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 郑州限购政策最新规定【附表格】5 月 3 日凌晨,郑州限购再次升级,不仅将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纳入限购区域,而且在 2017 年 5 月 3 日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 3 年的不得上市转让。主要内容:1、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区域。在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郑政办2016)64 号)规定的限购区域基础上,增加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2、在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注册时间不足 3 年的企业(不含专管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销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下同)。3、在上述限购区域,暂停向己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出
2、售住房。4、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 年 5 月 3 日(含)之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 3 年的不得上市转让。5、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2017 年 5 月 3 日(含)之后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 3 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郑州限购政策回顾2016 年 9 月 14 日旨在限制地王,限制高价地的“郑九条”出炉。2016 年 10 月 1 日郑州市政府发布住房限购通知,在市内五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内,对以下两种类型家庭,限制向其销售 180以下的住房:拥有 2 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 1 套
3、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10 月 2 日起实施。2016 年 10 月 3 日郑州楼市调控再加码,限购后再限贷,要求拥有一套住房且未结清的,购买二套房首付最低为 40%。2016 年 12 月 21 日12 月 22 日起,郑州调控再次升级,增加了 180以上房源的限购,外来人口的购买增加 2 年社保或纳税证明!2016 年 12 月 23 日12 月 23 日起,限贷升级,在限购区域内,居民的首次购房贷款比例仍为 30%保持不变,居民家庭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或者已拥有 1 套住房、无论有无购房贷款记录,再次购买普通住房,均按照 60%的首付比例执行,其中,房屋的套数以郑州市房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为依据。2017 年 2 月 10 日郑州住宅限购出台操作细则,对本市非限购区域的社保证明及补缴后符合购房前 3 年内连续缴纳 24 个月条件的予以认可,出现未交存现象的,无论时间长短均从重新缴纳计起。2017 年 3 月 18 日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 2017 年 3 月 17 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