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01A 16 DB33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 33/T XXXXX2018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规 范Specification for cross-regional service of public culture( 报 批 稿 )2018 - XX - XX 发布 2018 - XX - XX 实施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1DB33/T XXXXX2018I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基 本 原 则 25 组 织 形 式 26 服 务 输 出 方 职
2、责 27 服 务 内 容 28 服 务 流 程 39 服 务 评 估 4附录 A ( 规 范 性 附 录 )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接 收 方 活 动 评 价 记 录 表 .6附录 B ( 规 范 性 附 录 )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输 出 方 年 度 评 估 表 .7参 考 文 献 9DB33/T XXXXX2018I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 本 标 准 由 浙 江 省 文 化 和 旅 游 厅 提 出 并 归 口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单位 : 杭 州市文 化广 电新 闻出 版局 、 杭 州市 西湖
3、区文 化广 电 新闻出 版局 、 中国 计量 大 学 、 浙 江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王 菡 蓉 、 袁 法 浩 、 汪 仕 龙 、 庞 清 华 、 虞 华 君 、 霍 荣 棉 、 吴 丽 、 郭 晨 露 。DB33/T XXXXX20181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 规定 了公 共文 化跨 区域服 务的 术语 和定 义、 基本原 则、 组织 形式 、 服 务输出 方职 责、 服 务 内 容 、 服 务 流 程 、 服 务 评 估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的 组 织 、 开 展 、 运 行 等 。2
4、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DB33/T 20792017 基 本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规 范DB33/T 20962018 基 层 群 众 文 化 团 队 管 理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DB33/T 20962018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3.1公 共 文 化 p
5、ublic culture是由政 府主 导、 社会 参与 形成的 普及 文化 知识 、 传 播先进 文化 、 提 供精 神食 粮, 满 足人 民群 众 文 化 需 求 ,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基 本 文 化 权 益 而 形 成 的 文 化 形 态 。3.2公 共 文 化 服 务 public cultural service由政府 主导 、 社会 力量 参 与, 以满 足公 民基 本文 化 需求为 主要 目的 而提 供的 公共文 化设 施 、 文 化产 品 、 文 化 活 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服 务 。3.3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cross-regional serv
6、ice of public culture为促进 区域 间的 文化 交流 , 开展 的跨 区域 文艺 演出 、 展览 展示 、 培 训讲 座等 文化服 务, 具体 包 括 跨 行 政 村 ( 社 区 ) 、 跨 乡 镇 ( 街 道 ) 、 跨 县 ( 市 、 区 ) 、 跨 市 、 跨 省 等 不 同 层 级 。3.4群 众 文 化 团 队 mass culture teamDB33/T XXXXX20182以满足 人民 群众 基本 文化 生活为 目的 , 在当 地民 政 部门登 记注 册 (文 化行 政 主管部 门备 案 ) 或 群众 自 发 组 织 并 能 开 展 各 类 文 化 活 动
7、的 群 众 性 文 化 社 团 组 织 。3.5服 务 输 出 方 service exporter提 供 跨 区 域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的 相 关 机 构 或 单 位 。3.6服 务 接 收 方 service importer接 收 跨 区 域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的 相 关 机 构 或 单 位 。4 基 本 原 则4.1 定 向 服 务 和 三 方 自 愿 ( 服 务 输 出 方 、 服 务 接 收 方 、 服 务 实 施 方 ) 相 结 合 原 则 。4.2 需 求 对 接 与 区 域 特 色 相 结 合 原 则 。4.3 责 任 明 确 与 “谁 组 织 , 谁 负 责 ”
8、原 则 。5 组 织 形 式5.1 公 开 招 标 选 用 第 三 方 团 体 开 展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5.2 选 拔 具 有 当 地 特 色 的 群 众 文 化 团 队 开 展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5.3 培 育 具 有 本 单 位 ( 机 构 ) 特 色 的 公 共 文 化 产 品 开 展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5.4 其 他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的 形 式 开 展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6 服 务 输 出 方 职 责6.1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6.1.1 负 责 本 地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9、务 的 规 划 、 指 导 、 协 调 、 组 织 和 监 督 考 核 。6.1.2 负 责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的 专 业 团 队 招 募 或 群 众 文 化 团 队 组 建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6.1.3 负 责 督 促 下 属 公 共 文 化 机 构 开 展 跨 区 域 文 化 交 流 活 动 。6.1.4 负 责 挖 掘 和 培 育 具 有 当 地 特 色 的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内 容 。6.2 乡 镇 ( 街 道 ) 综 合 文 化 站落实上 级下 达的 任务 , 通 过公开 招标 第三 方团 体或 组织当 地特 色群 众文 化团 队的方 式,
10、 开展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6.3 行 政 村 ( 社 区 )落 实 上 级 下 达 的 任 务 , 组 织 群 众 文 化 团 队 , 开 展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DB33/T XXXXX201837 服 务 内 容7.1 文 艺 演 出7.1.1 演 出 应 形 式 多 样 , 具 体 包 括 :a) 包 含 音 乐 、 舞 蹈 、 小 品 、 曲 艺 等 多 种 艺 术 形 式 的 综 合 类 演 出 ; b) 戏 曲 、 话 剧 、 舞 剧 、 音 乐 剧 等 专 场 类 演 出 ;c) 其 他 类 演 出 。7.1.2 演 出 应 符 合 相 关
11、要 求 , 具 体 包 括 :a) 演 出 内 容 应 健 康 向 上 , 符 合 群 众 需 求 。b) 综 合 类 演 出 节 目 应 不 少 于 8 个 , 节 目 时 长 不 少 于 60 分钟。 c) 专 场 类 演 出 节 目 , 时 长 不 少 于 60 分 钟 。7.2 展 示 展 览7.2.1 展 示 展 览 应 形 式 多 样 , 具 体 包 括 :a) 美 术 、 书 法 、 摄 影 等 方 面 的 展 览 展 示 ; b) 地 方 特 色 文 化 展 示 ;c)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展 示 ; d) 其 他 类 型 的 展 示 展 览 。7.2.2 展 示 展
12、览 应 符 合 相 关 要 求 , 具 体 包 括 :a) 展 览 展 示 应 主 题 鲜 明 , 内 容 丰 富 , 体 现 时 代 特 色 ; b) 固 定 场 所 的 展 示 展 览 应 不 少 于 3 天;c) 流 动 式 展 示 展 览 应 不 少 于 半 天 ;d) 展 品 数 量 不 少 于 30 件 , 展 线 长 度 不 低 于 20 米 。7.3 培 训 讲 座7.3.1 根 据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要 求 , 组 织 相 关 专 业 人 士 开 展 培 训 讲 座 , 具 体 包 括 : a) 文 学 艺 术 类 ;b) 时 政 科 普 类 ; c) 传
13、统 技 艺 类 ; d) 其 他 类 。7.3.2 培 训 讲 座 应 符 合 相 关 要 求 , 具 体 包 括 : a) 培 训 时 长 不 少 于 3 个 课 时 ;b) 讲 座 时 长 不 少 于 45 分 钟 。8 服 务 流 程8.1 年 度 规 划文化行 政主 管部 门应 全面 梳理区 域内 公共 文化 资源 , 根据 服务 接收 方需 求, 在 年初确 定公 共文 化 跨 区域服 务 年 度规 划, 明确 各服务 主体 的公 共文 化跨 区域服 务输 出类 型和 输出 总量。 设区 市、 县 (市 、 区 ) 每 年 组 织 跨 区 域 文 化 服 务 数 量 应 按 照 DB
14、33/T 20792017的 要 求 。8.2 制 定 计 划DB33/T XXXXX20184服务输 出方 应根 据当 地文 化行政 主管 部门 年度 规划 , 制订 本单 位具 体实 施计 划, 明 确公 共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的 输 出 类 别 、 输 出 数 量 、 输 出 时 间 、 输 出 地 点 及 要 求 等 。8.3 沟 通 协 调服务输 出方 应充 分利 用各 种信息 资源 , 以 结对 或自 主协商 等形 式, 沟通 协调 公共文 化跨 区域 服 务 的 相 关 事 宜 , 明 确 跨 区 域 服 务 的 总 体 意 向 , 具 体 包 括 服 务 接 收 方 、
15、 输 出 类 别 、 输 出 时 间 、 活 动 规 模 等 。8.4 细 化 方 案服 务 输 出 方 应 根 据 输 出 的 服 务 内 容 提 前 制 定 详 细 的 工 作 方 案 , 具 体 包 括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人 员 、 交 通 方 式 、 场 地 安 排 、 设 备 设 施 等 。 同 时 , 根 据 方 案 开 展 相 关 的 组 织 协 调 及 排 练 工 作 , 确 保 活 动 按 时 有 效 展 开 。8.5 落 实 场 地 与 设 施服务接 收方 应根 据服 务输 出方提 出的 要求 或双 方达 成的协 定, 提前 安排 好活 动场地 (场 馆)
16、 。 对 于 服务输 出 方 开展 活动 需要 的但又 无法 自行 携带 的设 施设备 , 服 务接 收方 应积 极配合 解决 , 确 实 无 法 解 决 的 , 需 提 前 告 知 。8.6 安 全 措 施服务输 出方 和服 务接 收方 应制订 安保 预案 , 具 体涉 及安全 责任 人、 安保 措施 、 安全 设施 等内 容 , 确 保 活 动 安 全 。 开 展 活 动 的 安 保 要 求 , 应 根 据 活 动 地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出 台 的 规 定 执 行 。8.7 信 息 发 布服务接 收方 应利 用多 种传 播渠道 及时 发布 活动 信息 , 具体 包括 活动 时间 、
17、活 动地点 、 活 动形 式 、 活 动 内 容 、 参 加 要 求 以 及 注 意 事 项 等 , 提 高 群 众 参 与 面 , 扩 大 社 会 影 响 力 。8.8 组 织 群 众服务接 收方 应组 织和 动员 群众参 与活 动, 人数 受限 制的需 提前 报名 或发 放门 票, 人 数不 受限 制 的 需 事 先 调 查 群 众 参 加 意 愿 , 动 员 群 众 积 极 参 与 , 提 升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资 源 的 有 效 利 用 。8.9 活 动 实 施服务输 出方 应根 据既 定程 序和内 容, 提供 文艺 演出 、 展览 展示 、 培 训讲 座等 具体的 服务 项目
18、, 确 保 活 动 的 质 量 。8.10 现 场 管 理服 务 接 收 方 在 活 动 现 场 做 好 观 众 入 场 ( 离 场 ) 管 理 、 现 场 人 员 行 为 管 理 、 安 全 管 理 、 投 诉 处 理 等 工 作 , 设 置 现 场 总 体 协 调 及 突 发 事 件 处 理 负 责 人 , 确 保 活 动 有 序 进 行 。8.11 活 动 宣 传服 务 输 出 方 和 服 务 接 收 方 应 及 时 整 理 新 闻 素 材 , 做 好 宣 传 报 道 , 扩 大 社 会 影 响 。8.12 活 动 记 录DB33/T XXXXX20185服 务 输 出 方 应 在 活
19、动 举 办 后 7日 内 整 理 相 关 活 动 资 料 并 建 档 , 具 体 包 括 : 工 作 计 划 、 活 动 方 案 、 服 务 时 间 、 服 务 地 点 、 服 务 内 容 、 参 与 人 员 、 现 场 照 片 、 服 务 经 费 、 票 据 凭 证 等 , 确 保 服 务 有 据 可 查 。 服 务 接 收 方 应 及 时 做 好 活 动 评 价 记 录 工 作 , 评 价 记 录 内 容 详 见 附 录 A。9 服 务 评 估9.1 评 估 组 织各 级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9.2 评 估 时 间评 估 按 年 度 进 行 , 每 年 年 底 对 本 年 度
20、 服 务 输 出 方 总 体 服 务 情 况 进 行 全 面 评 估 。9.3 评 估 方 式自 行 组 织 评 价 或 引 入 有 资 质 的 第 三 方 机 构 进 行 评 估 。9.4 评 估 内 容服 务 输 出 方 提 供 的 服 务 项 目 及 相 关 内 容 , 包 括 : 服 务 数 量 、 活 动 质 量 、 活 动 宣 传 、 安 全 机 制 、 活 动 记 录 等 。 评 估 内 容 参 见 附 录 B。9.5 指 标 权 重当地文 化行 政主 管部 门可 根据公 共文 化跨 区域 服务 的实际 情况 , 确 定年 度考 核指标 的权 重, 权 重 采 用 百 分 制 方
21、 式 , 具 体 参 见 附 录 B。9.6 计 算 得 分根 据 评 估 指 标 、 评 估 标 准 和 评 估 权 重 , 计 算 服 务 输 出 方 年 度 评 估 总 得 分 。 计 算 方 法 参 见 附 录 B。9.7 评 估 应 用9.7.1 评 估 结 果 发 布评 估 结 果 应 数 据 完 整 , 结 论 公 正 , 由 文 化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统 一 发 布 。9.7.2 评 估 结 果 应 用评 估 结 果 可 作 为 当 地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考 核 依 据 。DB33/T XXXXX20186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22、 域 服 务 接 收 方 活 动 评 价 记 录 表表A.1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接 收 方 活 动 评 价 记 录 表编号: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所在区域 所在区域联系人 联系人服 务 接 收 方联系电话服 务 输 出 方联系电话活动名称 活动形式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服务输出方人数 群众参与人数活动宣传预告情况 A有宣传口 B无宣传口活动现场组织情况 A非常好口 B好口 C不好口活动安全管理情况 A非常好口 B好口 C不好口活动内容或 节目质量 A非常好口 B好口 C不好口媒体报道情况 A有报道口 B无报道口服 务 接 收 方 满 意 度 A非常满意口 B满意口 C不满意口备注DB
23、33/T XXXXX20187附 录 B( 规 范 性 附 录 )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输 出 方 年 度 评 估 表表B.1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输 出 方 年 度 评 估 表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指标 单位权重 评分标准 任务 要求 得分全年送出的演出总数 次 M1完成演出任务要求得 100完成演出任务要求的 80%-99%得 80完成演出任务要求的 60%-79%得 60完成演出任务要求的 60%以 下 得 0X1完成演出任务要求得 100完成演出任务要求的 80%-99%得 80完成演出任务要求的 60%-79%得 60全年送出的展示展览总 数 次 M 2
24、完成演出任务要求的 60%以 下 得 0X 2完成演出任务要求得 100完成演出任务要求的 80%-99%得 80完成演出任务要求的 60%-79%得 60服务数量全年送出的培训讲座总 数 次 M 3完成演出任务要求的 60%以 下 得 0X 3各场次服务被接收方评为满意的占 90%及以上得 100各场次服务被接收方评为满意的占 80%-89%得 80各场次服务被接收方评为满意的占 70%-79%得 60各场次服务被接收方评为满意的占 60%-69%得 40活动质量 服务接收方对接收的跨 区域服务的满意度 % M 4各场次服务被接收方评为满意的 60%以下得 0X 4各场次服务被区级及以上媒体
25、报道的占 80%及以上得 100各场次服务被区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占 60%-79%得 80各场次服务被区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占 40%-59%得 60活动宣传媒体对公共文化跨区域 服务的报道 篇 M 5各场次服务被区级及以上媒体报道的占 40%以下得 0X 5安全机制 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的 安全保障措施 / M 6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应急管理预案完备得 100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应急管理预案不完备得 60无安全设施、安全制度、应急管理预案得 0X 6DB33/T XXXXX20188表 B.1 公 共 文 化 跨 区 域 服 务 输 出 方 年 度 评 估 表 ( 续 )指标名称 指标内容 指标
26、 单位权重 评分标准 任务 要求得分活动记录 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资 料整理与归档 / M 7对所有开展的跨区域服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得 100对部分开展的跨区域服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得 50未对跨区域服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得 0X 7总得分计算公式:Y Mi Xi式中: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Y 服务输出方的综合评估得分;M i 服务输出方第 i 项 指 标 的 权 重 分 值 , 即 表 中 M1 M7 ;X i 服务输出方在第 i 项 指 标 上 的 得 分 , 即 表 中 X1 X 7 。总得分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如出现重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总得分直接为 0 分。注:总得分85 分 为 优
27、秀 ; 总 得 分 60 分 , 85 分 为 合 格 ; 总 得 分 60 分为不合格。DB33/T XXXXX20189参 考 文 献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保 障 法 (2016年 版 ) 2 关 于 加 快 构 建 现 代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体 系 的 意 见 (中 办 发 20152号 ) 3 GB/T 329402016 乡 镇 综 合 文 化 站 服 务 标 准4 浙 江 省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保 障 条 例 ( 浙 江 省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公 告 第 68号 ) 5 关 于 加 快 构 建 现 代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体 系 的 实 施 意 见 ( 浙 委 办 发 201546号 )6 DB33/T 20542017 乡 镇 ( 街 道 ) 综 合 文 化 站 服 务 规 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