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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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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白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白城市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三月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I目 录一、总则 1(一)调整完善目的 1(二)调整完善依据 3(三)规划范围和期限 5二、调整完善背景 7(一)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7(二)规划实施情况 8(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2(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新形式和新要求 .13三、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的调整 .18(一)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18(二)规划指标调整 .18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21(一)土地利用结构 调整 .21(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24五、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26(一)土地

2、利用功能区 .26(二) “三线”划定情况 30(三)县级土地利用调控 .34六、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8(一)建设用地管制边界调整 .38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II(二)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则 .39七、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1(一)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41(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发展方向 .41(三)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调整 .42(四)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 .42八、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情况 .43(一)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44(二)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46九、土地整治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情况 .48(一)土地整治安排情况

3、.48(二)重点建设项目安排情况 .50十、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3(一)发挥规划的引导管控作用,强化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 .53(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增强规划执行力 .54(三)加强规划的公共参与制度 .56(四)强化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57十一、附表 .58附表 1 白城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58附表 2 白城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9附表 3 白城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61附表 4 白城市“三线”划定表 .62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III附表 5 白城市规划控制指标分解表 .63附表 6 白城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65附表 7 白城

4、市重点建设项目表 .66十二、附件: .82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一、总则在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土资源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1667 号)和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吉国土资规发201597 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保障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规范有序推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确保吉林省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顺利完成,发挥白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以下简称“规划 ”)的现势性和科学性, 调整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空间结构和布局,编制白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 调整方案” ),指 导全市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充分发挥 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一)调整完善目的1、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对现有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空间布局作适当调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2对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中增加的耕地,按照国家要求,除纳入国家相关规划确定的生态退耕、已认定

6、的占补平衡储备库耕地等因素外,其他耕地都应予以保护。2、优化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倒逼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和“十三五” 时期用地需求,按照上 级下达指标情况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增加用地投资效率,盘活存量,改 变 以往粗放的用地方式,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方式转变。3、统筹划定“三线”, 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型城镇化格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 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 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通过划定“三线 ”,建立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以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

7、功能完善,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4、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增强规划可操作性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促进土地规划与相关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建立健全规划评估调整机制,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实操性,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3(二)调整完善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国务院令第 257 号);(5)土地复垦条例(2011 年);(6)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2

8、002 年);(7)吉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6 年)。2、相关政策文件(1)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 号);(2)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 号);(3)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国土部令第 61 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 2014119 号);(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6)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9、年)调整方案4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 号);(7)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 号);(8)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 号);(9)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规发201597 号);(10)关于印发吉林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明电 20156 号);(11)国土资源部 农业 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36 号);(1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通知(国土

10、资厅函20161096 号);(13)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吉国土资规发2016189 号);(14)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国土资发 2016132 号);(15)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国土资规发2016147 号)。3、技术规程(1)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0-2009);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5(2)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3)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6-2010);(4)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

11、D/T1032-2011);(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4、相关规划(1)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吉林省西部生态经济区总体规划;(3)吉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4)吉林省新型城镇化(2014-2020 年);(5)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6)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7)白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8)白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9)白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年);(10)白城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11)其他

12、相关规划。(三)规划范围和期限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与规划范围一致,包括 1 个城区 4 个县(分别为洮北区、洮南市、大安市、通榆县和镇赉县 ),土地总面积2575873.43 公顷。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6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期限与规划期限一致,基期年为 2005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20 年,调整年为 2014 年,规划期限为 2006-2020 年。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7二、调整完善背景(一)土地利用基本情况白城市土地总面积 2575873.43 公顷,其中,农用地 1731089.58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 67.21%

13、;建设用地 141242.0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48%;其他土地 703541.8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27.31%。1、农用地农用地中,耕地 1180575.52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 68.20%;园地 6119.14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 0.35%;林地 324419.22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 18.74%;牧草地 89768.86 公 顷,占 农用地总面积的5.19%;其他 农用地 130206.84 公顷,占农用地 总面积的 7.52 %。2、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 92269.29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65.33%,其中,城镇用地 16584

14、.87 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 72169.79公顷,采矿 用地 3514.63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48972.75 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34.67%,其中,交通用地8884.74 公顷,水利设施用地 37065.92 公顷,其他建设用地 3022.09公顷。3、其他土地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 65267.09 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638274.72 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总面积的 9.28%和 90.72%。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8(二)规划实施情况1、规划指标执行情况分析(1)耕地保有量执行情况规划安排至 2020 年,白城市耕地保有量

15、保持在 740200.00 公顷以上。根据白城市 2014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规划实施至2014 年,全市耕地面积为 1180575.52 公顷,超出规划目标440375.52 公顷,切实完成了耕地保护任务。(2)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执行情况规划安排至 2020 年,白城市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640000.00 公顷。规划实施至 2014 年,全市基本农田面积 647182.66公顷,比规 划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多 7182.66 公顷,切实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建设用地指标执行情况规划安排至 2020 年,白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43748.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 建设用地

16、规模控制在 92952.00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22407.00 公顷以内。规划实施期间,洮南市、通榆县和镇赉县共调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630.00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561.98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331.15 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 68.02 公顷。指标调剂后,白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43118.00 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1790.02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22075.85 公顷。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9根据白城市 2014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规划实施至 2014年

17、,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 141242.04 公顷,剩余空间 1875.96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92269.29 公顷,超出规划指标 479.27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20099.50 公顷,剩余空间 1976.35 公顷。(4)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执行情况规划安排至 2020 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 7310.00公顷,新增建 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不超过 6370.00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 3710.00 公顷。规划实施期间,洮南市、通榆县和镇赉县共调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630.00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农用地 630.00 公顷,新增建设占耕地 450.00 公顷。

18、指标调剂后,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 6680.00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不超过 5740.00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 3260.00 公顷。根据白城市 2006-2014 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统计, 规划实施至 2014 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 4537.08 公顷,达到规划目标的67.92%,剩余空间 2142.92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 农用地面积 3289.16公顷,达到 规划目标的 57.30%,剩余空间 2450.84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为 2539.16 公顷,达到规划目标的 77.89%,剩余空间 720.84 公顷。(3)其他指标执行情况规

19、划安排到 2020 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65 平方米以内。2014 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 254 平方米,高于规划控制指标。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0规划确定 2006-2020 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 3710.00公顷, 2014 年末,全市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 29433.33 公顷,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2、土地利用结构和管制分区执行情况分析(1)土地利用结构分析规划实施期间,从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三大类比例来看,2009 年为 66.67:5.34:27.99,2020 年规划目标为74.78:5.56:19.66

20、,2014 年为 67.21:5.48:27.31,三大地类结构调整与规划安排的用地主导方向一致。(2)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规划划分为四个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其中,允许建设区110158.1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4.28%;有条件建 设区 8073.3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0.31%;限制建设区 2446353.38 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94.97%;禁止建设区 11288.57 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 0.44%。规划实施期间,白城市严格按照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要求,严格执行各分区管制规则。规划实施至 2014 年,各县(市、区)允许建设区符合率达到 90.00%以上,总体管制分区实 施情况较好

21、。3、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白城市规划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 441 个,用地面积 70093.30 公顷, 2006-2014 年白城市已实施重点建设项目 172 个,完成比例为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139.00%;实际用地面积 13255.21 公顷。项目 类型包括交通运输项目、水利设施项目、能源设施项目、环保设施项目、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民航运输项目等六类,其中,完成率较高的项目类型主要有环保设施类和民航运输类,完成比例均在 50.00%以上,相对实施较慢的项目类型为水利设施类。4、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随着吉林省西部生态功能区的确定,白城市环境保护和生

22、态建设理念不断增强,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规划实施至 2014 年,我市生态建设卓有成效,我市被确定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通榆县被评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2012 年启动了实施生态新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打造宜居新区。目前,已成功引 进了碧桂园集团、中绿集团、深国投集团等国内知名、实 力雄厚的大企业。同时,通 过完善湿地补水设施增强生态调节功能、建立综合防护林体系、充分利用风能、太阳能和农村清洁能源,发展生 态旅游业;通过建设引嫩入白工程、盐碱地改良项目,发展水利设施,形成江河与泡沼连接的动态水网,治理盐碱地,改造中低产田,建立特产养殖

23、基地。全市通过四大功能发展区建设,三个层次的生态经济城镇体系,建立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总体布局。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2(三)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现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难度大全市其他土地占土地总共面积比例较大,耕地补充耕地主要以其他土地开垦为主,但其他土地整体开发难度较大。一是受自然条件限制,白城市地属于吉林省西部,气候干燥少雨,风沙较大,土壤盐渍化较严重,因此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较严重的自然条件限制因素,开发难 度较大;二是受资金、人员和项目成效周期较长,白城市近几年积极开展实施盐碱地改良项目,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复制成功经验需要大量的资金和

24、人员,且复制推广需有一定的时间。2、农村建设用地粗放且腾退实施难度大白城市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大,超过规划目标,且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民进城后,空置的宅基地没有进行复垦,存在 “一户多宅” 、“空心村”等现象,土地 资源利用粗放;农村居民点建设处于自发状态,分布比较零散且建筑面积过大,属于外延式扩展,土地利用效率低。农村居民点腾退将成为白城市城乡建设用地存量挖潜主要途径,虽然其整理理论潜力很大,但实际由于资金、规划、农民自身意愿和生活习惯等因素,导致规划实施期间农村居民点规模并未发生实质性减少, “建新易、拆旧难” 的问题依旧存在。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

25、20 年)调整方案133、建设用地内部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白城市现状建设用地面积达到规划目标的 98.69%,而城 乡建设用地面积达到规划目标的 100.5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 设用地规模达到规划目标的 40.46%。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已 经超出规划指标控制范围,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剩余空间相对充足,建设用地内部结构不合理。从各县(市、区)情况来看,洮北区由于单独选址项目占用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较多,导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突破规划目标;洮南市、大安市和通榆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划剩余空间均大于城乡建设用地规划剩余空间;镇赉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划剩余空间 1699.79 公顷,

26、而城乡建设用地已经超出规划指标 1339.56公顷, 问题 最为突出。(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新形式和新要求1、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形势(1)建设吉林省西部生态经济区的需要随着吉林省西部生态经济区总体规划的深入实施,白城市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为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地位已经显现。于 2012 年启动实施了生态新区建设,2013 年生态新区林海镇被列入吉林省 22 个新型城镇化示范镇。2014 年白城市被国家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被吉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4全省生态特色经济发展区,白城新区被吉林省命名为首个“生态

27、新区” ,规划面积 26.60 平方公里。2015 年 3 月白城市生态新区已被列为全国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围绕建设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强化环境治理与保护,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生态治理保护格局。(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精准扶贫路径随着国家和吉林省对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我市充分利用政策、资金 优势,集中全社会力量加快推进扶贫开发步伐。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实施通乡、通村、通屯、通户“ 四通工程”,加强基本农田水利建设,抓好人畜饮水安全、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改善贫 困群众生活条件,逐步推进基础设施全覆盖。建立和完善白城市精准扶贫体系,突出扶贫对象

28、、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 贫成效“ 六个精准 ”环节。坚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区别不同情况,做到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 疗。 对生活在危房、不适于居住区、自然生态保护区的贫困人口,通过危房改造项目,重点改造农村危房,建新居移地安置,实施扶贫搬迁。切实把扶贫攻坚作为主战场,推进开发式扶贫,构建全程精准脱贫体系,全力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3)推进工业转型发展,建设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区抓住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机遇,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打造绿色低碳特色鲜明、区域 资源深度利用、产业链条充分延伸的新型

29、工业化体系。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5借助国家重点建设千万千瓦风电基地政策和鼓励使用新能源的机遇,创新能源开发、利用、输出新模式,推 动绿色、低碳、循 环经济发展,创建清洁供暖国家级发展示范区,打造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基地。建设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强化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区建设,引进能源密集型企业,推进富余电力消纳和利用,打造全省最大能源基地、全国领先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示范城市。同时,依托全市丰富的农畜特产资源,重点抓好玉米、水稻、杂粮杂豆、葵花、蓖麻、花生、辣椒、畜禽、乳品等系列农畜产品精深加工转化增值,向高端化、 终端化发展, 创建全国食源性食品安全

30、生产基地。(4)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变化2014 年,白城市总人口 197.70 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78.90 万人,农业人口 118.80 万人。白城市地区生产总值(GDP )由 2006 年190.04 亿元增长到 692.35 亿元,年均增长率为 20.29%;固定资产投资由 131.47 亿元增长到 508.76 亿元,年均增长率为 21.33%;产业结构比例关系由 25.04:38.06:36.90 调整为 16.70:46.80:36.50,全口径财政收入由 15.69 亿元增加到 55.53 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 达到 34771.00 元,比上年增长 13.70

31、%。白城市全面坚持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在进行总量调控同时,注重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十三五”时期,白城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牢牢把握建设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这条主线,实现“两必保、三翻番 ”奋斗目标。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6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优化投资结构,全面完成扶贫攻坚任务,以及“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开发开放进程进一步加快,对白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提出了更高的需求。2、土地利用新要求(1)严格耕地资源保护,稳定粮食生产安全严格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

32、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这一基本国策,夯实粮食安全基础。根据资源本底特点,结合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大力推 进土地整治,全面开展耕地提质改造行动。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推进永久基本农田“ 落地块、明责任、设标 志、建表册、入 图库” 。严格控制非 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保持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2)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构建“一主三辅”城镇空间以及“一核两带” 工业发展格局, 坚持集约紧凑、规模适度、 产城融合的发展思路,依托城镇推进各类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明确各开发区功能定位,推进风电装备、汽车

33、零部件、 农 机、医 药健康等特色产业 园区建设,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因地制宜地进行城镇空间开发建设,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城镇生态保护,全面提升城镇空间的综合承载能力。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7(3)落实绿色发展,提升生态效益牢固树立“绿 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 的理念,坚持向生态要效益、要发展,向 绿色要增长点、要生产力。全面加强河湖、森林、湿地、草原等生态系统的规划和保护,构建“两区三园三 带” 生态空间, “两区” 即向海、莫莫格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园 ”即大安嫩江湾和牛心套保国家级湿地公园及镇赉南

34、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 “三带” 即洮儿河、嫩江、霍林河三条主要河流水系。同时, 强化其他自然保护区、重点湖泊、盐碱地以及沙地等重要生态功能斑点治理,严格划定生态红线,严控生态空间的开发活动和开发强度,促进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融合互促,切实 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白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8三、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的调整(一)土地利用战略目标加大耕地管护力度,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稳步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适应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城镇化进程,保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科学合理地构建生态格局,保护“ 山

35、水林田湖”生态资源,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红线内的土地利用调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规划指标调整根据吉林省下达白城市各项规划调整完善控制指标,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以及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等各项指标。1、上级下达指标(1)耕地保有量严格落实省级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严格控制建设和非建设占用耕地,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按照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做到保护优先、应保尽保。规划调整后,确定到 2020 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914000.00 公顷,与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 740200.00 公顷相比,增加了

36、 173800.00 公顷。白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19(2)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 号)和吉林省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明电20156 号)等政策文件,遵循基本农田基本稳定,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原则,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落实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规划调整后,确定到 2020 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667300.00 公顷,与规划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640000.00 公顷相比,增加了 27300.00 公顷。(3)建设用地

37、规模严格落实省级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与全国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以下简称“二调” )充分衔接, 围绕落实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统筹有序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保障城乡协调发展、产业集聚升级、基础设施配套等重大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严格落实国家和吉林省有关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和要求,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保障力度,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有效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划调整后,确定到 2020 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3600.00 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93000.00 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21700.00 公顷以内。与调剂后的各项规划指标(以下简称“

38、 调整前” )相比,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 482.00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 1209.98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减少 375.85 公顷。白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202、其他指标调整(1)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结合白城市人口发展趋势及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变化情况, 规划安排白城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65 平方米以内。加强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划调整后,确定到 2020 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185 平方米以内,较调 整前增加了 20 平方米。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39、年)调整方案21四、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根据白城市的实际用地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升农用地比重,合理减少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的比重。1、农用地结构调整在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调整农业结构,适度增加耕地面积,保证粮食安全同时,执行藏粮于地战略。考虑农产品市场需求以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要求,充分发挥农用地生产、生态 、景 观等多重功能,促 进白城市特色 农业发展。规划调整后,农用地规模为 1892449.3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 74.78%调 整为 73.47%,降低了 1.31%。与 2014 年农用地面积相比增加

40、了 161359.75 公顷。与调整前 2020 年农用地规模相比降低了33840.67 公顷。(1)落实耕地保有量目标加大耕地管护力度,稳定耕地数量,逐步提高耕地质量。规划调整后,确定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为 914000.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 28.75%调整为 35.48%,增加了 6.73%。与 2014 年耕地面积相比减少了 266575.52 公顷,与调整前 2020 年耕地保有量相比增加了173800.00 公顷。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22(2)合理调整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规模适应城乡居民消费变化趋势,根据产业发展要求,

41、优化农业生产结构,逐步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和荒滩地,扩大园地、林地和牧草地规模,合理调整其他农用地规模,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和利用效益。规划调整后,2020 年园地规模为 4256.5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7%。与 2014 年相比减少了 1862.63 公顷 ,与调整前相比增加了2256.52 公顷;2020 年林地规模为 412421.3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 16.69%调 整为 16.01%,减少了 0.68%。与 2014 年相比增加了88002.13 公顷,与调整前相比减少了 17578.66 公顷;2020 年牧草地规模为 436834.26

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 23.10%调整为 16.96%,减少了 6.14%。与 2014 年相比增加了 347065.40 公顷,与调整前相比减少了 158065.74 公顷。合理确定畜禽饲养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和养殖水面用地规模。规划调整后, 2020 年其他农用地规模为 124937.2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4.85%。与 2014 年相比增加减少了 5269.63 公顷,与调整前相比减少了 34252.79 公顷。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科学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城乡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充分利用非耕地进行开发建设,建设项目选址尽量不占或至少占耕地,并严格落实国家和吉林

43、省有关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和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23要求,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保障力度,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有效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促进存量低效建设用地盘活再利用,合理降低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比例,通过节约集约手段和人口集聚,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调整后, 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3600.00 公顷,较调整前建设用地总规模 143118.00 公顷相比,增加了 482.0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由 5.55%调整为 5.57%,增加了0.02%。(1)节约远期城乡发展空间,满足近期合理增长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整合规

44、范农村建设用地,实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增长。规划调整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93000.00 公顷之内,较调整前增加了 1209.98公顷,占土地 总面积的比例由 3.56%调整为 3.61%,增加了 0.05%。其中,城镇工 矿用地调整为 21700.00 公顷,较调整前减少了 375.85 公顷, 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 71300.00 公顷,较调整前增加了 1585.83公顷。(2)保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切实保障交通、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用地。按照统筹规划、衔接互补、集约 高效的要求,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规划调整后,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50600.00 公顷之内,较

45、调 整前减少了 727.9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由 1.99%调整为 1.96%,减少了 0.03%。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24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其他土地一定程度承担着调节区域小气候,保证生物和土地用途多样性功能, 应依据生态环境资源承载力,合理开发其他土地,因人口集聚和区域发展定位差异,应当对水域、沼泽等生态湿地予以保护,适度对裸地、其他草地等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建设。规划调整后,其他土地规模为 539824.10 公顷,与调整前相比增加了 33358.67 公顷。其中,水域 65615.55 公顷,与调整前相比减少了 67513.18 公顷,自然保留

46、地 474208.55 公顷,与调整前相比增加了 100871.85 公顷。(二)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1、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对全市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进行调整优化。以现 状基本农田为基础,将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以及不符合划定要求的非耕地予以核减,将生态退耕范围、 “十三五” 重点建设项 目难以避 让的基本农田予以 调出,共核减调出56804.35 公顷。优先将城镇周边和交通沿线、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与已有划定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及质量等别达到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以上的耕地调整为基本农田予以保护,共调入 77459.35 公顷。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6

47、67300.00 公顷,基本农田平均耕地质量国家利用等由 11.24 等提高为 11.17 等,等别提高 0.07 等,主要分布在洮南市、大安市、通榆县等地区。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252、建设用地布局调整(1)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建立一体化规划体系和体制机制,加快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加强节点城镇建设,完善中心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在城市近郊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城镇用地布局调整: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市域空间发展战略,构建“一主三辅”城 镇空间。 “一主”即以白(城)洮(南)一

48、体化区为白城市城镇化发展的主核心;“三辅” 即以大安市区、 镇赉县城、通榆县城为辅核心。同时,依托多个重点城镇, 发挥 好城镇经济节点和产业传导功能,引 导产业和人口聚集。坚持集约紧凑、规模适度、产城融合的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地进行城镇空间开发建设,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承接区域人口转移,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镇空间的综合承载能力。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调整:统筹安排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切实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土地利用规划设计,按照“先易后难,有序实 施” 的原则,适度撤并零散的自然村落,引 导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集中,形成方便生产、有利生活、 环境优 美的农村居

49、民点用地布局。(2)基础设施用地布局调整以综合交通枢纽为支点,着力构建安全、智能、绿色、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公路、铁路、航空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强化白城市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26城市之间快速高效连接,完善城市内部交通网络,支撑并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城乡协调发展。全面优化水利基础设施,加强城市防洪减灾体系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需要。五、土地利用区域调控(一)土地利用功能区按照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安排情况,以土地适宜性评价为基础,根据白城市土地资源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建设需要,按照区内相似性和区域差异性,将全市划分的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城镇村 发展区、独立工矿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林业发展和牧业发展区等八个功能区进行控制和调整。1、基本农田集中区基本农田集中区是指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基本农田所占比例较大,需要重点保护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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