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5296.1-2012标准解读,背 景,一、强制性标准GB5296.1-2012正式发布,2014年5月1日实施二、标准实施的具体问题三、消费品使用说明的发展,GB5296.1修订的主要内容,1. 增加新的内容; 2. 按照国家标准起草规则进行修改; 3. 文字性修改。,消费品“使用说明”的概念,3.3 使用说明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特性的信息。它通常以使用说明书、标签、铭牌等形式表达。它可以用文件、词语、标志、符号、图表、图示以及听觉或视觉信息,采取单独或组合的方法表示。它们可以用于产品上包括:设备操作器(键、钮)上的说明、设备操作中的电子显
2、示说明、包装上,也可作为随同文件或资料(如,活页资料、手册、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交付。1.内容2.类型3.表现形式,“消费品”的范围,中国消费者协会给出的定义 范围应基于这个解释涵盖的范围 既是消费品又是工业品的产品,3.2 消费品(products of consumer interest )为满足社会成员生活需要而销售的产品。,4.10 使用说明应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和所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1.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第九条 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4.10 使用说
3、明应标明生产者名称、地址和所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2.所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本标准是否适用于进口产品,肯定适合! 1.进口产品在中国销售,首先要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那么,适用哪项标准就标注哪项标准,可参考国内相关产品的标准标示。) 2.进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如果认为其产品的相关指标高于我国标准的要求,为体现其先进性,可直接标注其生产执行的标准(如,ISO/IEC标准、欧盟标准、生产国标准、生产企业标准等)。 3.为接受相关检查时,使执法人员有依据;在消费者有异议时,可辨别。,4.11 使用说明书及类似资料应标明出版日期或版本。,1.出版日期:使
4、用说明应与产品一一对应、同步更新,是制造商的法律责任。 2.版本:不是生产批次。,“使用说明”的文字, 易读性字体的尺寸亮度对比颜色的使用 标准的要求尺寸,8.2.1.18.2.1.5亮度对比, 8.2.2颜色,8.3,“使用说明”文字的尺寸, 标准的要求足够大,1.8cm/3.2cm安全警示要更大,(9.1)标题更大 ,(8.2.1.5)中文大于英文,8.2.1.1 产品上或产品包装上的中文使用说明文字高度不得低于1.8 mm ( 5.25点,7号字)。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采用较大字。,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第六条: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8.2.1.2
5、中文使用说明书正文文字高度不得低于 3.2mm(9点,小5号字)。,8.2.1.5 使用说明书(活页文件、资料、手册)、产品上的使用说明和消费者需经常查阅的其他简短信息的标题,应根据阅读的距离,使用3.7mm以上(10.5点,5号字)字体。,4.12 产品或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时,除标明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以及限期使用产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和保质期(或有效日期)外,其他内容可在产品的其他使用说明上标明。,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第五条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在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本规定的其它标识内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谢 谢!,Thank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冯卫 010-5881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