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煤矿紧急避险设计审查意见书xx煤设审查字【2012】 号:我局于 年 月 日受理你单位提交的 紧急避险设计 ,申请 紧急避险系统设计评审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经我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其紧急避险设计符合重庆市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设计大纲的要求,同意其紧急避险系统设计,并提出以下要求:1紧急避险系统设计由你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报xx县煤管局和xx监察分局备案,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2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的,必须经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重大修改,必须经我局同意,方可进行施工。3紧急避险系统的设置与避灾路线相结合。紧急避险设置醒目、清醒的标识。紧急避险系统并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
2、包括紧急避险设施、配套系统、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4按照渝煤监办【2012】133号文的要求,9月底前完成紧急避险系统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由煤矿自行组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向我局申请验收。特此通知。附件:xx县紧急避险系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审查意见评审机关(盖章)年 月 日xx县紧急避险系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审查意见结论 建议煤管局通过该设计评审。 二一二年 月 日设计名称 煤矿紧急避险系统设计编制单位 设计有限公司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审查意见:根据渝煤监办【2012】133号通知精神,2012年 月 日,xx煤管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 设计进行了评审,编制人员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其审查意见如下:一、该设计内容章节、图件基本齐全, 设计符合重庆市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设计大纲的要求,经济合理、技术可靠、安全可行。二、该矿现属 矿井,现核定生产能力 万吨/年。三、该设计提出在 建设井下永久避险硐室,符合现开拓和采区布置的要求。四、五、矿井每年必须依据灾害存在状况矿井采掘工作面的变化和矿井紧急避险的特点,及时修改完善矿井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