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返历史本来面目论“王安石变法”祸国殃民戴 新 安摘要:王安石变法效果和历史事实是祸国殃民,变法演变成“扰民之举”“坑民之法”,所失败是必然。下 篇( 接中篇)九论、 廉相悲逝租屋里, 只有梅花伴骨香2(当 年 王 安 石 在 江 宁 府 今 南 京 所 居 的 半 山 堂 )宋 熙 宁 九 年 (公 元 1076 年 ),王 安 石 第 二 次 辞 去 宰 相职 务 ,从 此 闲 居 江 宁 府 (今 南 京 )。王 安 石 在 江 宁 钟 山 半 坡的 白 塘 修 建 了 几 间 房 屋 ,种 树 挖 塘 ,作 为 家 园 ,取 名 为 半山 堂 ,这 位 一 度 叱 咤 风 云 的 名
2、相 退 居 山 林 后 ,过 着 简 朴 的生 活 。晚年的王安石,寄情山水,谈诗论禅,但其内心是十份悲苦的,所推行的变法,几乎全都被罢废,再加上亲人一个个离去,先是长子,后是次子和妻子吴夫人,使王安石无法忍受这些裂肺撕心的打击,经常独自一人骑着驴于乡间小路上喃喃自语,疯疯癫癫,多次病倒在床。元丰七年,王安石大病,自知不久于人世,乃将半山堂捐给寺院,并将所有财产都捐给了寺院。病痛孤寂之时写下:病中睡起折杏花数枝首 独卧南窗榻,翛然五六旬。 3已闻邻杏好,故挽一枝春。 病中睡起折杏花数枝二首 独卧无心起,春风闭寂寥。 鸟声谁唤汝,屋角故相撩。宋 哲 宗 元 祐 元 年 (公 元 1086 年 )
3、 四 月 初 六 日 ,王 安 石告 别 了 人 世 的 痛 苦 与 艰 辛 ,了 却 了 悲 欢 离 合 ,忧 伤 凄 凉 地病 逝 在 所 租 的 房 屋 里 ,终 年 六 十 六 岁 。这位中国封建社会惟一生 前 不 坐 轿 ,不 纳 妾 ,不 受 贿 ,不 奢 华 的 宰 相 ,生 前 权势 显 赫 ,逝 世 后无任何遗产,死时门 前 也 冷 冷 清 清 ,灵 前 祭奠 的 物 品 也 很 简 单 ,伏 地 哀 哭 的 只 有 至 亲 兄 弟 王 安 礼 、王安 上 ,往 日 的 宾 客 已 不 见 踪 影 ,长 江 叹 悠 悠 ,白 鹭 空 凄 凄 。奇 才 雄 志 ,廉 洁 自 律
4、 的 宰 相 一 去 不 返 ,只 有 浮 云 守 着 不 动的 钟 山 。王安石生前爱梅花、赞梅花,梅花伴着他灵魂飘然而去王安石逝世后, 曾因王安石变法而遭贬的苏轼,代皇帝写敕文,说天意“将以非常之大事,必生希世永 远 之异人。使其名高一时,学贯千载,智足以达其道,辩足以行其言:瑰玮之文,足以藻饰万物;卓绝之行, 足以风动四方”。奇才、廉相对王安石来说,不能不算是公论。 4十论、祸国殃民四朝共论,尸骨暴野人怨难平对王安石廉洁自律我们应充分肯定,但作为一个政冶家,我们更应更注重的是王安石的变法所产生的实际影响及效果。历史是对过去的事实的记录。宋、元、明、清四朝正史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概括是:祸国
5、殃民,各项新法是聚敛之术。概括历代史学家、思想家在总结北宋兴亡史时,大都较为集中地对王安石变法进行评论和批判,最具代表性的批判意见归纳有如下三点:一、认为王安石变法祸国殃民,最终导致北宋亡国。这个观点始定于南宋初期的神宗实录,后经宋史至元朝人修宋史所共认,成为宋、元、明、清时期的正史定论,不仅为史学家所认同,而且被社会普遍接受。二、把王安石的诸项新法称为“聚敛害民”的聚敛之术。把王安石的理财思想视作“剥民夺利”,是北宋熙宁、元祐时苏轼、司马光等人反对王安石变法的主要观点,也自南宋至晚清仍是绝大多数史家和思想家评议王安石变法的基本观点之一。5三、对荆公(王安石封荆国公)新学进行了严厉抨击。荆公新
6、学是王安石变法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荆公新学所遭受的抨击之严厉,要远甚于对变法措施的否定。南宋理学家朱熹等斥荆公新学为异端邪说,“于学不正”、“杂糅佛道”。民间又如何评价王安石?一种变法, 无论其 “富国强兵”的宗旨如何宏大, 如结果是民生凋敝,民生疾苦,它就显得可疑、可怕!无论王安石的改革动机如何良好,看起来很美,但结局是逼得农民卖儿卖女,流离失所,它就显得可悲、可恨!难怪当时黎民百姓都视王安石为猪、狗、鸡!王安石病逝后,先敕葬于南京半山园。王安石家乡王氏族谱载: 明太祖朱元璋发话:“王安石墓可召其子孙迁葬,仍赐墓额”,王安石因无子孙,由当时的王安石旁系子孙“王伯安承命迁葬于临川祖坟旁”。可
7、见王安石墓是由族人从南京迁至江西临川家乡祖坟山, 王安石迁葬家乡后,族谱上又记载: 明代“徐氏洗荆公(王安石封号) 山,冢墓殆尽, ” 。王安石的坟墓连同他祖先的坟墓,被人共掘共毁,尸骨暴野,怨恨难平,现为村民的一片菜地。所以在南京和王安石的故乡临川都找不到王安石的坟墓。为什么在明代还有人深恶痛绝王安石,事隔几百年还要掘毁他和他祖先的墓?连他的祖先都遭牵连。可见在民间对王安石的怨恨是多大,他的变法给黎民百姓造成祸害,几百年后人们都没忘记。6(王安石祖坟地现为一片乱石堆和菜地)明代冯梦龙在警世通言第四卷,拗相公饮恨半山堂中述:宋 熙 宁 九 年 (公 元 1076 年 ),王安石罢相,至金陵途中
8、,隐姓埋名,微服而行,一路上处处听到百姓对他唾骂与嘲讽;有“老叟矍然怒起道:吾年近八十,何畏一死!若见此好贼,必手刃其头,刳其心肝而食之。虽赴鼎镬刀锯,亦无恨矣! 众人皆吐舌缩项。王安石面如死灰,不敢答言,起立庭中” ; 有 “众百姓持白梃,候他到时,打杀了他,分而啖之耳。 ”。他走小路,借宿农家,“看到老妪取水,用木杓搅手木盆之中,口中呼: 罗,罗,罗,拗相公来。二猪闻呼,就盆吃食。婢又呼鸡: 王安石来。群鸡俱至。王安石及随从,无不惊讶,王安石心愈不乐,因问老妪道:老人家何为呼鸡之名如此?老妪道: 官人 难道不知王安石即当今之丞相,拗相公是他的7浑名?自王安石做了相公,立新法以扰民。老妾二十
9、年孀妇,子媳俱无,止与一婢同处。妇女二口,也要出免役、助役等钱。钱既出了,差役如故。老妾以桑麻为业,蚕未成眠,便预借丝钱用了。麻未上机,又借布钱用了。桑麻失利,只得喂猪养鸡,等候吏胥里保来征役钱。或送与他,或烹来款待他,自家不曾尝一块肉。故此民间怨恨新法,入于骨髓。喂猪、养鸡,都呼为拗相公、王安石,把王安石当做畜生。今世没奈何他,后世得他变为异类,烹而食之,以快胸中之恨耳! 王安石暗暗垂泪,不敢开言,左右惊讶,王安石容颜改变,索镜自照,只见须发俱白,两目皆肿,心下凄惨。 ” 而没主持变法前王安石是广受百姓爱戴的,谓“天下倾慕之”。十一论、尊重历史,以民为本,是评价主要标准。长期以来,在我国史学
10、界对王安石变法的研究和评价中,常引列宁对王安石的一个评价,即“王安石是中国 11 世纪时的改革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李存山,在 2004年 8 月 10 日光明日报史学版上发表:关于列宁评价王安石的一个误引一文。认为这绝对是个误引。所谓列宁说“王安石是中国 11 世纪时的改革家”,是出自列宁在 1906 年所8作修改工人政党的土地纲领一文的一个注释(见列宁全集中文第二版第 12 卷第 226 页)只是别人所作注释,而非列宁本人对王安石的评价。是普列汉诺夫以此为论据来反对列宁的,而列宁则否认“20 世纪的俄国可以同 11 世纪的中国相比较”。李存山又在 一文中强调:思想史评价上的矛盾,
11、以及对列宁评价王安石的误引,说明重新评价王安石变法的必要,而如何重新评价则必须根据史料,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同时,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宋史研究会会长、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研究员、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导朱瑞熙先生,在 1986 年就对此前评价王安石及其变法时,就引用列宁经典的论述从本源上进行了澄清。他指出:第一、列宁从来没有评论过王安石,说列宁称王安石为中国最伟大的改革家是没有根据的。第二、列宁以为王安石曾实行过土地国有的措施,但是王安石根本没有提出过土地收归国有的主张,也没有推行过土地国有的新法,因此列宁对王安石评论的根据是不存在,所也不正确 。在列宁选集中,列宁只是在向苏俄人民介绍王安
12、石的身份,并没有把王安石提升到救国的改革家的高度,而有的学者因误解而导致误译、误引。列宁对王安石的评价,不论是误引,还不是误引,并非很重要。就是列宁作了“王安石是中国 11 世纪时的改革家。 ”的评价,也需要重新评价王安石变法。要如何评价王安石及9其变法,则必须根据史料,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而不是列宁一言所定,因那时的列宁不可能对中国历史作深刻了解,同时在那个时期,中俄文化交流也不很广泛,列宁根本没有看到宋史,他也无法看到。尊重历史,坚持以民为本,才是对王安石变法评价主要标准。王安石变法失败告诉我们,“变法”、“改革”、并不是纯粹的褒义词,只有顺应社会规律,能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法规和政策变动,才是积极意义上的创新和改革,否则就是制造倒退、混乱、贫困的“政策乱动”。一个变法改革者,不管道德多崇高,动机多纯正,决心多坚定,如果不站在“以人为本”的立场上,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果必然是祸国殃民。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