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办法第一条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榜样,引导学生积极向上,特制订本条例。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一)思想品德好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和班集体。2、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教好的群众作用,操行等级为优秀。(二)文化学习好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自觉遵守考试记律。2、学习成绩优秀,校级三好学生学习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各科成绩均
2、在 80分以上,考查科目均在良好以上。3、凡参加地市级以上各学科竞赛或科技发明比赛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一、二等奖,学习成绩可加 5 分。(三)身体锻炼好1、具有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并掌握一定的健康教育知识、心理健康知识。2、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达到中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体育成绩在 70 分以上。校级三好生每学期评比一次,学习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经班主任教师推荐,并由全班学生投票产生,报学工处审核,由校长室批准。三好学生由学校发奖,评比结果记入学生档案,并由学校行文公布。市级以上三好学生应在校级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第三条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1、优秀学生干部是指担任班委和团支部委员职务以上,且能忠实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2、思想品德条件与三好生相同。3、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学习成绩的标准参照三好学生学习成绩标准,可适当放宽。4、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并为班级或学校活动做出显著成绩。评定和奖励方法同三好生。第四条以上诸项奖的评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取消有关奖励,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XX 小学二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