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词解释: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标准工作日:也称标准工作时间,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所实行的工作日。目前我国实行的标准工作日是每日 8 小时,每周 40 小时。公司是指一般依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一人公司也叫独资公司、独股公司,系指仅有一个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的有限公司或仅有一个股东持有全部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
2、,并对公司事务作出独立判断的董事。社会保险 :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 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简答题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含义:是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法律体系的总称,由与我国市场经济相适应,调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群所组成。(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A、市场主体法 B 市场主体行为规则法 C 市场管理规则法 D 市场体系法 E 市场宏观调控法 F 社会保障法 G 涉外经济法 H 中介、仲裁法 2、社会保障制度的主
3、要内容(1)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从社会保险的项目内容看,它是以经济保障为前提的。(2)社会救济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给付标准低于社会保险。(3)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事业。(4)优抚安置优抚安置,是指政府对军属、烈属、复员转业军人、残废军人予
4、以优待抚恤的制度。(5)社会互助社会互助是指在政府鼓励和支持下,社会团体和社会成员自愿组织和参与的扶弱济困活动。3、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发起设立,是独立的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依法设立,设立时不要求注册资金,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也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应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一般而言,这种授权以申请设立分公司的方式为表现。也就是说,在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分公司,就视为公司授权分公司开展公司经营范围以内的活动。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
5、围。 (2)工商登记方式和名称不同。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的名称上,也有很大不同。子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公司”;分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公司分公司”。(3)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同。 子公司由于是独立法人,只能就其自身资产承担民事责任,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出资后抽逃资金的情况之外,不能清偿的部分不能向出资人追偿;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在诉讼中,可以直接把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4)承担债务的方式不同。子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分公司则先
6、以自有资产承担,不足部分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4、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指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入选的表决权制度。5、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容可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个理念,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协调一致地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
7、国的统一。6、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构成条件:答:(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7、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
8、、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9.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
9、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 26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剧刑事责任的。 第 26 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改变劳动合同的;10.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
10、定的。11.劳动合同应当和可以约定的条款: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条款劳动合同除法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案例题1、爱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拟增加注册资本,公司监事会全部七名成员坚决反
11、对,但董事会坚持决议。于是,监事会中的三名成员联名通知全体股东召开监时股东会议。除两名股东因故未参加股东会以外,其他股东全部参加。与会股东最终以 2/3 人数通过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认为会议的表决未到法定人数,因而决议无效。董事会认为,监事越权召开股东会,会后又对会议通过的决议横加指责,纯属无理之举。问:(1)公司董事会是否有权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2)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是否合法?(3)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是否有效?(1)该公司董事会无权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我国公司法规定,对增加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由股东会作出。(2)临时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合法。公司法规定
12、,1/3 以上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本次临时股东会由三名监事召集,该公司共有监事七人,达到 1/3以上。(3)股东会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无效。公司法规定,股东会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应当由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此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只是参加本次股东会的 2/3 股东通过。2、某学生拿着简历,(就业推荐表),顺利找到工作,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06.02.20-2007.02.19 ),试用期为两个月,在 2006 年 5 月 1 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用人单位不 承担责任,说该生未毕业,所以不完全归我企业管。(1)该生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答:(有 ) 劳
13、动者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行为能力就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2)该应届生是就业还是勤工俭学?答:(就业) 勤工俭学是指在校生不以就业为目的,参加短期或不定期劳务工作以获取一定劳动报酬的情况。本案中学生行为是就业。(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答:(有效) 双方拥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劳动合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3、某百货公司是以商品零售为主的有限公司,由两个私人股东设立。公司成立前拟定注册资本为 25 万元,两名股东中一名为执行董事,一名为财务负责人,其中执行董事兼任监事。该公司聘请丁某作为公司的总经理。此时,丁某买回的一批服装正欲卖出,上任后未经任何人同意私下和该百货公司签订
14、了合同,用公司名义买下了他买来的服装,总价款达 125 万元,占用了公司的大量流动资金。后该批服装由于数量过多和款式陈旧而积压,致使该公司下半年的投资计划流产,大量的购货合同难以履行。公司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丁某赔偿经济损失。丁某认为:他是公司的经营主管,有权同任何人签订合同,确定经营方式,公司起诉他是没有任何道理的。请问:(1)本案中,某百货有限公司的法人组织机构是否合法?(2)丁某和本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3)丁某是否应向公司赔偿损失?(1)合法。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本案中某百货公司股东人数只有两人,
15、不设董事会是合法的。(2)不妥当。丁某在财政局工作,身份是公务员。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因此,丁某不得在营利性的百货公司中担任总经理的职位。(3)丁某应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丁某私下以公司的名义买下他自己买来的衣服,是一种利用自己职权的关联行为。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丁某应当向公司赔偿损失。4、工厂拒付加班费,当地两职工代表请劳动仲裁委
16、员会仲裁,8 天后受理,三月后裁决。(1) 争议的性质:两名职工代表 200 多名职工,属于集体案例,应使用特别仲裁程序。(2) A、应该在 3 月内决定是否受理 B、集体劳动争议应在 15 日内结案 C、结议后应向当地政府汇报,后再结案,而文中没有汇报。所以也不符合法律要求。知识点1、我国开始走上法制道路的起点:改革开放,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劳动者离开职位后最长两年内不得参与类似的工作
17、(竟业限制),原工作机构向劳动者进行补偿。4、马克思说:“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这一论断体现了A.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B.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C.法是在最终由一定社会的生产力状况所决定的经济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的D.法的特征5、法的适用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它是反复适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的。这表明法具有概括性,法的概括性又被称为普遍性。6、某教授在学校开讲座,在教室门口贴有一张通知,上面写道在讲座结束后将卖书,有需要者在会后签字购买,但是有个同学误以为是签到
18、,这种行为有法律效益吗?没有法律效益,该学生意思表示不真实,与他的行为表示不一致7、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8、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通过当事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的权利。淘宝 7 天无理由退换货9、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一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三 )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四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例如上课只有 80
19、人到,但是点名时有93 个人。10、有限责任公司和合伙企业的区别(一)出资人数的要求合伙企业应由 2 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 2 人以上 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 50 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二)出资方式要求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使用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此外,首次设立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 30%。有限责任公司不
20、得以劳务出资。(三)注册资金的要求合伙企业注册资金没有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3 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四)企业行为依据合伙企业行为主要受合伙企业法与合伙协议的约束。有限责任公司行为主要受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约束。(五)企业税收缴纳要求合伙企业企业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就个人从合伙企业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就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还需要就个人从公司获取的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六)企业债务责任承担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内部按出资比例承担债务;有限合伙人以其
21、出资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自身债务承担责任。习题:有限公司不同于合伙公司的特点 1.具有法人资格2.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余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1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12、劳动法律关系是一种(D),雇主和雇员在劳动法律;又是义务主体,互为对价关系;A劳动关系 B法律关系;C劳动合同 D双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依据劳动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雇主和雇员1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股东的数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22、15O 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 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但至少 2 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 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注册的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 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 最低限额: 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 50 万元; 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 50 万元; 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 30 万元; 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 10 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 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
23、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 1000 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 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 1000 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 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 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 股金额相等。 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 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 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
24、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 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 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 但不能退股。 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 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 因此, 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 机动性权限较大。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 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
25、的股票。 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 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单。如前所述,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 种。 发起设立比较简单, 而募集设立因需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 故出于保护社会公众的目的, 其设立程序比较复杂。在有限公司设立中,只有发起设立的方式,而不用募集设立方式。 14、案例:请客吃饭,客人没来,甲:主人;乙:客人;不负责任15、表见代理:买饭:甲,腿受伤,乙帮忙买饭,甲有代理权表见代理:实质是无权代理。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 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16、合伙开合资企业,三人合伙,一人退
26、伙 对于债务应该三人均摊债权人有权向任意一人索要全部债务,连带责任17、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属于资合公司(互不认识);人和公司(互相认识)公司分为股份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公司18、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股东会决定职工代表19、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分支机构所在地进行登记。20、主体合格原则,又称有行为能力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 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即要符合主体合格原则。21、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想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 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
27、车要你们赔偿” 。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私力救济:指当事人认定其权利遭受侵害之时,在第三者没有以中立名义介入纠纷解决的情形下,不通过国家机关和法定程序而依靠自身力量或私力力量,解决纠纷,其中包括强制和交涉。公力救济:是指国家机关依权利人请求运用公权利对被侵害之权利实施救济,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22.区分以下四种责任和法律制裁:(1)刑事责任:判刑 刑事制裁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2)民事责任:合同责任 侵权责
28、任(3)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4)违宪:违反宪法的非法行为,最高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性质和制裁主体。23、股东诉讼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资金不足),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24、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29、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25、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
30、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26、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
31、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情形,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经理可以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的是( )。A公司章程规定 B董事会决议通过C股东会决议通过 D监事会决议通过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28、公司法新制度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29、股东会是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实施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经
32、理不属于公司组织机构,董事会无权决定增资问题,董事会决议在有一半董事出席,一半董事同意的情况下有效。1.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2.有些人错过了,永远无法在回到从前;有些人即使遇到了,永远都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一种刻骨铭心的痛!3.每一个人都有青春,每一个青春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都有一个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它的青春美。4.方茴说:“可能人总有点什么事,是想忘也忘不了的。”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33、。”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3.石村不是很大,男女老少加起来能有三百多人,屋子都是巨石砌成的,简朴而自然。4.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5.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6.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