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说明编稿时间: 2018-02-08 10:51 来源: 财政局 一、指导思想2018 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预算法和中央、省、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继续加强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年度预算编制与盘活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衔接,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开展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扩大项目评审范围,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落实支出经济分类改革,加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
2、力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二、编制原则(一)依法依规,全面完整。坚持依法理财,严格落实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应编尽编,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统一标准,公平合理。完善预算供给体系,健全基本支出标准,按政策标准保障人员经费和基本运转经费支出。(三)注重统筹,政策兼容。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实行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他资金收支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推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与上级专项和盘活存量相结合,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除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重点项目、民生配套等方面支出外,其他上级有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市本级原则上不再安排支出。(四)公开
3、透明,促进规范。逐步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政府、部门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三、编制重点(一)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从 2018 年1 月 1 日起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一是增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并对现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修订完善,两套科目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地应用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会计核算各个环节。二是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中,对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单独设置科目,分门别类、各有侧重地归集反映相关支出。三是将现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的“转移性支出”“预留”等科目列为政府预算专用科目,部
4、门预算不再使用此类科目。各部门要按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同步编制部门预算。编制时,各部门要根据单位性质、资金投向正确选择相应的经济分类编制预算。市级预算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同步批复到部门。年度执行中,两套科目并行作为控制预算执行的依据。(二)开展市县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按照财政厅统一部署,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中期融资债务规划是指以本级政府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为基础,综合平衡本级财力和债务风险承受能力,制定的一定时期的财政补助和融资规划计划。中期融资规划“一编三年、逐年滚动”,资金按
5、项目进度跨年度配置,提高融资的前瞻性、针对性。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范围包括普通公路等交通领域以及水利、保障性住房、文化体育教育、旅游、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领域。编制 2018-2020 年中期融资债务规划项目时,严格按以下原则审核:一是规划项目的遴选,以中央、省、市决策为依据,以部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为参照,除此之外的项目不予安排。二是严格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行为边界,凡是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运作的,一律不得举借政府债务;对于平台公司自营业务债务,一律不纳入融资规划。三是划清市级与乡镇(含街道办事处 )的事权边界,市级举债只限于市级直接承担的重大项目,以及市级承担一定补助
6、责任的市与乡镇共同事权;乡镇区域内的一般性建设项目,由乡镇负责筹资。四是对于省政府已明确规定建设资金补助标准的(如国省干线等),严格按照既定标准审核投资需求;对于没有明确建设资金补助标准的,根据省和市批准的项目概算进行审核,需要调整概算的,必须待完成调概手续后再安排。五是对备选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优先保障竣工项目清算资金,以及在建项目和省政府已经明确部署的规划项目建设资金,在规划期债务可承受范围内依次遴选,超过债务可承受能力以外的项目,延后实施。(三)启用省财政厅统一安排的软件系统编制 2018 年部门预算。根据财政厅的统一安排,我市自 2018 年起正式启用省财政厅统一安排的部门预算软
7、件编制预算。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编办、人社局核定的人员编制、工资标准及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在软件系统上认真填写单位基本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将相关的基础数据和资料(项目申报需附纸质资料)报财政局各分管业务股室初审;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对各部门报来的预算进行审核,没有附上级文件和会议纪要等政策依据的项目应剔除,并将初审意见报预算股;预算股将各业务股室初审意见汇总后,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当年财力情况,进行审核后,报市政府领导研究决定。软件具体操作待网络公司培训时,以文件下发到各单位。(四)进一步加强存量资金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 2017 年预算支出进度的
8、紧急通知(湘财预201732 号)、关于开展 2016 年度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预函2017 33 号) 等文件精神要求,继续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真正建立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与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相结合的机制。以年末关帐后国库集中支付网上及实拨账户(含部门单位和财政部门管理的特设专户)结转结余资金为依据,一是对上级安排的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或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项目资金,全部收回市财政统筹使用;二是对市本级安排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结余资金(含工作经费性质的项目),全部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三是对市本级安排的结转 1 年以上( 含 1 年) 的部门项目资金,财政部门将予以收回,统筹安
9、排使用,1 年以下确需结转的,单位于每年 12 月 20 日前提出申请,并报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核实后,可予保留,没申请核实或无依据的收回 50%。因在建工程、待付政府采购款等原因需要跨年支付的项目资金,单位应先向财政提出申请并由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核实后,可予保留。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将以上应收回的资金计算为可用财力统筹使用,并在年度结转时直接收回预算单位指标。对于结余结转资金常年居高不下、使用不力的单位,财政部门将相应缩减以后年度财政拨款预算规模。(五)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完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一是完善人员支出预算管理,提高人员经费保障水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或绩效工资按
10、人社局批复标准据实安排,经费来源按原渠道安排。住房公积金由原来按工资总额的 5%安排提高到按工资总额的 8%安排,从 2018 年 1月 1 日起,全市自筹退休人员生活费补贴统一纳入社保基金统筹发放,其增加的发放金额原则上通过调整部门预算项目等途径统筹算账解决,一般不增加财政实际负担。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办公设备购置、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按照“分项测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 的原则安排和使用,即部门和单位在核定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之内,各个单项公用经费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但不能调剂用于“三公 “经费、会议费和培训
11、费。公用经费定额补助标准:政法单位按上级文级规定标准安排,教育学校继续按上级文件要求的保障标准配套,四大家(含常委部办委) 按人均 2.5 万元安排,行政单位按人均 0.8 万元安排,其他事业单位按人均 0.6 万元安排,提高定额标准后的公用经费涵盖了未车改单位及保留车辆运行经费(执法车辆运行经费在单位办案经费及执法经费等中解决)。三是城镇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三农等民生领域保障经费按上级文件规定标准足额安排。四是规范项目支出编报,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进一步清理整合项目支出。清理长期固化的支出项目,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
12、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所有项目支出先按“零基预算”的原则进行清零,由项目需求单位重新申报,申报资料包括上级文件和会议纪要等政策依据、每项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去向等,报财政局各分管业务股室审核汇总。30 万元以上项目需报财政局绩效评价股进行预算绩效评价,需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报政府采购办审核,绩效评价和政府采购审核资料一并报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财政局各业务股室汇总所属单位申报资料后,根据有关文件、会议纪要、财政绩效评价、采购办审核意见等相关依据,结合上年实际安排情况和变动因素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单位申报资料汇总报财政局预算股,预算股将各业务股室初审意见汇总后,报市政府领导研究决定。总的安排原则是
13、按照轻重缓急、择优遴选后,根据财力状况统筹安排。除上级文件规定的必须安排的民生配套等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中心工作事项外,对单位专项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减不增。其中住房公积金、一般商品服务定额标准提高增加的部门预算,除部分教育学校及确有困难的单位外,原则上通过优化部门支出结构,在部门既有预算中调整解决。对项目预算较多的单位,如四大家等,结合本次项目调整,合并性质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切实减少项目数量,严控单位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3 个。(六)进一步加大部门非税收入政府统筹管理力度。一是财政非税局在核定单位非税收入计划时,除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外,原则上不得低于上年单位实际完成数。二是非税收
14、入执收部门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调整的政策文件,按照项目合法合规、内容全面完整、数字真实准确的总体要求,实事求是地编制非税收入预算,依法足额征收。三是从紧审核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执收成本不高于 10%;服务性收费执收成本由非税局严格审核把关,报政府最终审定。四是非税局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含学校)的房屋、土地出租产生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进行清理核实,并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五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入等全面实行收支脱钩,收入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不再直接返还执收执罚单位和处置单位。六
15、是部门非税收入剔除执收成本后,优先安排部门基本支出。(七)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按照“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支出绩效管理机制,拓展绩效评价内容,逐步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推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注重绩效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逐步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编制 2018 年市级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预算部门编制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所有本级预算
16、单项项目 30 万元(含 30 万元)以上资金都应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填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未申报的财政预算不予以安排。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重点领域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价结果反馈机制,督促整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并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同时,市财政局将加大项目绩效评审结果应用力度,凡绩效评审核减或核销的项目,如无特殊理由,一律按绩效评审核定结果安排项目资金,核减资金不得用于本单位的其他项目,收回财政统筹安排。(八)进一步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除涉密单位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及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
17、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所有部门负责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转移支付资金公开是要依法依规及时公开上级补助、本级安排的资金情况,其中,专项资金(含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结果、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与计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节能环保、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等民生资金下达情况应当原文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均应在批复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九)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强化采购预算约束。20
18、18 年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办理政府采购事务时,严格按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的要求,实行“无预算不采购,无采购不支付”。按照“预算-计划- 采购-支付”的工作流程,各预算单位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购买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均应先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再根据预算安排申报具体采购计划,方可实施政府采购,签订合同,最后凭相关材料申请支付采购资金,在编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沟通联系。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将无法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和实施政府采购。(十)进一步加强政府性
19、债务管理,防控债务风险。一是进一步健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发 201443 号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债,确须举债的一律采取在国务院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二是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等六部委“财预2017 50 号、财政部“财预201787 号”文件规定,全面清理整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特别是违法违规担保问题。对 2015 年 1 月 1 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违规债务,要按照债务管理规定进行规范和整改,按照谁举债谁负责清理整改的原则,各借款单位要逐笔清理,按要求收回由政府及职能部门出具的各类担保函、承诺函件,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先暂停、后清理、再规
20、范。三是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督和防控机制,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四、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一) 公共财政收入安排情况2018 年公共财政总收入安排 100000 万元,同比增加 9792 万元,增长10.9%,其中税收收入安排 80510 万元,同比增加 7989 万元,增长 11%,税收比重为 80.5%,比上年提高 0.1 个百分点。分项目情况: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安排 58239 万元,同比增加 6365 万元,增长 12.3%。其中税收收入 38749 万元,同比增加 4562 万元,增长 13.3%,税收比重为 66.5%,比上年提高 0.6 个百分点。上划中央收入安排 32873
21、 万元,同比增加 2498 万元,增长 8.2%。上划省级收入安排 8888 万元,同比增加929 万元,增长 11.7%。分部门情况:国税局 52500 万元,同比增加 5260 万元,增长 11.1%;地税局 30210 万元,同比增加 3000 万元,增长 11%;财政局 17290 万元,同比增加 1532 万元,增长 9.7%。(二) 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及平衡情况当年可用财力情况: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58239 万元,加上级转移性收入193756 万元,加上年结余 5504 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9797 万元,加调入资金 30000 万元(惠临公司土地出让金收入调入 20
22、000 万元、部门非税收入转列的其他政府性基金调入 10000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17296 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 1591 万元,减去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12046万元,当年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 303659 万元。2018 年上级转移性收入 193756 万元,具体为:l 返还性收入 6354 万元,其中:消费税增值税返还收入 2993 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683 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965 万元、“营改增”等其他税收返还 1713 万元。l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26020 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 44
23、857 万元;纳入基数结算的转移支付收入 21852 万元(其中明确专项使用用途 6345 万元、作财力统筹使用15498 万元);省财政厅提前下达并明确使用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 59311万元(包括城乡义务教育、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民政救助等)。l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61383 万元,均为省财政提前下达的 2018 年指标。财政可支配财力情况:当年可用财力 303659 万元,减去非财力收入列支31800 万元(包括工业园税收体制及落实工业八条等预计列支 5000 万元、耕地占用税契税列支 4000 万元、财政非税收入列支 22800 万元),减去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6345 万元,减去
24、省财政提前下达 2018 年专项转移支付 120694万元,减去上年结转安排项目 19681 万元,当年实际可支配财力为 125139 万元,比 2017 年预算 120966 万元增加 4173 万元。2018 年财力变动原因主要有:一是均衡性转移支付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加 4517 万元。二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增加 8721 万元。三是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财力增加 4645 万元。四是惠临公司收入调入公共财政 20000 万元,比上年减少 10000 万元。五是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增加导致财力减少 3360 万元。当年预算平衡情况: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58239 万元
25、,加上级转移性收入193756 万元,加上年结余 5504 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9797 万元,加调入资金 30000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 317296 万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 303659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 1591 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204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 317296 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三)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情况2018 年支出安排继续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安排“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当年支出安排 303659 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安排的专项支出127039 万元;上年结转继续安
26、排项目支出 19681 万元;本年本级支出156939 万元,用于保工资、保运转支出 126575 万元,占本级支出的80.6%(其中保城市运转支出 8638 万元),保民生支出 22384 万元,占本级支出的 14.3%。具体按支出功能分类安排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 38130 万元。2、国防支出安排 280 万元。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 10336 万元。4、教育支出安排 36196 万元。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 3077 万元。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 2583 万元。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 63265 万元。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 28377 万元。9、节能环保支出
27、安排 3435 万元。10、城乡社区支出安排 10117 万元。11、农林水支出安排 34443 万元。1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 12146 万元。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 561 万元。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 371 万元。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 2748 万元。16、住房保障支出安排 6821 万元。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 165 万元。18、预备费支出安排 900 万元。19、其他支出安排 49708 万元。由于今年省财政厅加快提前下达支出进度,及本级部门预算口径变化等因素影响,今年不能提供各支出项目与上年预算安排数对比情况。具体按支出经济分类安排情况是:1、单位基本支出
28、安排 76549 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 5107 万元。具体项目为:(1)工资福利支出安排 71220 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 4528 万元。其中:l 基本工资安排 33213 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 328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增加全额编制 119 人。l 津补贴或绩效工资安排 19644 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 1961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提标部分按月人平 300 元纳入 2018 年预算。l 社保缴费安排 14552 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 902 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总额提高导致缴费基数变化。l 住房公积金安排 3811 万元,同口径
29、比上年增加 1337 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住房公积金由工资总额的 5%提高到的 8%。(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 4584 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 949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定额标准提高。(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安排 745 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减少 370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 年财政将全市自筹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统一纳入社保基金统筹发放,财政不再安排部门补贴。2、本级项目资金安排 54935 万元,同比减少 737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新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将部分项目支出调整安排到部门基本支出。3、列收列支支出安排 31800 万元,比上年增加 14
30、200 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财政收入增长导致非税收入规模增加;二是为了规范部门预算收支管理,全面客观反映政府支出,将原转列政府性基金的部门非税收入调入公共预算列支。4、省财政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120694 万元,比上年增加 63997万元。5、上年结转继续安排项目 19681 万元,比上年增加 6856 万元。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8 年我市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项目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3 项,实行收支预算统一编制,并按文件要求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统筹安排使用。基金预算支出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项目管理、专款专用”
31、的原则安排。2018 年我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 52530 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42000 万元(含国土局土地出让金 700 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50 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10080 万元(含墙改基金历年尾欠 80 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 52530 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 1411 万元(省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加上年结余收入 17322 万元,收入总计 71263 万元。减去上解支出 310 万元,减去调出资金 30000 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 40953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是:(1)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安排 450 万元,其中:安排建
32、设局部门预算支出 225 万元,城市公共设施建设 225 万元。(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安排 24193 万元,具体支出项目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9090 万元;土地开发支出 7900 万元; 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 2600 万元,其中国土局征收业务费 105 万元。廉租住房支出 2100 万元(按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的 5%计提)。棚户区改造支出 163 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 2340 万元。(3)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支出安排 1081 万元。 (4)其他政府基金支出安排 15229 万元,其中: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6 万元,其他社会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21
33、万元,其他政府基金支出 15062 万元。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8 年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项目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 6 项。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 37383 万元,本年收入 69226 万元,收入总计 106609 万元。本年支出安排 67032 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 39577 万元。具体分项目情况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入 20615 万元(其中财政补助 2025 万元),本年支出安排 20615 万元,当年收支平衡;失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 1408
34、 万元,本年收入 354 万元,收入总计 1762 万元。本年支出安排 198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1564 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余 5632 万元,本年收入 7791 万元( 其中财政补助 691 万元),收入总计 13423 万元。本年支出安排 9253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4170 万元;工伤保险基金,上年结余 403 万元,本年收入 2108 万元 (其中财政补助 30 万元) ,收入总计 2511 万元。本年支出安排 2492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19 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上年结余 16316 万元,本年收入 9840 万元(其中财政配套 528 万元)
35、,收入总计26156 万元。本年支出安排 7273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18883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余 13624 万元,本年收入 28518 万元(其中财政配套 2937 万元 ),收入总计 42142 万元。本年支出安排 27201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14941 万元。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由于我市原国有工商企业均已实施破产关闭改制,目前,除融资平台公司外,我市不存在市属国有企业,因此,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暂不需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八、其他事项(一) 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1、基本情况2018 年我市部门预算编制基础信息采集标准时点为 2017 年 10 月
36、 30 日,人员编制、工资标准以市编办和市人社局核定数为准。2018 年 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 291 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 78 个(含 13 个乡镇办事处)、二级预算单位 213 个。财政核定预算人数 11642 人,其中:全额人员 9285 人(行政2520 人,事业 6765 人,含视同全额算账的差额和自筹 696 人);差额人员578 人(行政 1 人,事业 577 人);自筹人员 1779 人(行政 19 人,事业 1760人) 。2、部门收支情况当年安排部门预算总收入 174049 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安排 131484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及部门其他收入拨款 42565
37、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及部门其他收入拨款具体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1431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14370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 378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拨款 3574 万元( 就业资金 1000 万元,国有林场管护资金 121 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药补助 2453 万元) ,其他收入拨款 9927 万元。需要说明的是,2018 年财政核定部门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计划 46804 万元,其中:实际安排部门单位支出 42565 万元,财政统筹使用 4239 万元。当年安排部门预算总支出 17404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4640 万元(按预算人数 11
38、642 人计算,年人均约 9 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96540 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7347 万元( 实行定额标准预算,四大家及常委部办委年人均 2.5 万元、公安及森林公安年人均 2.5 万元、司法年人均 2.2 万元、一般行政单位年人均 0.8 万元、事业单位年人均 0.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3 万元;项目支出 69409 万元。部门支出按经费来源渠道划分情况为:(1)财政安排经费拨款 13148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6549 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71220 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458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45 万元;本级项目资金
39、安排 54935 万元。(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及部门其他收入拨款 42565 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安排 28091 万元(全额人员经费 5352 万元,自筹和差额人员经费 22739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安排 25323 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277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 万元;项目支出安排 14474 万元,其中:部门项目 10814 万元,征收经费及成本 3660 万元。(二) 关于非税收入说明根据湘政办发2015109 号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2015-2017 年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若干意见)精神。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资源)处
40、置收入等全面实行收支脱钩,收入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安排,不再直接返还执收执罚单位和处置单位。2018 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非税收入实行“收入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的办法,单位超收收入或财政未核定征收计划而实现的各项非税收入,由单位提出申请并报政府领导研究同意后统筹安排,原则上公务员及参公单位、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财政最高安排 40%用于弥补单位运转经费不足及项目经费,经费自筹事业单位财政最高安排 50%用于弥补单位运转经费不足及项目经费(特定单位除外)。非税收入计划一经核定,必须严格执行。(三)关于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根据临政办发20181 号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
41、,提高资金效率。一是规范管理本级财政资金,已经预算到单位到项目的本级财政资金,由市财政局局长负责审批;社会保障基金由市人社局商市财政局把关审批。原则上无预算不列支,确因特殊情况需动用预备费和其他机动资金的,申请报告一律送市政府秘书科统一收集登记后报市政府市长组织联合审批,原则上每月集中审批一次,任何个人不得接收资金申请报告。二是规范管理上级专项资金,国家、省、岳阳市下拨的专项资金,市财政可宏观调控、整合。已经明确实施项目和单位的,由市财政局按文件要求拨付;已明确行业未明确到具体实施项目的由市财政商项目主管部门单位提出初步方案,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把关后报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未明确实施单位和项目
42、的,由市财政局拿出方案报常务副市长、市长审批。(四) 关于债务情况说明一是政府性债务,截止 2017 年底,我市政府性债务余额 38.82 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16.34 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0.62 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21.86 亿元(含惠临公司企业债券 13 亿元),负债率为 15.6%(国家控制标准在 60%以下),综合债务率为 56.94%(省政府规定 80%以下为绿色安全),我市的债务处于绿色安全状态。二是平台公司隐性债务,截止 2017 年底,各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建设项目以政府文件、会议纪要、人大决定和财政承诺等融资举债金额 52.08
43、亿元。三是中期融资债务规划编制情况,2018-2020 年全市融资债务总计划 381.28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 228.75 亿元、企业债券 36.5 亿元、中期票据 11 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15.67 亿元、公司债券 21 亿元、融资租赁 3.26 亿元、私募(非 PPN)35 亿元、基金融资 2 亿元、PPP 项目 17.59 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23 亿元、其他 3.28 亿元。三年支出安排 381.28 亿元,其中:公益性项目安排 243.16 亿元,包括公路建设支出 57.38 亿元、市政建设支出 12.25 亿元、土地储备支出 14.7 亿元、保障性住房支出 40.93 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支出 19.09 亿元、教育体育支出 9.66 亿元、文化旅游支出 62 亿元、医疗卫生支出 0.1 亿元、农林水建设支出 27.05 亿元;非公益性项目安排 37.68 亿元;债务还本支出安排 100.44 亿元。以上规划是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由各平台公司报送的初步方案,具体执行过程中,会根据上级政策变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