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080 P66备 案 号 : 19814-2007 D B 32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DB32/T 946-2006公路服务区建设工程质量 检验评定Quality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of highway service area2006-07-10 发布 2006-10-05 实施江 苏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32/T 946-2006I前 言从九十年代 中后期以 来, 我省高 速公路 的建设取 得了 突飞猛进的 发展。 从沪 宁高速公 路上的
2、第一处 服务区建成 以来, 每 年约有10 处高速 公 路服务区 建成 运营 。 高速公 路网 (其 它公路) 的形成以 及交通量 的不断增加, 对服务区 建设工程 的质量 提 出了越来 越 高的要求 。 为 保证我省 公路服务 区建设工 程的质量 , 统一、 适用的质 量检验评 定标准, 巩 固和提高 我省公 路服务区工 程质量、 维护 良好的行 业形象制 定本标 准。本 标 准 参 照 国 内 建 设 系 统 目 前 使 用 的 有 关 技 术 规 范 和 标 准 。 本 标 准 由 江 苏 省 交 通 厅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 提 出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江 苏 省
3、交 通 厅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 江 苏 省 交 通 科 学 研 究 院 江 苏 省 高 速 公 路 经 营 管 理 中 心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杨 国 忠 、 梁 新 政 、 邓 国 权 、 徐 剑 、 陈 德 炜 、 宜 启 铭 、 郑 兆 清 。 本 标 准 由 江 苏 省 交 通 厅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站 负 责 解 释 。DB32/T 946-2006II目 次前 言 1 范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语 14 工 程 质 量 评 定 .25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66 钢 筋 混 凝 土 工 程 137 砌体工程 .198 钢
4、结 构 工 程 249 建 筑 地 面 工 程 4210 屋 面 工 程 .5211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5612 给 水 排 水 及 采 暖 工 程 .8313 地 下 建 筑 防 水 工 程 .9914 室 外 道 路 及 广 场 工 程 106附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施 工 现 场 质 量 管 理 检 查 记 录 表 .107附录 B( 规 范 性 附 录 ) 分 项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表 .108附录 C( 规 范 性 附 录 ) 分 部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表 .109附录 D( 规 范 性 附 录 )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5、定 表 .110附录 E( 规 范 性 附 录 ) 服 务 区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或 标 段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表 111附录 F( 规 范 性 附 录 ) 房 建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控 制 资 料 核 查 记 录 表 .112附录 G( 规 范 性 附 录 ) 室 外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控 制 资 料 核 查 记 录 表 .114附录 H( 规 范 性 附 录 ) 房 建 单 位 工 程 安 全 和 功 能 检 验 记 录 表 .116附录 I( 规 范 性 附 录 ) 室 外 单 位 工 程 安 全 和 功 能 检 验 资 料 记 录 表 117附录 J( 规 范
6、性 附 录 ) 房 建 单 位 工 程 外 观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表 .118附录 K( 规 范 性 附 录 ) 室 外 单 位 工 程 外 观 质 量 检 查 记 录 表 .119DB32/T 946-20061GB 50300-2001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GB 50204-2002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GB 50205-2001 钢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GB 50207-2002 屋 面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规 范GB 50209-2002 建 筑 地 面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7、验 收 规 范GB 50210-2001 建 筑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GB 50242-2002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及 采 暖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公 路 服 务 区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1 范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公 路 服 务 区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的 工 程 质 量 术 语 和 评 定 、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 钢 筋 混 凝 土 工 程 、 砌 体 工 程 、 钢 结 构 工 程 、 建 筑 地 面 工 程 、 屋 面 工 程 、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 给 水 排 水 及
8、采 暖 工 程 、 地 下 建 筑 防 水 工 程 。本标准适用 于江苏省 内公路服 务区(包 括 停车区 ) 、 收费站建设 工程施工 质量的验 收和评定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条 款 通 过 本 标 准 的 引 用 而 成 为 本 标 准 的 条 款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文 件 , 其 随 后 所 有 修 改 单 ( 不 包 括 勘 误 ) 或 修 订 版 本 均 不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 应 鼓 励 根 据 本 标 准 达 成 协 议 的 各 方 研 究 是 否 可 以 使 用 这 些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9、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JTG F80/12004 公 路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标 准3 术 语 和 定 义3.1检验对 检 验 项 目 中 的 性 能 进 行 量 测 、 检 查 、 试 验 等 , 并 将 结 果 与 标 准 规 定 的 要 求 进 行 比 较 , 以 确 定每 期 、 项 性 能 是 否 合 格 所 进 行 的 活 动 。3.23.33.4评定依 据 检 验 结 果 对 工 程 质 量 进 行 评 分 并 确 定 其 等 级 的 活 动 。主控项目分 项 工 程 中 对 安 全 、 卫 生 、 环 境 保 护 和 公
10、 众 利 益 起 决 定 性 作 用 的 实 测 项 目 。3.5一般项目分 项 工 程 中 除 关 键 项 目 以 外 的 实 测 项 目 。外 观 ( 质 量 )通 过 观 察 和 必 要 的 测 量 所 反 映 的 工 程 实 体 外 在 质 量 。DB32/T 946-200623.6权值对 工 程 项 目 或 检 测 指 标 根 据 其 重 要 程 度 所 赋 予 的 数 值 。4 工 程 质 量 评 定4.1 一 般 规 定4.1.1 施工 现场质量 管理应有 相应的施 工技术 标准, 健全的质量 管理体系、 施 工质量检 验制度和 综 合 施 工 质 量 水 平 评 定 考 核
11、制 度 。 施 工 现 场 质 量 管 理 可 按 本 标 准 附 录 A 的 要 求 进 行 检 查 记 录 。4.1.2 本 标 准 中 未 涉 及 的 单 位 工 程 、 分 部 或 分 项 工 程 , 如 设 备 、 室 外 道 路 及 广 场 、 绿 化 工 程 、 加 油站 工 程 、 环 保 工 程 等 , 参 见 相 关 专 业 工 程 规 范 ( 标 准 ) 验 收 合 格 后 再 进 行 评 定 ; 标 志 标 线 等 安 全 设 施,按 JTGF80-2004 中 所 列 举 的 相 关 基 本 要 求 和 实 测 项 目 进 行 检 测 评 定 。4.1.3 服 务 区
12、 建 设 工 程 应 按 下 列 规 定 进 行 施 工 质 量 控 制 :a) 服务区建 设工程采 用的主要 材料、 半 成品 、 成品、 建筑构配件 、 器具和 设备应进 行现场验 收。 凡 涉 及 安 全 、 功 能 的 有 关 产 品 , 应 按 各 专 业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规 定 进 行 复 验 , 并 应 经 监 理 工 程 师 检 查认可;b) 各 工 序 应 按 施 工 技 术 标 准 进 行 质 量 控 制 , 每 道 工 序 完 成 后 , 应 进 行 检 查 ; c) 相 关 各 专 业 工 种 之 间 , 应 进 行 交 接 检 验 , 并 形 成 记
13、录 。 未 经 监 理 工 程 师 ( 建 设 单 位 技 术 负 责人 ) 检 查 认 可 , 不 得 进 行 下 道 工 序 施 工 。4.1.4 服 务 区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应 按 下 列 要 求 进 行 验 收 和 评 定 : a) 服 务 区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和 相 关 专 业 验 收 规 范 的 规 定 。 b) 服 务 区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应 符 合 工 程 勘 察 、 设 计 文 件 的 要 求 。 c) 参 加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和 评 定 的 各 方 人 员 应 具 备 规 定 的 资 格 。 d
14、) 工 程 质 量 的 验 收 和 评 定 均 应 在 施 工 、 监 理 单 位 自 行 检 查 评 定 的 基 础 上 进 行 。 e) 隐 蔽 工 程 在 隐 蔽 前 应 由 施 工 单 位 通 知 有 关 单 位 进 行 验 收 , 并 应 形 成 验 收 文 件 。 f) 涉 及 结 构 安 全 的 试 块 、 试 件 以 及 有 关 材 料 , 应 按 规 定 进 行 见 证 取 样 检 测 。 g) 质 量 检 查 的 内 容 应 严 格 按 实 测 项 目 所 列 的 数 量 、 判 别 标 准 、 方 法 进 行 检 测 。 h) 对 涉 及 结 构 安 全 和 使 用 功
15、能 的 重 要 分 部 工 程 应 进 行 抽 样 检 测 。 i) 承 担 见 证 取 样 检 测 及 有 关 结 构 安 全 检 测 的 单 位 应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 j) 工 程 的 外 观 质 量 应 由 验 收 人 员 通 过 现 场 检 查 , 并 共 同 确 认 。4.1.5 在 项 目 具 体 建 设 过 程 中 , 除 执 行 本 评 定 标 准 外 , 并 应 符 合 国 家 ( 行 业 ) 现 行 的 有 关 规 范 、 标 准 及 相 关 的 强 制 性 条 文 , 结 合 本 标 准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方 案 , 经 建 设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16、 、 施 工 单 位 共 同 制 定 具 体 的 检 验 评 定 方 法 。4.2 服 务 区 建 设 工 程 单 位 、 分 部 、 分 项 工 程 的 划 分4.2.1 服 务 区 建 设 工 程 应 划 分 单 位 工 程 、 分 部 工 程 、 分 项 工 程 。4.2.2 单 位 工 程 的 划 分 应 按 下 列 原 则 确 定 : a) 服 务 区 具 有 独 立 的 施 工 条 件 并 能 形 成 独 立 使 用 功 能 的 房 屋 , 按 幢 号 划 分 为 若 干 个 单 位 工 程 ; b) 服务 区房屋以 外的室外 工程及场 区内配合 生产生 活用的给排 水、 强 电
17、、 暖通等为 一个单位 工程;c) 其 它 专 业 性 较 强 的 工 程 , 如 绿 化 工 程 , 加 油 站 工 程 , 根 据 不 同 专 业 类 别 和 行 业 标 准 及 设 计 文件 划 分 为 若 干 个 单 位 工 程 。 服 务 区 单 位 工 程 的 划 分 可 按 表 1 采 用 。3DB32/T 946-2006表 1 服 务 区 建 设 工 程 单 位 工 程 、 分 部 工 程 划 分序号 单 位 工 程 分 部 工 程1 房 建 工 程 ( i)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 钢 筋 混 凝 土 工 程 , 钢 结 构 工 程 , 建 筑 地 面 工 程 , 屋
18、面 工 程 ,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 给 水 排 水 及 采 暖 工 程 , 地 下 建 筑 防 水 工 程 。2 设备建 筑 电 气 , 通 风 和 空 调 , 监 控 系 统 , 供 配 电 系 统 ,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 工 艺管 道 工 程 , 加 油 机 工 程 , 电 梯 工 程 。3 室 外 道 路 及 广 场 工 程 按 相 应 行 业 标 准 划 分 和 评 定4 绿 化 工 程 按 相 应 行 业 标 准 划 分 和 评 定5 加 油 站 工 程 按 相 应 行 业 标 准 划 分 和 评 定6 环 保 工 程 按 相 应 行 业 标 准 划 分 和 评 定7
19、 标 志 标 线 等 安 全 设 施 按 相 应 行 业 标 准 划 分 和 评 定注 : 表 内 房 建 工 程 ( i) 表 示 每 一 个 单 体 房 建 工 程 作 为 一 个 单 位 工 程 ; 各 单 位 工 程 的 权 值 按 投 资 额 的 大 小 确 定 , 参 见 本 标 准 的 4.3.2.4。4.2.3 各 单 位 工 程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的 划 分 应 按 下 列 原 则 确 定 : a) 分 部 工 程 的 划 分 应 按 专 业 性 质 、 部 位 确 定 ; b) 分 项 工 程 应 按 主 要 工 种 、 材 料 、 施 工 工 艺 、 设 备 类 别
20、 等 进 行 划 分 。4.2.3.1 分 部 工 程 的 分 项 工 程 可 按 表 2 划分:表 2 房 建 工 程 分 部 、 分 项 工 程 划 分序号 分 部 工 程 分 项 工 程1 地 基 基 础 工 程 *灰 土 地 基 , 砂 和 砂 石 地 基 *, 土 工 合 成 材 料 地 基 , 水 泥 粉 煤 灰 碎 石 桩 复 合 地 基 , 水 泥 土 搅拌 桩 地 基 , 混 凝 土 预 制 桩 , 沉 管 灌 注 桩 *, 土 方 工 程 , 降 水 与 排 水 。2钢 筋 混 凝 土 工程模 板 工 程 , 钢 筋 工 程 *, 混 凝 土 工 程 *, 混 凝 土 结
21、构 工 程 *, 砖 砌 体 工 程 *, 砌 块 、 石 、 钢 筋 砖 砌 体 工 程 , 填 充 墙 砌 体 工 程 。3 钢 结 构 工 程钢 结 构 焊 接 工 程 , 紧 固 件 连 接 工 程 , 钢 零 件 及 钢 部 件 加 工 工 程 , 钢 构 件 组 装 工 程 , 钢 构 件 预 拼 装 工 程 , 单 层 钢 结 构 安 装 工 程 , 多 层 及 高 层 钢 结 构 安 装 工 程 , 钢 网 架 结 构 安 装 工 程 , 压 型 金 属 板 工 程 , 钢 结 构 工 程 涂 装 工 程 。4 建 筑 地 面 工 程基 层 , 水 泥 混 凝 土 面 层 ,
22、水 泥 砂 浆 面 层 , 水 磨 石 面 层 , 地 砖 面 层 *, 大 理 石 面 层 和 花 岗 岩面 层 *, 石 料 面 层 , 活 动 地 板 面 层 , 地 毯 面 层 , 实 木 地 板 面 层 *, 实 木 复 合 地 板 面 层 , 中 密 度 ( 强 化 ) 复 合 地 板 面 层 *。5 屋 面 工 程屋 面 找 平 层 , 屋 面 保 温 层 , 卷 材 ( 涂 膜 ) 防 水 层 *, 细 石 混 凝 土 防 水 层 *, 平 瓦 屋 面 , 油 毡 瓦 屋 面 , 细 部 构 造 。6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一 般 抹 灰 工 程 , 木 门 窗 制 作 与
23、 安 装 工 程 *, 金 属 门 窗 安 装 工 程 , 塑 料 门 窗 安 装 工 程 *, 特 种 门 安 装 工 程 , 门 窗 玻 璃 安 装 工 程 , 暗 龙 骨 吊 顶 工 程 , 明 龙 骨 吊 顶 工 程 , 板 材 隔 墙 工 程 , 骨 架 隔 墙 工 程 , 活 动 隔 墙 工 程 , 玻 璃 隔 墙 工 程 *、 饰 面 板 安 装 工 程 *, 饰 面 砖 粘 贴 工 程 *, 玻 璃 幕 墙 工 程 *, 金 属 幕 墙 工 程 , 石 材 幕 墙 工 程 *、 水 性 涂 料 涂 饰 工 程 *, 溶 剂 型 涂 料 涂 饰 工 程 , 美 术 涂 饰 工 程
24、 , 裱 糊 工 程 , 软 包 工 程 , 橱 柜 制 作 与 安 装 工 程 , 窗 帘 盒 、 窗 台 板 制 作 与 安装 工程, 门窗 套制 作与 安装 工程*, 护栏 和 扶手 制作 与安 装工 程*, 花 饰制 作与 安装 工程 。4DB32/T 946-2006表 2 (续) 房 建 工 程 分 部 、 分 项 工 程 划 分序号 分 部 工 程 分 项 工 程7给 水 排 水 及 采 暖 工程给 水 管 道 及 配 件 安 装 *, 室 内 消 火 栓 系 统 安 装 , 给 水 设 备 安 装 , 排 水 管 道 及 配 件 安 装 , 雨 水 管 道 及 配 件 安 装
25、, 管 道 及 配 件 安 装 , 卫 生 器 具 安 装 *, 卫 生 器 具 给 水 配 件 安 装 *, 卫 生 器 具 排 水 管 道 安 装 , 管 道 及 配 件 安 装 , 系 统 水 压 试 验 及 调 试 *, 室 外 给 水 管 道 安 装 , 消 防 水泵 接 合 器 及 室 外 消 火 栓 安 装 , 管 沟 及 井 室 , 室 外 排 水 管 道 安 装 , 排 水 管 沟 及 井 池 。8地 下 建 筑 防 水工程防水 混凝 土, 水 泥砂 浆防 水层, 卷材 防水 层, 涂 料防 水层, 塑 料板 防水 层, 金 属板 防水 层,细 部 构 造 。注 : 表 内
26、带 “*”分 部 工 程 权 值 为 2, 其 它 均 为 1。4.2.4 服 务 区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记 录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 a) 分 项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可 按 本 标 准 附 录 B 进行。 b) 分 部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应 按 本 标 准 附 录 C 进行。d) 单 位 工 程 、 服 务 区 建 设 项 目 质 量 验 收 , 质 量 控 制 资 料 核 查 , 安 全 和 功 能 检 验 资 料 核 查 及 主 要 功 能 抽 查 记 录 , 外 观 质 量 检 查 应 按 本 标 准 附 录 J-K 进 行 。4.2.5 当 工 程
27、 质 量 不 符 合 要 求 时 , 应 按 下 列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 a) 经 返 工 重 做 或 更 换 器 具 、 设 备 的 分 项 工 程 , 应 重 新 进 行 验 收 。 b) 经 有 资 质 的 检 测 单 位 检 测 鉴 定 能 够 达 到 设 计 要 求 的 分 项 工 程 , 应 予 以 验 收 。 c) 经有资质的 检 测单位 检测鉴定 达不到设 计要求、 但 经原设计单 位核算认 可能够满 足结构安 全和 使 用 功 能 的 分 项 工 程 , 可 予 以 验 收 , 但 该 分 项 工 程 不 得 评 为 优 良 。 d) 经 返 修 或 加 固 处 理
28、的 分 项 、 分 部 工 程 , 虽 然 改 变 外 形 尺 寸 但 仍 能 满 足 质 量 和 安 全 使 用 要 求 ,可 按 技 术 处 理 方 案 和 协 商 文 件 进 行 验 收 。 但 整 个 单 位 工 程 不 得 评 为 优 良 。 e) 通 过 返 修 或 加 固 处 理 仍 不 能 满 足 质 量 和 安 全 使 用 要 求 的 分 部 工 程 、 单 位 工 程 , 严 禁 验 收 。4.3 服 务 区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4.3.1 工 程 质 量 评 分 方 法施 工 单 位 应 对 各 分 项 工 程 按 本 标 准 所 列 基 本 要 求 、
29、 实 测 项 目 和 外 观 鉴 定 进 行 自 查 , 按 附 录 B 中 “分 项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表 ”提 交 真 实 、 完 整 的 自 查 资 料 , 对 工 程 质 量 进 行 自 我 评 分 。 监 理 工 程 师 应 按 规 定 要 求 对 工 程 质 量 进 行 检 查 , 对 施 工 自 查 资 料 进 行 签 认 和 评 分 。 质 量 监 督 部 门 根 据 抽 查 资 料 和 确 认 的 施 工 自 查 资 料 , 以 及 监 理 工 程 师 的 质 量 管 理 资 料 , 对 工 程 质 量 逐 级 进 行 评 定 , 作 为 交 工 、 竣 工 验
30、 收 评 定 质 量 等 级 的 依 据 。以 分 项 工 程 为 基 本 评 定 单 元 , 采 用 100 分 制 进 行 评 分 。 以 对 分 项 工 程 中 实 际 检 查 项 目 合 格 率 计 算 的 基 础 上 , 根 据 权 值 逐 级 计 算 各 相 应 分 部 工 程 、 单 位 工 程 评 定 分 值 , 按 评 定 分 值 所 在 的 范 围 确 定 质 量 等 级 和 计 算 优 良 率 。4.3.1.1 分 项 工 程 评 分 方 法 分 项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内 容 包 括 基 本 要 求 检 查 和 实 测 项 目 检 查 。 a) 基 本 要 求 检
31、查分 项 工 程 所 列 的 基 本 要 求 , 是 指 工 程 达 到 最 低 可 以 接 受 的 基 本 条 件 , 也 是 反 映 施 工 质 量 优 劣 的 关 键 依 据 。 应 按 基 本 要 求 对 工 程 进 行 认 真 检 查 , 经 检 查 不 符 合 基 本 要 求 规 定 时 , 不 得 进 行 工 程 质 量 的评定。b) 实 测 项 目 检 查 实测项目检 查是指对 每个分项 工程规定 的检查项 目, 按照规定的 频率 ( 或检查数 量) , 进行现场抽样检查 (未列明 检查数量 的检测项 目, 按全数检 查) , 并按下 面的计算 方法统计 每个检查 项目的 合D
32、B32/T 946-20065格 率 , 再 根 据 合 格 率 和 权 值 得 到 各 检 查 项 目 的 评 定 分 值 。 分 项 工 程 所 含 的 各 检 查 项 目 满 分 值 之 和 为 100 分 , 评 定 分 值 均 按 四 舍 五 入 法 取 整 。检 查 项 目 合 格 率 ( %) 合 格 的 点 ( 组 ) 数 检 查 的 全 部 点 ( 组 ) 数 100%检 查 项 目 的 合 格 率 除 按 规 定 需 用 数 理 统 计 方 法 计 算 之 外 , 均 应 按 单 点 ( 组 ) 测 定 值 是 否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进 行 计 算 , 并 按 合 格
33、 率 计 分 。假 定 某 分 项 工 程 中 实 际 检 查 项 目 共 有 m 个,则:第 i个 检 查 项 目 应 得 满 分 计 算 值 第 i个 检 查 项 目 的 权 值m第 i个 检 查 项 目 的 权 值i1100第 i 个 检 查 项 目 评 定 得 分 值 第 i 个 检 查 项 目 应 得 满 分 计 算 值 合 格 率m分 项 工 程 评 定 得 分 第 i个 检 查 项 目 评 定 得 分 值i1d) 外 观 缺 陷 减 分对于工程实 体外表状 况逐项全 面检查, 如发 现外观缺 陷则在评定 得分中扣 减 13 分。 对于较为 严 重 的 外 观 缺 陷 , 施 工
34、单 位 必 须 采 取 措 施 进 行 整 修 处 理 , 造 成 外 观 永 久 缺 陷 的 不 得 评 为 优 良 工 程 。e) 资 料 问 题 减 分 工 程 的 施 工 资 料 或 图 表 残 缺 , 缺 乏 最 基 本 的 数 据 , 或 者 被 证 实 有 伪 造 行 为 的 , 相 应 的 工 程 部 位不予检验和 评定; 应该具有 的质量检 查资料 不全的 , 则在最后得 分的基础 上再扣减 13 分 。 出现 上 述 情 形 的 工 程 实 体 必 须 进 行 必 要 的 剥 露 检 查 。4.3.1.2 分 部 工 程 及 单 位 工 程 评 分 方 法a) 假 定 某
35、分 部 工 程 中 实 际 检 查 的 分 项 工 程 共 有 n 个 , 则 :分 部 工 程 评 定 得 分 n( 第 i个 分 项 工 程 评 定 得 分i 1第 i个 分 项 工 程 的 权 值 )n第 i个 分 项 工 程 的 权 值i 1b) 假 定 某 单 位 工 程 中 实 际 检 查 的 分 部 工 程 共 有 r 个 , 则 :r(第 i个分部工程评定得分 第 i个分部工程的权值 )单 位 工 程 评 定 得 分 i1r第 i个分 部工 程的权值i1c) 资 料 问 题 减 分 应 该 具 有 的 工 程 资 料 或 图 表 残 缺 的 , 则 在 评 定 得 分 中 扣
36、减 13 分 。4.3.2 工 程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办 法工 程 质 量 评 定 分 为 优 良 、 合 格 和 不 合 格 三 个 等 级 , 应 按 分 项 、 分 部 、 单 位 工 程 和 服 务 区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逐 级 评 定 。6DB32/T 946-20064.3.2.1 分 项 工 程 质 量 等 级 评 定a) 分 项 工 程 评 分 不 小 于 90 分 者 为 优 良 ; 小 于 90 分 而 不 小 于 75 分 者 为 合 格 ; 小 于 75 分 者 为 不 合 格 , 含 有 不 合 格 分 项 工 程 的 分 部 工 程 或 单 位 工 程
37、不 得 评 分 。b) 经 质 量 监 督 部 门 检 查 评 为 不 合 格 的 分 项 工 程 , 经 加 固 、 补 强 、 返 工 或 进 行 整 修 ,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后 , 只 可 复 评 为 合 格 。4.3.2.2 分 部 工 程 质 量 等 级 评 定a) 所 属 各 分 项 工 程 全 部 合 格 , 其 加 权 平 均 分 不 小 于 90 分 , 且 所 含 主 要 分 项 工 程 全 部 评 为 优 良时 , 则 该 分 部 工 程 评 为 优 良 ; 如 分 项 工 程 全 部 合 格 , 加 权 平 均 分 虽 不 小 于 90 分 , 但 主 要 分
38、项 工 程 未 全 部 达 到 优 良 标 准 时 , 则 该 分 部 工 程 仅 能 被 评 为 合 格 。b) 如 分 项 工 程 未 全 部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时 , 则 该 分 部 工 程 为 不 合 格 。4.3.2.3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等 级 评 定a)优良所属各分部 工程全部 合格, 其加权平 均分不 小于 90 分, 外观 质量评定 为优良 、 质量 保证资料 真 实 并 基 本 齐 全 、 安 全 与 主 要 功 能 检 验 符 合 要 求 、 且 所 含 主 要 分 部 工 程 全 部 评 为 优 良 时 , 则 该 单 位 工 程 评 为 优 良 。b)合格
39、 分 部 工 程 全 部 合 格 , 外 观 质 量 评 定 为 优 良 或 合 格 、 质 量 保 证 资 料 真 实 并 基 本 齐 全 、 安 全 与 主 要功 能 检 验 符 合 要 求 。 但 加 权 平 均 分 小 于 90 分 , 或 加 权 平 均 分 虽 不 小 于 90 分 , 但 主 要 分 部 工 程 未 全 部 达 到 优 良 标 准 时 , 则 该 单 位 工 程 评 为 合 格 。c)不合格 分 部 工 程 未 全 部 达 到 合 格 标 准 、 外 观 质 量 评 定 为 不 合 格 、 质 量 保 证 资 料 不 真 实 不 齐 全 、 安 全 与主 要 功
40、能 检 验 不 符 合 要 求 。 有 此 四 种 情 况 之 一 , 则 该 单 位 工 程 为 不 合 格 。4.3.2.4 服 务 区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等 级 评 定服 务 区 建 设 工 程 所 含 单 位 工 程 全 部 合 格 , 单 位 工 程 优 良 率 不 小 于 85%,且主要单位工程等级为 优 良 的 , 则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等 级 可 评 为 优 良 ; 所 含 任 一 单 位 工 程 不 合 格 时 , 则 建 设 工 程 为 不 合 格 。 此 外 的 情 形 建 设 工 程 质 量 等 级 应 评 为 合 格 。 单 位 工 程 优 良 率 计 算
41、 方 法 如 下 :被 评 为 优 良 的 单 位 工 程 个 数单 位 工 程 优 良 率 ( %) 服 务 区 建 设 工 程 参 与 评 定 的 单 位 工 程 总 个 数 100%r(第 i个单位工程评定得分 第i 个单位工程的投资额 )服务区工程评定得分 i1r第 i个单位工程的投资额i15 地 基 基 础 工 程5.1 地基5.1.1 一 般 规 定5.1.1.1 地 基的施工 应具备岩 土工程勘 察资料 、 临近 建筑物和地 下设施类 型的分布 以及结构 质量情 况 、 工 程 设 计 图 纸 、 设 计 要 求 及 需 达 到 的 标 准 。5.1.1.2 砂 、 石 子 、
42、水 泥 、 石 灰 、 粉 煤 灰 等 原 材 料 的 质 量 , 检 验 批 量 和 检 查 方 法 ,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标 准 的 规 定 。7DB32/T 946-20065.1.2 灰 土 地 基5.1.2.1 基 本 要 求如 设 计 有 承 载 力 要 求 , 需 进 行 承 载 力 检 测 。5.1.2.2 实 测 项 目实 测 项 目 见 表 3。表 3 灰 土 地 基 单 位 为 mm序号检 查 项 目 规 定 值 或 允 许 偏 差 检 查 方 法 检 查 数 量 权值1 压 实 度 ( %) 不 小 于 设 计 环 刀 法 等 32 配 合 比 不 超 过 设
43、 计 比 例 的 10% EDTA 滴 定 法 33 土 料 有 机 质 含 量 5%试 验 室 焙 烧法 14 土 颗 粒 粒 径 15 筛 分 法 15 分 层 厚 度 偏 差 (与 设 计 比 ) 50 水 准 仪每 单 位 工 程 测 不 少 于 3 点;1000m2 以 上 的 工 程 每 100 m2 至 少 测 1 点 ; 3000 m2 以上 工程每 300 m2 至少测 1 点;每 一 独 立 基 础 下 至 少 测 1点 ; 基 槽 每 10 延米测 1 点 15.1.3 砂 和 砂 石 地 基5.1.3.1 基 本 要 求 a) 砂 、 石 等 原 材 料 的 质 量 、
44、 配 合 比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并 拌 合 均 匀 。 b) 成 型 后 的 地 基 应 保 持 清 洁 。 c) 如 设 计 有 承 载 力 要 求 , 需 进 行 承 载 力 检 测 。5.1.3.2 实 测 项 目实 测 基 目 见 表 4。表 4 砂 及 砂 石 地 基 单位为 mm序 号检 查 项 目 规 定 值 或 允 许 偏 差 检 查 方 法 检 查 数 量 权值1 压 实 度 ( %) 不 小 于 设 计 灌 砂 法 等 3每 单 位 工 程 不 应 少 于 3点 , 1000m2 以 上 工 程 每2 配 合 比 不 超 过 设 计 比 例 的 10% 拌 合
45、 前 称 重 各组分 3100 m2 至 少 有 1 点, 3000 m23 砂 石 料 含 泥 量 5% 水 洗 法 以 上 工 程 每 300 m2 至 少 应 1有 1 点 。 每 一 独 立 基 础 下4 石 料 粒 径 10 筛 分 法 1至少 应有 1 点 , 基 槽每 105 分层 厚度( 与设 计要 求 比较) 50 水 准 仪 延 米 应 有 1 点 15.1.4 土 工 合 成 材 料 地 基5.1.4.1 基 本 要 求a) 施 工 前 应 检 查 各 种 材 料 的 物 理 性 能 , 如 强 度 、 延 伸 性 以 及 土 、 砂 、 石 等 。 土 工 合 成 材
46、料 地 基 以 100m2 为 一 检 验 批 , 每 批 应 抽 查 5%。b) 如 设 计 有 承 载 力 要 求 , 需 进 行 承 载 力 检 测 。5.1.4.2 实 测 项 目8DB32/T 946-2006实 测 项 目 见 表 5。表 5 土 工 合 成 材 料 地 基 单位为 mm序号 检 查 项 目 规 定 值 或 允 许 偏 差 检 查 方 法 检 查 数 量 权值1 土 工 合 成 材 料 强 度 5% 置 于 夹 具 上 做 拉 伸 试 验 每 单 位 工 程 不 应 3少于 3 点 , 1000m22 土 工 合 成 材 料 延 伸 率 3% 置 于 夹 具 上 做
47、 拉 伸 试 验 3以 上 工 程 每 1003 每 层 铺 设 厚 度 25 水 准 仪 2m2 至少有 1 点,4 土 石 料 有 机 质 含 量 5% 焙 烧 法 3000 m2 以 上 工 程 15 土 工 合 成 材 料 搭 接 长 度 300 用 尺 量 每 300 m2 至 少 应 1有 1 点。 每 一独 立基 础 下 至 少 应 有1 点 , 基 槽 每 206 层 面 平 整 度 20 用 2m 直尺延 长 米 应 有 1 点15.1.5 水 泥 粉 煤 灰 碎 石 桩 复 合 地 基5.1.5.1 基 本 要 求a) 水 泥 、 粉 煤 灰 、 砂 及 碎 石 等 原 材
48、 料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b)施工中应检查桩身混合料的配合比,坍落度和提 升钻杆速度(或套管速度) 、成孔深度、混合 料 灌 入 量 等 。 c) 如 设 计 有 承 载 力 要 求 , 需 进 行 承 载 力 检 测 。 d) 桩 身 完 整 性 符 合 桩 基 检 测 技 术 规 范 的 规 定 。5.1.5.2 实 测 项 目实 测 项 目 见 表 6。表 6 水 泥 粉 煤 灰 碎 石 桩 基 复 合 地 基序号 检 查 项 目 规 定 值 或 允 许 偏 差 检 查 方 法 检 查 数 量 权值1 桩 身 强 度 设 计 要 求 按 试 验 规 范 3承 载 力 检 查
49、数 量为 总 数 的 0.5%2 桩径 -20mm 用 钢 尺 量 或 计 算 填 料 量 31%但 不 应 少 于 33 桩 垂 直 度 1.5% 用 经 纬 仪 测 桩 管 1处 ; 有 单 桩 强 度检 验 要 求 时 , 数4 桩 位 偏 差 满 堂 0.40D; 条 基 0.25D(D 为 外 径 ) 用 尺 量 1量 为 总 数 的0.5% 1%但 不 应5 桩长 +100mm 测 桩 管 长 度 或 垂 球 测孔深 16 褥 垫 层 夯 填 度 0.9 用 尺 量少于 3 根1注 : 夯 填 度 指 夯 实 后 的 褥 垫 层 厚 度 与 虚 铺 厚 度 的 比 值5.1.6 水 泥 土 搅 拌 桩 地 基5.1.6.1 基 本 要 求 a) 水 泥 及 外 掺 剂 的 质 量 、 桩 位 、 搅 拌 机 工 作 性 能 及 各 种 计 量 设 备 完 好 。 b) 施 工 中 应 检 查 机 头 提 升 速 度 、 水 泥 浆 或 喷 粉 量 、 搅 拌 桩 的 长 度 及 标 高 。c) 进 行 强 度 检 验 时 , 对 承 重 水 泥 土 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