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水务局信息汇报 2011-02节前鲜活水产品抽检结果汇报12 月 30 日,为确保两节期间我市人民群众的水产品消费安全,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市场食品消费品质量监管的通知和自治区水产局有关文件要求,由市水务局牵头,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克拉玛依区农林水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对克拉玛依区生产领域、流通领域、消费领域内销售的鲜活水产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工作,抽检内容为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检测。对 5 家酒店(克拉玛依市万隆大酒店、克拉玛依区凯悦大酒店、克拉玛依区西部海港酒店、克拉玛依区白氏餐饮民乐园、克拉玛依市阿罗餐饮)、2 家海鲜店(克拉玛依区严
2、灵副食品水产三店、玲鲜水产店)、3 家鲜活鱼销售点(蔬菜批发市场 2 家销售户、供水公司水库活鱼销售点)共计 10 处经销的鲜活水产品的进行了抽样,共计抽样 22 份,种类共计 16 个品种,其中大宗水产品 4 个品种(鲤鱼、草鱼、鲢鱼、鲫鱼)、名特优水产品 12 个品种(鳜鱼、罗非鱼、丁鱼岁、武昌鱼、金鳟、江豚、竹节虾、香螺、红鳟、多宝鱼、白斑狗鱼、鲟鱼)。在抽检过程中,严格按照抽检规定进行现场填写检测抽样单并经三方签字盖章确认,查验了水产品相关检疫证明、进货凭证等。1 月 17 日,我局收到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共有四种鱼检测出违禁药物:无色孔雀石绿,它们分别是:凯悦大酒店的虹鳟、万隆大酒店的
3、鳜鱼、阿罗海港的江豚、准噶尔市场玲鲜水产店的多宝鱼。对此,我局及时向政府主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按照法律处理程序已将检测报告及检测抽样单分别移交给克拉玛依区工商局和市卫生局处理,其中准噶尔市场玲鲜水产店案件移交给克拉玛依区工商局,凯悦大酒店、万隆大酒店、阿罗海港三个案件移交给市卫生局,以上两部门正在处理中。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水务局将一如既往的按照自治区和市政府的安排,强化措施,本着保障我市市民鲜活水产品食用安全的宗旨,继续加大对鲜活水产品的抽检力度,对问题水产追根溯源,配合相关部门一同做好水产品的安全抽检检测工作,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克拉玛依市水务局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送达(字体加黑为送达单位和领导):阿市长 邱秘书长 政府办信息督查科 市委信息科 工委宣传科 安监局 应急办 药监局 水利厅办公室 自治区防洪办 水利厅水产局 其他:上水务局政务网 申请上政府政务网 做水务局信息公开经办科室:办公室 水政科 农水科 规建科审批领导:房岩军 董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