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栏杆及百叶技术要求技术标准1、设计标准:(1)应符合本公司提供的图纸的设计基本款式及要求。(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 住宅设计规范2、材料标准:(1)主材(碳素结构钢/不锈钢)的性能必须符合国家 /行业现行有关标准。(2)辅材(防腐底漆、罩面漆、密封胶等)的性能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3)五金配件(各类预埋钢件及螺栓)的性能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4)固定端(基础、立柱)的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8584-2001(扶手)(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
2、581 2001(扶手)3、制作安装质量标准:(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1)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制作安装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2)符合环境保护标准;(3)最终保证能通过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验收通过。4、室内铁艺栏杆及扶手的制安成品标准:参见附表 2 所示。附表 2 栏杆及扶手的制安成品标准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一 型材1、钢材均选国内一线大厂的优质钢。2、所有钢材、预埋钢件的内、外表面,均需进行热镀锌防锈处理,平均厚度75um,最薄处60um,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3、所有杆件、花饰在焊接完
3、毕后,须除去毛刺焊渣、油污、铁锈、打磨平整,并进行酸2洗磷化处理,磷化膜的厚度应足以完全保护金属表面。4、栏杆表面不应存在大结晶聚集点、污点、锈蚀点等。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要求二 铁艺栏杆油漆1、油漆(必须使用厂家配套稀释剂)两遍,必须选用一线大厂品牌;2、罩面漆喷涂焗漆,面漆两遍3、外观效果色彩均匀、光泽度好,手感细致自然,没明显凹突,起泡,裂纹等现象。三 实木栏杆扶手1、用硬杂木加工成规格成品,其树种、规格、尺寸、形状均应符合设计要求;2、木材质量均应纹理顺直、颜色一致,不得有腐朽、节疤、裂缝、扭曲等缺陷;3、木材含水率不得大于 12%;4、弯头料采用扶手料,以 45角断面相接, 、断面特
4、殊的木扶手按设计要求备弯头料;5、扶手折弯处应折角线清晰,坡角合适,弯曲自然断面一致。四 安装要求1、所有栏杆必须在现场做样板及抗倾覆测试后(扶手顶端抗水平推力大于 0.5kn/m)方可大面积安装。2、对于现场安装造成破损的栏杆应及时修补、维护,修复后的外观效果不能有明显差别。3、安装后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措施。不锈钢栏杆技术要求1、不锈钢管壁厚不低于 1.5mm。2、与楼梯连接处要求使用不锈钢装饰盖。3、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达到足厚,严禁使用有下差的材料。4、制做栏杆、扶手的原材料,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进场时应按批号分批验收。没有出
5、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物理、化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栏杆、扶手与梯段安装完毕后,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能承受规定的水平荷载/,最大允许挠度值不应超过/(为扶手高度)。6、各栏杆、扶手连接处(焊接、螺丝连接)应牢固。7、产品表面应光洁,不应有毛刺、焊渣及明显锤痕等外观缺陷。 8、 栏杆的装饰件切割部位,必须锉平磨光,边角保持整齐,不得留下切割痕迹。9、 栏杆、扶手直线部位应调直,曲线部位应保持流畅光滑。3(材料及半成品进场验收:1、铁艺栏杆必须工厂化加工制作。成品/半成品进场时:(1)造型、尺寸应符合设计认定的样板(封板)型式;(2)本身及包
6、装应具备品牌标志;(3)提供五金配件及辅料的质量证明(合格 /质量检验报告) ;(4)必要时(依照合同/有关规定)须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2、预埋钢件、安装螺栓等建筑五金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认定的样板(封板)型式。3、防腐材料(防腐底漆、罩面漆)应符合设计认定的样板(封板) 。4、基础、立柱的原材料,应提供其质量证明(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 ,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样质量检测。5、成品及半成品分批送货进场的,首次进场时除应具备质量证明文件外,还应具备相应的产品性能介绍、安装/使用说明书、质量认证、生产许可等资质文件。6、材料及半成品经甲方/监理完成进场验收之后,方可投入施工安装。安装技术要求:1、制作
7、工艺:平台放样下料打孔/拼接组装 /焊接除锈/抛光底漆罩面漆。2、按有关加工制作工艺标准进行拼接/组装,各部件之间的节点连接应紧密无隙,栏杆尺寸及防腐均应符合设计要求。3、安装工艺:放线定位基础、立柱(包括装饰)栏杆安装除锈/抛光防腐细部处理清理/洗。4、栏杆安装:(1)安装位置:平面、高度的放线定位均应符合设计要求。(2)安装固定:栏杆主体的节点连接(焊接/铆接/螺接)必须牢固;栏杆固定端的节点连接(焊接/螺接/化学锚固)必须牢固可靠。5、栏杆防腐:(1)除锈:防腐基层通过修磨达到外露金属原色面,涂刷防腐底漆的基面条件。(2)抛光:焊接、安装毛刺等部位均应做打磨/抛光处理,表面达到平滑/圆滑
8、。4(3)防腐:分层进行防腐底漆、罩面油漆。防腐底漆涂刷不少于 2 遍;罩面漆涂刷不少于 3 遍。6、细部处理:(1)基本程序:自检修整局部防腐/抛光节点收口。(2)自检修整:通过尺寸校核、孔隙密封、局部修磨、紧固配件等完成。(3)局部/抛光防腐:对于主、次骨架/固定端焊接、自检修整等部位的最终处理。(4)节点收口:对于固定端处栏杆接头(缝)的打胶密封。7、完工清理/洗:竣工验收前,应对栏杆、固定端(基础、立柱)的表面进行专业化清理/ 洗,达到相应的观感质量验收标准。8、制作安装质量标准:(1)观感质量:各构件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9、(2)允许偏差:固定端(基础、立柱)施工:符合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铁艺栏杆的制作安装:参见附表 3 所示。1附表 3 栏杆的制作、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项次 项目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1 栏杆对角线长度差 2 拉线、用钢盘尺或钢卷尺检查2 相邻两构件高低差 1 拉线和用钢直尺检查3 栏杆的间距 3 用钢卷尺检查4 护栏垂直度 3 用 1m 垂直检测尺检查5 扶手/纵向杆件的直线度 4 拉通线用钢尺检查6 扶手高度 3 用钢尺检查百叶技术要求51、遵照设计要求。2、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达到足厚,严禁使用有下差的材料。3、制做栏杆的原材料,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进场时应按批号分批验收。没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物理、化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4、各栏杆连接处(焊接、螺丝连接)应牢固。5、表面处理:静电喷涂。表面要平整光滑、颜色均匀,不允许有麻点、气泡、凹凸不平的现象。栏杆在静电喷涂前,应清除全部锈蚀、油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