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云建标2011452 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 2003 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依据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 2010 年和 2011 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线,并结合云南省建设工程发展实际,经研究,我厅决定调整云南省 2003 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人工综合工日单价由现行的 42.06 元调为 53.23 元。二、 云南省 2003 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涉及到的人工工日单价都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综合工日单价作为计算人工费、机械费、规费、管理费、利润的计算基数。三、本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自 201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凡2011 年 9 月 1 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2011 年 9 月 1 日以后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调整。二一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