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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弹法检测高强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pdf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5034821 上传时间:2019-02-01 格式:PDF 页数:19 大小:296.0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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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回弹法检测高强混凝土抗压强度 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High Strength Concrete Compressive Strength by Rebounded Method (征求意见稿) 2008 年 福州 - 2 - 前 言 本规程 是根 据省 建设 厅闽 建科200730 号 文的 要求, 由省 建筑 科学 研究 院主编 而 成。 编 制组 在编制 过程 中, 进行 了广 泛调查 和试 验研 究, 根据 我省高 强混凝 土的 科研 、生 产 与施 工现 状,通 过大量 的试

2、验, 并参 考了 国内有 关技 术标 准, 编制 了本规 程。 本 规 程规 定了 回弹 法检 测技 术 的适 用范 围, 检测 仪器 的 性能 要求 和校 验、 保养 要 求, 回弹法 测试技 术及 其强 度推 定值 的计算 等。 欢迎对 本征 求意 见稿 提出 意见和 建议 ,请 来电 或来 函告知 ,联 系方 式如 下: 联系人 :张 文耀 、夏 坚、 陈松、 叶健 联系地 址: 福 州 市杨 桥中路 162 号福 建省建 筑科 学研 究院 邮编:350025 电话:0591-83714006,83716038 传真:0591-83799249,83721511 - 3 - 目 次 1

3、总则 2 术 语、 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回 弹仪 3.1 技术 要求 3.2 校验 、率 定及 操作 3.3 保养 4 检测 技术 4.1 一般 规定 4.2 回弹 值测 量与 计算 5 测强 曲线 6 混凝 土强 度的 计算 附录A 福建 省回 弹法 检测高 强 混凝 土抗 压强 度测 区混 凝 土强 度换 算表 附录B 格拉 布斯 检验 临界值 表 本规程 用词 说明 条文说 明 - 4 - 1 总 则 1.0.1 为 统一 运用 标称 能量为 5.5J 的高 强回 弹仪 检测 结构实 体的 高强 混凝 土抗 压强度 的技 术, 保证 检测精 度, 提高 检测 结果 的可

4、靠 性, 制定 本规 程。 1.0.2 本 规程 适用 于工 程结构 中 强度 范围为 60MPa 90MPa 的高 强混 凝土 结构 构件的 检测 ,不 适 用于表 层与 内部 质量 有明 显差异 或内 部存 在缺 陷的 混凝土 结构 构件 的检 测。 1.0.3 正常 情况 下, 高 强混 凝土强 度的 验收 评定 应按 现行国 家标 准 混凝 土结 构工程 施工 质量 验 收 规范(GB50204)及 混 凝土 强 度检 验评 定标 准 (GBJ107 ) 执行 。 当对 结构 构件 或 结构 实体 的高 强混凝 土强 度有 检测 要求 时,可 按本 规程 进行 检测 。检测 结果 可作

5、 为处 理混 凝土质 量问 题的 一 个 主要依 据。 1.0.4 使用 5.5J 回弹 仪进 行检测 及推 定混 凝土 强度 时,除 应遵守 本规 程处 ,尚 应 符合 国家 现行有 关标准 的规 定。 现场 作业 时,应 遵守 现行 安全 技术 和劳动 保护 的有 关规 定。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1.1 高 强混 凝土 high-strength concrete 本规程 中所 指的 高强 混凝 土是掺 加活 性微 粉掺 合料 , 按高强 混凝 土配 合比 配制 的设计 强 度 等 级不低 于 C60 的 混凝 土。 2.1.2 结构 construction 房屋建筑结构是

6、由混凝土梁、板、柱、墙等组成的能承受竖向、水平作用所产生各种效应的 组合体。 2.1.3 构件 member 按照检 测要 求确 定的 各层 轴线与 轴线 间的 梁 、 板、 柱 、 墙 等混 凝土 结构 单元或 按 照同 一成型 工艺制 作的 一个 预制 混凝 土结构 单体 。 2.1.4 测区 test area 检测结 构或 构件 混凝 土抗 压强度 时的 一个 检测 单元 。 2.1.5 测点 test point 在测区 内进 行检 测的 点。 2.1.6 测 区混 凝土 强度 换算值 conversion value of concrete compressive strength

7、 of test area 由测区 的平 均回 弹值 通过 测强曲 线计 算得 到的 该检 测单元 的现 龄期 混凝 土抗 压强度 值。 2.1.7 混凝 土强 度推 定值 evaluated value of concrete compressive strength 相应于 强度 换算 值总 体分 布中保 证率 不低 于 95% 的 结构或 构件 中的 混凝 土抗 压强度 值。 2.2 符号 Ri 第i 个测 点的 回弹 值。 Rm 测区 或试 件的 平均 回弹值 。 c i h cu f , , 测区 混凝 土强 度换 算值 。 c h cu f m , 测区 混凝 土强 度换 算值 的

8、 平均 值。 c h cu f min , , 构件 中最 小的 测区 混凝 土 强度 换算 值。 - 5 - c h cu f s , 构件 测区 混凝 土强 度换 算 值的 标准 差。 c h cu f , 构 件测 区混 凝土 强度 换算值 的变 异系 数。 e h cu f , , 构件 混凝 土强 度推 定值 。 测区 混凝 土强 度换 算值的 修正 系数 平均 值。 3 回弹仪 3.1 技术要求 3.1.1 测 定回 弹值 的仪 器,必 须 采用 标称 能量为 5.5J 的回弹 仪, 其弹 击锤 冲击 长度 为 100mm ,弹 击杆前 端球 面半 径为 18mm 。回弹仪必 须具

9、 有制 造 厂的合 格证 及检 定或 校准 证书, 并应 在回 弹仪 的明显 位置 上具 有下 列标 志:名 称、 型号、 制造 厂名 ( 或商 标) 、出 厂编 号、出 厂 日期 等。 3.1.2 回 弹仪 必须 符合 下列标 准 状态 的要 求: 1 水平 弹击 时, 弹击 锤脱 钩的瞬 间, 回弹 仪的 标准 能量应 为 5.5J ; 2 弹击 锤与 弹击 杆碰 撞的 瞬间, 弹击 拉簧 应处 于自 由状态 ,此 时弹 击锤 起跳 点应相 应于 指 针 指 标刻度 尺上 “0 ”处; 3 在 洛氏 硬度 HRC 为 602 的钢 砧上 ,回 弹仪 的率 定 值应为 832。 3.1.3

10、回弹 仪使 用时 的环 境 温度应 为(-4+40 ) 。 3.2校验、率定及操作 3.2.1 回弹 仪具 有下 列情 况 之一时 应进 行校 准: 1 新回 弹仪 启用 前; 2 超 过校 准有 效期 限( 有效 期 为一 年) ; 3 累 计弹 击次 数超过 5000 次; 4 经常 规保 养后 钢砧 率定 值不合 格; 5 更换 主要 零件 后; 6 尾盖 调零 螺丝 松动 或调 整后; 7 遭受 严重 撞击 或其 他损 害。 3.2.2 回 弹仪 在工 程检 测前后 , 应 在钢 砧上 作率 定试验 , 钢 砧应 稳固 地平 放在刚 度 大的 物体 上, 回 弹仪率 定试 验宜 在干

11、燥, 室温为 (535) 的 条件 下进行 。 系 定时, 取连 续 向下弹 击三 次稳 定回 弹平均 值, 且弹 击杆 分 4 个方向 旋转 ,每 次旋 转 90。 每旋 转一 次的 率定 平均值 应为 832。 3.2.3 检测 时, 回 弹仪 的轴 线应始 终垂 直于 构件 的混 凝土检 测面 , 缓 慢施压 , 准确 读 数, 快速复位。 3.3 保养 3.3.1 回 弹仪 使用 完毕 后应及 时 进行 维护, 清除 回弹仪 外 壳及 弹击 杆的 污垢、 尘 土。 然后 将弹 击杆 压入机 壳内 ,经 弹击 后锁 住机芯 ,装 入仪 器箱 ,平 放在干 燥阴 凉处 。 3.3.2 回

12、弹仪 具有 下列 情况之 一 时必 须进 行常 规保 养: 1 累 计弹 击次 数超过 2000 次; 2 对 检测 值有 怀疑 时; 3 在钢 砧上 的率 定值 不合 格。 3.3.3 回弹 仪保 养应 按下 列 步骤进 行: 1 使弹 击锤 脱钩 后取 出机 芯,然 后卸 下弹 击杆 ,取 出杆内 缓冲 压簧 、弹 击锤 、弹击 拉簧 和 拉 簧 座; - 6 - 2 清洗 机芯 各零 部件 ,重 点清洗 中心 导杆 、 弹击 锤和 弹 击杆 的内 孔和 冲击 面。 清 洗后 应在中心 导杆上 薄薄 涂抹 钟表 油, 其他零 部件 均不 得抹 油; 3 清理 机壳 内壁 ,卸 下刻 度尺,

13、 并应 检查 指针 ,其 摩擦力 应为 (0.50.7)N ; 4 不得 转动 尾盖 上已 定位 紧固的 调零 螺丝 ; 5 不 得自 制或 更换 零部 件; 6 保 养后 应按 本规 程第 3.2.2 条 的要 求进 行率 定试 验。 4 检测技术 4.1 一般规定 4.1.1 凡使 用回 弹仪 进行 工 程检测 的人 员, 应通 过主 管部门 认可 的专 业培 训, 并持有 相应 的资 格证 书。 4.1.2 构 件混 凝土 强度 检测宜 具 有下 列资 料: 1 工程 名称 及设 计、 施工 、监理 、监 督和 建设 单位 名称; 2 构件 名称 、外 形尺 寸、 数量及 混凝 土设 计

14、强 度等 级; 3 水泥 品种 、 强度 等级 、 安定性 试验 、 厂名 ; 砂 、 石种类 、 粒径 ; 外加 剂及 掺合料 品种 、 掺量 ; 混凝土 配合 比等 ; 4 施工 时材 料计 量情 况, 模板、 浇筑 、养 护情 况及 成型日 期等 ; 5 必要 的设 计图 纸和 施工 记录; 6 检 测原 因。 4.1.3 构件 混凝 土强 度可 采 用单个 检测 或批 量检 测两 种方式 。 4.1.4 当按 批量 检测 时, 符 合下列 条件 构件 才可 作为 同批构 件: 1 混凝 土强 度等 级相 同; 2 混凝 土原 材料 、配 合比 、成型 工艺 、养 护条 件及 龄期基 本

15、相 同; 3 构 件种 类相 同。 4.1.5 按 批检 测的 构件, 抽检 数 量不 得少 于同 批构 件总 数的 30% 且 构件 数量 不得 少于 10 件。 抽检 构件时 ,应 随机 抽取 并使 所选构 件具 有代 表性 。 4.1.6 测区 的数 量及 布置 应 符合下 列规 定: 1 每一 构件 的测 区数 不应 少于 10 个 ;当 某一 方向尺 寸 小于 4.5m 且另 一方 向尺寸 不大 于 0.3m 时,其 测区 数量 可适 当减 少,但 不得 少 于 5 个; 2 相 邻两 测区 的间 距控 制在 2m 以内 , 测 区离 构件 端部或 施工 缝的 距离 不宜 大于 0.

16、5m , 且不宜 小于 0.2m ,测区 的面 积不 宜大 于 0.09m 2 ; 3 测区 必须 选在 使回 弹仪 处于水 平方 向检 测混 凝土 浇筑侧 面 。测 区可 选在 构件 的 两个 对称可测 面上, 也可 选在 一个 可测 面上, 且应 均匀 分布 。在 构件的 重要 部位 及薄 弱部 位必须 布置 测区 , 且 应避开 预埋 件; 4 检测 面应 为混 凝土 原浆 面,并 应清 洁、 平整 ,不 应有疏 松层 、浮 浆、 油垢 、涂层 以及 蜂 窝 、 麻面, 必要 时可 清除 疏松 层和杂 物, 且不 应有 残留 的粉末 或碎 屑; 5 对弹 击时 产生 颤动 的薄 壁、小

17、型构 件应 进行 固定 ; 6 构件 的测 区应 有编 号, 必要时 应描 绘测 区布 置示 意图及 外观 质量 情况 。 4.2 回弹值测量与计算 4.2.1 回弹 测点 宜在 测区 范 围内均 匀分 布, 相邻 两测 点的净 距不 宜小 于 20mm ;测点 距外 露钢 筋、 预埋件 的距 离不 宜小 于 30mm 。测点不应 在气 孔或 外 露石子 上, 同一 测点 只应 弹击一 次。 每一 测 区应记 取 16 个回 弹值 ,每一 测 点的 回弹 值读 数估 读至 1。 4.2.2 计 算测 区平 均回 弹值, 应 从该 测区的 16 个 回弹值 中 剔除 3 个 最大 值和 3 个最

18、小 值, 余下 的- 7 - 10 个回 弹值 应按 下列 公式计 算 : 10 10 1 = = i i m R R 式中:R m 测 区平 均回 弹值 , 精确至 0.1 ; R i 第 i 个 测点 的回 弹值。 5 测强曲线 5.0.1 本 规程 附录 A 的测 强 曲线适 用于 符合 下列 条件 的高强 混凝 土强 度的 检测 : 1 混凝 土采 用的 材料 ,应 符合现 行国 家有 关标 准; 2 掺加 泵送 剂或 高效 减水 剂及超 细掺 合料 、一 级粉 煤灰; 3 采 用普 通成 型工 艺; 4 自然 养护 且混 凝土 表层 为干燥 状态 ; 5 龄 期为(14600)d。

19、5.0.2 当检 测条 件与 测强 曲 线的适 用条 件有 较大 差异 时, 测区 混凝 土强 度值 不得 直接按 本规 程附 录 A 换算 ,但 可制 定专 用测 强曲线 或通 过钻 芯法 、同 条件养 护试 件进 行修 正, 同条件 养护 试件 或 钻 取 芯 样数 量不 应少于 6 个。 1 修正 系数 应按 下式 公式 计算: c i h cu i cu i f f , , , / = (5.0.3-1) 或 c i h cu i cor i f f , , , / = (5.0.3-2) 式中 i 第 i 个试 块或芯 样 的修 正系 数, 精确到 0.01; i cu f , 第

20、i 个 同条 件 养护混 凝土 立方 体试 件( 边长为 100mm )的抗压强 度值, 精确 到 0.1MPa ; i cor f , 第 i 个混 凝土 芯样试 件的 抗压 强度 值, 精确 到 0.1MPa ; c i h cu f , , 对应 于第 i 个试 件或 芯样部 位回 弹值 的混 凝土 强度换 算值 ,可 按本 规程 附录 A 采用或 通过 测强 曲线 计算 得到。 2 取 i 的平 均值 作 为修正 系 数平 均值, 每个 测区的 混 凝土 强度 换算 值均 必须 乘 以该 系数 平 均值。 3 必要 时, 可依 据 数据 的统计 处理 和解 释 正态 样 本异常 值的

21、判断 和处 理(GB 4883-85) 的 要求对 上述 计算 的 i 中 的 异常值 进行 检验 、 舍 弃。 通 常采用 格拉 布斯 准则 进行 检验, 检验 方法 为: 将修正系数 i 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列 1 、 2 、 3 、 、 n-1 、 n ,按下式计算修 正 系数的 平均 值、 标准 差: = = n i i n 1 1 (5.0.3-3) - 8 - 1 ) ( 1 2 i = = n s n i (5.0.3-4) 式中: 修 正系 数平 均值; n 试件 数。 然后计 算统 计量 : G n =( n - )/s (5.0.3-5 )G n =( - 1 )/s

22、(5.0.3-6) 取检出 水平 为 5% ,剔 除 水平 为 1% , 按照 双侧 检验, 检出 水平 对应 临界 值为 G 0.975 , 剔除水 平对 应临 界值 为 G 0.995 。 若 G n G n ,且 G n G 0.975 , 则判断 n 为 异常 值, 否则判 断 没有 异常 值; 若 G n G n ,且 G n G 0.995 , 则判断 n 为 高度 异常 值,可 考 虑剔 除; 若 G n G n ,且 G n G 0.975 ,则判 断 1 为异 常值 ,否则 判 断没 有异 常值 ; 若 G n G n ,且 G n G 0.995 ,则判 断 1 为高 度异

23、 常值, 可 考虑 剔除 。 式中:G n 、 G n 格拉 布斯检 验统计 量; n 修正 系数 最大 值; 1 修正 系数 最小 值; G 0.975 、G 0.995 格拉 布斯检 验 临界 值, 按照 修正 试件 或 芯样 数量 由附录 B 查表 得 到。 若检出 异常 值, 应分 析异 常值出 现的 原因 ,判 断其 是否舍 弃, 对于 舍弃 的数 据,宜 在其 附 近 补充钻 取芯 样, 然后 采用 相同的 检出 水平 、剔 除水 平,按 照上 述方 法对 剩余 的修正 系数 继续 进 行 检验, 直至 不能 检出 异常 值位置 。剔 除异 常值 后, 应保持 修正 试件 或芯 样

24、数 量不少 于 6 个 ,如不 足 6 个 ,应 补充 抽取 修正 试件或 芯样 。异 常数 据剔 除后, 按照 上述 步骤 进行 修正系 数平 均值 的 计 算,并 对混 凝土 测区 强度 换算值进 行修 正。 5.0.3 专用 测强 曲线 的强 度 误差值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 1 平 均相 对误 差不 应大 于8.0% ; 2 相对 标准 差(e r )不应 大于 10.0% 。 6 混凝土强度的计算 6.0.1 构 件第 i 个测 区混 凝 土强度 换算 值, 可按 本规 程第 4.2.2 条 所求 的平 均回 弹值(R m )依据附 录 A 的 规定 查表 或按下 式 计算得 出:

25、 9023 . 0 , , , cu 4121 . 2 i m c i h R f = (6.0.1) 6.0.2 采 用本 规程 的换 算曲线 进 行计 算时 ,当 测区 混凝 土 强度 换算 值小于 60.0MPa 时, 可按 下式 表示: 0 . 60 , ,c i h cu f MPa (6.0.2-2) 6.0.3 当测 区混 凝土 强度 换算值 中出 现超 出所 用测 强曲线 的适 用强 度范 围的 情况时 ,不 进行 结 构 或构件 的测 区混 凝土 强度 平均值 的计 算。 当各 测区 混凝土 强度 换算 值均 未超 出所用 测强 曲线 的 适 用强度范 围时, 应计 算结构

26、或 构件 的测 区混 凝土 强度 平 均值, 当测 区数 不少于 10 时, 应计 算强 度- 9 - 标准差 ,当 按批 量检 测时 ,还应 计算 变异 系数 。平 均值、 标准 差及 变异 系数 应按下 列公 式 计 算 : n f m n i c i h cu f c h cu = = 1 , , ,(6.0.3-1) 1 ) ( ) ( 1 2 2 , , , , = = n m n f s n i f c i h cu f c h cu c h cu(6.0.3-2) c h cu c h cu c h cu f f f m s , , , = (6.0.3-3) 式中: c h c

27、u f m , 构件 测区 混凝土 强度 换算 值的 平均 值(MPa) ,精 确至 0.1MPa ; n 对于 单个检 测 的构 件, 取 一个 构件测 区 数; 对 批量 检测 的构件 , 取 被抽 检构 件测 区数之 和; c h cu f s , 构件 测区 混凝土 强度 换算 值的 标准 差(MPa) ,精 确至 0.01MPa ; c h cu f , 构 件测 区混 凝土 强度 换算值 的变 异系 数, 精确 至 0.01。 6.0.4 构 件的 混凝 土强 度推定 值( e h cu f , , ) 应按下 列公 式确 定: 1 单个 构件 和按 批量 检测 时,均 应按 下列

28、 公式 计算 : c h cu c h cu f f e h cu s m f , , 645 . 1 , , = (6.0.4-1) 2 当 该构 件的 测区 强度 值中 出 现小于 60.0MPa 时; 0 . 60 , , e h cu f MPa (6.0.4-2) 3 当 该构 件测 区中 强度 值中 出 现大于 90.0MPa 时: c h cu e h cu f f min , , , , = (6.0.4-3) 式中 c h cu f min , , 构件 中最 小的 测区混 凝土 强度 换算 值。 6.0.5 对按 批量 检测 的构 件 ,当该 批构 件混 凝土 强度 换算值

29、 的变 异系 数 c h cu f , 0.10 时,则 该批 构 件应全 部按 单个 构件 检测 。 - 10 - 附录A 福建省回弹法检测高强混凝土抗压强度 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表 表 A 测 区混 凝土 强度 换算表 平均回 弹值 R m测区混凝 土强 度换 算 值(MPa ) c i h cu f , ,平均回 弹值 R m测区混 凝土 强度 换算 值(MPa ) c i h cu f , ,35.2 60.0 38.5 65.0 35.3 60.1 38.6 65.2 35.4 60.3 38.7 65.3 35.5 60.4 38.8 65.5 35.6 60.6 38.9 65.6

30、 35.7 60.7 39.0 65.8 35.8 60.9 39.1 65.9 35.9 61.0 39.2 66.1 36.0 61.2 39.3 66.2 36.1 61.3 39.4 66.4 36.2 61.5 39.5 66.5 36.3 61.6 39.6 66.7 36.4 61.8 39.7 66.8 36.5 62.0 39.8 67.0 36.6 62.1 39.9 67.1 36.7 62.3 40.0 67.3 36.8 62.4 40.1 67.4 36.9 62.6 40.2 67.6 37.0 62.7 40.3 67.7 37.1 62.9 40.4 67.9

31、 37.2 63.0 40.5 68.0 37.3 63.2 40.6 68.2 37.4 63.3 40.7 68.3 37.5 63.5 40.8 68.5 37.6 63.6 40.9 68.7 37.7 63.8 41.0 68.8 37.8 63.9 41.1 69.0 37.9 64.1 41.2 69.1 38.0 64.2 41.3 69.3 38.1 64.4 41.4 69.4 38.2 64.5 41.5 69.6 38.3 64.7 41.6 69.7 38.4 64.9 41.7 69.9 续表 A-1 - 11 - 平均回 弹值 R m测区混 凝土 强度 换算 值(

32、MPa ) c i h cu f , ,平均回 弹值 R m测区混 凝土 强度 换算 值(MPa ) c i h cu f , ,41.8 70.0 45.3 75.3 41.9 70.2 45.4 75.4 42.0 70.3 45.5 75.6 42.1 70.5 45.6 75.7 42.2 70.6 45.7 75.9 42.3 70.8 45.8 76.0 42.4 70.9 45.9 76.2 42.5 71.1 46.0 76.3 42.6 71.2 46.1 76.5 42.7 71.4 46.2 76.6 42.8 71.5 46.3 76.8 42.9 71.7 46.4

33、76.9 43.0 71.8 46.5 77.1 43.1 72.0 46.6 77.2 43.2 72.1 46.7 77.4 43.3 72.3 46.8 77.5 43.4 72.4 46.9 77.7 43.5 72.6 47.0 77.8 43.6 72.7 47.1 78.0 43.7 72.9 47.2 78.1 43.8 73.0 47.3 78.3 43.9 73.2 47.4 78.4 44.0 73.3 47.5 78.6 44.1 73.5 47.6 78.7 44.2 73.6 47.7 78.9 44.3 73.8 47.8 79.0 44.4 73.9 47.9

34、79.2 44.5 74.1 48.0 79.3 44.6 74.2 48.1 79.5 44.7 74.4 48.2 79.6 44.8 74.5 48.3 79.8 44.9 74.7 48.4 79.9 45.0 74.8 48.5 80.1 45.1 75.0 48.6 80.2 45.2 75.1 48.7 80.4 续表 A-2 - 12 - 平均回 弹值 R m测区混 凝土 强度 换算 值(MPa ) c i h cu f , ,平均回 弹值 R m测区混 凝土 强度 换算 值(MPa ) c i h cu f , ,48.8 80.5 52.1 85.4 48.9 80.7 5

35、2.2 85.6 49.0 80.8 52.3 85.7 49.1 81.0 52.4 85.9 49.2 81.1 52.5 86.0 49.3 81.3 52.6 86.1 49.4 81.4 52.7 86.3 49.5 81.6 52.8 86.4 49.6 81.7 52.9 86.6 49.7 81.8 53.0 86.7 49.8 82.0 53.1 86.9 49.9 82.1 53.2 87.0 50.0 82.3 53.3 87.2 50.1 82.4 53.4 87.3 50.2 82.6 53.5 87.5 50.3 82.7 53.6 87.6 50.4 82.9 5

36、3.7 87.8 50.5 83.0 53.8 87.9 50.6 83.2 53.9 88.1 50.7 83.3 54.0 88.2 50.8 83.5 54.1 88.4 50.9 83.6 54.2 88.5 51.0 83.8 54.3 88.7 51.1 83.9 54.4 88.8 51.2 84.1 54.5 88.9 51.3 84.2 54.6 89.1 51.4 84.4 54.7 89.2 51.5 84.5 54.8 89.4 51.6 84.7 54.9 89.5 51.7 84.8 55.0 89.7 51.8 85.0 55.1 89.8 51.9 85.1 5

37、5.2 90.0 52.0 85.3 / / 注:以 上换 算曲 线系 根据 公式: 9025 . 0 , , , cu 4121 . 2 i m c i h R f = 计 算得 出。 - 13 - 附录B 格拉布斯检验临界值表 表 B 格拉布斯检验临界值表 试样 数量 G 0.975G 0.995试样 数量 G 0.975G 0.995试样 数量 G 0.975G 0.9956 1.887 1.973 38 3.014 3.356 70 3.257 3.622 7 2.020 2.139 39 3.025 3.369 71 3.262 3.627 8 2.126 2.274 40 3.03

38、6 3.381 72 3.267 3.633 9 2.215 2.387 41 3.046 3.393 73 3.272 3.638 10 2.290 2.482 42 3.057 3.404 74 3.278 3.643 11 2.355 2.564 43 3.067 3.415 75 3.282 3.648 12 2.412 2.636 44 3.075 3.425 76 3.287 3.654 13 2.462 2.699 45 3.085 3.435 77 3.291 3.658 14 2.507 2.755 46 3.094 3.445 78 3.297 3.663 15 2.549

39、 2.806 47 3.103 3.455 79 3.301 3.669 16 2.585 2.852 48 3.111 3.464 80 3.305 3.673 17 2.620 2.894 49 3.120 3.474 81 3.309 3.677 18 2.651 2.932 50 3.128 3.483 82 3.315 3.682 19 2.681 2.968 51 3.136 3.491 83 3.319 3.687 20 2.709 3.001 52 3.143 3.500 84 3.323 3.691 21 2.733 3.031 53 3.151 3.507 85 3.327

40、 3.695 22 2.758 3.060 54 3.158 3.516 86 3.331 3.699 23 2.781 3.087 55 3.166 3.524 87 3.335 3.704 24 2.802 3.112 56 3.172 3.531 88 3.339 3.708 25 2.822 3.135 57 3.180 3.539 89 3.343 3.712 26 2.841 3.157 58 3.186 3.546 90 3.347 3.716 27 2.859 3.178 59 3.193 3.553 91 3.350 3.720 28 2.876 3.199 60 3.199

41、 3.506 92 3.355 3.725 29 2.893 3.218 61 3.205 3.566 93 3.358 3.728 30 2.908 3.236 62 3.212 3.573 94 3.362 3.723 31 2.924 3.253 63 3.218 3.579 95 3.365 3.736 32 2.938 3.270 64 3.224 3.586 96 3.369 3.739 33 2.952 3.286 65 3.230 3.592 97 3.372 3.744 34 2.965 3.301 66 3.235 3.598 98 3.377 3.747 35 2.979

42、 3.316 67 3.241 3.605 99 3.380 3.750 36 2.991 3.330 68 3.246 3.610 100 3.383 3.754 37 3.003 3.343 69 3.525 3.617 / / / - 14 -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 于在 执行 规程 条文 时区别 对待 ,对 要求 严格 程度不 同的 用词 说明 如下 : 1) 表示 很严 格, 非这 样做不 可 的: 正 面词 采用 “必 须” ,反而 词 采用 “严 禁” 。 2) 表示 严格 ,在 正常 情况下 均 应这 样做 的: 正面词 采用 “应 ” , 反而 词 采用“ 不应 ”或 “

43、不 得” 。 3)表 示允 许稍 有选 择, 在 条件许 可时 首先 应这 样做 的: 正 面 词采 用“ 宜” ,反 而词采 用 “不 宜” 。 表示有 选择 ,在 一定 条件 下可以 这样 做的 ,采 用“ 可” 。 2 条文 中指 明应 按其 他有 关标准 执行 的写 法为 : “应 按执 行” 或 “ 应符 合 规定 (或 要求) ” 。 - 15 -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回弹法检测高强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国家 行业标准回 弹 法检测普通混凝 土抗压强 度技术规程(JGJ/T23-2001) 适用于标准能量 为 2.207J 的回 弹仪 检测 构

44、件 强 度为(1060)MPa 区段 的混凝 土的 检测 , 随 着科 学技术 的进 步, 高 层 建筑的迅速兴起,高强混凝土的应用日益增多,而标准能量为 2.207J 的中型回弹仪不适用于 60.1MPa 以上 高强 混凝 土的 检 测。 自 1996 起, 由 陕西 省 建筑 科学 研究 院、 山东 乐 陵回 弹仪 厂等 单 位通过大量的 实验,终于研制成功既适 合现场使用又能满足测强 曲线精度要求的大能量(5.5J) 的 ZC1 型高 强混 凝土 回 弹仪。 该仪 器推 出后 , 先 后有 陕西 省、 上海 市等 地区 的科研 单 位进 行了 试验 , 制定了 测强 曲线 ,并 编制 了

45、高强 混凝 土强 度回 弹法 检测的 地方 标准 ,本 规程 在参照 兄弟 省市 的 科 研成果 的基 础上 ,通 过大 量试验 ,编 制了 福建 省地 区曲线 ,从 而较 好地 解决 了使用 大能 量回 弹 仪 检测现 场高 强混 凝土 的问 题。 由于回 弹仪 的标 准状 态是 直接影 响检 测结 果准 确与 否的关 键, 同时 现场 构件 检测时 尚有 许 多 具体检 测内 容例 如测 区数 量、布 置、 构件 强度 推定 等需要 规定 统一的 方法 ,因 此 为保 证检 测精度 有必要 制定 本规 程。 本规程 所针 对的 “高 强混 凝土” 系根 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行 业标 准

46、普通 混凝 土配合 比设 计规 程(JGJ55-2000) , 该标 准条 文 说明第 2.1.8 条指 出 “在 CEB-FIP 模式规 范中 明 确定义 高强 混凝 土 为 具 有特 征强 度高于 50MPa 的 混凝 土” 。 这个 定义 用的 标 准试 件为 150mm300mm 的圆 柱体 , 如 果换算 成以 边长 150mm 的 立方体 试件 为基 准, 它相 当于特 征强 度高 于 60MPa 的混凝 土, 本规 程 将设计 强度 等级 不低 于 C60 的 混凝 土定 义为 高强 混凝 土。 考虑 到高 强回 弹仪的 适 用范 围及 其与 普 通中型 回弹 仪检 测范 围的

47、衔接, 本规 程适 用于 抗压 强度 为 60MPa 90MPa 的高 强 混凝 土。 1.0.2 由 于回 弹法 是通 过回弹 仪 检测 混凝 土表 面硬 度从 而 推算 出混 凝土 强度 的方 法, 因此 不适 用于 表层与 内部 质量 有明 显差 异或内 部存 在缺 陷的 混凝 土构件 的检 测。 当混 凝土 表面遭 受了 严重 的 火 灾、冻 伤、 化学 腐蚀 或内 部有缺 陷时 ,不 能直 接采 用回弹 法检 测。 1.0.3 在正 常情 况下, 混凝 土强度 的检 验与 评定 应按 现行国 家标 准 混凝 土结 构工程 施工 质量 验 收 规范(GB50204)及 混 凝土 强 度检 验评 定标 准 (GBJ107 ) 执 行。 不 允许 因为 有了本 规程 而不 按 上述 规范 、 标准 制 作规定 数量 的试 件供 常规 检验之 用。 但是 ,当 出现 标准养 护试 件或 同 条 件养护 试件 数量 不足 或未 按规定 制作 试件 时; 当所 制作的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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