称全称。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注册地:填写初创

23、科技型企业注册登记的具体地址。4.设立时间: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设立登记的具体日期。5.投资日期: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合伙创投企业投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日期。6.从业人数:填写与初创科技型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及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人员人数。具体按照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 12 个月的平均数填写,不足 12 个月的按实际月数平均计算填写。7.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比: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时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企业从业人数的比例。8.资产总额: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资产总额。具体按照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 12 个月的平均数填写,不足 12 个月的按实际月数平均计算填写。9.年销售收入

24、: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年销售收入。具体按照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 12 个月的累计数填写,不足 12 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累计计算填写。10.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填写企业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年两个纳税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合计占同期成本费用总额合计的比例。11.投资后 2 年内与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是否超 50%:填写“是”或“否” 。12.投资额:填写合伙创投企业以现金形式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四、本表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由合伙创投企业和主管税务机关分别留存。-18-附表 2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 年度)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合伙创投企业情况

25、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投资情况备案编号当年新增符合条件的投资额合计 新增可抵扣投资额个人合伙人相关情况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 码 出资额 出资比 例 分配比 例当年度分配的经营所得结转上年可抵扣投资额当年新增可抵扣投资额当年实际抵扣投资额结转抵扣投资额谨声明:本人(单位)知悉并保证本表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和行政责任。合伙创投企业印章: 合伙创投企业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代理机构印章:联系人: 填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印章:受理人: 受理日期: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 )投资境

26、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 ) ,在符合投资抵扣税收优惠年度及以后年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办理投资抵扣手续。二、报送期限合伙创投企业自符合投资抵扣税收优惠年度起,每个年度终了 3 个月内,向其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三、表内各栏(一)合伙创投企业情况1.企业名称:填写合伙创投企业名称全称。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合伙创投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投资情况备案编号:填写合伙创投企业办理投资情况备案时,税务机关受理其填报的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赋予的备案编号。4.当年新增符合条件的投资额合计:填写当年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

27、扣备案表投资额合计。若当年无新增符合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条件的投资,则无需填写。5.新增可抵扣投资额:新增可抵扣投资额=当年新增符合条件的投资额合计70%(二)个人合伙人相关情况本栏填报个人合伙人报告年度实际投资抵扣的有关情况。1.姓名:填写个人合伙人姓名。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个人合伙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类型。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个人合伙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号码。4.出资额:填写个人合伙人在投资满两年当年年末,对合伙创投企业的实缴出资额。5.出资比例:填写报告年度年末各合伙人对合伙创投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占所有合伙人全部实缴出资额的比例。6.分配比例:填写个

28、人合伙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填报的分配比例。7.当年度分配的经营所得:填写报告年度个人合伙人按其分配比例自合伙创投企业计算分得的经营所得。8.结转上年可抵扣投资额:填写上年度此表“结转抵扣投资额” ,上年无结转抵扣投资额的填“0” 。9.当年新增可抵扣投资额:当年新增可抵扣投资额=新增可抵扣投资额出资比例10.当年实际抵扣投资额:区别以下情况计算填写。(1)当年度分配的经营所得结转上年可抵扣投资额当年新增可抵扣投资额时,当年实际抵扣投资额=当年度分配的经营所得(2)当年度分配的经营所得结转上年可抵扣投资额当年新增可抵扣投资额时,当年实际抵扣投资额=当年新增可抵扣投资额结转上年可抵扣投资额1

29、1.结转抵扣投资额:结转抵扣投资额=结转上年可抵扣投资额当年新增可抵扣投资额-当年实际抵扣投资额四、本表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由合伙创投企业和主管税务机关分别留存。-20-附表 3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备案编号(主管税务机关填写): 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天使投资个人基本情况姓名 身份证件类 型 身份证件号码国籍(地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初创科技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 号设立时间 注册地址初创科技型企业及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情况投资日期 从业人数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比资产总额 年销售 收入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投资 2 年内与其亲属合计持股比例是否超

30、过 50%投资额谨声明:本人(单位)知悉并保证本表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和行政责任。天使投资个人签章: 初创科技型企业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代理机构印章:联系人: 填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印章:受理人: 受理日期:初创科技型企业注销清算情况(税务机关填写)注销清算时间清算前已抵扣投资额主管税务机关印章:受理人:受理日期:国家税务总局监制注:本 表 是 天 使 投 资 个 人 日 后 转 让 初 创 科 技 型 企 业 股 权 办 理 投 资 抵 扣 的 重 要 凭 据 , 请 妥 善 保 管 。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境内种子期、初

31、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 ) ,就符合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条件的投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投资情况备案。二、报送期限初创科技型企业、天使投资个人应共同于满足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条件次月 15 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三、表内各栏(一)天使投资个人基本情况1.姓名:填写天使投资个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天使投资个人唯一身份的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照名称。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能识别天使投资个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号码。4.国籍(地区):填写天使投资个人的国籍或

32、者地区。5.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填写天使投资个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二)初创科技型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名称全称。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设立时间: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设立登记的具体日期。4.注册地址: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注册登记的具体地址。(三)初创科技型企业及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情况1.投资日期: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合伙创投企业投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日期。2.从业人数:填写与初创科技型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及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人员人数。具体按照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 12 个月的平均数填写,不足 12 个月的按实际月数

33、平均计算填写。3.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比: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时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企业从业人数的比例。4.资产总额: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资产总额。具体按照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 12 个月的平均数填写,不足 12 个月的按实际月数平均计算填写。5.年销售收入: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年销售收入。具体按照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 12 个月的累计数填写,不足 12 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累计计算填写。6.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填写企业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年两个纳税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合计占同期成本费用总额合计的比例。7.投资 2 年内与其亲属合计持股比例是否超过 50%:填写“是”或

34、“否” 。8.投资额:填写天使投资个人以现金形式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四)初创科技型企业注销清算情况本栏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初创科技型企业注销后纳税人有尚未抵扣完毕的投资额需要结转抵扣时填写。四、本表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由天使投资个人和主管税务机关分别留存。-22-附表 4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天使投资个人基本情况姓名 身份证件类 型 身份证件号码国籍(地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投资抵扣备案编号 投资额 可抵扣投资额初创科技型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投资抵扣情况股权转让时间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从已清算企业结转待抵扣投资额本企业可

35、抵扣投资额可抵扣投资额合计累计已抵扣投资额本期抵扣投资额结转抵扣投资额谨声明:本人知悉并保证本表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和行政责任。天使投资个人签章: 年 月 日代理机构印章:联系人: 填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印章:受理人: 受理日期: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境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 ) ,享受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并办理投资抵扣手续。二、报送期限天使投资个人应于股权转让次月 15 日内或在限售股转让清算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表。三、表内各栏(一)天使投资个人基本

36、情况1.姓名:填写天使投资个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天使投资个人唯一身份的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照名称。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能识别天使投资个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号码。4.国籍(地区):填写天使投资个人的国籍或者地区。5.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填写天使投资个人的有效联系方式。6.投资抵扣备案编号:填写天使投资个人办理投资情况备案时,税务机关受理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时赋予的备案编号。7.投资额:填写天使投资个人在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时,符合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条件的

37、投资额合计。8.可抵扣投资额:可抵扣投资额=投资额70%(二)初创科技型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名称全称。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投资抵扣情况1.股权转让时间:填写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具体时间。2.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填写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3.从已清算企业结转待抵扣投资额:填写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的其他初创科技型企业注销清算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可抵扣投资额。4.本企业可抵扣投资额:本企业可抵扣投资额=可抵扣投资额(“天使投资个人基本情况”栏)5.可抵扣投资额合计:可抵扣投资额合

38、计=从已清算企业结转待抵扣投资额本企业可抵扣投资额6.累计已抵扣投资额:填写天使投资个人前期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时已抵扣投资额合计。7.本期抵扣投资额:区别以下情况计算填写。(1)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可抵扣投资额合计-累计已抵扣投资额时,本期抵扣投资额=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2)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可抵扣投资额合计-累计已抵扣投资额时,-24-本期抵扣投资额=可抵扣投资额合计-累计已抵扣投资额8.结转抵扣投资额:结转抵扣投资额=可抵扣投资额合计-累计已抵扣投资额-本期抵扣投资额四、本表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由天使投资个人和主管税务机关分别留存。附件 1承诺书本人承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20号)有关规定,本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 ,符合下列要求:1.不属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发起人、雇员或其亲属( 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下同),且与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不存在劳务派遣等关系;2.投资后 2 年内,本人及本人亲属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比例合计低于 50%。特此承诺!承诺人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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