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数字与中文大写数字对应表阿拉伯数字与中文大写数字对应表1 2 3 4 5 6 7 8 9 0 十 百 千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零 拾 佰 仟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 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 字。三、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四、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