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01B 60 DB23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 23/T XXXX2018碳汇计量监测样地布设与图斑区划技术2018- XX-XX 发布 2018- XX-XX 实施黑 龙 江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23/T XXXX2018目 次前言 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碳 汇 计 量 监 测 周 期 与 范 围 1 3.1 监 测 周 期 1 3.2 监 测 范 围 1 4 样 地 抽 样 与 布 设 1 4.1 样 地 抽 样 1 4.2 样 地 布 设 1 4.3 样 地 最 小 监 测 面 积 1 5 样 地 数 据
2、 源 2 5.1 数 学 基 础 2 5.2 遥 感 数 据 . 2 5.3 资 源 数 据 2 6 样 地 图 斑 区 划 2 6.1 图 斑 精 度 要 求 2 6.2 图 斑 界 线 2 6.3 图 斑 区 划 3 6.4 土 地 利 用 类 型 区 划 4 6.5 区 划 验 证 4 附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土地利用类型代码表 5DB23/T XXXX2018前 言本 标 准 依 据 GB/T 1.1-2009 的 编 写 规 则 起 草 。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林业监测规划院。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刘 媛 媛 、 梁
3、 志 强 、 张 鹏 飞 、 叶 生 欣 、 李 新 平 、 张 冰 、 赵 星 财 、 刘 陆 、 于 子 娟 、 潘明哲、谷枫、王晓然、张玲敏、王杨、郑妍、宋喜梅、张玉东、王琳琳、姜娟、林岚岚、王丹阳、 苏顺、李栓、关利民、吴黎、李宏、李岩。 DB23/T XXXX20181 碳 汇 计 量 监 测 样 地 布 设 与 图 斑 区 划 技 术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碳汇计量监测周期与范围、样地抽样与布设、样地数据源、样地图斑区划。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碳汇计量监测样地布设与图斑区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
4、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6424-2010 森 林 资 源 规 划 设 计 调 查 技 术 规 程 LY/T 1955-2011 林 地 保 护 利 用 规 划 林 地 落 界 技 术 规 程 3 碳汇计量监测周期与范围3.1 监测周期以 2a3a 为 一 个 监 测 周 期 。 3.2 监测范围全省行政区划内的土地。 4 样地抽样与布设4.1 样地抽样全 省 以 公 里 格 网 作 为 抽 样 单 元 , 样 地 间 距 为 24km24km, 分 别 以 公 里 格 网 中 心 点 为 抽 样 点 , 通 过 抽样点的属性特征值对各总
5、体进行统计估算。 4.2 样地布设以 每 个 公 里 格 网 中 心 点 为 4km4km样 地 的 西 南 角 点 进 行 布 点 。 样 地 选 择 方 形 样 地 , 大 小 为 4km 4km, 样 地 每 边 的 方 位 角 为 0、 90、 180、 270四 个 正 方 向 。 4.3 样地最小监测面积碳汇计量监测最小区划面积规定如下: a) 林地图斑最小面积为 0.067hm2; b) 湿地图斑最小面积为 1hm2; c) 其他类型图斑最小面积为 1.5hm2。 DB23/T XXXX20182 5 样地数据源5.1 数学基础5.1.1 平面坐标系统采 用 2000国 家 大
6、地 坐 标 系 。 5.1.2 高程系统采 用 1985国 家 高 程 基 准 。 5.1.3 投影系统采 用 高 斯 -克 吕 格 投 影 。 5.2 遥感数据应 选 择 同 一 时 期 , 同 一 时 相 的 遥 感 数 据 , 影 像 时 相 与 调 查 年 度 时 差 应 小 于 12个 月 , 影 像 空 间 分 辨 率 应 小 于 2.5m。 5.3 资源数据选取已有的林业资源调查数据,如有不同比例尺的数据就应优先考虑大比例尺的数据,资源数据 如下: a) 黑龙江省林地保护一张图数据; b) 黑龙江省市县林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 c) 黑龙江省市县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数据; d)
7、 黑龙江省湿地资源调查数据; e) 其他专项调查数据。 6 样地图斑区划6.1 图斑精度要求与相应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对比, 调绘、 标绘的各种明显界线 (同名地物) 移位不应超过图上0. 5mm, 不 明 显 界 线 移 位 不 应 超 过 图 上 1.0mm。 6.2 图斑界线图斑界线确定依据如下: a) 国界线采用国家确定的界线; b) 县(区、市)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以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为依据确定。乡(镇) 级行政区域界线,由各县(区、市)依据最新行政区划确定; c) 以行政区域界线或土地权属界线分割成图斑,但不应穿越图斑; d) 以道路、水系等单线线状地物的自然分割成图斑; e)
8、 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的外围界线围成图斑; f) 按照土地利用类型划分的规定分割为不同图斑。 DB23/T XXXX20183 各种界线以行政区域界线、土地权属界线、单线线状地物、地类界线为高低顺序,当重合时,只 表示高一级界线。 6.3 图斑区划6.3.1 林地图斑区划6.3.1.1 区划条件林地图斑区划条件规定如下: a) 权属不同; b) 森林类别和林种不同; c) 生态公益林的事权和保护等级不同; d) 林业工程类别不同; e) 地类不同; f) 起源不同; g) 优势树种(组)比例相差 20%以 上 ; h) 龄级以下相差一个龄级,龄级以上相差两个龄级; i)
9、商品林郁闭度相差 0.20 以上,公益林郁闭度相差 0.10 以 上 , 灌 木 林 相 差 一 个 覆 盖 度 级 ; j) 立地类型不同。 6.3.1.2 边界确定将遥感数据分别与资源数据叠加, 依据LY /T 1955-2011中 8.3 规定的落界方法,区划样 地的林地和 非 林 地 图 斑 。 林 地 依 据 GB/T 26424-2010中 3.1规 定 的 二 类 调 查 的 林 业 用 地 为 主 , 划 分 子 地 类 。 非 林 地 分别区划为农地、草地、湿地、聚居地和其他土地。 林 地 中 涉 及 到 的 田 间 林 带 问 题 , 单 行 林 带 可 归 为 四 旁 树
10、 处 理 。 双 行 以 上 的 林 地 , 依 据 遥 感 影 像 区 划 出 图 斑 , 给 予 面 积 和 属 性 值 。 仅 获 取 4km4km样 地 内 的 林 地 信 息 , 包 括 此 范 围 内 的 6个 林 地 子 类 型 , 见附录A。 6.3.2 湿地图斑区划6.3.2.1 区划条件湿地图斑区划条件规定如下: a) 二级流域不同; b) 湿地型不同; c) 县级行政区域不同; d) 土地所有权不同; e) 保护状况不同; f) 湿地受威胁等级不同; g) 湿地主导利用方式不同。 6.3.2.2 边界确定将 遥 感 数 据 和 湿 地 资 源 调 查 数 据 进 行 叠
11、加 分 析 , 区 划 样 地 内 的 湿 地 图 斑 , 包 括 此 范 围 内 的 24个 湿 地 子 类 型 , 见 附 录 A。 6.3.3 农地、草地、聚居地和其他土地区划DB23/T XXXX20184 6.3.3.1 区划条件权属和地类不同。 6.3.3.2 边界确定依据遥感数据, 区划样地内的农地、 草地、 聚居 地和其他土地, 包括此范围内的4大 土地利用类型 和 9个 子 类 型 , 见 附 录 A。 6.4 土地利用类型区划6.4.1 室内分析用 划 分 边 界 的 方 法 , 针 对 4km4km 样地内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通过目视解译、同地类归并、 图像分割、邻近区域
12、缩涨等方法,勾绘出六大地类和子类。6.4.2 地类划分和解译标准库建立通过野外调查和室内分析对判读地类类型的定义、现地景观形成统一认识,并对各地类类型在遥 感信息影像上的反映特征的描述形成统一标准,形成解译标志。不同遥感影像资料或遥感影像资料时 相差异大的,应分别建立遥感解译标志。 6.4.3 人机交互判读在GI S软件支 持下, 将相关地理图层叠加显示, 全面分析遥感影像数据的色调、 纹理、 地 形特征等 , 将判读类型与其所建立的解译标志有机结合起来, 准确区分判读类型。 以图斑为基本单位进行判读时, 采用遥感影像图进行勾绘判读或在计算机屏幕上直接进行勾绘判读为主, GPS野外 定位点为辅
13、。 每个判 读样地或图斑要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编号,作为该判读单位的唯一识别标志。并按判读单位逐一填写判 读因子,生成属性数据库。 6.4.4 双轨制作业以图斑为单位进行判读时,应有一人按图斑区划因子进行图斑区划并进行判读,另一人对前一人 的区划结果进行检查,发现区划错误时经过协商进行修改;区划确定后第二人进行“背靠背”判读, 判 读 类 型 一 致 率 在 90 以 上 时 , 可 对 不 同 图 斑 进 行 协 商 修 改 , 达 不 到 时 重 新 判 读 。 6.4.5 判读工作的正判率考核选 取 30个 50个 判 读 点 , 判 读 人 员 应 对 土 地 类 型 进 行 识 别 ,
14、只 有 土 地 类 型 正 判 率 超 过 90%时 才 可 上 岗 。 不 足 90%应 进 行 错 判 分 析 和 纠 正 , 并 第 二 次 考 核 , 直 至 正 判 率 超 过 90%。 并 填 写 判 读 考 核 登 记 表 和 修订判读解译标志表。 6.5 区划验证实地验证调查采用路线调查与图斑抽样相结合的方法, 地面实地调查所抽取图斑的面积应占所监 测 区 域 面 积 的 5%以 上 。 选 取 的 地 面 实 地 调 查 样 地 , 应 尽 量 均 匀 地 分 布 于 监 测 区 域 内 , 验 证 对 象 应 重 点 突出,重点调查在室内遥感解译时不清晰的图斑和区域。 土
15、地 利 用 分 类 的 总 体 精 度 应 大 于 85%, 单 类 别 的 最 低 精 度 不 小 于 80%。 DB23/T XXXX20185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类型代码表LULUCF 六大地类 LULUCF 调 查 地 类 地类代码 LULUCF 六大地类 LULUCF 调 查 地 类 地类代码 乔木林地 111 蕨类沼泽 440 疏林地 120 草本沼泽 441 灌木林地 130 灌丛沼泽 442 未成林地 141 内陆盐沼 443 苗圃地 150 季节性咸水沼泽 444 林地 迹地 160 沼泽化草垫 445 水田 211 地热湿地 446 农地 旱地 212 淡 水 泉 /绿 洲 湿 地 447 天然牧草地 311 森林沼泽 448 草地 人工牧草地 312 水库 450 淤泥质海滩 410 运河、输水河 451 潮间盐水沼泽 411 水产养殖场 452 三 角 洲 /沙 洲 /沙 岛 413 盐田 453 季节性或间歇性河流 420 湿地 其他湿地 460 洪泛平原湿地 421 林业辅助生产用地 510 永久性河流 422 聚居地 居民地和建设用地 520 季节性咸水湖 430 未利用地 610 季节性淡水湖 431 宜林地 620 永久性咸水湖 432 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 630 湿地 永久性淡水湖 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