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员工自愿不购买养老保险的协议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年 月 日,甲方通知乙方,由甲方统一为其在马鞍山市社保机构购买养老保险,并按照规定由双方分别缴纳参保费用,乙方应负担的费用由甲方按照规定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乙方在充分了解到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清楚其在养老保险上的权利义务以及不购买社会可能存在的风险后,仍然坚决拒绝由甲方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在此情况下,经商定,双方达成如下条款。一、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为乙方在社保机构统一办理养老保险。而由甲方自行决定或以个人名义在户籍所在地参保,或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或其他保险。甲方将不扣取乙方应支付的参保费用,以工资形式发放给乙方养老保险参保费用。二、在工作期间,如有需要,乙方可以重新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从社保机构同意受理当月起,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作中代扣代缴应当由乙方负担的参保费用。三、有因未购买养老保险而产生的任何状况,如在购买养老保险后应当由社保机构负担的利益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全部负担。四、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