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执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执法规范,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目录,1,2,3,4,5,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其他重点措施,(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规体系 (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及安全生产主要特点,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法规体系 1.法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产品质量法行政许可法刑法 ; 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
2、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2.行政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3.安全监管总局部门规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4.重要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
3、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1.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2.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礼花弹生产安全条件。,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各部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作出了规定。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 2.其他职能部门职责: 公安机关负责
4、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实施烟花爆竹运输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危险货物(包括烟花爆竹)运输监督管理,实施对相关运输单位、车辆、人员、港口、码头的资质(资格)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海关、工商等部门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中也行使各自的法定职责。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公安、安全监管、质监部门、工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及安全生产主要特点
5、1.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及安全生产特点。 2016年底,全国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974家,分布在13个省、67个地市、197个县(市、区),有生产从业人员27万余人。2016年烟花爆竹产值约600亿元,其中出口额约50亿元。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三超一改”、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三库”不足是超员、超量、超能力突击生产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源。,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2.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及安全生产特点。 2016年底,全国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4640家,批发经营从业人员5万余人;零售单位近42万家,其中:长期零售点29万多家,临时零售点近13万家。 烟花爆竹经营环节事
6、故少于生产环节,但突出问题仍不容忽视。批发企业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集中连片经营、超量储存,是引发经营环节事故的主要原因。,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3.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季节性规律特点。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有季节性规律特点。每年四季度至次年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烟花爆竹产销最集中于这一时段,面对市场需求,有的企业不顾安全违法违规作业,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集中出现。 因此,生产经营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多发时期,10月份、11月份、12月份、1月份4个月发生的事故占到全年事故总数的50%以上
7、。,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执法基础知识,(一)安全生产许可(二)违法违规行为及重点治理措施(三)生产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一)安全生产许可 1.许可条件及程序。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 号)第八、九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4号)第二、三、四章规定。,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2.重点内容及核心。 许可条件核心: 企业设立条件、选址、建设:企业设立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结构规划;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规划;企业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的设计标准并依法经审查
8、、验收。 企业基础设施、生产工艺:企业基础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表述;企业生产厂房数量和仓库面积应当与其生产品种及规模相适应。,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企业安全管理要求:配备规定数量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人员;落实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 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许可程序重点: 初审机关和发证机关的职责分工: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初审,省级安
9、全监管部门发证。 统一编号:许可证由总局统一编号。 现场核查: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生产企业必须现场核查。 许可变更:改建、扩建的,提交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材料;变更产品类别、级别的,进行专项安全评价,上述两种变更须经初审机关初审;变更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名称的,直接向发证机关申请。 许可证延期:企业申请延期应于原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3.许可相关处罚。 暂扣许可证: 多股东各自独立进行生产活动的; 礼花弹生产企业将礼花弹销售给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燃放活动的; 改建、扩建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设施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发生较
10、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吊销许可证: 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停产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 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注销许可证(监管措施,不属行政处罚): 许可证有效期满未被批准延期的; 终止烟花爆竹生产活动的; 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二)违法违规行为及重点治理措施1. 分包转包。 (1)主要情形: 分包转包生产线、工(
11、库)房以及其他形式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一证多厂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 企业职工自行携带机器设备进厂生产作业的。,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2)行政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
12、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多股东各自独立进行烟花爆竹生产活动的;企业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按非法生产处罚。,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3)行政处罚措施: 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及其他形式出租、转让安全
13、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一证多厂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职工自行携带机器设备进厂生产作业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除对上述企业给予处罚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参与分包、转包、承租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也要分别给予行政直至刑事处罚,并列入“黑名单”。,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2.“三超一改”。 (1)主要情形: 超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生产经营; 超工(库)房核定人员进行生产作业; 超工(库)房核定药量作业、储存; 改变工(库)房用途作业、储存
14、。,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2)行政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
15、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未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的;(二)生产工序或者生产作业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对“三超一改”行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九十二、九十三条给予处罚。,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3)行政处罚措施: 查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行为,可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库)房均属于安全设备设施,超员、超量、改变用途则等同于倒退回家庭作坊式生产等应当淘汰的生产方式,因此可依据
16、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给予处罚。对此,即将颁布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规定拟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3. “三库四防”。 (1)“三库四防”达标要求: “三库”:“三库”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确保药物、半成品、成品合理中转、正常存放,对保障生产流程顺畅、防止危险品超量、消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伤害至关重要。以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和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为遵循,以总局提出的爆竹和组合烟花生产企业“三库”设置基准表为指导,由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研究制定各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库”设置基准细则。,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四防”: 防爆烟花爆竹
17、生产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防护屏障设置,应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标准规范相关规定。 防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库)房建筑结构、消防设施,因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标准规范相关规定。,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防护屏障的防护范围,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一字防护土挡墙”防护屏障的防护要求,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防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防雷设施必须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防雷装置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工程设计、施工综合甲级资质或防雷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并严格履行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程序。 防静电烟花爆竹生产
18、企业应当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防止静电通用导则,准确掌握防范静电危害的基本方法、技术手段,确保导静电设施完好有效和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到位。,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2)“三库四防”不达标的主要情形。 “三库”不足:是导致生产工库房严重超量的主要原因。 “四防”安全设施不到位:1.1级工库房的防爆结构、防护屏障、二级以上防火、防雷设施不符合标准,导静电设施形同虚设,电路穿PVC管和裸线敷设。 以下以较直观的形式,列举一些总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典型“三库四防”不达标现象。,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企业未设总库,中转库严重超量,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
19、,35,药物仓库不足,严重超量,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36,成品库不足,纸品库超量存放成品,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37,库房不足,工房严重超量,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38,上栗县周兴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外部安全距离不足,1.3级工房,民房,民房,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39,黑火药仓库面向村庄方向无防护,黑火药成品库,村庄,黑火药成品库,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40,机械装药工房抗爆间不符合标准规定,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41,机械插引工房未设隔离防火墙,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42,防护屏障位置、结构不
20、符合标准,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43,导静电设施形同虚设,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44,作业台面导静电设施未接地,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45,电气线路裸露敷设,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46,爆竹机械化生产配套工房不合格,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3)行政监管方式方法: 严把安全生产许可关:对“三库四防” 不达标的企业不予许可。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对“三库”不达标但安全生产许可证尚未到期企业,严格按照“三库”现状限定产量,落实超量停产措施,严禁超量生产和储存。 切实加强与气象部门联合监督执法,依法严肃查处违反防雷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21、的行为。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定期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导静电设施进行安全抽检。,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4)行政处罚措施及依据: 对“三库四防”不达标的企业,依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条暂扣、吊销许可证。 对改变“三库”用途、超量储存等行为,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给予处罚。 对“四防”设施不达标的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给予处罚。,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对防雷违法违规行为,还可配合气象部门,依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5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22、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21号)相关规定给予处罚。,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4. 使用违禁药物。 (1)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情形: 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 使用甲醇代替乙醇进行亮珠制造、点尾药调湿等生产作业; 非法加工、经营、使用退役单基火药,使用退役双(多)基发射药或直接使用退役单基发射药生产烟花爆竹; 其他使用国家禁止使用或禁忌配伍物质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2)行政监管方式方法: 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持续开展烟花爆竹药物抽检; 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检查时,可使用快速检验试剂,对烟花爆竹及药物进行检验; 严控国储退役单基火药加工企业
23、数量。国储退役单基火药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单基火药安全要求(AQ4125),确保加工销售产品的安全指标、包装和标识、运输和贮存合规,并严格执行产品购销流向登记。国储退役单基火药使用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单基火药安全要求,限定产品使用范围,严格储存安全条件。,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3)行政处罚措施及依据: 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所称情节严重,应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违规使用甲醇生产烟花爆竹,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给予处罚; 非法加工、使用退役单基火药,使用退役双(多)基发射药或直接使用退役单基发射药生产烟花爆竹,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5.高危产品专项治理。 (1)黑火药和引火线专项治理。 科学制定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企业布局规划,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过剩产能,控制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企业数量。 严格黑火药和引火线流向管控,执行黑火药和引火线购买单位资质核实、产品流向登记、买卖合同制度。按照合同以销定产,严防库存积压。 强化黑火药生产过程安全管理,球磨混合、压片、造粒、抛光、精筛作业远距离操作,设备运行中人机隔离;采取联锁控制、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严禁现场超员、超量和人员、药物交叉往返。,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2)礼花弹专项治理。 严格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
25、产品许可准入,严控礼花弹等专业燃放类产品生产企业数量; A级组合烟花、B级小礼花、B级以上小礼花组合烟花只能由具有礼花弹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 禁止生产药物敏感度高、药量大、燃放无固定轨迹等危险性大的产品。,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控。 (1)主要管控措施: 公安部规定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单。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如实记录其生产、储存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发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当向具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
2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2)管控依据: 管控措施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二十三、二十六、三十五、三十八、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八、五十一条规定; 违法管控措施行为的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八十一、八十四、八十九条规定。,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7.新药物及涉药机械设备研发。 (1)引导方向及现状: 新药物:国家倡导大力研发安全型烟花爆竹药剂,推广使用钝感、环保型药物,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目前,一些烟花爆竹企业、科研单位研发并应用了部分新型药物。 机械化:国家鼓励烟花爆竹机械化研发,推广应用成熟机械设备,淘
27、汰落后生产工艺,实现人机、人药隔离操作,减少危险工序现场作业人员,降低事故伤害。目前,爆竹、湿法制引等机械设备技术已基本成熟,初步具备推广应用条件。,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2)主要监管措施: 新药物:研发和使用新药物要进行风险评估或安全性论证;新药物经检测机构安全性指标检测,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方可使用。 机械设备: 机械设备投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使用前,必须形成完善的企业标准和安全操作说明书,并经省级以上组织的安全性能论证,未经安全论证或者经论证存在严重缺陷和事故隐患的涉药机械设备,不得推广应用。,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引进机械化生产设备,必须进行
28、相应的生产工艺和基础设施改造,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建设项目设计,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 机械化生产的烟花爆竹企业要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随意改动工艺流程、运行环境、电气线路、工房结构以及防火、防爆、防静电等配套安全设施,严禁在机械设备带药和运转期间进行检维修作业。,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三)生产企业典型事故案例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事故特别是较大、重大以上事故,往往暴露出同时存在分包转包、“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三库”不足、“四防”设施不健全等基础设施缺陷。 通过分析事故案例,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对烟花爆竹
29、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治理方向。以下简要分析3起近年来生产企业发生的重大事故。,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 2016年河南通许“114”重大事故 2016年1月14日上午10时48分,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出租的工房违法生产双响时发生重大爆炸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5人重伤)。,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通安公司存在出租厂房等多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违法出租厂房。事发区域是通安公司一处闲置的三个礼花弹仓库,该公司将其分别以30万元和5万元出租给2个原本企业职工。这两人又在库区内共搭建8个简易工棚分别组织生产,事发时现场人员共30人生产超
30、规格双响类产品。设计单位在图纸上将其标为“零散住户”。,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二是超许可范围生产。通安公司许可范围仅有C级组合烟花,但却超范围生产礼花弹、小礼花、超规格双响、B级组合烟花等。除事发区域外,该公司另两处设计图纸标为“零散住户”的老厂房事发期间正在违法生产礼花弹。 三是严重改变工房用途和超量作业。通安公司共有8个生产区域,大部分工房均未按设计用途使用,大量工房的存药量严重超核定药量。,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通安公司平面布局示意图,事发场所,生产礼花 弹场所,村 庄,图纸内的生产、储存区,距离约100米,360米,295米,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
31、法,工房设计图,事故现场最大的炸坑(深约3.2米、直径约11米),该场所图纸标为“零散住户”处,超规格双响 185*35mm,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违法生产礼花弹的场所(其中一处老厂房),该场所图纸标为“零散住户” 距离村约100米,村庄,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超许可范围生产B级组合烟花,工房存放的内筒严重超量,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114”事故暴露出的监管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许可把关不严。建设项目验收、安全评价和许可审查过程中,都有监管部门参与,均将通安公司出租的生产区视为“零散住户”,未列入监管范畴。 二是日常监管检查不到位。事故调查表明省、市、
32、县、镇各级政府及其监管部门多次对通安公司安全检查,均未查处企业出租(分包)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是“打非”不力。对企业长期违法生产双响、高空礼炮、小礼花、礼花弹,假冒8家品牌销售,从未开取运输证等行为,当地政府部门监管严重缺失。,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 2014年湖南醴陵“922”重大事故 2014年9月22日15时20分左右,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浦口南阳出口鞭炮烟花厂(以下简称南阳烟花厂)在收开包药时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45人受伤,事发生产区内6栋工库房全部炸毁,相邻爆竹生产企业多栋工库房严重受损,周边约1200户村民房屋受冲击波作用不同程度受损 。,二、烟花爆竹生产
33、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922”事故暴露出南阳烟花厂“一证多厂” 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等多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一证多厂”,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南阳花炮厂由3个厂整合而成,有3个生产区,分属3个股东所有,各自独立生产、独立经营、独立核算。 二是严重“三超一改”。安全生产许可范围为:组合烟花类C级,超范围违法生产小礼花;在成品库区制作开包药、组装小礼花;生产现场管理混乱,严重超人员、超药量。,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存有约2100箱小礼花成品,5人包装小礼花,小礼花中转,18人手工糊球,11人手工糊球3人 机械糊球,11人钻孔、 安装引火线,球烘干房,晾晒开包药 3人,存药洞,“9
34、22”事故暴露出的监管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许可审核把关不严。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在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过程中,把关不严格,事发当月9月15日刚取得延期许可。 二是基层(县乡两级)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管不落实。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初到期后,至事发时一年多时间长期在该区域违法生产,事故调查结果表明,醴陵市检查发现企业违法生产、“三超一改”行为未及时制止。,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 2013年广西岑溪“111”重大事故 2013年11月1日,广西区梧州市岑溪市三堡镇炮竹厂发生重大爆炸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16人受伤。事发企业最初由4名股东投资兴建7条爆竹生产线,建成后各股东
35、分别使用部分工房或分股承包、出租工位进行生产。自2009年筹建以来,该企业股东先后共有12人(最多分股、出租2次)。多股东分别组织生产,且层层转包分包,生产组织极为混乱,各插引作业工房均严重超员、超量。,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三堡镇炮竹厂多股东组织生产结构图,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三堡镇炮竹厂插引工序局部图纸,多个股东分别使用7栋插引工房及部分工位组织插引作业,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广西岑溪“111”事故现场,25号工房,23号工房,22号工房,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监管与执法,(一)经营许可(二)经营环节安全专项治理(三)经营单位事故案例分析,三、
3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一)经营许可 1.批发企业许可。 (1)许可条件及程序: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 号)第十七、十九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二章规定。,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2)重点内容及核心。 许可条件核心: 企业设立: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符合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 仓库安全条件: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相适应的仓储设施,仓库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企业安全管理要求: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经营规模、产品和销售区域范围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
37、操作规程;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人员;落实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符合性评价内容。 许可程序重点: 实施机关: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局实施许可,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批发企业布点规划和统一批发许可编号。 现场核查: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进出口企业和设有1.1级仓库的企业必须现场核查。,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重新许可和许可证变更:变更经营许可范围、储存仓库地址和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和注册地
38、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 许可证延期:企业申请延期应于原许可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3)许可相关处罚。 暂扣许可证: 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的; 向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 向零售经营者供应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许可证。,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
39、及违法所得。,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2.零售点许可。 (1)许可条件及程序: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 号)第十八、十九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第三章规定。,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2)重点内容及核心。 许可条件核心: 零售点设立: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零售场所安全条件: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专店、专柜形式及周边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安全管理要求: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许可程序重点: 实施机关:县级安全监
40、管局。 现场核查:必须现场核查。 储存限量:由发证机关根据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结合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确定。 到期和变更: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满后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或者在有效期内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零售场所和许可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3.许可相关处罚。 下列行为情节严重,依法吊销零售许可证: 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 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 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
41、品及违法所得。,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二)经营环节安全专项治理 1. 零售点“两关闭”。 (1)关闭取缔对象: 分包“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 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2)行政措施依据: 消防法第十九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第六十一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
42、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二款):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且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 第十六条(第四项):零售场所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超越职权或者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安全条件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应当依法撤销其经营许可证。,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3)行政管理措施: 对属于“两关闭”情况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坚决不予许可;已经许可的,依法撤销烟花爆竹
43、经营(零售)许可证,并关闭到位。 建立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事前问责机制,切实做到“谁许可、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违规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零售点颁发许可证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2. 零售点“三严禁”。 (1)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情形: 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在许可证载明的零售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 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2)行政处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
44、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零售许可证:(一)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二)销售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 第三十五条: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一
45、)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二)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3)行政处罚措施: 对零售点违反“三严禁”的行为依法处罚,直至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对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除适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外,根据存放烟花爆竹的场所未经许可的情况,可按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予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3. 批发企业“六严禁”。 (1)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情形: 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 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
46、放类产品; 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 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 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2)行政处罚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47、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或者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的;(二)采购和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三)在仓库内违反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四)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五)对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超量、违禁药物以及其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未及时销毁的;(六)未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七)未将黑火药、引火线的采购、销售记录报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备案的;(八)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
48、手续的;(九)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未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十)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的。,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业整顿,依法暂扣批发许可证,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批发许可证:(一)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的;(二)向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三)向零售经营者供应礼花弹等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3)行政处罚措施: 运用流向信息系统网上监督和实地检查相结合,提高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检查频次。 对批发企业违反“六严禁”的行为依法处罚,直至吊销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行为,往往与安全监管、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行为相关,应特别注意予以杜绝。,三、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