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鹤浦司法所年度汇报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下面,我代表鹤浦司法所向大家汇报一下鹤浦司法所2015 年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 2016 年我所的工作思路。一年来,我所在县司法局和鹤浦镇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各项责任措施。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为今年浙江省星级司法所复评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一、建立和完善特色调解组织队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今年来,我所严格按照“四有”、“四规范”的建设标准,深入推广“樊岙经验”,将鹤浦属于海岛乡镇,本地捕鱼业及造船业较为发达的实际
2、情况与“樊岙经验”相结合,帮助和指导四家上规模造船企业(东红、振宇、博大、振鹤)相继成立了以公司副总为主任,外来务工人员参与的企业调委会,并对其调解制度及档案制作等方面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完善。2015 年一年来,四家企业调委会共调处矛盾纠纷 41 起,涉及外来务工人员 89 人,无一件上交镇政府,全部化解在厂里,实现了“三无”目标,即无员工上访事件,无民转刑案件,无矛盾纠纷上交,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厂、矛盾不上交”。同时,我所还构建和完善了以镇渔办为主、镇综治办为辅、村组为基础的“三级”调处网络的矛盾纠纷调解自治组织。为此,镇里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鹤浦镇特色调解组织队伍建设的通知
3、等文件,明确要求在原来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目前渔船资源,充分发挥船老大和渔嫂的调解能力,并对其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切实有效的促进了渔区的和谐稳定。目前,我镇 8 个渔业专业村已全部建立了调解委员会,组建了 17 个编组,由经验丰富、办事公正的船老大担任渔船编组组长,将调解网络延伸到渔船上,让懂法律、威望高的船老大担任编组船队的“船上老娘舅”,主动帮助调解海上纠纷,积极化解矛盾,渔船调解员已经成为了海上纠纷调处的主力军。截至目前,共成功化解各类渔业纠纷 125 起,挽回损失 700 余万元,有效地保障了鹤浦镇渔业的正常开展。由于上述特色调委会的存在,我所今年共受理各类纠纷 29 件,调处并成功
4、 29 件,调处率与调处成功率均达到 100%, 矛盾纠纷数同比去年下降了 71.01%,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二、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抓好普法教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法制宣传教育等相关政策,积极做好我镇 2015 年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有步骤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年来,镇里共投入财力 10 多万元用于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截至目前,全镇共悬挂法律宣传横幅 75 条,出专栏、橱窗、板报 168期,张贴标语、宣传画 2041 张。举办法律咨询或讲座 12 场,接待咨询和参加讲座 1500 余人。举办法律知识竞赛 2 次。举办普法培训班2 期,计 232 人
5、参加了培训。同时,全镇共组织各种系列活动 63 个,召开会议 42 场次,发放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 17400 多份,法制漫画展板巡展 4 场次,观看人数达 21132 人次。通过这一年来的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全镇的法治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三、发挥维权只能作用,打造特色法律援助品牌。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抓好规范化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打造特色法律援助品牌。一是苦练内功,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参加上级及局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进步。二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对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待、耐心听取当事
6、人陈述,不推诿、不搪塞,在深入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绝不漏受理一件;对不符合受援条件的申请人,妥善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并告知其解决渠道,让申请人满意。据统计,截止目前,司法所共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 1 件(属损害赔偿纠纷),接待来电来访咨询 37 件。在 37 件来电来访法律咨询中,电话接待 26 件,来访接待 11 件。四、建档立制,深化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在档案管理上,镇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和“三帮一”的工作机制,并根据每位矫正人员的详细情况,综合考虑矫正对象的生活经历,犯罪原因,认罪态度、家庭情况等多方因素,细化矫正措施,形成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矫正方
7、案。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镇现有社区矫正人员共 13 人,其中被判处缓刑人员 12 人,假释人员 1 人。我们对以上社区矫正人员依据考核奖惩情况进行分级管理、分类教育,不同管理等级根据具体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不同的矫正处遇。此外还落实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公益劳动基地 2 个,有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 34 人,社区矫正工作站 60 个。五、加大力度,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全力做好全镇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
8、罪,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到“三个一”。一是收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发的刑释、解教通知书后,及时复印下发有关各行政村、居,使他们了解掌握本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可以提前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二是接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后,对未按规定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刑释解教人员每季度下发催报单给村、居,要求督促定期报到,避免脱管现象;三是建立了司法所长首谈制。刑释解教人员报到时,由司法所长与其谈话,在了解和掌握犯罪的原因和改造的情况后,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按照有关制度落实帮教责任人。目前我镇共有刑释解教人员 168 人,做到了一人一档,对农村户籍人员也相应的落实了责任田。对于 2016
9、年,我司法所要继续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1、强化全镇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和规范镇、村二级调解组织,对全镇人民调解员等级根据(象司【2014】29 号文件)进行评定上报。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3、加强人民调解的队伍建设,对全镇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4、大力培养树立人民调解工作典型,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声誉和影响力。二、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三调联动”工作,着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效力。努力构建和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的格局,全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三、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构建完善的
10、镇村法律援助体系。1、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网络站点建设,完善站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2、着力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活动。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实现办案数量同比增长 10%以上,当事人满意率达 98%以上。四、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上要有新进展。2、农村和农民用法上要有新发展。3、推进法律进单位、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组、进农户“六进”活动。4、深入开展 5 月农村法制宣传月、9 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5、采取宣传画、宣
11、传板报、法制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6、深入开展依法治理,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不断改进安置帮教工作,争创无重新犯罪镇。1、建立健全镇村二级帮教组织,做到“三清”,即底数清、分布清、情况清。2、建立健全帮教岗位责任制。3、落实帮教措施,定期走访帮扶对象。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探寻社会管理新途径。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理、教育、考核奖惩等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社会管理新途径。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我所将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的原则,在工
12、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综治维稳上冲到第一线,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和协作,解决好每个具体问题,从而进一步赢得党委政府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八、积极完成上级与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九、提高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2、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努力塑造人民满意的司法工作人员形象。3、强化廉政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建设服务型的司法所。十、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好,争创优秀司法所。总之,我所在县司法局以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顺利的完成了 2015 年的工作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是,我所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和问题,如开展对外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不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特色还不够创新,司法服务和人民调解网络建设还不完善,我们将在 2016 年的工作中尽职尽责,认真加以解决。一定不辱使命,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按既定的工作思路及其目标和任务,努力做好接下来的工作,为我镇的司法行政建设作出新的贡献。象山县司法局鹤浦司法所2015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