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方某省 VOIP/FOIP 实验的应用平台工程技术规范书1 总则 1.1 概述 1.1.1 本规范书为南方 XX 省邮电管理局(买方)拟建 VOIP/FOIP 实验应用平台的主要技术、业务功能和供货要求,供卖方编写建议书和报价之用。 1.1.2 卖方在建议书中,对本规范书中所提各项要求能否实现与满足的程度应逐条逐项予以答复、说明和解释,同时要求提供相应软、硬件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 的详细技术资料。 1.1.3 卖方应根据本文件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出总的技术建议和解决方案。卖方若对本文件中的部分要求不能满足或者根据自己产品特有的技术性能及具体情况提出不同于本文件相关要求的其它建议,也应在建
2、议书中详细说明并附详细资料。 1.1.4 卖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和系统的功能、性能应完全符合买方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买方指出的要求。此文件中未说明但国际标准组织已有建议的设备功能与性能的条款,应符合相应的最新国际标准及建议。 1.1.5 卖方建议的 技术方案 和软、硬件系统配置符合有关标准(如 ISO、ITU-T 、ETSI、IMTC、IETF等)的,卖方应在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若卖方的设备/ 系统包含自己的专用标准,应在建议书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VOIP/FOIP 实验应用平台中与交换设备有关的技术标准应符合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 (YDN
3、065-1997)及其附件、 中国国内电话网 NO.7信号方式技术规范 (暂行规定)GF001-9001 及补充规范、 南方 XX 省程控交换设备补充技术规范书V3.0。 1.1.6 卖方应列出所提供设备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情况,包括最大网络规模(网关数量、关守数量)、业务类型、通达范围、用户数量等内容。 1.1.7 卖方应明确其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并详细解释计算方法、基础条件及参数取值。 1.1.8 买方保留对本工程技术规范书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1.1.9 未经南方 XX 省邮电管理局书面许可,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规范书内容。 1.2 应答书要求 卖方应根据本文件的技术要求在一星期
4、内提供十份(中文)建议书和报价。建议书与报价书应单独分册,报价以美元为单位,并分别提出 FOB 和 CIF 价。 建议书的内容: 1. 前言 2. 组网方案及描述 3. 技术要求答复 答复格式为下列之一: 1)可以(comply):可以在指定时间内提供。 2)不可以(not comply):不可以提供。 3)可以用其他方式提供(comply as follows):可以以其他方式提供,或可以在指定时间之后提供。 4)部分可以提供(partially comply)。 4. 设备(软硬件 )、安装材料、备品备件、工具及仪表、安装督导、厂验、培训、技术文件及技术服务等费用详细清单 5. 项目完成和
5、设备到货日程安排 6. 安装、测试及验收 7. 培训及 技术支持 1.3 买卖双方责任 1.3.1 买方应提供对各项设备的安装条件(指提供满足网关等网络设备环境要求的机房、电源设备等) 。1.3.2 卖方应根据本文件所提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提供详细的技术建议和报价。卖方应按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供包括网关、关守等网络设备及相关的软件、技术支持(包括安装和售后服务的条款)和培训等。负责安装、调测、试运转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 2 组网方案 2.1 概述 为研究 VOIP/FOIP 技术的发展、积累业务管理经验,南方 XX 省邮电管理局拟在广州、深圳、东莞、珠海、汕头、佛山六个城市建立 VOIP/F
6、OIP 实验应用平台,提供基于 IP 网络的电话和传真业务。实验应用平台在广州等六个本地网设立接入网关,并在广州设立关守和后台管理中心负责实验应用平台的管理工作。后台管理中心包括网络管理、计费、用户管理及认证、业务统计等功能。 2.2 实验应用平台网关及关守的设置 根据 H.323 标准建议,网关和关守仅是逻辑功能上的划分,物理实体可根据厂家技术及实际应用的需要集成在一起或分开实现。每个关守及其所管理的一组网关构成一个域(Zero) ,根据应用规模的不同,可以有集中式和分布式两种不同的域组织方式。 集中式具有易于管理、用户漫游实现简便等优点,但由于全网只设立一个关守,因此易在关守处造成瓶颈,所以适合在网络规模较小的情况下使用。分布式管理及维护上较为复杂,但它合理地分担了每个域内的业务流量,适合大规模的应用,是远期的目标网络组织形式。 考虑到实验应用平台以积累业务经验为目的,初期网络规模不大,因此采用集中方式,并在广州设立网管、计费、认证中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