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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点摘述.doc

上传人:Facebook 文档编号:5034355 上传时间:2019-02-01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19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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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 2001)要点摘述施行日期:2001 年 6 月 1 日I总则:1适用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用落地式(底撑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以及水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中模板支架的设计与施工。 (1.0.2)2不适用情况:单排脚手架不适用以下情况:墙体厚度180mm;建筑物高度超过 24m;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砌筑砂浆强度等级M1.0 的砖墙。 (1.0.2)3其它说明: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按本规范对脚手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 (1.0.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应根据本规范的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1.0

2、.4)II构配件、材料:一钢管:1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 (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GB/T3092)中规定的 3 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 (GB/T700)中 Q235A 级钢的规定。 (3.1.1)2脚手架钢管每根钢管最大质量不应大于 25kg,宜采用 483.5 钢管。脚手架钢管尺寸见下表:(3.1.2)截面尺寸(mm) 最大长度(mm)外径 、d 壁厚 横向水平杆 其它杆48 3.551 3.0 2200 65003钢管上严禁打孔。 (3.1.3.2)4严禁将外径 48m 与 51m 的钢管混合使用于立杆搭设。 (7.3

3、.4.1)二扣件: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 65KN.m 时,不得发生破坏。 (3.2.2)III构造要求:1纵向水平杆(大横杆):(6.2.1) 宜设置在立杆内侧,长度不宜小于 3 跨。 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对接、搭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对接: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 1/3。立杆 A A h lb横向水平杆平 面纵向水平杆立 面 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m,应等间距设置 3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

4、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少于 100mm。2横向水平杆(小横杆):(6.2.2) 主节点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作业层上非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 1/2。 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 180mm。3脚手板(6.2.3)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应取 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 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

5、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大于 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 100mm。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 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的固定。 用直径 3.2mm 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板上。 ( 7.3.12.1)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 120150mm。 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 12m 满铺一层脚手板。 (7.3.12.4)4立杆:(6.3)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6.3.1)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 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

6、上。 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出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 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mm。 (6.3.3)纵向扫地杆 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 2m。 (6.3.3) 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宜按下表采用:(6.3.4)脚手架高度 竖向间距 (h) 水平间距 (la)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 (m2)50m 3h 3la 40双排50m 2h 3la 27单排 24m 3h 3la 40 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3.5) 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 1m,高出檐口上皮

7、 1.5m。 (6.3.6)5.连墙件:(6.4)1)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6.4.2) 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 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 4m(两步) 。2)对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宜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6.4.3)3)对高度 24m 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

8、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6.4.4)4)连墙件的构造要求符合规定。 (6.4.5)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5)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常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 60 。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6.4.6)6剪刀撑与横向斜撑: 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6.6.1) 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6.6.2)每道剪刀撑宽度不

9、应小于 4 跨,且不应小于 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 45。 60 。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的规定确定: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 45。 50。 60。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高度在 24m 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应符合本规范 6.3.5 条的规定。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6.6.

10、3)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高度在 24m 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 24m 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 6 跨设置一道。IV脚手架的施工:1施工准备: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7.1.5)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 50mm。 (7.2.2)2搭设: 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7.3.1) 底座安放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两跨,厚度不小于 50mm 的木垫板,也可

11、采用槽钢。 (7.3.3)3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7.3.4) 严禁将外径 48mm 与 51mm 的钢管混合使用。 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错开距离应符合 6.3.5 条的规定。 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 6 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顶层立杆搭接长度与立杆顶端伸出建筑物的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 6.3.5、6.3.6 条的规定。4纵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7.3.5) 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 6.2.1 条的构造规定。 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

12、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 60。 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 1/2 的高度范围内。宽度小于 1m 的窗间墙。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 500mm 的范围内。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 200mm 和转角处 450mm 的范围内;其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 300mm 和转角处 600mm 的范围内。独立或附墙砖柱。5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 6.3.2 条的构造规定(7.3.7)6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7.3.8)V脚手架的拆除:1拆除脚手

13、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7.4.2)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除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 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VI安全管理: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9.0.1)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9.0.2)

14、3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9.0.4)4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9.0.5)5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9.0.7)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连墙件。6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相邻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0.8)7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9.0.9)8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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