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蘇省地方標准成品住房裝修技術標准目 次1 總則 32 術語 33 基本規定 33.1 一般规定 33.2 部品和材料 33.3 装修安全 43.4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43.5 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43.6 工程监理要求 53.7 装修质量保证 54 裝修設計 64.1 一般规定 64.2 功能空间 64.3 基本配置 74.4 室内环境 84.5 安全防护 84.6 防火设计 84.7 建筑装修 84.8 建筑设备 105 牆面工程 105.1 一般规定 115.2 施工要求 115.3 质量要求 146 天棚工程 156.1 一般规定 156.2 施工要求 166.3 质量要求 177 樓地
2、面工程 177.1 一般规定 177.2 施工要求 177.3 质量要求 198 內門窗工程 208.1 一般规定 208.2 施工要求 208.3 质量要求 219 細部工程 239.1 一般规定 239.2 施工要求 239.3 质量要求 2410 防水工程 2510.1 一般规定 2510.2 施工要求 2510.3 质量要求 2611 廚衛設備及管道安裝 2611.1 一般规定 2611.2 施工要求 2611.3 质量要求 2712 電氣工程 2712.1 一般规定 2712.2 施工要求 2812.3 质量要求 2913 采暖、空調及通風工程 2913.1 一般规定 2913.2
3、施工要求 2913.3 质量要求 3014 智能化工程 3014.1 一般规定 3014.2 施工要求 3014.3 质量要求 3015 驗收 3115.1 一般规定 3115.2 交接验收 3115.3 分户验收 31附錄 A 成品住房裝修主要材料質量與複試項目表 34附錄 B 裝修主要部品、材料、設備表 38附錄 C 成品住房裝修基本配置內容 39附錄 D 工程交接驗收移交表 40附錄 E 成品住房裝修工程分戶驗收記錄表 42附錄 F 成品住房裝修功能性檢查匯總表 43本標准用詞說明 431 總則1.0.1 為加強成品住房建設管理,保證成品住房裝修工程質量,推進住房產業現代化,制定本標准。
4、1.0.2 本標准適用於新建成品住房裝修設計、施工、監理和驗收。既有住房裝修可參照執行。1.0.3 成品住房裝修應遵循適用、經濟、美觀、安全原則,符合節能、節水、節材和環境保護要求。1.0.4 成品住房裝修除應執行本標准外,尚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現行有關標准、規範規定。2 術語2.0.1 成品住房 finished housing 套內所有功能空間固定面鋪裝或塗飾、管線及終端安裝、廚房和衛生間基本設施等全部完成,已具備基本使用功能住房。2.0.2 住宅部品 housing component根據設計通過工廠化生產,按照配套技術在裝修現場組裝,作為成品住房中某一部位且能滿足該部位一項或者幾項主要功能
5、要求單元。簡稱部品,如整體櫥櫃、整體衛浴等。2.0.3 裝修安全 safety in decoration works 本標准中是指成品住房裝修過程中用電、防火及保護已完成管線設施等安全措施。2.0.4 室內環境 indoor environment室內聲、光、熱和空氣等環境條件總稱。2.0.5 安全防護 safety protection本標准中是指影響安全使用陽臺欄杆、窗臺等部位所采取防備和保護措施。2.0.6 空間尺寸 spatial size室內具有獨立使用功能自然間內部淨空尺寸,主要包括淨開間、淨進深和淨高。2.0.7 基層 base course 直接承受裝修施工表面層。2.0.8
6、 交接驗收 handing over acceptance 成品住房裝修施工前,為明確各方責任,保證施工及質量延續性,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理等單位對已完成工程進行質量驗收和交接工作。2.0.9 觀感質量 quality of appearance通過觀察和必要量測所反映工程外在質量。2.0.10 分戶驗收 household acceptance 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組織相關責任單位對每套住房各功能空間使用功能、觀感質量等內容所進行專門驗收。3 基本規定3.1 一般規定3.1.1 成品住房裝修應充分考慮裝修工業化生產要求,提高裝配化程度,不斷提高模數化、標准化、工廠化、多樣化產業發
7、展水平。3.1.2 成品住房裝修工程應由具備相應資質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承擔,並形成完整設計、施工、驗收等文件資料。3.1.3 成品住房裝修應由工程總承包單位對土建、安裝和裝修實行一體化施工管理,宜由工程原土建監理單位實施監理。 3.1.4 施工單位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並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各種粉塵、廢氣、廢棄物、噪聲、振動等對周圍環境造成汙染和危害。3.1.5 成品住房裝修前應進行交接驗收,並在基層質量驗收合格後進行裝修工程施工。3.1.6 成品住房裝修工程施工前應先做樣板套,樣板套驗收符合要求後再進行施工,在合同約定交房日期之後 30 日內不應拆除。3.1.7 成品住房在裝
8、修施工過程中和交付前,應采用包裹、覆蓋、貼膜等可靠措施對地面、門窗等容易汙染或損壞成品、半成品進行保護。3.2 部品和材料3.2.1 成品住房裝修應采用先進成熟、經濟適用、安全可靠、節能環保住宅部品、材料等。 3.2.2 嚴禁使用國家已經明令淘汰部品、材料。成品住房裝修工程所采用部品、材料質量、規格、品種和有害物質限量等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標准規定。3.2.3 成品住房裝修采用部品、材料應有合格證書及相關性能檢測報告。同種規格、同一生產廠家、同時進場裝修材料有關安全指標應進行現場抽樣複試,複試項目應符合附錄 A 及相關標准規定。進口產品應出具商檢報告。3.2.4 成品住房裝修部品選用應符合
9、住房功能空間要求,提高其互換性和通用性、標准化和裝配化水平。3.2.5 成品住房竣工時應提供裝修主要部品、材料、設備表(見附錄 B)。3.3 裝修安全3.3.1 施工單位必須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3.3.2 成品住房裝修材料應遠離火源,並應指派專人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安全。3.3.3 成品住房裝修應充分考慮用電安全,以避免人身傷亡事故發生。3.3.4 成品住房裝修不應移動燃氣立管及燃氣表具。3.4 室內環境汙染控制3.4.1 成品住房裝修應對樣板套進行室內環境汙染控制檢測,檢測結果達標後才能進行成品住房批量施工。3.4.2 成品住房裝修嚴禁使用工業苯、石油苯、重質苯及混苯等稀
10、釋劑和溶劑。3.4.3 成品住房裝修所用塗料、膠粘劑、水性處理劑、稀釋劑和溶劑等材料在使用後應及時封閉存放,廢料應及時清出室內並處理。3.4.4 室內環境汙染物濃度監測結果應符合表 3.4.4 規定。成品住房裝修室內環境汙染控制檢測,應在裝修工程完工至少 7 天後、工程交付使用前進行。 表 3.4.4 住房室內空氣汙染物限值汙染物名稱 活度、濃度限值氡 200(Bq/m3)遊離甲醛 0.08(mg/ m3)苯 0.09(mg/ m3)氨 0.2(mg/ m3)TVOC 0.5(mg/ m3)3.5 分部分項工程劃分3.5.1 成品住房裝修工程按專業性質劃分分部工程。當分部工程較大或較複雜時,可
11、按施工程序、專業系統及類別等劃分為若幹個子分部工程。3.5.2 每個分部 (子分部)工程由若幹個分項工程組成,分項工程按工種、材料、施工工藝、設備類別等進行劃分。3.5.3 每個分項工程可由一個或若幹個檢驗批組成。檢驗批可根據施工及質量控制和專業驗收需要,按樓層、施工段等進行劃分。3.5.4 成品住房裝修工程分部( 子分部)、分項工程劃分應符合表 3.5.4 要求。表 3.5.4 成品住房裝修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劃分表序號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 項 工 程 備注裱糊 裱糊(基層處理、面層連接)塗飾 水性塗料塗飾,溶劑型塗料塗飾,美術塗飾 飾面板(磚) 木裝飾牆板,飾面板安裝,面磚粘貼輕質隔牆 板
12、材隔牆,骨架隔牆,活動隔牆,玻璃隔牆 1 建築裝飾 裝修軟包 軟包(軟包龍骨安裝、軟包面層安裝)吊頂 龍骨(暗龍骨、明龍骨)吊頂,裝配式吊頂 地面地磚面層(陶瓷錦磚、缸磚、陶瓷地磚等 ),大理石面層和花崗岩面層,地板(實木地板面層、實木複合地板面層、中密度(強化)複合地板面層、竹地板面層),地毯,踢腳線門窗 木門窗,塑料門窗,金屬門窗,門窗玻璃防水 塗膜防水細部 櫥櫃,臺面,扶手、護欄,窗簾盒(杆) ,石材窗臺板,頂角線,細木室內冷水 室內給水管道及配件安裝,給水設備安裝 室內熱水 熱水管道及配件安裝,輔助設備安裝衛生器具安裝 洗滌盆、浴缸、便器、淋浴房等衛生器具安裝,衛生器具給水配件安裝,衛
13、生器具排水配件安裝2建築給水、排水及采暖建築采暖散熱器及輔助設備安裝,管道及配件安裝,低溫輻射采暖安裝3 建築電氣 電氣照明安裝 管線敷設,開關插座安裝,燈具安裝,電氣設備安裝4 通風與 空調 空調系統設備及管道安裝,通風系統設備及管道安裝、系統調試、管道防腐與絕熱5 智能建築 住房智能化系統 多媒體信息箱,網絡通信,有線電視,家庭自動報警系統,智能家居控制電力驅動曳引式或強制式電梯安裝設備進場驗收,土建交接檢驗,驅動主機,導軌,門系統,轎廂,對重(平衡重 ),安全部件,懸掛裝置,隨行電纜,補償裝置,電氣裝置,整機安裝驗收 6 電梯液壓電梯安裝設備進場驗收,土建交接檢驗,液壓系統,導軌,門系統
14、,轎廂,對重(平衡重 ),安全部件,懸掛裝置,隨行電纜,電氣裝置,整機安裝驗收 3.6 工程監理要求3.6.1 成品住房裝修工程應進行監理,監理活動應符合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範和標准規定。3.6.2 監理機構應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業人員應與工程相適應。3.6.3 監理機構應根據成品住房裝修特點,編制專項監理實施細則並實施。3.6.4 監理機構應對成品住房裝修所用部品及材料、工序、檢驗批等進行驗收。3.7 裝修質量保證3.7.1 建設單位承擔成品住房裝修工程質量責任及售後服務,是成品住房裝修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3.7.2 成品住房交付時,建設單位除向住戶提供住房質量保證書和住房使用說
15、明書外,還需提供所用主要裝修部品、材料、設備表(附錄 B)及裝修水、電等管線示意圖。3.7.3 成品住房施工單位對建設單位保修期從竣工之日起計算,建設單位對住戶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其最低保修期應符合以下要求:1 有防水要求衛生間等房間防滲漏為 5 年;2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2 個采暖期、供冷期;3 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 2 年;4 裝修工程為 2 年。4 裝修設計4.1 一般規定4.1.1 成品住房裝修工程必須進行設計,出具完整施工圖設計文件,作為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組成部分。4.1.2 裝修設計宜按方案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兩個階段進行,裝修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宜與主體建築施工圖同
16、步完成。4.1.3 裝修設計人員應充分了解部品及材料規格、性能、安裝方式等,對部品及材料加以集成。4.1.4 裝修設計宜執行國家現行建築模數協調標准,廚衛設備與管線布置應符合淨模數要求,在設計階段予以定型定位。4.1.5 裝修設計不得破壞建築物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4.1.6 成品住房裝修設計涉及結構和主要使用功能變更時,應辦理施工圖變更審查手續。依附於住房結構裝修構件,應與主體結構可靠連接或錨固,並滿足安全使用要求。4.1.7 裝修設計宜推廣應用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 4.1.8 成品住房裝修設計深度應符合相關規定。4.1.9 裝修設計圖紙完成後,應向裝修施工單位進行交底,說明施
17、工中應注意問題和技術要求。4.2 功能空間 4.2.1 裝修設計不宜改變原設計臥室、起居室、餐廳和儲藏等空間基本功能,不應改變廚房、衛生間使用功能。4.2.2 室內淨高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裝修完成後地面與天棚之間淨高不應低於 2.40m,局部淨高不應低於 2.10m,且其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用面積 1/3。坡屋頂臥室、起居室 (廳),其 1/2 面積室內淨高不應低於 2.10m。2 廚房、衛生間裝修完成後地面與天棚裝修面之間淨高不應低於 2.10m。4.2.3 臥室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不應損害臥室日照、采光和通風條件。2 應營造休息、睡眠、兼顧安靜學習和工作環境。3 家具和設施布置宜簡潔、
18、協調、舒適,並具有一定靈活性。4 臥室地面宜選用防滑、保溫性能良好材料。5 兒童居住臥室牆面宜選用抗汙染、易清潔材料。4.2.4 起居室、餐廳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應根據不同套型特點合理布置平面,並有利於使用者個性化裝飾布置。 2 無獨立餐廳套型起居室宜按照功能分區原則設置就餐區。 3 起居室、餐廳地面宜選用耐磨、防滑、易清潔、隔聲性能良好材料。4 應避免各界面尖角設計,防止碰傷兒童和老人。5 應綜合布置插座、照明光源和弱電終端。4.2.5 廚房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廚房宜設計為獨立可封閉空間。2 廚房洗滌盆、灶具、排油煙機、電器設備、櫥櫃、吊櫃等設施應一次性集成設計到位。3 放置灶具、洗
19、滌盆操作臺深度不宜小於 0.60m,雙排操作臺之間淨距不應小於 0.90m。4 廚房吊櫃設置不應影響自然通風、采光。4.2.6 衛生間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衛生間應合理安排便器、洗面盆、浴缸(或淋浴器)等設施,可設洗衣機位置。2 衛生間功能布局宜為照顧老年人、殘疾人和兒童使用留有餘地,可按需要配置相應設施。3 應采用節水型器具。4 裝修設計不應影響衛生間自然通風和采光,且方便維修。5 無外窗衛生間應設置機械通風位置和條件。4.2.7 貯藏空間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套內宜設計足夠貯藏空間( 儲藏間或壁櫥),貯藏空間應合理布局、方便使用。2 儲衣間宜采用可進入式設計。無自然或機械通風貯藏空間宜
20、設置帶通風百葉門。3 貯藏空間牆面宜選用防黴材料。4.2.8 過道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過道裝修完成面之間淨寬不得小於 900mm。2 走道設有踏步時,應配夜間照明設施。3 走道地面宜選用防滑、易清潔材料。4.2.9 樓梯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裝修設計不應改變原有樓梯位置。2 樓梯設計應滿足安全性、耐久性、美觀性、舒適性要求。4.3 基本配置4.3.1 成品住房裝修項目基本配置內容不應低於附錄 C 要求。4.3.2 成品住房裝修電源插座基本配置數量應符合表 4.3.2 要求。表 4.3.2 成品住房裝修電源插座數量表位置 項目 廉租住 房 經濟適用 住房 商品住 房 高度 (m) 備注空調
21、 1 1 1 1.9/0.3 掛機/櫃機起居室五孔 2 2 4 0.9/0.3 電視/沙發位空調 1 1 1 1.9 掛機主臥室五孔 2 2 3 0.9 電視/床位空調 1 1 1 1.9 掛機雙人臥室五孔 2 2 3 0.9 電視/床位空調 1 1 1 1.9 掛機臥室單人臥室 五孔 1 2 2 0.9 電視/床位空調 1 1.9 掛機書房五孔 2 0.9冰箱 1 1 1 0.3防濺五孔 1 2 3 1.3 小家電廚房三孔 2 2 2 2 油煙機/燃氣熱水器洗衣機 1 1 1 1.2防濺五孔 1 2 3 1.8 電熱水器浴霸 1 1 1 天棚衛生間五孔 1 1 2 1.5 電吹風等冰箱 1
22、1 1 0.3餐廳五孔 1 1 2 0.3靠近設備空間位置陽臺 五孔 1 1 2 0.3注:1、空調應采用帶開關插座。室內配置為中央空調時, 掛機/ 櫃機空調插座作相應調整。2、廚房及餐廳冰箱插座可考慮其一。3、浴霸插座暗設於吊頂內,並與附牆開關相聯。4.3.3 電視、電話、網絡等智能系統終端基本配置數量宜符合表 4.3.3 要求。表 4.3.3 智能系統終端基本配置數量表位置 項目 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住房高度(m) 備注電話 1 1 1 0.3電視 1 1 1 0.9起居室網絡 1 1 1 0.9電話 1 0.3電視 1 1 1 0.9臥室網絡 1 0.9電話 1 0.3書房網絡 1
23、0.9注:1、避免與插座過近幹擾,水平距離 500mm 以上。2、分戶牆內電源、信息接線盒避免牆兩邊相對安裝,避免聲橋。4.4 室內環境4.4.1 裝修設計應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和提高室內環境質量。4.4.2 室內聲環境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宜采用架空或有軟墊層地板、地毯等,減少固體傳聲。2 宜采用隔聲性能良好內門和分室隔牆。3 牆面宜采用吸聲或隔音材料。4 應對管道、電梯等采取隔聲、隔振措施。5 水、暖、電、氣管線穿過樓板和牆體時,孔洞周邊應采取密封隔聲措施。4.4.3 室內光環境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裝修設計不應改變原有自然采光。2 牆面及天棚宜采用白色或淺色,有效提高光利用率。3 室內照
24、明應選擇高效節能光源,要合理利用各種燈光效果,給居室營造豐富多彩氛圍。4 人工照明應選擇安全適用光源及燈具,應防止光汙染。4.4.4 室內熱環境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空調室內機安裝位置應考慮最佳效果。2 裝修設計應考慮與門窗節點銜接,確保室內氣密性和水密性。3 設置供暖設施時,宜采用成熟適用采暖技術,供暖設備安裝設計要與裝修設計同步。4 采暖、制冷系統運行效率和能效比應符合國家節能設計標准要求。4.4.5 室內空氣質量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裝修設計不應改變原有通風環境。2 應選用節能環保裝修材料。3 燃氣熱水器應采用專用排氣道或平衡式燃氣熱水器。4 設有中央空調或采暖設備時,宜采用補充新風
25、設備,改善室內空氣質量。5 廚房、衛生間宜采用換氣設施,應防止煙氣倒灌、串氣和串味。4.5 安全防護4.5.1 陽臺、露臺欄杆應符合以下要求:1 陽臺、露臺裝修完成面(可踏面)上欄杆淨高,六層及六層以下不應低於 1.05m,七層及七層以上不應低於 1.10m。2 陽臺欄杆設計應防止兒童攀登,欄杆垂直欄杆間淨距不應大於 0.11m,放置花盆處必須采取防墜落措施。3 陽臺、露臺地面應選用防滑材料。4 中高層、高層及寒冷地區住房陽臺裝修不應改變原實心欄板設計。4.5.2 裝修完成後樓地面距外窗窗臺面淨高不應低於 0.90m,低於 0.90m 時( 包括落地窗),應有防護設施。4.5.3 裝修應考慮老
26、年人、殘疾人及視力障礙者等體能特點帶來生活不便,應進行有針對性無障礙設計。4.6 防火設計 4.6.1 裝修設計應嚴格執行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016、 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範GB 50045、 建築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範GB 50222 等現行國家有關規範及標准規定。4.6.2 裝修設計文件中應明確防火等級、材料燃燒性能等級和防火安全措施。4.6.3 裝修設計應根據不同防火等級建築及不同使用部位選擇相應燃燒性能等級材料。4.6.4 裝修設計應充分考慮電氣防火安全,以減少和避免電氣火災事故發生。4.7 建築裝修4.7.1 牆面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牆面設計包括裱糊、塗飾、面磚、石材、木
27、裝飾牆板、輕質隔牆、骨架隔牆、玻璃隔牆、軟包等內容。2 牆面設計:1) 裱糊、塗飾、面磚、石材、木裝飾牆板、隔牆等材料應明確規格、顏色、品種、型號、燃燒和環境性能指標,明確粘貼強度指標。木材應明確防火、防腐、防蟲處理方法和措施。2) 門窗洞口邊、陰陽角等節點位置應有面層粘貼大樣。3) 應有明確飾面圖案或拼接要求。4) 隔牆( 骨架、輕質等)工程應明確固定方法,應有門窗等特殊部位節點詳圖;應明確隔音及保溫措施,隔音量不應小於 40dB;應明確隔牆與頂棚及其他不同材料牆體交接處防開裂措施。5) 玻璃隔牆應在設計文件中明確玻璃制品規格、尺寸、質量、構造、固定方法、拼( 交)接等要求及節點詳圖。 3
28、軟包設計:1) 應明確安裝位置及構造方法。2) 應明確軟包工程規格、尺寸、材質要求。3) 應明確軟包拼接方法。4.7.2 吊頂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吊頂包括龍骨吊頂、裝配式吊頂及飾面等內容。2 吊頂設計:1) 根據吊頂實際荷載計算吊杆承載力。 2) 設計文件應明確吊頂材料及配件規格、材質、受力性能等質量指標,及吊杆、龍骨等材料防腐、防火處理方法和措施。3) 設計文件應明確吊杆與主體固定方法,明確吊杆與龍骨數量及間距,應有相應節點詳圖。4) 應明確吊頂天棚板底標高。5) 應明確吊頂與牆面、窗簾盒交接方式,應有節點詳圖。6) 設計文件應明確飾面材料品種、質量、顏色等要求。4.7.3 地面設計應符
29、合以下要求:1 地面包括地磚(含石材)、地板、地毯等內容。2 地磚(含石材 ) 設計:1) 應明確地磚或石材品種、規格、顏色、性能及材質。2) 應明確地磚或石材粘結方式,明確粘結材料質量要求。3) 應明確排磚方式和磚縫大小,應有排磚詳圖。3 地板設計:1) 應明確地板品種、規格及材質,明確地板面層下襯墊材質和厚度。2) 應明確地板主龍骨與次龍骨間距,龍骨與基層、毛地板與地楞固定方法和龍骨穩固方法,應有相應詳圖。4 地毯設計:1) 應明確地毯品種、規格、色澤、圖案,以及襯墊和收口、粘結材料等。2) 應明確地毯鋪設方法、邊沿收口及陰角處理,應有詳圖。4.7.4 內門窗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木門窗
30、設計:1) 設計文件應明確木門窗所用材料品種、規格、含水率、環境等質量指標。2) 設計文件應有門框或門套固定方法節點詳圖。3) 應明確木門窗固定件及五金件數量、規格和位置。2 塑料門窗設計:1) 應明確塑料門窗品種、類型、規格、尺寸要求。2) 應明確固定方法、固定件及五金件數量、規格和位置。3) 應明確塑料門窗型材、內襯型鋼規格、壁厚要求。3 金屬門窗設計:1) 應明確金屬門窗品種、類型、規格尺寸、性能、型材壁厚及附件要求。2) 應明確門窗固定方法、固定件及五金件數量、規格和位置。3) 應明確金屬門窗預埋件數量、規格、位置、埋設方式、與框連接方式。4 門窗玻璃設計:1) 應明確玻璃品種、規格、
31、類型。2) 應明確玻璃固定方式和密封要求。4.7.5 防水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應明確防水材料品種、規格、性能要求。2 防水構造應符合相關規範要求。3 應有地漏、套管、衛生潔具根部、陰陽角等部位節點詳圖。4.7.6 細部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細部設計包括櫥櫃、吊櫃、臺面、花飾、護欄、扶手、窗簾盒、石材窗臺板、頂角線、細木等。2 設計文件應明確細部工程所用材料品種、規格、型號、含水率、環境等質量指標,並應有相應節點詳圖。4.8 建築設備 4.8.1 衛生潔具及給排水管道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衛生潔具包括洗面盆、浴缸、座便器、淋浴器等設施。2 衛生潔具設計:1) 應明確衛生潔具規格、尺寸、功
32、能及質量要求。2) 應明確衛生潔具安裝位置與標高,並應有裝配施工節點圖。3 給排水設計:1) 應明確管材及配件規格、型號、性能及質量要求。2) 應明確給排水管道走向、安裝方式。4.8.2 電氣照明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室內電路布線設計:1) 應明確不同回路所使用導線規格及質量要求。2) 應明確導線具體走向及固定方法,並應有導線走向平面布置圖。2 開關插座設計:1) 應明確開關插座相應質量指標。2) 應根據負荷計算選用開關插座類型。3) 應明確開關插座安裝高度與位置,並明確接地要求。3 照明設計:1) 應明確所選用燈具相應質量指標。2) 燈具選型應符合房間照度要求。3) 應明確燈具安裝固定方式
33、,應有節點詳圖。4.8.3 燃氣設備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燃氣設備應設置在有機械通風裝置廚房或與廚房相連陽臺內,不應改變原有燃氣管道。 2 燃氣設備應有專門排氣系統。4.8.4 采暖、空調及通風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采暖設計:1) 應明確室內采暖溫度及采暖方式。2) 應明確采暖設備規格、安裝位置和固定方法。2 空調設計:1) 應明確空調類型、規格、型號及能耗標識。2) 應明確空調運行狀況下室內濕度、溫度、噪音等質量指標。3) 應明確室內空調設備和管線位置及固定方法。3 通風設計:1) 應明確排氣通風方式和通風量。2) 應明確通風設備固定方式和位置。4.8.5 智能化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34、應明確電視、電話、網絡等智能系統終端位置和數量,明確綜合布線位置和方式。2 成品住房裝修設計不應改變原有對講及安全防盜報警系統。4.8.6 獨立套內電梯設計應符合以下要求:1 應有施工圖及節點詳圖。2 應明確電梯井道及相鄰房間隔聲做法。3 候梯區域深度不宜小於電梯轎廂深度。5 牆面工程5.1 一般規定5.1.1 本章適用於牆面裱糊、塗飾、飾面板、軟包及隔牆等工程。5.1.2 施工前應對已完成抹灰基層質量檢查驗收。5.1.3 施工過程中對附牆二次龍骨構件固定、防火防腐、板縫抗裂處理等應進行隱蔽工程驗收。5.1.4 裝修過程不得破壞牆體原有內保溫或外保溫體系。5.2 施工要求5.2.1 裱糊施工應
35、符合以下要求:1 裱糊前應按壁紙、牆布品種、花色、規格進行選配、拼花、裁切、編號,裱糊時應按編號順序粘貼。2 牆面應采用整幅裱糊,陰角處接縫應搭接,陽角處應包角、不得有接縫。施工順序宜先垂直面後水平面,先細部後大面,先保證垂直後對花拼逢,垂直面是先上後下,先長牆面後短牆面,水平面是先高後低。3 聚氯乙烯塑料壁紙裱糊前應先將壁紙用水潤濕數分鐘,牆面裱糊時應在基層表面塗刷膠粘劑,頂棚裱糊時,基層和壁紙背面均應塗刷膠粘劑。4 複合壁紙不得浸水,裱糊前應先在壁紙背面塗刷膠粘劑,放置數分鐘,裱糊時,基層表面應塗刷膠粘劑。5 紡織纖維壁紙不宜在水中浸泡,裱糊前宜用濕布清潔背面。6 帶背膠壁紙裱糊前應在水中
36、浸泡數分鐘。頂棚裱糊時應在頂棚塗刷一層稀釋膠粘劑。7 金屬壁紙裱糊前應浸水 l2min,陰幹 58min 後在其背面刷膠。刷膠應使用專用壁紙粉膠,一邊刷膠,一邊將刷過膠部分,向上卷在發泡壁紙卷上。8 玻璃纖維基材壁紙、無紡牆布無需進行浸潤。應選用粘結強度較高膠粘劑,裱糊前應在基層表面塗膠,牆布背面不塗膠。玻璃纖維牆布裱糊對花時不得橫拉斜扯避免變形脫落。9 開關、插座等突出牆面電氣盒,裱糊前應先卸去盒蓋。5.2.2 塗飾施工應符合以下要求:1 塗飾工程應在抹灰、吊頂、細部、地面給排水及電氣工程等已完成並驗收合格後進行。2 混凝土或抹灰層基層在塗飾塗料前應按塗刷抗堿封閉底漆滿刮膩子砂紙打光程序進行
37、施工。3 廚房、衛生間應采用具有防火、防黴、防汙染、易清洗特點塗料,並使用具有耐水性能膩子。4 紙面石膏板基層應按設計要求對板縫、釘眼進行處理後,滿刮膩子、砂紙打光。5 金屬基層表面應進行除鏽和防鏽處理。6 滾塗法施工應符合以下要求:1) 毛輥蘸取塗料後先按 W 方式運動將塗料大致塗在基層上;2) 然後用不蘸取漆液毛輥緊貼基層上下、左右來回滾動,使塗料在基層上均勻展開;3) 最後用蘸取塗料毛輥按一定方向滿滾一遍;4) 陰角及上下口宜采用排筆刷塗找齊。7 噴塗法施工應符合以下要求:1) 噴槍壓力宜按塗料性質控制在 0.40.8MPa 範圍內;2) 噴塗時噴槍與牆面保持垂直,距離宜在 500mm
38、左右,勻速平行移動;3) 兩行重疊寬度宜控制在噴塗寬度 1/3;4) 宜按先左後右、先上後下、先難後易、先邊後面順序進行。8 木質基層塗刷清漆應符合以下要求:1) 木質基層節疤、松脂部位應用蟲膠漆封閉,釘眼處應用配套膩子嵌補;2) 在刮膩子、上色前,應塗刷一遍封閉底漆,然後反複對局部進行拼色和修色,每修完一次,刷一遍中層漆,幹後打磨,直至色調協調統一,再做飾面漆。9 木質基層塗刷色漆符合以下要求:1) 先滿刷清漆一遍,待其幹後用配套膩子將釘孔、裂縫、殘缺處嵌刮平整;2) 幹後打磨光滑,再刷中層和面漆。10 浮雕塗飾中層塗料應用專用塑料輥蘸水均勻滾壓,厚薄一致,待完全幹燥固化後,才可進行面層塗飾
39、。面層應采用噴塗,間隔時間宜在 4h 以上。11 套色漏花、滾花、 仿木紋等美術塗飾施工應符合以下要求:1) 待底層所塗清油幹透後,刮兩遍膩子,磨兩遍砂紙,拭掉浮粉,再塗飾兩遍色調合漆;2) 油色噴塗完成後,須停 1020min 即可取下絲棉,待噴塗紋路幹後再行劃線,等線幹後再刷一遍清漆。12 塗料打磨應待塗膜完全幹透後進行,打磨應用力均勻,不得磨透露底。13 塗料在使用前應攪拌均勻,並在規定時間內用完。14 施工現場環境溫度宜在 535之間,並應注意通風換氣和防塵。5.2.3 面磚、石材飾面施工應符合以下要求:1 牆面鋪裝工程應在牆面隱蔽及抹灰工程、吊頂工程已完成並經驗收後進行。當牆體有防水
40、要求時,應對防水工程進行驗收。2 采用濕作業法鋪貼天然石材應進行防泛堿處理。3 在防水層上粘貼面磚時,粘結材料應與防水材料性能相容。否則應用有極性材料作過渡毛化處理。4 濕作業施工現場環境溫度宜在 5以上。5 面磚鋪貼應符合以下要求:1) 面磚鋪貼前應進行挑選,並應浸水 2h 以上,晾幹表面水分。2) 鋪貼前應進行放線定位和排磚,非整磚應排放在次要部位或陰角處。非整磚寬度不宜小於整磚1/3。磚縫寬度應符合設計要求。3) 鋪貼前應確定水平及豎向標志,墊好底尺,持線鋪貼。面磚表面應平整、接縫應平直、縫寬應均勻一致。陰角磚應壓向正確,陽角線宜做成 45角對接。在牆面突出物處,應整磚套割吻合,不得用非
41、整磚拼湊鋪貼。4) 結合砂漿宜采用面磚專用粘結劑,砂漿厚度宜為 46mm。面磚接縫內應嵌填專用勾縫劑。6 石材鋪裝應符合以下要求:1) 牆面板材鋪貼前應進行挑選,並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預拼。2) 強度較低或較薄石材應在背面粘貼玻璃纖維網布。開槽鑽眼掛件部位宜另粘一塊板加厚增強。3) 濕作業法掛貼施工應符合以下要求:(1) 固定石材鋼筋網應與預埋件連接牢固。每塊石材與鋼筋網拉接點不得少於 4 個。拉接用金屬絲應具有防鏽性能。(2) 灌注砂漿前應將石材背面及基層濕潤,並應用填縫材料臨時封閉石材板縫,避免漏漿。(3) 灌注砂漿宜用 1:2.5 水泥砂漿,灌注時應分層進行,每層灌注高度宜為 150 200
42、mm,且不超過板高 1/3,插搗應密實。待其初凝後方可灌注上層水泥砂漿。(4) 除頂層石板塊外,第三次灌漿面應離板上口 5080mm,以利上下灌漿成整體。(5) 安裝淺色或疏軟石材時,灌漿應用白水泥、白石屑,防止滲底。4) 粘貼法施工應符合以下要求:(1) 基層處理應符合強度要求,平整但不應壓光。(2) 膠粘劑配合比應符合產品說明書要求。膠液應均勻、飽滿地刷抹在基層和石材背面,溢出膠液應隨時清除。(3) 石材就位時應准確,並應立即擠緊、找平、找正,進行頂、卡固定。(4) 高度超過 1m 且每塊板材邊長大於 400mm 時,不得采用粘貼法施工。(5) 質地疏松石材表面應作防汙處理,粘貼面應用玻璃
43、纖維網布增強。(6) 陽角縫應符合設計要求或做成 45 拼角。所有板縫均應用勾縫劑勾填飽滿。5.2.4 木裝飾牆板施工應符合以下要求:1 制作安裝前應檢查基層垂直度和平整度,有防潮要求應進行防潮處理。2 按設計要求彈出標高、豎向控制線、分格線。打孔安裝木磚或木楔,深度應不小於 40mm,木磚或木楔應做防腐處理。3 龍骨間距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無要求時:橫向間距宜為 300mm,豎向間距宜為 400mm,龍骨與木磚或木楔連接應牢固。龍骨、木質基層板應進行防火處理。4 飾面板安裝前應進行選配,顏色、木紋對接應自然協調。5 飾面板固定應采用射釘或膠粘結,射釘間距不應大於 200mm,接縫應在龍骨上
44、。6 鑲接式木裝飾牆可用射釘從凹榫邊傾斜射入。安裝第一塊時必須校對豎向控制線。7 安裝封邊壓頂時應用射釘固定收口木線,釘位置應在線條凹槽處或背視線一側。8 防火塗料塗布前應對其表面進行清潔。塗布至少分兩次進行,且第二次塗布應在第一次塗布塗層表幹後進行,塗布量應不小於 500gm 2。5.2.5 輕質隔牆施工適用於板材隔牆、骨架隔牆和玻璃隔牆等非承重輕質隔牆工程,應符合以下要求:1 輕質隔牆材料在運輸和安裝時,應輕拿輕放,不得損壞表面和邊角。應防止受潮變形。2 當輕質隔牆下端用木踢腳覆蓋時,飾面板應與地面留有 2030mm 縫隙;當用大理石、瓷磚、水磨石等做踢腳板時,飾面板下端應與踢腳板上口齊平,接縫應嚴密。3 牆位放線應按設計要求,沿地、牆、頂彈出隔牆中心線和寬度線,寬度線應與隔牆厚度一致。彈線應清晰,位置應准確。4 輕鋼龍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