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各层面积之和。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1.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0 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不足 2.20 m 者应计算 1/2面积。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 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 m 者应计算 1/2 面积。说明:a 勒脚厚度不计入建筑面积内;b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c 建筑物
2、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d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 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 至 2.10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净高不足 1.20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例 1) 求 1 所示的单层厂房的建筑面积。图 1 单层厂房 (墙厚 240 mm)(a)平面图(b)剖面图解:(1)底层建筑面积 S1 S1=18.248.04=146.65(m2)(2)局部二层建筑面积 S2 S2=(6+0.24)(3+0.24)=20.22(m2)(3)单层厂房建筑面积 S S=S1+S2=146.65+20.22=166.87(m2) 高低联跨
3、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例 2) 求 2 所示单层工业厂房高跨部分及低跨部分的建筑面积。解:(1)高跨部分建筑面积 S1 S1=(24+20.12)(12+0.12+0.2)=298.64(m2)(2)低跨部分建筑面积 S2 S2=(24+20.12)(12+6+20.12)-S1=442.14-298.64 =143.5(m2)或 S2=(24+20.12)(6-0.2+0.12)=143.5(m2)图 2 高低联跨的单层工业厂房 ( a)平面图;(b) 剖面图3.1.2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
4、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 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 m 者应计算 1/2 面积。说明:a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b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多层建筑物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 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 至 2.10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 1.20m 时不应计算面积。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通风道、附墙烟囱等应
5、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注: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 2.20 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 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穿越建筑物的通道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 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 m 者应计算 1/2 面积。图 3 穿越建筑物的通道图 4 建筑物内大厅、回廊(a) 平面图;(b) b-b 剖面图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
6、,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 2.20 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 m 者应计算1/2 面积。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 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 m 者应计算 1/2 面积。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1.3 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 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 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 m 者应计算 1
7、/2 面积。如图 5 所示,其宽度按图示 B 计算。图 5 地下室剖面图 深基础架空层(如图 6 所示)、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如图 7 所示),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 2.20 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 m 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1.4 阳台、走廊、雨篷的建筑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 走廊等建筑面积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
8、、走廊、檐廊、架空走廊等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 2.20 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 2.20 m 者应计算 1/2 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图 6 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图 7 坡地吊脚架空层 雨篷的建筑面积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 2.10m 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1.5 不应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夹层;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 2.10m 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