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职权编码 事项性质 备案类行使主体 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承办机构 荆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批复文书名称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 咨询方式 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委节能办窗口办理时限(即办件 承诺件 上报件)设立依据 许可范围及条件 申请材料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特别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五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国务院部门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 (建科2004174 号)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符合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559-2013)、公共建筑节能设
2、计标准(GB50189-2015)。1、图审合格书、图审意见书(复印件)、节能计算报告书(原件);2、经图审的每个单体工程的建筑总说明、结构总说明、节能专项设计说明、装饰装修一览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图纸(太阳能热水系统图纸:地源热泵系统设计图纸(公建 5000以上);太阳能采暖空调图纸;太阳能发电图纸),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图。按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559-2013)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设计的还需提供电气设计总说明、主要电气设备材料表、暖通空调图纸。如有变更,需交图审办的变更说明(复印件);3、绿建设计,
3、提供建筑、结构、给排水、暖空、电气、施工专业绿建设计。无法定期限 1 个工作日 无 不收费4、经图审的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与图纸对应一式二份(原件,不足复印一份)。可否网上申请及申请网址 可网上申请申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荆州市北京西路 440 号 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节能办窗口 联系电话:07168526687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告知单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一、设立依据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五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国务院部门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 (建科2004174 号) 第二条。二、许可范围及条件施工图审查
4、合格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符合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559-201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三、申请材料1、图审合格书、图审意见书(复印件)、节能计算报告书(原件);2、经图审的每个单体工程的建筑总说明、结构总说明、节能专项设计说明、装饰装修一览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图纸(太阳能热水系统图纸:地源热泵系统设计图纸(公建 5000以上);太阳能采暖空调图纸;太阳能发电图纸),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图。按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T559-2013)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
5、9-2015)设计的还需提供电气设计总说明、主要电气设备材料表、暖通空调图纸。如有变更,需交图审办的变更说明(复印件);3、绿建设计,提供建筑、结构、给排水、暖空、电气、施工专业绿建设计。4、经图审的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与图纸对应一式二份(原件,不足复印一份)。四、运行流程(要求:具体到岗)政务服务中心节能办窗口受理审批科长审查窗口备案发证五、承诺时限1 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不收费七、申办地址及联系电话荆州市北京西路 440 号 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节能办窗口咨询电话:07168526687八、监督电话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07168269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