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暂存间管理制度1、危废间必须库房派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2、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得存放危险废物以外其他的废弃物。3、当危险废物存放到一定数量( 2 吨以上) ,管理人员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送往有资质的单位处理。4、产废车间应在危废间允许存放的时间(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存放,遇节假日应在放假前一天存入,产废车间送入危险废物暂存间时应做好统一包装(废机油用桶装) ,防止渗漏,并分别贴好标识,注明危险废物名称。5、车间内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间前必须称重,危废间管理人员经核定无误后方可入库登记同时双方签字确认。6、产废车间凭交接单入库,没有交接单不能入库,主管部门需定期查看。7、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应分别堆放,并在存放区分别标明危险废物名称,不得混放。8、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每个搬运通道应保持畅通干净。9、危废间管理人员应做好危险废物情况记录,记录上应写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入库日期、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每年汇总一次。10、危险废弃物暂存期间,主管部门及危废间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危险废物包装及储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11、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所有的警示标识应确保无损坏,丢失等情况,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衡水强大停车设备有限公司2017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