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60.20B91DB 32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DB 32/ T XXXXXXXX微耕机 作业质量Operating quality for micro tillage machine(报批稿)2015 - XX - XX 发布 2015 - XX - XX 实施江 苏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32/ T XXXXXXXX1前 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江苏省农业机械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连云港市连
2、发机械有限公司、江苏项瑛农机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平英华、项俊元、张晓兵、项瑛、张红梅、刘先才。DB32/ T XXXXXXXX2微耕机 作业质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微耕机的术语和定义、作业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微耕机作业的质量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5262-2008 农业机械试验条件 测定方法的一般规定NY/T 499-2013 旋耕机 作业质量NY 2189-2012 微耕机 安全技术要求3 术语
3、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微耕机功率不大于7.5kW、可以直接用驱动轮轴驱动旋转工作部件,主要用于水、旱田耕整、田园管理、设施农业等耕耘作业为主的机动微型耕耘机。3.2 耕深是指耕层底部至未耕地表面的垂直距离。3.3 耕深合格率耕深达到要求的合格点数占全部测量点数的百分比。3.4 碎土率在检测样本区耕层内小于一定几何尺寸的土块质量占样本耕层总质量的百分比。DB32/ T XXXXXXXX33.5 漏耕地表状况满足作业机具通过而未耕作的现象。3.6 漏耕率漏耕面积占作业地块总面积的百分比。4 作业质量要求与检测分类4.1 一般要求4.1.1 作业后应满足当地农艺技术要求。4.1.
4、2 微耕机应符合 NY 2189-2012 的安全技术要求规定。4.2 作业条件a)除重粘土以外的各种土壤;b)耕前地表植被覆盖量应不大于0.6kg/m 2,且分布均匀;c)土壤绝对含水率应为15%25%。4.3 作业质量指标在4.2规定的作业条件下,微耕机作业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微耕机作业质量指标要求序号 项目 质量指标要求 检测方法对应的条款号1 耕深合格率,% 80 6.3.12 碎土率,% 50 6.3.23 耕后地表平整度,cm 5 6.3.34 漏耕率,% 5 6.3.4注:耕整地深度 a根据当地农艺要求确定,也可由服务双方协商确定。4.4 检测分类检测分为简易检测和
5、专业检测两类。5 简易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5.1 适用范围用于一般生产性作业质量检验。5.2 检测方法DB32/ T XXXXXXXX45.2.1 检测质量指标要求由服务双方协商确定。5.2.2 检测计量器具采用双方认可的计量器具。5.2.3 测试方法耕深采用计量器具测量,碎土率、耕后地表平整度、漏耕率指标采用目测方法。5.2.4 耕深合格率测定耕深合格率的测点由服务双方协商确定,现场测取。计算耕深不小于当地农艺要求或服务双方协商确定的耕深的点数占总测点数的百分比,即为耕深合格率。5.3 检验规则5.3.1 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由服务双方自行商定检测项目和检测质量指标要求,并采用简易检测方法进行检
6、验。5.3.2 评定规则检测结果符合服务双方自行商定的指标要求或评判规则时,判定作业合格,否则为不合格。6 专业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6.1 适用范围专业检验适用于下列情况之一:a)服务双方对作业质量有争议;b)微耕机作业质量对比试验。6.2 检测方法6.2.1 检测仪器和工具检测仪器和设备需检查校正,计量器具应在标准计量单位检定有效期内。6.2.2 测点的确定将待测作业地块均分为两个测区,并按照GB/T 5262-2008中4.2的规定确定测点,共测定10个测点。6.2.3 土壤绝对含水率的测定按照GB/T 5262-2008中7.2.1的规定测定土壤绝对含水率。6.3 作业质量检测6.3.1
7、耕深合格率DB32/ T XXXXXXXX5按NY/T 499-2013中5.3.1.1进行检测。6.3.2 碎土率按NY/T 499-2013中5.3.1.3进行检测。6.3.3 耕后地表平整度在耕后的检测区内确定地表最高点,测量6.2.2规定确定的测点与最高点处的垂直高度差,计算各点的平均值,即为耕后地表平整度。6.3.4 漏耕率在作业地块的前一耕幅边界向未耕地一侧量出1.5倍理论作业幅宽Fk的宽度L 1处作一标记点,待下一行程耕作后,量出新的耕幅边界到标记点的宽度L 2,两者之差L 1-L2即为微耕机的实际作业幅宽Fs(见图1)。在6.2.2确定的测点处分别测量实际作业幅宽Fs,并计算各
8、测点处的平均幅宽Fp。若Fp-Fk0,表明有漏耕。漏耕率按检测区实际漏耕面积占检测区的百分比计算。a.前一耕幅边界 b.后一耕幅边界 L1.前一耕幅边界到标记处的宽度 L2.后一耕幅边界到标记处的宽度图1 耕幅宽度测量示意图6.4 检验规则6.4.1 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表1规定的作业质量指标,并采用专业检测方法进行检验。6.4.2 判定规则6.4.2.1 被检测项目凡达不到本标准第 4 章规定的作业质量指标要求的均为不合格。6.4.2.2 按被检项目对作业质量的影响程度,将不合格项目分为 A 类和 B 类两类。分类见表 2。表 2 不合格项目分类不合格分类类 项 项目名称A 1 耕深合格率1 碎土率2 漏耕率B3 耕后地表平整度DB32/ T XXXXXXXX66.4.3 评定规则A类检测项目不允许有不合格,B类检测项目最多允许有2项不合格,即A类检测项目合格、B类检测项目的不合格数少于或等于2项时,则评定该区域作业质量合格。两检测区均合格,则判定微耕机作业质量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