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编号:GB/T 3543.6-1995标准名称: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水分测定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水分测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作物种子水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农作物种子质量的检测。 2 引用标准 GB/T 3543.2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3 术语 水分 moisture content按规定程序把种子样品烘干所失去的重量,用失去重量占供检样品原始重量的百分率表示。4 仪器设备 a 恒温烘箱:装有可移动多孔的铁丝网架和可测到 0.5的温度计。b 粉碎(磨粉)机:备有 0.5,1.0 和 4.0mm 的金属丝筛子。 c 样品盒、干燥器、干燥剂等。 d 天平:感量达到
2、 0.001g。 5 测定程序 由于自由水易受外界环境条件的影响,所以应采取一些措施尽量防止水分的丧失。如送验样品必须装在防湿容器中,并尽可能排除其中的空气;样品接收后立即测定;测定过程中的取样、磨碎和称重须操作迅速;避免磨碎蒸发等。不磨碎种子这一过程所需的时间不得超过 2min。 5.1 低恒温烘干法 5.1.1 适用种类 葱属(Allium spp.),花生(Arachis hypogaea),芸苔属(Brassica spp.),辣椒属(Capsicum spp.),大豆( Glycine max),棉属(Gossypium spp.),向日葵(Helianthus annuus),亚麻
3、(linum usitatissimum),萝卜(Raphanus sativus ),蓖麻(Ricinus communis),芝麻( Sesamum indicum),茄子(Solanum melongena)。该法必须在相对湿度 70%以下的室内进行。5.1.2 取样磨碎 供水分测定的送验样品必须符合 GB/T 3543.2 的要求。用下列一种方法进行充分混合,并从此送验样品取 15-25g。a 用匙在样品罐内搅拌。 b 将原样品罐的罐口对准另一个同样大小的空罐口,把种子在两个容器间往返倾倒。 烘干前必须磨碎的种子种类及磨碎细度见表 1。 表 1 必须磨碎的种子种类及磨碎细度 作物种类
4、磨碎细度燕麦(Avena spp.)水稻(Oryza sativa L.)甜荞(Fagopyrum esculentum)至少有 50%的磨碎成分通过 0.5mm 筛孔的金属丝筛,而留在 1.0mm 筛孔的金属丝筛子上不超过 10%。苦荞(Fagopyrum tataricum )黑麦(Secale cereale)高粱属(Sorghum spp.)小麦属(Triticum spp.)玉米(Zea mays)大豆(Glycine max )菜豆属(Phaseolus spp.)豌豆(Pisum sativum)西瓜(Citrullus lanatus)巢菜属(Vicia spp.)需要粗磨,至
5、少有 50%的磨碎成分通过4.0mm 筛孔棉属(Gossypium spp. )花生(Arachis hypogaea )蓖麻(Ricinus communis)磨碎或切成薄片进行测定需取二个重复的独立试验样品。必须使试验样品在样品盒的分布为每平方厘米不超过 0.3g。 取样勿直接用手触摸种子,而应用勺或铲子。 5.1.3 烘干称重先将样品盒预先烘干、冷却、称重,并记下盒号,取得试样两份(磨碎种子应从不同部位取得),每份 4.5-5.0g,将试样放入预先烘干和称重过的样品盒内,再称重(精确至 0.001g)。使烘箱通电预热至 110-115,将样品摊平放入烘箱内的上层,样品盒距温度计的水银球约
6、 2.5cm 处,迅速关闭烘箱门,使箱温在 5-10min 内回升至 1032时开始计算时间,烘 8h。用坩埚钳或戴上手套盖好盒盖(在箱内加盖),取出后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约 30-45min 后再称重。 5.2 高温烘干法 适用于下列种子种类:芹菜(Apium graveolens ),石刁柏(Asparagus officinalis),燕麦属(Auenaspp.),甜菜(Beta vulgaris),西瓜( Citrullus lanatus),甜瓜属(Cucumis spp.),南瓜属(Cucurbita spp.),胡萝卜(Daucus carota),甜荞(Fagopyrum e
7、sculentum),苦荞(Fagopyrum tataricum),大麦(Hordeum vulgare ),莴苣( Lactuca sativa),番茄(Lycopersicon lycopersicum),苜蓿属( Medicago spp.),草木樨属( Melilotus spp.),烟草(Nicotiana tabacum ),水稻( Oryza sativa),黍属(Panicum spp. ),菜豆属( Phaseolus spp.),豌豆(Pisum sativum),鸦葱(Scorzonera hispanica),黑麦( Secale cereale),狗尾草属(Seta
8、ria spp.),高粱属(sorghum spp.),菠菜(Spinacia oleracea),小麦属(Triticum spp.),巢菜属(Vicia spp.),玉米(Zea mays)。 其程序与低恒温烘干法相同。必须磨碎的种子种类及磨碎细度见表 1。 首先将烘箱预热至 140-145,打开箱门 5-10min 后,烘箱温度须保持 130-133,样品烘干时间为 1h。 5.3 高水分预先烘干法 需要磨碎的种子,如果禾谷类种子水分超过 18%,豆类和油料作物水分超过 16%,必须采用预先烘干法。称取两份样品各 25.000.02g,置于直径大于 8cm 的样品盒中,在 1032烘箱中
9、预烘 30min(油料种子在 70预烘 1h)。取出后放在室温冷却和称重。此后立即将这两个半干样品分别磨碎,并将磨碎物各取一份样品按 5.1 或 5.2 条所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 结果计算 6.1 结果计算 根据烘后失去的重量计算种子水分百分率,按式(1)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种子水分(%)=(M 2-M3)(M 2-M1) 100 式中:M 1样品盒和盖的重量,g; M2样品盒和盖及样品的烘前重量,g; M3样品盒和盖及样品的烘后重量,g。 若用预先烘干法,可从第一次(预先烘干)和第二次按上述公式计算所得的水分结果换算样品的原始水分,按式(2)计算。 种子水分(%)=S 1+S2(S 1
10、S2)100 式中:S 1第一次整粒种子烘后失去的水分,%; S2第二次磨碎种子烘后失去的水分,%。 6.2 容许差距 若一个样品的两次测定之间的差距不超过 0.2%,其结果可用两次测定值的算术平均数表示。否则,重做两次测定。 7 结果报告 结果填报在检验结果报告的规定空格中,精确度为 0.1%。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种子总站、浙江农业大学、四川省、黑龙江省、天津市种子公司(站)、南京农业大学、北京市、湖南省公司种子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支巨振、毕辛华、杜克敏、常秀兰、杨淑惠、任淑萍、吴志行、李仁凤、赵菊英。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83 年 3 月。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种子检验规程(ISTA,1993 版)第九部分 水分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