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 丽 湖 万 科 城 物 业 服 务 中 心春 节 期 间 突 发 事 件 预 防 及 处 理 预 案1 目 的 :为 了 有 效 处 置 节 日 期 间 的 各 类 突 发 事 件 , 有 效 控 制 燃 放 烟 花 爆 竹引 发 的 突 发 事 件 , 维 护 好 节 日 期 间 小 区 正 常 的 生 活 秩 序 , 保 证 业 主 过一 个 祥 和 愉 快 的 节 日 , 依 据 “ 安 全 第 一 , 预 防 为 主 ” 的 方 针 , 根 据 东丽 湖 万 科 城 小 区 的 实 际 情 况 , 为 了 节 日 期 间 确 实 做 到 “ 一 有 情 况 , 立即 出 动 ” ,
2、 力 争 做 到 万 无 一 失 , 特 制 定 本 方 案 。2 组 织 部 署 : 节 前 园 区 设 置 烟 花 爆 竹 燃 放 点 位 , 通 知 业 主 到 制 定 地点 燃 放 烟 花 爆 竹 , 节 日 期 间 巡 逻 人 员 携 带 灭 火 器 材 进 行 巡 逻 , 发现 烟 花 爆 竹 引 起 的 火 苗 立 即 处 理 , 如 有 大 面 燃 烧 的 火 灾 立 即 启 动消 防 栓 灭 火 。 2.1 组 织 指 挥a.总 指 挥 : 服 务 中 心 经 理 : 王 会 宝 、 李 振 山 ( 不 在 场 时 授 权 安 全 服 务 部 主管 负 责 )b.现 场 指
3、挥 : 安 全 服 务 部 负 责 人 : 王 治 华 、 宋 树 卜 ( 不 在 现 场 时 安 全 班 长负 责 )2.2处 置 突 发 事 件 组 织 成 员2.2.1报 警 组 : 由 发 生 事 件 所 在 管 辖 区 域 的 安 全 员 或 监 控 指 挥 中 心 负责 ;2.2.2处 突 组 : 由 安 全 部 当 值 员 工 负 责 (非 值 班 班 组 协 助 ), 工 程 部 当 值 员工 协 助 ( 第 一 梯 队 ) ;2.2.3预 备 队 : 由 客 户 部 、 工 程 部 当 值 人 员 及 安 全 部 非 值 班 人 员 负 责 ( 第二 梯 队 ) ;2.2.4
4、警 卫 组 : 由 安 全 部 当 班 各 出 入 口 和 安 全 巡 逻 负 责 ;2.2.5留 守 人 员 : 由 夜 间 由 安 全 部 值 班 班 组 负 责 ;3 职 责3 1 报 警 组 : 负 责 管 辖 区 内 突 发 事 件 的 接 报 警 记 录 , 并 及 时 向 上 级 汇 报 。在 处 置 突 发 事 件 的 过 程 中 , 随 时 传 达 、 反 馈 信 息 。 接 受 总 指挥 的 授 权 拨 打 救 援 电 话 等 。3 2 处 突 组 : 负 责 接 到 报 警 后 , 拿 灭 火 器 材 迅 速 赶 往 事 发 现 场 , 根 据 事 件性 质 、 涉 及
5、的 人 员 、 影 响 的 范 围 及 轻 、 重 、 缓 、 急 是 否 有 危险 等 方 面 , 做 出 相 应 的 处 理 。3 3 预 备 组 : 负 责 突 发 事 件 需 大 批 警 力 或 事 件 发 展 到 一 定 程 度 时 , 第 一 梯队 无 法 满 足 “ 处 突 “ 要 求 时 增 援 ; 通 过 增 加 人 力 , 资 源 的 充分 利 用 , 有 效 的 控 制 , 处 理 突 发 事 件 。3 4 警 卫 组 : 负 责 接 到 “ 小 区 内 有 突 发 事 件 ” 的 信 息 后 的 警 卫 工 作 。 根 据事 件 的 性 质 , 发 展 程 度 , 加 强 对 小 区 出 入 口 的 监 控 , 加 强 检查 力 度 , 随 时 听 候 总 指 挥 或 现 场 总 指 挥 的 警 戒 命 令 , 对 小 区实 施 全 面 警 戒 。3 5 留 守 人 员 : 负 责 接 受 外 部 信 息 , 与 业 主 保 持 联 系 , 随 叫 随 到 , 及 时 发现 情 况 及 时 处 置 。东 丽 湖 万 科 物 业服 务 中 心 2 0 1 5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