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年级语文下册 第 5 课伤仲永综合资源素材 人教新课标版课 文 评 点金溪金溪:地名,现在江西省金溪县民方仲永,世隶耕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隶,属于。 。仲永生五年,未尝尝:曾经识书具书具:书写工具,指笔、墨、纸、砚等。,忽啼求之。父异焉异焉:对此感到诧异,借旁近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自为其名: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其诗以养父母、收族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自是:从此指物作诗立就立就:立刻完成,其文理文理:文采和道理皆有可观者。邑人邑人:同县的人奇之,稍稍稍稍:渐渐宾客其父宾客其父:请他父亲去做客。宾客,这里作动词用,
2、意思是以宾客之礼相待。 ,或以钱币乞乞:求取,意思是花钱求仲永题诗。 之。父利其然利其然:就是“以其然为利”,把这种情况看作有利(可图) 也,日扳扳(pn):同“攀”,牵,引。 仲永环谒环谒(y):四处拜访。于邑人,不使学。第一段: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写仲永幼年作诗的非凡才能,二是写其父贪利而“不使学”的错误做法。“不使学”,点出了仲永才能衰退的原因,预示了他“泯然众人”的结局。“世隶耕”铺垫“未尝识书具”,衬托其非凡天资,暗点下文其父“不使学”的一个原因。铺陈其非凡天资,处处令人称奇。“邑人乞之”“父利其然”“不使学”乃因果相承。“不使学”三字为全文关键,为仲永的变
3、化伏笔。余闻之也久。明道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 中,从先人先人:这里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称(chn):相当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泯(mn)然:消失,这里是毫无特色的意思。众人矣。”第二段:写仲永才能衰竭,终于成为普通人。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与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形成鲜明对比。以上两段为叙事部分,详述方仲永的事例。“余闻”一句承前启后。“之”,代上述情况。本段叙事,仅用一“闻”一“见”一“问”,寥寥数言,极简略而又层次分明。“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情溢于言表,发人深省。王子王子:王安石的自称曰:仲永
4、之通悟通悟:通达聪慧,受之天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受,承受。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受于人:指后天学习所得。天、人对举,一指先天禀赋,一指后天学习。者不至不至:没有达到也。彼其彼其:他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得为众人而已耶: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意思是比普通人还要不如?第三段:就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本段为议论部分,就事说理,表明作者的观点。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
5、“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之重要。伤仲永是一篇随笔。随笔,是散文的一种,意思是随手笔录,不拘一格。我国古代的随笔常常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阐明某种观点。这种随笔的特点是形式多样,短小活泼,意境隽永,值得玩味。如就其中的各种成分来看,叙事成分常占较大比重,是抒情和议论的基础;但这种叙事,跟单纯的记叙文不同,它受抒情和议论的支配,并适应二者的需要,一般不追求细节的生动性,而力求简洁、平实。本文借事说理,通过方仲永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发展变化的故事,说明了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文章叙述方仲永从幼年时天资过人到长大后“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是“不使学”,
6、是“其受于人者不至”,通过生动的事例得出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需要指出的是,作者对方仲永的天资做了不适当的渲染,把他写成一个“生而知之”、不习而能写、不学而能诗的“突发”的天才,不尽合乎实际。文中虽然有这一不足之处,但本文意在以方仲永的故事为典型的反面事例,强调后天的教育和培养对发展才能的重要性,使人们领悟人的天资和后天成才的关系。这一立意无疑是十分深刻的。本文的叙事部分先扬后抑。先铺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后写他变得平庸无奇,前后互为反衬,对比鲜明,显示方仲永才能的落差之大,突出他变为庸人的不幸结局,令人警醒、惋惜。先扬后抑的着眼点是“抑”,本文采用这种写法,表明了对“不
7、使学”、不让人才“受之人”的错误做法的否定、批判的态度,有力地突出了文章的主旨。本文的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用“闻”“见”“闻”三个片断,依次分写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按时间顺序把这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详写第一个片断,铺陈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点明他才能衰退的原因;极简略地写后两个片断,点出他的才能衰退以致泯灭。叙事一气贯通而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叙事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真切之感。本文的语言十分简练,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过程。全篇行文严谨,力求简洁,其中每一词、句都有其精当的表
8、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开篇一句交待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和对方仲永天资过人的有力衬托;“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的父亲贪利而自得、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结尾段以“余闻之也久”开端,以下均承此省略“余”字,如此等等。这篇短文笔墨极省,以致精简到难以再删一字。对本文的这一特点,可以逐字逐句体察、品味。关 于 练 习一、回答下列问题。1课文中的哪些话介绍了方仲永才能发展变
9、化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父利其然,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对作者的评论你有什么看法?见“课文评点”。二、下列三句话,各有三句译文,其中有两句是正确的,把它们挑出来并作比较,体会两种译法有什么不同。1稍稍宾客其父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渐渐去他父亲那里做客渐渐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2父利其然也父亲把这种情况看作有利可图父亲认为这种情况有利可图父亲利用他的这种情况3从先人还家从父亲那里回家跟着
10、父亲回到老家随父亲回家乡本题采用多项选择的题型,意在避免“对号入座”的机械教学方式,使学生懂得学习文言文重在“意会”,“意会”之后能用自己的话复述。因此,指导做这道题,切忌使用“直译”“意译”之类的术语。1第一、第三条正确。2第一、第二条正确。3第二、第三条正确。三、本文及孙权劝学的内容都与学习有关,试加以比较,说说这两篇文章对你有什么启发。答案略。教 学 建 议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尽量独立完成练习,以培养自学能力。教师可略做点拨,适当答疑。二、虽然本课没有背诵要求,但仍要重视朗读。课文一定要读熟,最好能背下来。三、可将本文与孙权劝学作比较阅读。前者写吕蒙“当涂掌事”
11、之后“乃始就学”,其才略很快就有了惊人的长进;后者写方仲永幼年聪慧过人,却因“不使学”而“泯然众人”。两文的内容都与学习有关,却恰好一正一反,从不同的方面说明了学习的重要性。此外,两文的写法不同:前者以对话为主,言简意丰;后者叙议结合,借事说理。有 关 资 料一、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
12、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
13、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二、作者简介王安石(10211086)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现在属江西省,临川镇于 1955 年设立抚州市)人。庆历进士。初知鄞县,借官谷给农民,试图减轻高利贷剥削,有成效。仁宗嘉 三年(1058)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神宗熙宁二年(1069),被任为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他积极推行青苗、均输、市易、免役、农田水利等新法,抑制大官僚地主和豪商的特权,以期富国强兵,缓和阶级矛盾。由于保守派固执反对,新政推行迭遭阻碍。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退居江宁(现在江苏省南京市),封荆国公
14、,世称荆公。卒谥文。他认为“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驳斥保守派所称熙宁七年旱灾是由于新政触怒上天的谬论。又认为历史是变化的,强调“权时之变”,反对因循保守,并传有“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论点。其诗文颇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之作,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散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歌遒劲清新。词虽不多而风格高峻。所著字说钟山日录等,多已散失,现存的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中的周官新义残卷,又老子注若干条保存于道藏彭耜集注中。三、补充注释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
15、;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
16、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 13 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四、本文在材料安排上的特点本文详写叙事部分,略写议论部分。在叙事部分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略写他才能衰退时期的情形。这样安排是符合作者意图的。王安石写这篇文章,
17、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为什么哀伤、哀怜?因为仲永有天才而“受于人者不至”。但这不能怪仲永,他毕竟是个孩子;这全部责任都应当由贪财的父亲来承担,因为他剥夺了仲永的学习机会。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有两点用意:第一,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第二,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根子,因为仲永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逐渐衰退(“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至丧失殆尽(“泯然众人”),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
18、,当然不用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作者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用不着多说了。五、首段叙事有几条线索?本文叙事部分以方仲永才能的发展变化过程为线索。但单从第一段来看,却有两条线索:一条叙述方仲永从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方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的才能为谋利的手段。把方仲永父子都看作本段叙事的主体 ,才能确切地领会作者意图。六、关于“邑人奇之不使学”这一层写仲永父亲的错误做法。按说,做父亲的既已发现儿子的才能,就应当好好地培养他,以发展他的才能,但仲永父亲却没有这样做。这一层意思作者没有明说,却包含在他的叙事之中。文中先点出一个“奇”字,而后写邑人“宾客其父”和“以钱币”
19、乞诗的做法。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奇”,不止于好奇,也含有尊重人才的意思,表明仲永的才能得到了全县人的承认。问题在于仲永父亲如何对待。下面接着用“利其然”一句来揭露仲永父亲的贪财和无知,因为贪财他才“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而“不使学”则是无知的表现。作者行文至此,虽然还没有说出事情的结果,但这结果是可以想象到的。统观这一层,先说“邑人”,后说“其父”,前者是宾,后者是主,意在指责仲永父亲的错误做法。七、“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文章结构中有什么作用?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写“闻”,第二段先写“见”,后写“闻”。“余闻之也久”这句话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华横溢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而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说明作者用字经济。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为“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显得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附带说一下,第二段的“见”和“闻”之间没有过渡句,其中“又七年”呼应上文“明道中”,“复到舅家”呼应上文“于舅家”,这种情形也可称为“自然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