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凯文猎头国际有限公司Tel: 0755-26499488, 26499588 Fax: 0755- QQ: 408863118http:/ 深圳市福田区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19A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 555 号九龙行 16 楼1/1凯文猎头公司合作协议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提供照片乙方: 深圳市凯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下合作协议:2.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照片和个人银行账号。3. 同意根据下表规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与乙方合作经营猎头业务:序号 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利润分配1 业务挂靠。客户开发及人才寻访推荐均独自
2、完成。 90%2 开发企业客户。乙方协助开发的客户,应给乙方 5 个点的业绩提成。猎头项目须进入系统,内部公开。10%。3 人才寻访。采用乙方系统人才简历的,应给乙方 2 个点的业绩提成。30%4 项目负责人,包括:面试及撰写人才推荐报告 10%4. 甲方所有费用自理,承担个税。乙方承担营业税和所得税。5. 乙方授权甲方以乙方猎头总监身份对外开展业务,乙方为甲方开展业务免费提供客户接待和人才面试场所。6. 服务费用到账一周后甲方可以支取自己提成部分的 50%,人才保用期满 7 日后结清余款。7. 甲方若使用乙方 OA 账号及企业邮箱的,须每周做工作报告,或保有一个猎头项目或推荐 4 个候选人,否则,自动取消,或者每月须缴纳 OA 账号占用费 300 元。享受正式员工下载权限的,须交纳 3 千元的保证金,合作结束后 30 日内退回。8. 甲方不得同时与包括乙方员工在内的第三方合作猎头业务,否则,视为违约,罚没保证金。9.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两年。自 2011 年 08 月 01 日起至 2013 年 08 月 30 日止。10.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盖章日期 负责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