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用电动个人修饰电器标准第一、 二和三版本命名为美容院设备. 第四、五和六版本命名为电动个人修饰电器.第一版本 1954 年 9 月第二版本 1966 年 11 月第三版本 1971 年 5 月第四版本 1975 年 7 月第五版本 1978 年 7 月第六版本 1984 年 2 月第七版本 1988 年 1 月第八版本 1991 年 1 月第九版本 1995 年 12 月第十版本2002 年 8 月 30 日UL859 最新认证于 2002 年 4 月 17 日作为美国国家标准(ANSI), 其第十版本包括 2002 年 8 月 20日修正的内容. UL859 认证作为美国国家标准保持使用持
2、续的维修程序. 标准任何部分的评述或建议可随时呈交 UL. 文字评述送交 CA95050, Santa Clara, Scott Blvd 1655, UL-SC 标准部门.有效期作为一个立即随着特定要求的记录被 UL 公司确定建立.此标准的修正通过发行修正或补充的附有发行日期的页数执行. UL 标准只有与最新采用的版本合并才能使用, 所有项目列在伴随修订要求最新设置的传送通知上.ISBN 0-7629-0773-8UL 公司 1991、2002 版权所有.目录:前言:引言:1. 范围2. 概述2.1 部件2.2 测量单位2.3 未注明日期的参考3. 词汇解释结构4. 概述5. 风筒浸水保护6
3、. 框架和外壳6.1 概述6.2 聚合物外壳6.3 金属外壳6.4 防腐性6.5 带电部件的接触6.6 门窗和盖子7. 减少伤人危险7.1 概述7.2 有水槽的电器7.3 蜡脱毛器8. 机械装配9. 稳定性10. 悬挂和固定方式11. 电源连接11.1永久连接电器11.2电线端子11.3线连接电器11.4应力抵销11.5套管11.6直接插入式电器12. 带电部件13. 水槽14. 内部线路15. 发热组件16. 电绝缘17. 热绝缘18. 超流保护19. 热切断(热熔连接)20. 浸水检测电流断开器21. 灯座和插座22. 开关22.1概述22.2双电压选择器23. 自动控制24. 间隔25.
4、 接地26. 马达26.1结构26.2刷坏情况性能27. 概述28. 外壳强度测试29. 倾倒测试30. 稳定性测试31. 漏电电流测试32. 潮湿条件下漏电电流测试33. 浸水检测电路断开跳掣时间测试33.1收到的风筒33.2条件下的风筒34. 漏水点湿度测试35. 导电外层测试36. 输入功率测试37. 正常温度测试37.1所有的电器37.2蜡脱毛器37.3热发钳和风梳37.4风筒37.5手持式风筒37.6马达减速测试方法37.7温度测试 马达减速38. 绝缘抗电压测试39. 异常操作测试39.1概述39.2所有的风筒 披盖测试和锁紧转子披盖测试.39.3手持式风筒39.4双电压电器39.
5、5所有电器 短路、停止测试39.6热发钳 短路测试39.7加盖型风筒 头发缠绕测试39.8蜡脱毛器39.9配有方便插座的风筒浸水保护装置39.10 自动控制预热循环电器40. 置于水汽环境中测试.41. 应力抵销测试.42. 软线孪曲测试.43. 转尾组装安全测试.44. 转尾耐久性测试.45. 挂耳耐久性测试.46. 自动控制测试.46.1 超载46.2 耐久性47. 热切断测试(热熔连接)48. 马达控制超载测试49. 接地连续性测试50. 手挂式风筒吊牌性能测试50.1概述50.2测试条件50.3测试方式51. 固定装置强度测试52. 延伸操作测试53. cc 发热组件耐久性测试54.
6、液溶器、密封槽或档片之物理特性测试55. 贴纸粘性测试56. 可燃性测试 脱毛器蜡工厂和生产线测试57. 绝缘抗电压测试58. 接地连续性测试58.1接地连接的连续性58.2电显示装置.59. 风筒输入功率测试额定60. 细则标记61. 细则61.1概述61.2大身或桌支撑, 罩或壳式风筒61.3双电压电器61.4手持式风筒电器61.5永久安装稳固于墙上的风筒61.6发钳61.7直接插入式电器61.8蜡脱毛器61.9浸水检测电路断开, 接地失败电路断开或类似的保护装置61.10 手持风筒浸水保护装置的方便插座.操作手册62. 概述63. 有关火险、电击或伤人的说明书64. 安装说明书65. 操
7、作说明书66. 用户维修说明书电极型器具67. 概述68. 结构69. 操作测试70. 漏电电流测试71. 拆卸和重装72. 标识73. 操作说明墙挂式风筒74. 范围75. 概述76. 结构77. 性能78. 标识79. 使用和注意事项说明80. 安装说明附录 SA-风筒附件SA1. 范围SA2. 概述SA3. 标识SA3.1 概述SA3.2 风筒附件SA3.3 产品包装SA3.4 说明书SA4. 说明书附录 A部件标准序言A. 本标准包括了根据在本机构监督服务中的,如下范围中所列朮语的 UL 产品基本要求,这些要求是以精确的工作原理,研究、测试记录及相关领域的实验,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安装及
8、制造者那里所获有关信息的授权检查研究和磋商,检查以及其它特殊的实验为基础,这些要求都应随着进一步的实验,以及必要而合理的调查而修正,改进.B. 遵循本标准要求应该是制造者之产品继续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条件之一.C. 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如在进行测试和检查时,发现有违犯该标准安全要求的方,则不必再断定该产品是符合该标准的产品.D. 当有关产品之材料和结构与本标准要求不相同时,应根据相关的要求对其进行检查和测试,如检查实质不一样,则判定该产品不符合标准.建议采取修订要求以符合此标准使用的有关开发,修正和执行方法.E. UL 执行与其目标一致的功能,不假定或承担履行制造商或其它团体的任何责任.UL 的观点
9、和发现代表其给定的专业判断,由于考虑到实际操作的限制和标准发展工艺的阶段性,因此,UL 不对使用或信赖此标准的任何人负责,UL 对损害不负任何义务或责任,损害包括相继的损害,使用、翻译或信赖本标准而产生的损失.F. UL 标准要求的测试潜在着危险,因此在执行这些测试过程中.应对人身和财产作相应的安全保护.引 言1. 范围1.1 这些要求包括家用个人修饰电动器具, 如风筒, 发钳, 梳子, 刷子以及类似的符合 NFPA70 国家电器准则的电器.1.2 这些要求不包括额定电压超过 250V 的电器, 也不包括如下安全标准的电器:a) UL544 医疗和牙科设备标准;b) 医疗电器设备标准, 第一部
10、分: UL2601-1 一般安全要求;c) UL1431 个人卫生和保健电器标准;d) UL1028 发夹和剃须刀标准;e) UL1647 马达带动的按摩器和体育器材标准;f) UL130 发热垫标准;g) UL1727 电动个人修饰器具标准.1.3 当有关产品之材料和结构与本标准要求不相同时, 应根据相关的要求对其进行检查和测试, 如检查实质不一样, 则判定该产品不符合标准. 建议采取修订要求以符合此标准使用的有关开发, 修正和执行方法.2. 概述2.1 部件2.1.1 2.1.2 段描述的除外, 此标准下的产品部件应符合部件要求, 参看符录 A 产品使用部件的标准表.2.1.2 部件不要求
11、符合规格要求:a)在此标准下产品部件使用中, 对外观或特征不作要求.b)被此标准中的要求代替.2.1.2 使用部件要与使用条件确立的额定值一致.2.1.4 规定的部件其结构特征不完整, 其性能受到限制. 此部件在限制的条件下使用, 如温度不超过规定的限度, 应在规定的条件下使用.2.2 测量单位值2.2.1 要求陈述的数值不用括号, 括号里的数值表示解释或近似值.2.2.2 除非另有规定, 此标准提及的所有电压或电流值都是根值.2.3 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2.3.1 出现在此标准中的有关准则或标准的未注明日期的参考应根据有关准则或标准的最新版本予以解释.3 术语3.1 本标准使用了如下定义3.2
12、 自动控制-用以设定在工作条件下, 能自动控制时间, 温度或压力, 而不是用于非正常工作条件下的防护装置.3.3 自动控制器具-符合如下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电器:a)一个完整的操作周期后, 限制装置或类似的部件启动电路, 电器的重复开始如果不是手动控制.b)在任一单个预前设定操作周期过程中, 马达停止和重新启动.c)当电器启动后, 马达的最初启动比常规的启动要迟.d)配有分离开始线圈马达的电器, 在任一单个预前确定的操作周期过程中, 机械装载的自动改变充分减小马达速度以重新使初始线圈与电路连接.3.4 主体支撑器具-在使用过程中, 电器被支撑在主体的任何部分, 不同于用户的手支撑(如肩, 主体或头
13、支撑风筒), 参考用户手册以证实电器的功能.3.5 台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 电器被支撑在柜, 桌或长凳上(如壳式风筒), 参考用户手册以证实电器的功能.3.6 直接插入电器-是指没有电源线而通过完整的叶片直接插入插座而被支撑的电器.3.7 双压电器-指额定电压为 120 或 240V 且配有转换电压装置的电器.3.8 固定电器-趋向于永久与电连接的电器.3.9 落地式电器-在使用过程中, 电器被支撑在地面(如有摇摆位置的风筒), 参考用户手册以证实电器的功能.3.10 手持卷发器-具有接榫手柄, 镙纹或波纹角板的电热舌且靠其卷发的电器. 典型的结构见图 3.1(图在英文版上)3.11 卷发电
14、热器(头发整形装置)-配有柱或槽在上面或里面的柜支撑电器, 其卷发装置(如滚筒)在用于卷发前是发热的. 此装置也适用于内装有发热组件和插入负极接触片的正极电接头配件的电卷发器(滚筒).3.12 拉直头发铁夹-类似 3.10 描述的卷发器, 只是放置的拉发板是平的.3.13 手持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 电器被用户的手接触以控制电器, 但不完全被手支撑.3.14 手支撑器具-在使用过程中, 电器被被用户的手支撑(如发钳). 参考用户手册以证实电器的功能.3.15 热风卷发钳(或刷子)-在电器内有一风扇, 通过发热组件送热风, 从电器的前筒开口吹出.3.16 浸水保护电路断开器 当导电液体进入电器,
15、 与带电部件和内部传感器接触, 使在带电部件和传感器之间的电流超过预前确定的水平, 可重设或不可重设的装置断开浸水电器的电路.3.17 输入电压选择器 电器上调节所需电压的装置.3.18 限制控制 图表 3.2(在英文版上)条款 A 中显示的适用于手持风筒的限制装置是 非重设控制(仅操作一次), 它打开所有的电路以减少火险或电击.3.19 限制能量初级电路 线电压电路与跟电源电路串联的限制电阻合并以便:a) 在使用条件下, 限制阻抗负载电路电势不超过 42.4 伏峰值(30 伏根值).b) 在任何条件下, 包括异常操作, 限制阻抗负载电路可得到的最大能量为 100 伏安.3.20 线电压电路
16、电势不大于 250V, 其电路特性超过低电压电路或限制初级能量电路.3.21 低电压电路 由初级电池, 2 级变压器或变压器和固定阻抗的组合体提供电流的电路, 作为一个组件, 它符合 2 级变压器所有性能要求, 且不会有多于 42.4 伏峰值(30 伏根植)电路电势存在.3.22 可携带式器具 指便于携带或转移的电器.3.23 预热周期 快速加热操作周期 , 其加热组件起初以较高的能量水平操作一段时间. 然后能量降低至正常使用温度水准. 在电器的使用过程中, 其能量在高低水平间波动. 能量水平可通过改变功率值、时间、周期或它们的组合来控制. 能量水平的改变可通过定时器、温度控制器或二者的组合体
17、来引发.有预热操作周期的电器一般为 “即刻加热”型. 温度短暂条件与正温度系数(PTC)或恒温器的操作发生联系, 则不必考虑其作为一个预热周期.下面是一些预热型电器:a) 电器在较高预热功率水平操作一段时间, 时间由时间装置或电路来确定. 功率值然后降至低温水平进行剩入的操作.b) 电器起初在较高预热功率水平操作, 其时间根据温度而定. 功率响应温度控制器随时间而改变以保持正常操作温度.c) 电器以固定的功率操作一段预定的时间, 然后, 用同样的功率通过电掣机构操作一个预定的周期以保持正常操作温度.d) 电器以固定的功率操作一段预定的时间, 用同样的功率操作一个周期, 周期通过电掣机构和温度控
18、制器依温度而调整.3.24 固定式器具 线连接电器被固定在一个地方或位于一个空间.3.25 温度控制 图表 3.2 条款 B 显示的适用于手持风筒的温度控制在马达减速和异常操作过程中是自动重设控制, 它使电路控制在限制温度内. 校正温度控制, 耐久测试最少 6000 个周期. 符合 UL353 限制控制标准所有其它的要求或 UL873 温度显示和温度调节设备标准.3.26 温度调节控制 在使用条件下调节温度的功能装置.3.27 热切断 可替换但不能重设的温度感应或温度电流感应装置. 在异常操作中, 能减少由于电器过度加热而产生的火险、电击或伤人危害.3.28 墙挂式电器 在使用过程中 , 配有
19、眼孔槽、挂孔或类似特征以挂在墙上的线连接电器. 墙挂式电器可由两个相互结合的部件组成, 一个用于挂在墙上, 另一个在使用中被手支撑. 参考电器使用说明书以证实电器的功能.3.29 蜡脱毛器 一种器具首先熔化类似蜡的原料(以下简称蜡)涂于身上然后从身上剥掉以除去不要的毛发.结构4 概述4.1 在如下正文中, 只适用于电器特别类型的要求, 如手持风筒和发钳, 通过对相关类型要求中的特别参考加以识别. 缺少特别参考或 “电器”项目的使用则表示要求适用于此标准的所有电器.4.2 两种或更多类型组合的电器(例如: 有手支撑部分或柜台支撑部分的电器), 或适合两种或更多类型定义的电器(例如: 能被手支撑或
20、柜台支撑使用的电器), 要调查研究它以符合有关电器类型的使用要求. 如果注明相同条件的两种要求不同, 则要按更严格的要求调查研究电器.4.3 在 3.15 段定义的热风发钳或毛刷应符合适用于手持风筒和发钳的要求.4.4 装液体的容器与电器一起使用且作为电器的一部分应符合适用结构要求.4.5 发钳有可能放置在易燃原料上, 应提供一个用防火原料制造的位置, 当不使用时可放置在其上面.例外: 如果电器得到的温度不足以使易燃原料着火, 则不需提供位置.4.6 当持续操作时, 温度高于 100C(212F)的发钳要提供一个完整的存放位置. 提供给其它类型电器的位置可是一个分离或完整的装置.4.7 关于
21、4.6 段发钳完整位置的设计或形状, 当发钳在位置上以预定的方式被支撑时, 超过150C 的发钳任何表面不会与支撑表面接触.4.8 符合 4.7 段要求用于完整存放位置的聚合物原料应有以使用为准的额定温度.5 风筒浸水保护.5.1 当电器被激活, 其电源开关在 “开”或 “关”档位以及浸入有接地导电路径的水中, 手持头发吹干电器(如风筒、热风梳、热风卷发器、发钳风筒组合体、墙挂式风筒或类似的电器), 其结构要能减少电击危险.5.2 符合 5.1 段的要求可使用如下装置完成:a) 完整的接地失败电路断开器(GFCI)b) 完整的浸水保护电路断开器(IDCI)c) 当手持式头发吹干电器浸入有接地导
22、电路径的水中时, 断开所有带电部件的另外类型完整保护装置(以下简称保护装置)5.3 如果手持式头发吹干电器装配有 GFCI, 则 GFCI 需符合 UL943 接地失败电路断开标准 A 级线连接 GFCI 之要求.例外: 固定于墙壁永久连接风筒上的 GFCI 需符合 UL943A 级永久连接 GFCI 之要求.5.4 如果手持式头发吹干电器装配有 IDCI, 则 IDCI 需符合 UL1664 浸水保护电路断开标准. 在IDCI 在线的任何电路导体在开路条件下, 则 IDCI 不需提供保护. 风筒和 IDCI 的组合体需符合 20 段, 33-35 段以及 61.9.1 和 65.9 段规定的
23、要求.5.5 除了 GFCI 和 IDCI 外, 如果手持式头发吹干电器还装配其它保护装置, 则要研究保护装置, 确定其使用可接受, 保护装置的研究包括但不限制如下内容:a) 电的额定值,b) 使用温度,c) 操作可靠性,d) 抗异常操作条件的影响,e) 抗机械滥用,f) 抗电瞬变现象,g) 抗水汽.头发吹干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组合体需符合 33 段描述的浸水保护电路断开(IDCI)跳掣时间测量测试.例如: 如果保护装置符合 UL943 接地失败电路断开标准 A 级线连接要求,可确定其使用可接受.除非它要求:a) 没有接地导体.b) 没有同类型的电源线.c) 在任何电源导体是开路的条件下,不符合高
24、阻接地失败要求.d) 中性导体在负载电路上的一点接地条件下,不提供符合高阻接地失效测试的接地中性保护.手持式头发吹干器具和此种保护装置的组合体不要求经受 35 段导电涂层测试描述的测试.5.6 GFCI 、IDCI 或其它保护装置应与手持头发吹干电器电源线连接插头成为一个整体.例外 1): 安装于墙上的永久连接风筒,其 GFCI 、IDCI 或其它保护装置可位于墙壁内.例外 2): 有关浸水、抗机械滥用和类似考虑后的接受性补充研究后, GFCI 、IDCI 或其它保护装置作为穿过线结构置于电源线内或风筒外壳里.5.7 用户重设保护装置应与 20 段浸水保护电路断开器(IDCIS)或 UL943
25、 接地失效电路断开标 准描述的监控电路并联.例外: 用户可重设的保謢装置在如下基础上有重设特征而没有测试功能:a) 保护装置符合 UL991 使用固态装置有关安全控制测试标准.如果执行计算研究,最大失败率(XP)预计每一百万小时不超过 1.5.如果执行说明的方法,测试加速增值应是 5763.b) 电器配备说明书敬告用户重设特征,如何以及何时使用它.c) 电器说明书应是提醒使手者,在保护掣因浸水而早跳时,不要重置和再使用电器.5.8 用以测试重设保护装置的开关,在掣盖或其它附近永久性地标出“测试”和“标志”.5.9 保护装置断开带电部件后,它不会自动重设.5.10 与手持式风筒插头连成整体配套的
26、保护装置,如符合下列要求时,可以配备独立的插座.a) 插座是1. 与所附插头有相同的形状.2. 接线接于保护装置的负载端.3. 与插头配件接相同的极性.b) 插头的额定电流 15A,电压 125 伏,符合 UL498 插头插座的标准.c) 插座面宽小于 5/8 英寸(15.9 毫米), 长小于 7/8 英寸(22.2 毫米)符合 21.7 段规定的固定间隙要求.d) 插座区域周围不应有任何影响插针完全插入的对象,其插头的表面尺寸如在图 5.1 规定的一样.e) 当图表 5.1 显示的插头完全插入插座时,测试和重置键,在执行测试和重要保护装置时,无需借助工具均易于接触.f) 保护装置符合 UL9
27、43 接地失效电路断开标准规定的线连接 GFCIS 要求.例外 1): 使用表格 11.2 规定的用于手持风筒可接受的花线.例外 2): 不需提供接地方式.g) 如果有插座接触槽和接地孔,接地插头的线叶片不能通过手动压力装置,包括巧妙处 理以偏斜保护装置主体外面的接地针.提供的挡板要符合图表 5.2 隐影部分描述的最 小尺寸和形状要求.挡板与面部共面或凹进不超过 3/32 英寸(2.4 毫米).其结构较硬,在 硬度计 A 刻度处测量,原料硬度最小 90.“A ”处尺寸可能减少到 0.531 英寸(13.5 毫米).h) 风筒浸水保护装置符合 39.9.139.9.5 段描述的异常操作测试.i)
28、 永久可读标记贴置在插座附近:1.规定意欲插入其上如 61.1.7 所规定器具的最大电流和功率额定值.2.如 61.10.1 规定的一样,标明使用后立即拔掉.3.如 61.10.1 规定的一样,标明不能使用直接插入(无线)器具.j) 说明书包括 65.10 段规定的操作指导.5.11 关于 5.10 中的 F 所述,每个输出电路应只能代表一个,而不能代表另一个,例如,短路测试应在每个输出电路上逐次进行,在线连接电路和负载电路之间的绝缘抗电压测试应包括两个负载电路,温度测试在以下情况进行.a) 风筒负载电路和插座各自负载额定值.b) 15 安插座空载连接风筒负载电路.6 框架和外壳6.1 概述6
29、.1.1 电器的框架和外壳应够坚固以防在使用过程中遭遇滥用. 电器所固有的强度能在使用中防止整个或部分损坏而致使空间间隙减小, 组件松脱或发生移位, 以及其它任何单独或综合在一起所引起的起火、电击或伤人危险.6.1.2 判断外壳可以接受的主要方面:a) 物理强度b) 抗冲击性c) 吸水性d) 易燃性e) 防腐蚀性f) 在正常或非正常温度条件下的变形对于非金属外壳, 有关热老化所有的因素都应考虑.6.2 聚合物外壳6.2.1 聚合物外壳需符合 UL746C 在电动设备评估使用中 聚合物原料标准.例外: 39 段异常操作测试代替 UL746C 规定的异常和严格条件要求. 对于聚合物外壳, 除了手持
30、风筒外, HB 原料的使用需要求附加的异常或严格条件测试.6.3 金属外壳6.3.1 金属外壳的最小厚度如表格 6.1 所陈述(在英文版上).6.4 抗腐蚀6.4.1 如果未保护部件的故障能引起火险, 电击或伤人危险那么铁和钢部件要通过喷漆、电镀、装甲板或其它类似的方式进行防腐蚀保护.例外 1): 在结构中由于暴露于空气或水汽中而引起铁或钢的氧化 金属的厚度和温度也是考虑因素 外壳内的钢片或铸铁部件表面不要求防腐保护.例外 2): 轴承、铁心片, 铁或钢的小部件, 如垫圈、螺丝或类似的部件不要求防腐保护.6.4.2 装液体的容器对在其内使用的流体需能抗可能的腐蚀影响.6.5 带电部件的接触.6
31、.5.1 电器的带电部件应固定或封闭以防止与非绝缘带电部件和内部线路不经意的接触.6.5.2 当确定符合 6.5.1 时, 不需工具能被用户打开或移动的外层外壳部分被打开或移动(以连接附件、 作操作调整, 换灰士或其它).6.5.3 电器的外壳不充许有直径为 1 英寸(25.4 毫米)的探针插入的开口以接触任何引起电击的部分, 探针如表 6.1 说明的一样.6.5.4 关于 6.5.3, 在插入开口前、后及过程中, 探针与任何结构、旋转的或角度的位置接触, 穿透开口尺寸充许的深度, 包括与最多连接组合的最低深度, 不能把探针当作评估原料强度的工具.6.5.5 当开口符合图表 6.2 显示的条件
32、时, 直径 1 英寸(25.4 毫米)的探针可进入的开口是充许的. (图表 6.2 见英文版 27 页)6.5.6 作为线电压电路带电部件, 限制能量电路的带电部件要求同样的保护程度以防不经意地接触.6.5.7 绝缘毛刷帽不要求额外的外壳.6.5.8 有一组开口或保护口(如格窗、放热孔或屏幕)的外壳 1 区域要经受 28.1 段描述的外壳强度测试.6.5.9 遥控或自动控制电器的外壳, 应能减少熔化金属、绝缘体燃烧部件冒火花或类似物落到易燃原料上包括支撑电器的表面而引起的危险.6.5.10 6.5.9 中的要求有必要使用耐燃原料挡板以防止燃烧.a) 对于马达除非:1) 马达的结构部分配有类似文
33、件板的部件.2) 当马达在如下各种失败条件下开动时, 对马达予以保护而没有绝缘燃烧物或熔化金属掉落在支撑电器表面上.) 主线圈开路.) 启始线圈开路.) 启动开关短路.) 对永久性分离电容马达、电容短路.(马达通电前和转子被锁紧时短路)3) 马达应配备马达热保护器(对温度和电流都很敏感的保护装置)应在马达最大负载时, 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 不会引起马达绕阻温度超过 125C 或使马达锁定时转子的温度超过 150C.b) 对于导线, 除非它是聚氯橡胶或热塑绝缘.6.5.11 除非电器外壳底部没有开口或部件的故障不会导致火险, 在 6.5.9 段中的要求有必要使开关, 继电器, 螺线管或类似的部
34、件各自且完整地封闭.例外: 开关、继电器, 螺线管或类似部件的端子不需各自和完整地封闭.6.5.12 在 6.5.10 中规定的档板应是水平的, 置于图表 6.3 说明的位置且其面积不小于图表 6.3 说明的数值. 如果开口不会使熔化金属、绝缘燃烧物或火焰微粒掉落在易燃原料上, 则用于排水或排气的开口充许在挡板内.6.6 门和盖6.6.1 外壳的门和盖在关闭位置应配备锁定装置.6.6.2 如果外壳的门和盖接近任何负载的保护装置, 更换或使用时必须打开, 应要用铰链(或类似的装置)连接. 门或盖应配备一插闩或类似的装置, 且要求其与外壳紧密接合, 与开口四周都搭接完好.7 减少对人身伤害的危险.
35、7.1 概过7.1.1 以减少伤人危险而定的材料, 其特性需满足负载条件的要求.7.1.2 不使用石棉.7.1.3 能导致伤人危险的移动部件需被封闭或配备其它装置以减少不经意的接触.7.1.4 有关 7.13 规定的要求, 对器具的整个结构和用途要分析, 其外壳或保护装置, 在判断是否合格时, 暴露的活动部分要作如下考虑:a) 暴露的程度b) 可活动部件的锋利程度c) 手指, 手臂 , 头发或衣服被卷进活动部分的情况 (如齿轮, 皮带车轮上运行时; 在打入或剪切活动中, 活动部分关闭)7.1.5 器具或器具配备的任何部分, 在其内外部应无锋利边, 毛刺, 尖锐端点以在使用和维修过程中导致伤人危
36、害.7.1.6 在电器上调整其高度时, 其上部应牢固地固定在位置上, 如果固定装置松脱或工作不当时, 也要提供一个装置以防上面的部件迅速下降.7.1.7 手持风筒, 其进气开口应配有屏蔽或类似物以至没有大于 0.004 平方英寸(0.03 平方厘米)的开口.7.2 有水槽的电器.7.2.1 温度高于 46(114.8)的装液体的器具需符合 7.2.2-7.2.4, 29.1-29.3 和 30.2 中规定的要求.例外 1): 电极型器具不需符合这些要求; 对于电极型器具的要求, 请参看 67-73 段.例外 2): 蜡脱毛器不需符合 7.2.3, 7.2.4 和 29.1-29.3 段中规定的
37、要求.7.2.2 在使用条件下, 电器的结构应能减少火险. 不能有喷射液体的开口, 除非此开口需执行此操作功能.7.2.3 有一水池或容器的器具, 其容积超过 32 盎司(946ml)应配备完全插入片或锁定盖.7.2.4 器具需要装配的部件(例如, 扭锁部件的噬合), 如果安装不当会导致伤人危险, 则应示意清晰, 让使用者一目了然.7.3 蜡脱毛器7.3.1 蜡的最高温度, 根据 37.2.1-37.2.3 段进行测量, 不能超过 75(167)7.3.2 可能被使用者接触表面的最大温升如表 37.2 所规定.7.3.3 当器具是多文件发热组件(例如, 一文件是对皮肤的器具, 在规定的温度保持
38、熔化蜡, 而高档则是快速熔化固态蜡的器具), 应符合下列情况:a)对于快速熔化来说, 如蜡能在 75上熔化, 则蜡的储蓄盒可能很热, 则需提供一个不可移动的, 自动关闭的盖.b)应提供一个可见的超热条件指示器, 当蜡温度超过 75时, 指示器会显示. 此指示器应是分离的,且与其它任何温度指示器分开(例如, 指示灯的功能依可调的恒温器而定)请参看37.2.3, 63.7(1)(12). 和 65.8(e).c)标记(如数字或符号), 应置于热档位选择器附近, 永久标记应贴于电器上符合 61.8.1(b), 使用或保养说明书要警告用户防止使用已经加热且温度高于使用设定的蜡.d)结构设计需有用户操作
39、的温度控制部件(可调节的球形捏手或类似部件)以便用户校正和积极的行动而选择热设定或转换一个热设定至另一个. 结构要求两个分开而有区别的动作(如推和转), 此结构是符合要求的一个控制例子.7.3.4 有关 7.3.3(a), 非活动盖要求使用特殊工具(除了维修人员, 其它人不可用的工具)以移动. 自关盖是无需使用者的行动而返回其关闭位置, 不同于当电器被水平面支撑时从开位置放松它.7.3.5 根据 39.8.5 和 65.8, 如果温度调节控制的故障增加蜡的使用温度达 75(167)以上, 可见的方式, 如提供指示灯以告诉用户超.例外: 如果在温度调节控制的短路上使用热切断或自动断路手动重设恒温
40、器, 则不要求可见的超热状态指示器. 温度被蜡保持, 在使用中电器的表面被使用者接触, 通过适当的研究确定热切断或恒温器断开时不会有燃烧危险. 研究包括温度保持在规定限制上的时间长短, 原料热惯量和类似的因素.8. 机械装配8.1 组装配有马达或其它振动部件的电器, 电器不会被振动负面影响. 毛刷帽应紧固或其它方式结构以防止松动.8.2 电掣(不同于线穿过电掣), 灯座, 插座, 马达连接插头或类似的部件应稳固地安装以防止转动.例外 1): 当符合如下所有条件时, 不要求电掣有防转动方式.a) 当使用时, 插杆或其它类型电掣不转动 (搬扭开关在开关的操作中经受转动力);b) 安装电掣的方式应是
41、电掣的运作不会导致电掣的松动;c) 如果电掣不转动, 间隔不能减少至低于要求的最小数值;d) 与其被人直接接触, 倒不如用机械方式安装电掣.例外 2): 如果转动不会减小间隔低于要求的最小数值, 在灯座内不能替换的灯(如非活动宝石密封的氖灯或指示灯)不要求防止转动.8.3 不能单独依靠摩擦来满足 8.2 段防止转动的要求. 使用锁紧垫圈是单孔安装设备防止转动的可靠方式.8.4 如果转动会导致间隔缩小, 导线扭曲和类似的, 需提供有效的方式以防止电器部件的相互转动.例外: 如果部件依照 3/8 英寸(9.5 毫米)或更大的导管线而定,则不需提供附加的方式以防转动.8.5 如果松动能导致火险或电击
42、,稳固发钳、加热刷或类似器具绝缘尖端的锁紧器需予以紧固以防止锁紧器松动.8.6 符合在 8.5 段中规定的要求, 可通过使用如下方法而完成:a)打桩的和固定的螺丝b)配有适当锁紧垫圈的螺丝c)把绝缘尖端装置按压入d)其它类似的方式防止锁紧器松动的聚合物原料要求有机械强度, 抗热性和容积稳定性. 有关热老化, 所有这些特性都要考虑到.8.7 作为弹弓破裂的结果, 如果发钳的发夹或类似器具金属弹弓的任何部分在电气部件外壳内能松动, 其结构应不会使电间隔减小.8.8 为符合在 8.7 段中规定的要求, 可通过如下方法完成:a)在带电部件外壳外, 标定弹弓的所有部件.b)使用檔板.c)使用物理限制.d
43、)使用其它类似的方式.8.9 温度控制器, 恒温器, 热切断或类似装置的温度感应器应稳固在一个地方.9. 稳定性9.1 当按照 30.1 段进行测试时, 落地式或台式器具不会翻倒.例外: 在使用过程中, 电器的翻倒不会导致燃烧危险或伤人危害, 则不必进行此测试.9.2 关于 9.1 段, 配有转换手持风筒为台式风筒装置的手持风筒可被当作为手持风筒, 不必进行稳定性测试.9.3 蜡脱毛器应进行测试, 其结果按照 30.2 段的描述判定. 在使用过程中, 蜡是固态和液态的混和体除外. 移动部件或盖子在位置上产生最逆使用条件.例外: 在使用过程中 , 其熔化的蜡不可能从容器中溅出来的器具, 不必进行
44、测试, 蜡应全部在容器内.10. 悬挂和固定方式10.1 墙挂式或墙上固定的器具应能承受 51.1 中所规定的力, 不会有明显地损坏其固定表面, 悬挂装置或固定装置而使器具有引起电击, 火险或其它伤人危险.10.2 线连接器具应配备有孔眼的槽, 挂眼或类似装置, 对于悬挂于墙上的器具应:a)根据安装说明书提供必要的五金件以悬挂器具b)不从支撑架上移动, 则悬挂结构(如螺丝)不会被接触.10.3 当确定符合 10.2 时, 外壳或挡板的任何部分, 应无需借助工具便可移动悬挂装置.10.4 孔眼、槽或挂孔应标定以至支撑螺丝或类似物不会损害任何电气绝缘或减小带电部件间的间隔.10.5 根据安装说明书
45、, 永久安装固定于墙上的电器应提供必要的五金硬件以固定.例外: 如果安装说明书提及如 64.4 段规定的部件, 则不必提供用于固定电器的普通小部件.11. 电源连接11.1 永久性连接的器具11.1.1用以永久性连接电源的器具, 或永久固定于某一指定空间, 或两者兼而有之的器具, 应提供该器具均可以接受的导线系统连接方式.例外: 如果器具不是用以永久性地连接电源, 而是用以固定于位置上, 置于一指定的空间或者兼而有之, 则可根据 11.3.1.1-11.3.1.3 和 11.3.1.6 配置一条短电缆, 另外配置一个电源连接插头. 上述特征的研究应包括器具效用的考虑以及通过插头与电源断开等情况
46、.11.1.2永久性连接电器电源连接的端子盒或分间隔应位于安装后便于检查的地方.11.1.3用于电源电线管连接的端子分间隔应附着在电器上以防转动.11.2 接线端子11.2.1电源永久连接电器应提供接线端子或导线以连接电源电路导体. 此接线端子或导线应配有一个导体, 当负载持续(3 小时或更多时), 其载流量不小于电器额定电流的 125%, 当负载是断续时, 其载流量不小于电器额定电流值.11.2.2当安装电器时, 为实现这些要求, 接线端子被当作电源或控制连接的端子.11.2.3接线端子应配有焊接片或压力端子连接器, 安全紧固在一个地方(例如, 用螺丝紧紧地栓住或夹住).例外: 如果提供向上
47、翻的接线片或类似物以在位置上夹住导线, 则用于接线端子的接线螺钉要提供No.10AWG(5.3mm)或更小的导体.11.2.4接线端子要防止不同于表面磨擦方式引起的转动或移位, 这可通过如下方式完成: 两个螺丝或铆钉; 四方肩章或榫眼; 榫钉、接线片或迂回管; 连接带或夹装入邻近部件; 或类似的方式.11.2.5接线端子上的接线螺钉应不小于 No.10(4.8mm).例外: 在端子上可用 No.8(4.2mm)螺丝以连接 No.14AWG(2.1mm)导体, 用 No.6(3.5mm)螺丝以连接No.16AWG(1.3mm)或 No.18AWG(0.82mm)控制电路导体.11.2.6攻螺纹接
48、线螺钉用的端子板应是金属, 其厚度不小于 0.05 英寸(1.27 毫米). 如有必要提供螺纹, 在金属内有两条或更多的螺纹被挤压成形.例外: 如自攻螺纹被确定有相等的机械强度, 则小于 0.05 英寸但不小于 0.03 英寸(0.762 毫米)厚的金属板是可接受的.11.2.7向上翻的焊接片或杯形垫圈应能保有在 11.2.1 段中规定的导体, 但不小于 No.14(2.1mm), 在螺丝或垫圈的头下面.11.2.8接线螺钉应刻螺纹于金属内.11.2.9连接接地电源导体和使用a)Edison 螺丝壳型灯座或组件支架b)单极电掣c)单极自动控制的电器应有一个端子或导线以连接电源电路接地导体. 用
49、于接地连接的端子或导体应与灯座或组件支架的螺丝壳连接, 没有与单极电掣或单极自动控制连接.例外: 有关单极自动控制的连接, 在 23.1 段中规定的要求下适用.11.2.10 用于连接接地电路导体的端子应由真实的白色金属制造或电镀, 易与其它的端子区别. 如不是此种金属, 端子的识别应以一些其它的方式清楚地显示, 例如显示在附加的导线图上. 用于连接接地电路导体的导线应抛光显示白色或灰色, 易与其它导线区别.11.2.11 如果导线是连接外部电路, 则引出线盒或导线分间隔内的导线自由长度应是 6 英寸(152.4毫米)或更长一点.例如: 如果证明较长导线的使用会导致火险、电击或伤人危害, 则导线长度可少于 6 英寸.11.2.12 仅用于连接设备接地导体的绝缘导线表面应是绿色的, 有或没有一条或多条黄色带, 没有其它导线如此识别.11.2.13 用于连接设备接地导体的接线螺钉应有一个六边形, 带槽口或两者皆有的绿色头.压力导线连接器应通过标记“G”, “GR”, “GND”, “Grou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