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项目经理变更材料清单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如符合相关规定确需更换的,应递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2、施工许可证复印件;3、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变更意见表(按市住建局统一印制的表格填写);4、拟变更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原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5、项目经理聘任书;6、现场核查原项目经理履行职责的情况。7、经办人员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注:1、经审核符合变更条件的项目,施工单位持施工许可证(一正两副原件)到建工处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2、施工单位应将变更结果于 7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监理、建设单位及市质监站。咨询电话:68724571 68724572海口市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变更意见表工程名称建设规模施工许可证编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概况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申请单位(盖 章)年 月 日变更理由姓 名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原项目经理履行职责情况姓 名申请变更基本信息拟变更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监理单位意见(盖 章)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盖 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