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相关政策问答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本市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根据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有关规定,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金山区先行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试点工作。一、问:试点期间哪些人可以享受长护险待遇?答:同时符合以下 5 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1、年满 60 周岁及以上;2、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人员;3、参加本市职工医保人员必须为领取养老金人员;4、老人居住地或入住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属于金山区范围;5、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后,评估等级达到二至六级。二、问:符合条件的老人申请
2、享受长护险待遇流程是怎样的?答:本人或家属凭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向居住地所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或者委托村(居)老龄干部凭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长期护理保险申请表代为办理。经初审通过后,由评估机构派评估人员上门进行评估,评估后等级达到二至六级的,再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制定服务计划,并经老人或家属确认后提供服务。发生的符合长护险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按规定结算。三、问: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绿色通道”评估?答:符合长护险规定条件的老人,处于骨折、脑血管意外或帕金森病等疾病稳定期,生命体征平稳,需要继续治疗或专业护理但家庭无法满足其护理需求,最近 6 个月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的
3、,由其本人或家属到居住地所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可以进入“绿色通道”评估,以达到快速评估的目的。四、问: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有效期多长?答: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暂定为 2 年,“绿色通道”的有效期暂定为 3 个月。老人在评估有效期内可以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享受的,可在有效期满前 20 个工作日内,再次申请评估。五、问: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如何收费?答:评估收费标准为 240 元/人次。属于初次评估的,个人承担60 元/人次,其中,低保家庭老人承担 10 元/人次,低收入家庭老人承担 40 元/人次;属于持续评估(第二次及以上)的,个人承担120 元/人次,其中低保家庭
4、老人承担 40 元/人次,低收入家庭老人承担 80 元/人次。“绿色通道”评估收费标准为 120 元/人次,个人承担 20 元/人次。复核评估与终核评估费用采取责任方付费的原则承担。以上收费标准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2017 年 4 月 30 日之前申请并受理的,个人承担部分全免。六、问:长护险的服务形式有哪几类?答:长护险共有三类不同的服务形式,分别为:1、社区居家照护:指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护理站及门诊部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2、养老机构照护:指养老机构为住养老人提供服务。3、住院医疗护理:指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为住院老人,提供住院医疗护理服务。七、问:长护险服务内容有哪些?
5、答:对于社区居家照护和养老机构照护,目前规定了 42 项具体服务项目,分为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两类。基本生活照料(27 项):面部清洁和梳理、洗发、指/趾甲护理、手和足部清洁、温水擦浴、沐浴、协助进食/水、口腔清洁、协助更衣、整理床单位、排泄护理、失禁护理、床上使用便器、人工取便术、晨间护理、晚间护理、会阴护理、药物管理、协助翻身叩背排痰、协助床上移动、借助器具移动、皮肤外用药涂擦、安全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压疮预防护理、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常用临床护理(15 项):开塞露/直肠栓剂给药、鼻饲、药物喂服、物理降温、生命体征监测、吸氧、灌肠、导尿(女性)、血糖监测、压疮伤口换
6、药、静脉血标本采集、肌肉注射、皮下注射、造口护理、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PICC)维护。 住院医疗护理的服务内容参照职工医保的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用药范围执行。八、问:长护险待遇是什么?、 答:长护险按照不同服务形式享受的待遇分别为:1、社区居家照护:长护险基金支付 90%,个人自负 10%。服务时间:评估等级二或三级的,服务时间不超过 3 个小时/周;评估等级四级的,服务时间不超过 5 个小时/周;评估等级五或六级的,服务时间不超过 7 个小时/周。服务价格:执业护士为 80 元/小时;持医疗照护证的养老护理员为 65 元/小时;养老护理员为 40 元/小时。案例:老人王某,经老年
7、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后,评估等级为4 级,老人选择长护险的社区居家照护,某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为其制定了服务计划,每月上门服务时间为 20 小时,其中 5 个小时由持医疗照护证的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其余 15 小时由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那老人每月发生符合长护险规定的费用如何分担?答:根据长护险政策规定,老人王某发生的社区居家照护费用,长护险基金支付 832.5 元,个人自负 92.5 元。具体计算如下:长护险结算费用:( 5 小时65 元)+(15 小时40 元)=925元长护险基金支付: 925 元90%=832.5 元个人自负: 925 元10%=92.5 元2、养老机构照护:长护险基金支付 85
8、%,个人自负 15%。支付标准:评估等级二或三级的 20 元/天;评估等级四级的25 元/天;评估等级五或六级的 30 元/天。案例:老人陈某,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后,评估等级为5 级,老人选择长护险的养老机构照护,那老人每月发生符合长护险规定的费用如何分担?答:根据长护险政策规定,老人陈某发生的养老机构费用,长护险基金支付 765 元,个人自负 135 元。具体计算如下:长护险结算费用:30 元30 天=900 元长护险基金支付:900 元85%=765 元个人自负: 900 元15%=135 元3、住院医疗护理:按照现行的基本医保制度规定执行。九、问:长护险费用如何结算?答:老人发生的符
9、合长护险范围的费用应持社保卡结算,属于长护险基金支付费用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记账,其余个人自负部分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向个人收取。提供社区居家照护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可根据服务计划收取预交款,结算时多退少补。十、问: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已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怎样加入长护险?答: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后,评估等级达到二至六级的老人,无需个人申请,统一纳入长护险。十一、问:对于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有什么惠民政策?答:按照聚焦困难对象、兼顾刚性需求和不增加个人支出等原则,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后,评估等级达到二级至六级的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给予一定补贴。具体补贴
10、项目及标准如下:1、特定项目补贴2016 年 12 月 31 日(含 31 日)前,已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老年人。在享受长护险相应待遇的同时,属低保家庭老年人的,按照护等级二三级、四级、五六级,分别给予每月 400 元、450元、500 元服务补贴;属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给予上述标准 80%的补贴(其中:2015 年 9 月 1 日前,已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另加 20%的补贴)。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含 31 日)前,未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老年人。在享受长护险相应待遇的同时,属低保家庭老年人的,按照护等级二三级、四级、五
11、六级,分别给予每月 250 元、375元、500 元服务补贴;属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给予上述标准 50%的补贴。2、个人自负费用补贴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享受长护险待遇的个人自负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2015 年 9 月 1 日前,已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享受长护险待遇的个人自负费用,给予全额补贴;对 2015 年 9 月 1 日(含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老年人,享受长护险待遇的个人自负费用与养老服务补贴自负费用之和,高于 152 元/月(二三级)、高于 200元/月(四级、五六级)的超额部分给予补贴。 案例 1:某老人
12、金某,属于 2015 年 9 月 1 日前已享受民政养老服务补贴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后,如照护等级为 3 级,纳入长护险后老人每月可以免费享受到哪些服务内容?答:老人每月可以免费享受以下两块服务内容:一是原来居家的如洗涤衣服、做餐或送餐、居室保洁等 5 项服务继续保留;二是根据长护险护理服务计划,可以享受如头面部清洁和梳理、洗发、温水擦浴、肌肉注射、压疮预防护理、生命体征监测等 42 项可选项目。案例 2:某老人孙某,属于 2015 年 9 月 1 日后享受民政养老服务补贴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长护险后,增加了长护险的服务内容,个人自负费用会增加吗?答:不增加。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后,如照护等级为 3 级的,原个人自负 152 元,现仍为 152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