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名称:重庆市大足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 标 人:重庆医药集团大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编制人: 夏波 资格(章) 渝建招证字(2013)0022审核人: 文杰 资格(章) 渝建招证字(2013)0020二一八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3重庆市大足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31. 招标条件 32. 项目概况与监理范围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47. 联系方式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1总则 152
2、招标文件 163投标文件 174投标 195开标 196评标 207合同授予 20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19纪律和监督 2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3评标办法前附表 231.评标方法 272. 评审标准 .273.评标程序 2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0第一部分协议书 31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33第三部分专用条件 39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格式) 43第五章图纸 4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9一、投标函部分 511、投标函 .5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553、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57二、商务部分 58(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1(二)项目监理机构 .62主要人员简历表
3、 .63(三)近年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4(四)信誉声明 .65(五)其他资料 .66三、技术部分(监理大纲) .673第一章招标公告重庆市大足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大足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大足发改投 20176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医药集团大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医药集团大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市大足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监理范围2.1 建设地址:大足区龙水镇平桥社区 6 组。2.
4、2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建筑面积约 4.8 万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2.3 监理服务期:450 日历天,缺损期 360 日历天,共计 810 日历天。2.4 监理范围:本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幕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给排水工程,地下车库室外配套、暖通工程、装修工程、弱电工程、供氧负压系统等工程以及完成本项目工程相关的辅助工程和措施性工程的施工期、保修期内的全部工程监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 2015 年 1 月 1 日(竣工
5、时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应至少有 1 项建筑面积在4.8 万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3.3 外地监理企业投标: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按照渝建发【2016】36 号文规定,2016 年 5 月 1 日起,重庆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报送”。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请于 2018 年 5 月 9 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
6、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4部事宜。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由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200号,大足区行政服务大厅东楼一楼)。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
7、合交易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 重庆医药集团大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1号 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室联系人: 王赶寿 联系人: 刘凌恺电话: 023-63812231 电话: 023-67706925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名称:重庆医药集团大足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1号 联系人:王赶寿 电 话:023-63812231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 2 号
8、重庆咨询大厦 A 栋 1804 室联系人:刘凌恺电话:023-677069251.1.4 项目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工程监理1.1.5 建设地点 大足区龙水镇平桥社区 6 组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监理范围本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平基土石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幕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给排水工程,地下车库室外配套、暖通工程、装修工程、弱电工程、供氧负压系统等工程以及完成本项目工程相关的辅助工程和措施性工程的施工期、保修期内的全部工程监理。1.3.2 监理服务期 450 日历天,缺损期
9、360 日历天,共计 810 日历天。1.3.3 监理目标1、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招标人确定的本工程建安费用范围内。2、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工期目标内3、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验收合格。4、安全管理目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1.3.4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验收合格。1.3.5 监理内容监理内容包括:1、协助招标人编写开工报告,审查供应商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通知书。2、现场工程量核定: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按招标人的要求对施
10、工单位现场工程量进行核定。(2)审核施工单位的月度完成工作量报表。(3)按照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办理、审核现场收方及签证(合同范围内工程量)。3、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1)向招标人提出总体土方平衡方案,单体建筑定位测量,并协助基坑土方开挖单位完成放线工作。(2)协助招标人与中标单位洽商总承包及分包合同中有关质量及进度事宜,落实质量及进度目标保证措施。(3)进场后 15 天内提交经监理公司审定的监理规划、各专业监理细则,并于每月 5 日向招标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日志和上月施工质量管控原始记录资料。4、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1)代表招标方组织图纸会审,完成图纸会审纪要并督促各方完成签署手续。每
11、项分项或分部工程开工前向分包单位作技术交底。(2)审查总承包及分包单位提出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做好各种进度、质量记录,定期向招标人提交工程情况汇报。(3)代表招标人参加或召开现场工程例会,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协调各总承包及分包单位之间在施工场地占用、工序交接、水电使用、公共设施使用等方面的关系。(4)督促、检查总承包及分包单位严格执行总承包及分包合同、国家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对违规操作及违章施工提出处理意见或立即做出处理。(5)检查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图纸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严格核查主要材料
12、、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检验、试验证明,做好记录及归档技术资料收集工作。(6)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组织设计单位、总承包及分包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协助招标人和总承包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负责“室外综合管线图”的审评工作,负责施工图纸的技术把关,解决各专业之间错、碰、漏的问题。(8)定期检查和汇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总承包及分包单位进7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度报表及付款申请行使审核和签认权。(9)做好现场的技术经济签证工作,对各种现场签证的真实性负责,做好对设计变更的可行性评估,为招标人提供参考意见。(10)按照现行规定督促总承包及分包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对违
13、反者采取建议处罚措施。(11)参与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12)在招标人组织下参与交楼阶段分户验收工作。(13)督促、审查总承包及分包单位归整技术资料(含不列入监理范围的分包或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收集和督促工作),确保归档资料符合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并督促和管理总承包及分包单位将完整的竣工资料移交档案馆,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并将完成的建设资料移交招标人。(14)协助招标人做好工程结算资料收集工作,并配合完成各项工程的结算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市场调查对象须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监理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
14、标人应符合下列要求:1.对投标人的资质(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2) 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按照渝建发【2016】36 号文规定,2016年 5 月 1 日起,重庆市外监理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监理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及在渝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须是已备案人员);市外监理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或新入渝的市外监理企业
15、提供本单位以及项目所配备的监理从业人员已纳入重庆市城乡建委“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库”且在入渝信息有效期内的截图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 总监理工程师(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 人: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必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类)。8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2)总监理工程师可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监理工程师,但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包含本项目)。(提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若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有担任多项(含本项目 2 个或 3
16、 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监理工程师的情况,则需要在本项目中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并满足如下第“(3)”款规定;若总监理不存在上述情况,则不需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无须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进行考察。若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须经其他在建项目业主同意,并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须提供其他在建项目业主同意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本项目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须加盖其他在建项目业主的公章)。注:1、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查询情况打印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要求配备数量: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17、发有效的监理注册执业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提供国家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或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只能在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任职,其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查询情况打印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3.其他人员(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其中:房屋建筑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具有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具有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须提供专
18、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2)监理员本工程至少应配备 2 名监理员,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具有重庆市9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员岗位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重庆市监理员岗位证书或重庆市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注:1)本款第 3 条“其他人员”中所配备的人员均不能在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未承诺则作否决投标处理。若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退回其投标保证金。2)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配置要求仅作为本次招标时的资
19、格审查最低要求。在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应当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35 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101 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373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满足有关监理合同备案与人员锁定的要求。4.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5 年 1 月 1 日(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应至少具有1 项建筑面积在 4.8 万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提供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复印件,并加盖章投标人公章)。5.信誉要求: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也无行贿犯罪
20、记录。注: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受到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也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受到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还需提供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期限已满的证明材料。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招标人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当地人民检察院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记录进行核查。发现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招标人收到的行贿犯罪档
21、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部监督机构备案,纳入招投标存档资料。10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 1 项基本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备注:(1)以上内容资料复印件须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必验,资料原件在核验授权代表身份时必须一次性提交,由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验;提交后将不再补交,审后退还。(2)招标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不实;或有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依次递补。(3)提供以上所有人员含 2017 年 11 月2018 年 4 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
22、保险缴纳证明。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质疑时间:2018 年 5 月 14 日 10: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形式: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以匿名方式上传质疑问题至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面确认招标文件等内容。1.10.3 补遗、答疑2018 年 5 月 16 日 17:00 时前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答疑及补遗等。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23、 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等。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时间:2018 年 5 月 14 日 10:00 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形式: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以匿名方式上传质疑问题至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面确认招标文件等内容。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 出的形式在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 发布补遗等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1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4、若上述网站就同一事项所发布的资料信息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则均以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所发布的信息为准。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材料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技术部分组成3.2 投标报价本项目监理费用参照国家发改委的发改价格2007670 号工程监理收费标准,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自行报价,报价包括可能的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监理的附加工作费用、额外工作费用、风险费用等,合同工期内包干计算。请各投标单位根据资料及经验合理预测投资估算及其组成,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全部服务内容及附加工作内容、额外工作内容及各种风险(设计优化与
25、管理、施工优化等)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动力、保险、利润、税收等所有的直接、间接费用和风险因素的一切费用。在竣工验收后办理结算、协助办理审计等(办理竣工验收、结算和审计的监理工作时间不受以上监理工作时间的影响,不另行调整监理费用)。在施工监理服务合同内无论物价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的变动、工程实际建安费用的变动,均不增减监理服务费。投标人的监理报酬包含办公家具、办公设施、交通、通讯工具等实施工程监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00 万元,即最高投标总价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3.1 投标
26、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 万元。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详见“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上的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1.网银缴纳:开通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网上银行支付功能,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2.银行转账:未开通网上银行的企业可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注:本区保证金电子收退系统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凡以现金存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7、四、企业网上账户注册、核验及变更:12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账户注册。账户注册请直接进入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点击左上方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流程点击网页上方的网站用户注册须知按要求进行注册)。2.账户核验。完成账户网上自行注册的企业备齐相关资料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看关于全面实行投标保证金电子收退的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注册资料到重庆市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工程交易科进行核验。没有通过核验的,将影响对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的认定及退还。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还未进行账户注册和核验的,其投标保证金无效。联系电话:(023)43760311、
28、(023)43760557 3.账户变更。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企业账户信息,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账户信息发生变化,应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原件到重庆市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注册变更和核验。五、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1.认真响应文件要求。投标人要仔细研读项目招标文件中有关缴纳保证金的内容,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时限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保证金。2.严格退款方式和账户。项目招投标需退还的保证金,原则上直接退回原进账账户。3.注意分区缴纳的账户。项目保证金严格按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缴纳,每个项目及其分包、分标段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
29、对应交入。不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入指定账户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投标保证金退还: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退回到投标人企业原进账账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并在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且将所备案的合同交至重庆市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七、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XX 项目)招标保证金。注:可以简写项目名称,但不应引起岐义。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 年 5 月 31 日 11 时 00 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中心出具到账确认
30、表)。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保证金无效。因缴款账户信息不全等问题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退付的,由交13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易中心按程序重新审核后予以退付。保证金退款信息将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保证金退款查询”专栏中进行同步公示。3.5 资格审查材料 本须知第 1.4.1 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查验。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7.4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部分一式三份:正本 一 份,副本二份;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一式三份: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技术部分(监理
31、大纲)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3.7.5 装订要求1、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技术部分(监理大纲)各自分别装订成册。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投标书装订牢固,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2、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技术部分(监理大纲)的装订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监理大纲面页使用白色 A4 厚型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标明确“监理大纲”;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折叠成
32、腰为 8.5cm 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监理大纲均不得显示与投标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监理大纲得 0 分。监理大纲文字部分纸张采用 A4 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 或 A3 白纸,图表内的字体和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监理大纲得 0 分。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自备的“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 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装入“商务部分”袋中,
33、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4.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至少写明本表第 4.1.2 项的规定内容。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注:如果以上投标资料过多,使用单个资料小袋或大袋无法装入,可选用多个资料袋。4.1.2 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以下内容: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监理投标文件在 2018 年 月 日时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注:采用
34、 A4 白纸打印后粘贴在投标文件大袋上)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 200 号,大足区行政服务大厅东楼一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 200 号,大足区行政服务大厅东楼一楼)5.2 开标程序1. 宣布开标纪律;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
35、件)、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招标人当场退还投标文件。5.现场展示并核查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递交的,或未递交的,或未足额提交的,当场退还投标文件;转入交易中心的帐号与在交易中心登记的帐号不一致等涉及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有效性问题,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6.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表 4.1.1 项的规定密封、投标文件封套是否按本表 4.1.2 项的格式注明相关内容.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 4.1.1 项、4.1.2 项的规定执行,则当众原封退还。7.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15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8.开启投标文件大
36、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各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10.开标结束。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依法产生。其中经济类2名,施工类2名,业主代表1名A050101建筑 1名A050106机电设备安装 1名A060201 建筑 2 名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2 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现金、支票、银行保函2.履约担保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10%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15 个工作日内按招
37、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4.履约担保金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开具收据后 15 日内无息退还。8.1 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 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 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8.2 二次招标和不再 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1 监督机构大足区城乡建委(023)43726604大足
38、区发展改革委(023)43737712大足区监察局(023)4376803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交易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中标价的 2一次性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建设工程综合交易服务费。10.2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金额以实际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以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1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时候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注:本附表与后文不一致的以本附表为准17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
39、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和监理目标1.3.1 本次监理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工程的监理目标:见
4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款;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
41、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8(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上传至指定网站,以便招标人按时澄清。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上传至指定网站,请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下载。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不允许分包。1
43、.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19(2)投标人须知(含前附表);(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提出,以便补齐。如有
44、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公开发布,投标人自主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且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
45、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资料组成。3.1.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缴纳凭据复印件);3.1.3 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3.1.4 技术部分(监理大纲)3.2 投标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规定。20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
46、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中标通知书发出 5 个工作日内,市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招标人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
47、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3)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5 资格审查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规定。3.6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监理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监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
48、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3.7.4 投标函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监理大纲不分正副本。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条和 4
49、.1 条规定。4.1.2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其签署(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需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方式扩展);(2)投标函采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填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函无效。(3)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中出现任何多、少、错、漏等情况,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递交凭证上签字确认。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