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中科技大学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专业在职博士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关于加快城市建设步伐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城建系统中高级干部的文化素质和学历水平,由全国市长培训中心、北京时代华光管理研究院与华中科技大学合作举办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和城市规划与设计两个专业的在职博士定向培养班。本次招生限额 20 人,额满为止。具体事宜如下:一、学校简介:华中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学科齐全,师资雄厚,学风严谨,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高等学府之一。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聘请全国建筑设计大师袁培煌教授出任名誉院长。学院涵盖了建筑规划景观及环境艺术学科,拥有建筑学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博士授予权。
2、二、报名条件:申请人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其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相应的奖励;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三、证书颁发:符合上述条件,面试推荐入学。修完规定课程,通过论文答辩,可获得华中科技大学颁发的国家认可全国通用的博士学位证书。四、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为 2-5 年。实行学分制培养制,必须达到规定学分方可进行答辩。学习方式以在职短期集中为主,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专题讨论、调查研究、论文撰写、学术报告及自学等形式。五、报名材料: 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两份,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复印件一 1份,
3、一名教授的推荐信;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在职证明两份,一寸二寸彩照各 2四张。六、培养费用:1、报名费 1000 元,2、学费 65000 元(含讲课、论文指导、答辩费) ,3、教学组织及教务服务费 9000 元, 合计:75000 元人民币。华 中 科 技 大 学 同 等 学 力 人 员申 请 博 士 学 位 管 理 办 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学位199854 号)的精神,并结合我校情况,特制定华中科技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工作的学科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生导师可
4、作为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导师,博士生副导师可协助博士生导师进行指导。第二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培养工作应结合在职人员的特点,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注重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注重竞争意识和适应性训练,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第三条 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工作的领导机构,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第四条 研究生院负责对各院(系、所)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工作的质量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并负责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汇报工作,执行其决定。第五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具体工作的管理单位为各有关院(系、所) 。各院(系、
5、所)应配备专职人员处理日常工作。第二章 报名资格审查第六条 报名条件:1、申请人已获得硕士学位。2、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其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第七条 各有关院(系、所)具体负责申请人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并收齐下列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批。1申请人资格审查表;2申请人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硕士阶段课程成绩;3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4至少 1 名教授的推荐信;5导师的面试评语;6申请人已发表的论文 2 篇;7其它参考材料。第八条 研究生院负责资格复审和录取工
6、作。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到财务处缴纳学费。院(系、所)将审批登记表、名册、学员缴费单复印件及申请人基本信息(报盘)送研究生院办理注册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办理完毕注册手续后,院(系、所)方可组织课程学习,否则所修课程无效。第三章 课程学习第九条 申请人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及综述报告、科学研究、选题报告、阶段进展报告、学术活动、学位论文等环节作出计划安排。第十条 课程总学分一般不得少于 12 学分,具体要求如下:1、课程类型(1)学位课:外语课 3 学分;基础理论课与专业课 2 门,不少于 4学分;研讨课不少于 2 学分。 (2)
7、选修课:2 门,不少于 3 学分。2、课程要求(1)外语课:要求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能撰写论文,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2)基础理论课与专业课:拓宽学生知识面,深化专业知识,并进入学科前沿;(3)研讨课:在导师指定的专题领域查阅国内外最新文献资料,撰写研讨报告,并作公开学术报告;(4)选修课:根据研究需要选修博士生或硕士生有关课程。第十一条 课程考试方式:1、外语应参加全日制博士生同堂同卷考试或由研究生院组织的水平考试;2、其它课程可集中于一段时间举行考试,也可以分散考试,考试工作由各院(系、所)严格按照考试规则进行。第十二条 申请人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之日起,一年内须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与考试
8、,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第十三条 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贡献者,经有关专家推荐,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第四章 学位审核与授予第十四条 学位审核与授予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办法执行。第五章 附则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二七年七月八日一、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博士课程: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技术哲学 32 2公共课 英语论文写作 40 2基础设计方法论 24 1.5建筑学术研究筞略和方法概论 24 1.5都市设计优化理论 24 1.5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创
9、新 24 1.5理论课与专业课 西方现代城市规划理论24 1.5研讨课 学术研究专题报告(2 次) 1跨学科课程 选修相关的博士、硕士学位课程 32 或 16+16 2空间理论专题 16 1建筑的虚拟和智能设计 16 1夏热冬冷地区人民环境设计研究 16 1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设计策略研究 16 1选修课聚落研究理论与方法 16 1二、城市规划与设计博士课程:通识课程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技术哲学 32 2英语论文写作 40 2学科专业课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设计方法论 24 1.5建筑学术研究筞略和方法概论 24 1.5都市设计优化理论 24 1.5城市规划理论与方法创新 24 1.5西方现代城市规
10、划理论 24 1.5空间理论专题 16 1建筑的虚拟和智能设计 16 1夏热冬冷地区人民环境设计研究 16 1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设计策略研究 16 1聚落研究理论与方法 16 1八、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10-62920618 62920617 传真报名:01082414854 联系人:阴老师 刘老师华中科技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管理办法咨询电话:010-62920618 62920617 传真报名:01082414854 联系人:阴老师 刘老师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曾 用 名 民族 籍贯 省 市(县)现有学历 现有学位原毕业时间 原获学位时间原毕业学校 原所学专业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邮 编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入学专业 报名时间担任过何社会职务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本 人 学 习 经 历 及 社 会 经 历(从高中开始)自何时起至何时止(注明年、月)学习或工作单位(现在何处、任何职、政治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