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2哈尔滨市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监测评估指标(20112014 年)一览表一、定量评估指标领域 序号 主要统计指标计算单位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市 2015年目标市级规划达标判断省 2015年目标省级规划达标判断国家2020 年目标国家纲要达标判断数据来源1 出生缺陷发生率 1/万 下降 下降 下降2 低体重出生发生率 % 90 90 804 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 % 90 90 805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 65 60 60婴儿死亡率 83 80 807 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 88 85 80城市 % 儿童与健康9农村 % 卫生计生1
2、0 卡介苗接种率 % 96 95 9511 脊灰疫苗接种率 % 96 95 9512 百白破疫苗接种率 % 96 95 9513 含麻疹类疫苗接种率 % 96 95 95领域 序号 主要统计指标计算单位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市 2015年目标市级规划达标判断省 2015年目标省级规划达标判断国家2020 年目标国家纲要达标判断数据来源14 乙肝疫苗接种率 % 96 95 9515 甲肝疫苗接种率 % 96 95 9516 乙脑疫苗接种率 % 96 95 9517 流脑疫苗接种率 % 96 95 9518 0-6 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 % 50 5
3、0 5019 5 岁以下儿童重度贫血患病率 % 75 65 7023 城市公办幼儿园数 个 增加 增加 增加24 农村公办幼儿园数 个 增加 增加 增加25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9 99 95儿童与教育 26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90 90 90教育儿童与福利27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 人 增加 增加 增加 残联28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 人 增加 增加 增加29 孤儿家庭寄养人数 人 增加 增加 增加被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儿童数 人 30儿童福利机构个数 个 增加 增加 增加31 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个 增加 增加 增加民政32 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 个 增加
4、增加 增加 残联33 家长学校数 个 增加 增加 增加34 家长学校培训人次 人次 增加 增加 增加妇联35 儿童图书出版物 万册 增加 增加 增加 文新儿童与社会环境 36 公共图书少儿文献 万册 增加 增加 增加 文化领域 序号 主要统计指标计算单位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市 2015年目标市级规划达标判断省 2015年目标省级规划达标判断国家2020 年目标国家纲要达标判断数据来源37 未成年人参观科技馆人次 万人次 增加 增加 增加 科技38 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人次 万人次 增加 增加 增加 文化社区服务中心(站) 个 儿童中心(或儿童之家
5、)个数 个 儿童与社会环境39建有儿童之家的社区比例 % 90 90 90民政40 出生人口性别比 % 趋 向 合 理 趋 向 合 理 趋 向 合 理 统计41 未成年人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人数 人 增加 增加 增加 司法儿童与法律保护42 未成年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例 % 下降 下降 下降 法院注:1.尽量填写齐全 2010-2014 年数据;2.对照市、省 2015 年目标和国家 2020 年目标填写达标判断时,结论主要有如下几类:提前达标、预期可达标、预期达标困难、无法判断、暂无数据;3.表中标注“”的为支持性监测指标,与之相对应的达标判断处均标注了“” ,不用填写达标判断。二、 定性考察指
6、标领域 序号 定性考察指标 领域 序号 定性考察指标1 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11 中小学生超重/肥胖发生率控制在 10%以下2 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提高 12 中小学生营养不良发生率得到控制3 流动人口中婴儿和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 13 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 2010 年为基数下降 1/34 儿童常见疾病患病率降低 14 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减少5 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得到预防和控制 15 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降低6 儿童伤害致残率降低 16 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下降7 儿童伤害死亡率以 2010 年为基数下降 1/
7、6儿童与健康17 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 98%以上8 5 岁以下儿童肥胖得到有效控制 18 0-3 岁儿童接受早期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9 中小学生龋齿发生率得到控制 19 每个乡镇至少建立 1 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儿童与健康10 中小学生视力不良发生率得到控制儿童与教育 20 流动儿童、残疾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领域 序号 定性考察指标 领域 序号 定性考察指标21 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普职比大体相当 40 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儿童与教育22 保障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城乡、区域、校际差距逐步缩小儿童与社会环境41 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23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提
8、高,薄弱学校数量减少 42 确保儿童平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务24 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 43 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25 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 44 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加阅读时间和阅读量,鼓励儿童每月至少阅读1 本图书26 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45 县、乡两级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增加,利用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27 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率持续提高 46 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配备 1 名专职或兼职的儿童社会工作者28 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稳步提高 47 保护儿童权利的
9、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更具操作性,体系不断完善29 贫困和大病儿童基本得到医疗救助 48 在执法中儿童优先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进一步落实30 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 49 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权利得到保障31 孤儿的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提高 50 儿童合法财产权益得到保护32 0-6 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提高 51 禁止使用童工(未满 16 周岁)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33 流浪儿童的数量和反复性流浪减少 52 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任何形式的暴力34 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 18 周岁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公平就业等
10、权利得到保障 53 对被拐骗、买卖儿童解救率达到 100%35 市级以上城市和重点县(市、区)建立 1 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技能培训等综合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 54 完善儿童监护制度儿童与福利36 市级以上城市和重点县(市、区)建立 1 所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 55 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37 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 56 中小学生普遍接受法制教育,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38 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57 建立儿童法律援助机构,保障儿童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儿童与社会环境 39 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儿童与法律保护58 地方性司法体系进一步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需要注:定性考察指标是规划(纲要)中无法量化或已有的量化数据无法全面反映达标情况的目标,需进行定性分析反映目标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