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湄潭县洗马中学201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总结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校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这项工作:一、宣传发动:我校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实施1、制定团林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2、成立团林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领导小组。3、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家
2、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寄宿学生,上面的11项基本条件中,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f、符合计划生育照顾对象以及政府扶贫对象经济困难。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采用农民人均纯收入或扶贫部门确定的贫困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进行界定。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民人均收入或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寄
3、宿学生,均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每学年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4、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村委驻地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教育局核算中心。三、发放程序。受助学生确定后,填写受助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表,由所属村委会或居委会出示证明材料,上交班主任和学校汇总;学校汇总制定发放名册后上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资助资金下达镇财政所,根据受助学生名册上的相关信息由学生班主任、学生或学生家长现场签字认可后,通过农村商业银行直接支付到学生提供的银行帐号上。总之,我们把“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作为阳光工程、民生工程,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湄潭县洗马中学2015年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