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发放安全绩效奖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2012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强化“一岗双责”制度,依据安全标准化的原则,持续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配备、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及岗位技能培训教育、积极开展公司内自查自检、隐患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静电、防泄漏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安全措施,经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集团公司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运行,安全管理取得了更为明显的成效。依据年初集团安委会制定的2012年永
2、新集团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及西北永新集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一年中对所属各子公司进行了严格的考核,现按照年终的考核结果,决定发放2012年度安全绩效奖,具体如下:一、 发放范围:2012年公司在册人员(包括各单位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外聘、返聘人员、实习生)二、 发放标准:集团安委会主任:2000 元集团安委会成员:1500 元根据安全管理难度划分的一类子公司(永新涂料、永新置业):子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及主管安全副总:1500 元安委会成员、安全职能部室负责人及副总: 1000 元各生产分厂、一线单位负责人及安全职能部室副职:800 元各机关部室负责人、各生产分厂及一线单位副职:
3、600 元各机关部室副职、调研员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00 元兼职安全管理人员:350 元其他员工:一线员工(包括驾驶员、子公司技术中心人员):月度绩效工资*15%*100%元机关部室: 月度绩效工资*10%*100%元公司外地区域营销人员:区域经理:300 元 其他人员按机关部室一般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安全绩效奖子公司承担)本年度退休人员按实际工作月和退休前所在岗位标准进行发放。在人力资源部备案的外聘、返聘人员、实习生:100 元集团本部参照一类子公司发放标准进行发放。其他子公司参照以上标准,根据集团安委会年终考核结果按比例发放。三、 有以下情况者扣发或不发奖12012 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不发奖;22012 年责任事故班组负责人扣发 20%;32012 年子公司责任事故单位负责人每次扣发 20%(无重大事故者最多扣发 50%) ;4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 30 天以上的人员不发奖。四、 说明1各子公司按规定自行发放,发放明细报集团安委会办公室备案;2. 所有奖项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发放;3. 月度绩效工资以 2012 年 12 月员工标准岗位工资为准。西北永新集团安委会201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