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煤业”)煤炭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行业规定,并结合华电煤业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煤炭建设项目决策、实施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项目公司和管理人员都应牢固树立工程造价的管控意识,从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各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华电煤业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煤炭新建、
2、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四条 华电煤业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华电煤业工程管理部是煤炭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煤炭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造价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结合华电煤业建设项目的实际,负责制定工程造价相关管理办法及计价依据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根据批准(核准、备案)建设项目的设计规模、设计范围、工艺要求、建造标准、投资估算等,负责预审初步设计概算和调整概算,并按华电煤业程序进行上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 团 公司 ”)集团公司 审批。(三)
3、负责单项设计变更矿建 100-1000 万元,土建安装 50-1000 万元的审批。单项设计变更大于 1000 万元-3000 万元由华电煤业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单项设计变更超过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报华电煤业规划发展部重新走立项程序审批。(四)负责对煤炭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批。(五)负责对煤炭建设项目投资使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六)负责煤炭外委造价咨询机构的管理和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资质管理。第六条 项目公司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华电煤业颁布的各项管理办法,并结合工程实际,依据国家、行业、地方和华电煤业工程
4、造价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工程造价管理程序,严格执行落实。实施细则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二)负责组织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项目评价的编制,并预审和上报华电煤业,为华电煤业提供决策依据。(三)负责上报需审批的设计变更预算。在保证工程功能的前提下,优化设计,确保单项工程预算不超过批准概算。(四)负责工程造价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做好建设项目各阶段的投资动态管理和台帐管理,建立完善三算(概算、预算、结算)的台账管理,做好对比分析,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月报和年报(含投资分析)。(五)按照工程进度及时办理单项工程验收、完工
5、计价手续、和工程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上报华电煤业工程管理部审批。第七条 项目公司是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建设项目规模明确归口管理部门,配备相适应的工程造价业务人员。第八条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主要包括估算、概算、预算(含标底、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结算等。其中:估算、概算须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编制;预算(含标底、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结算由项目公司具有概预算资格的人员或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或审查,必须加盖单位及人员印章。否则不得作为工程造价计价的依据。第三章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管理第九条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工程造
6、价计价依据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概算指标、限额设计参考造价指标、预算(综合)定额(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补充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费用定额、施工消耗量(基础)定额、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和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价格信息、调整系数以及国家、行业、华电煤业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第十条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统一由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区域、行业进行管理。当行业定额和地方定额均能满足需要时,原则上优先执行地方定额。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时,由主管部门适时对工程计价依据进行测算和补充。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材料价格实行市场价格管理机制。行业、
7、地方认可的信息价格是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编制的依据。第四章 项目前期阶段造价管理第十二条 投资估算是建设项目前期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华电煤业工程管理部配合规划发展部门对投资估算进行预审,为华电集团项目决策提供可靠的基础。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应由具有编制资格的单位根据国家、行业及造价管理相关规定,并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第十四条 投资估算受勘察、设计深度的限制,存在着较多的不确定性因素,编制单位应保证投资估算的编制深度和精度,预审单位应加强预审分析和设计管理,合理确定项目投资,提高项目决策依据的可靠性。第五章 项目初步设计阶段造价管理第十五条 初步设计概算是
8、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设计深度,依据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工程建设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第十六条 项目公司应重视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加强和推广设计优化。第十七条 项目公司应高度重视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审查,为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和审查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和资料,使初步设计概算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为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和实施提供可靠依据。第十八条 初步设计概算应严格控制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范围内,初步设计概算如果超过批准的投资估算10%时,应 重新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并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机构审批。第十九条 经批准的初
9、步设计概算是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的最高限额,是编制年度投资预算(或计划)、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和财务部门拨付资金的依据,也是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和投资控制的基础。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经批准后,项目公司应及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设备种类或标段进行不含基本预备费的概算分解,以分解后的概算,作为工程预算控制、招投标标底或控制价设定的依据。第二十一条 项目公司应严格控制项目基本预备费的使用,基本预备费的使用应报华电煤业工程管理部审批。第二十二条 项目公司应严格控制概算外新增工程和重大设计变更,并按照华电煤业投资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因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等因素需动
10、用基本预备费时,必须报华电煤业工程管理部门审批。第二十三条 项目初步设计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调整。但对于因项目设计方案、主要设备材料价格、地质条件或资源状况等发生较大变化,造成已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不能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时,项目公司应向华电煤业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委托原设计单位据实编制项目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报集团公司及原审批机构履行审批手续。第六章 项目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第二十四条 华电煤业煤炭建设项目工程、物资、服务等招标采购价格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华电煤业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项目公司按规定实行自主招标时,应在定标后一周内将中标结果报华电煤业工程管理
11、部备案。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应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方式,严格控制费率招标。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应对招标方案、招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审查应有工程造价业务人员参与,相关造价条款应由工程造价人员确定。第二十八条 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执行评标制度,对投标报价进行详细分析,避免因不合理报价造成合同执行风险。第七章 项目合同阶段造价管理第二十九条 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过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项目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同时强化项目管理人员全员、全过程的合同管理意识和法律意识。第三十条 项目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和谈判时,充分发挥造价管理人员的作用。合同中
12、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条款,应由工程造价人员进行审核确定。第三十一条 项目公司应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工作,强化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制定变更、索赔和支付管理程序,加强合同履约控制,及时化解合同风险。第三十二条 项目公司应加强合同签订的时效性管理,严格遵循先签订合同后实施的原则,严禁补签合同,严禁无合同付款。第 三 十 三 条 发 包 人 和 承 包 人 应 签 订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合同 应 对 下 列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计 价 事 项 做 出 约 定 :(一 )工 程 合 同 价 。(二 )预 付 建 设 工 程 款 的 数 额 、支 付 时 限 以 及 抵 扣 方 式 。(
13、三 )建 设 工 程 进 度 款 的 支 付 方 式 、数 额 以 及 支 付 时 限 。(四 )工 程 价 款 的 调 整 方 式 、人 工 、材 料 价 差 、设 计 变 更 、工 程 签证 等 价 款 调 整 方 式 。(五 )甲 供 材 料 的 范 围 及 发 票 开 据 方 式 ,以 利 于 基 建 期 间 的 增 值税 抵 扣 。(六 )约 定 承 担 风 险 的 范 围 、幅 度 以 及 超 出 约 定 范 围 、幅 度 的 调整 办 法 。(七 )工 程 竣 工 价 款 的 结 算 、结 算 审 核 与 支 付 方 式 、数 额 以 及 支付 时 限 。(八 )工 程 质 量
14、保 证 (保 修 )金 的 数 额 、预 扣 方 式 以 及 支 付 时 限 。(九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措 施 费 用 。(十 )施 工 工 期 以 及 工 期 提 前 或 者 延 后 的 奖 惩 办 法 。(十 一 )与 履 行 合 同 、支 付 价 款 相 关 的 担 保 事 项 。(十 二 )发 生 工 程 价 款 纠 纷 的 解 决 方 法 。 (十 三 )双 方 认 为 应 当 约 定 的 其 他 工 程 造 价 计 价 事 项 。第八章 项目实施阶段造价管理第三十四条 项目公司应加强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严格实行工程结算审核制度。凡不具备结算审核条件的,必须委托工程造价咨
15、询机构参与审核。第三十五条 项目公司应建立健全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并加强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预算的管理。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严格实行工程验工计价制度。项目公司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物资采购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进行验工计价。第三十七条 项目公司应加强甲供物资的管理,科学合理的确定甲供物资范围,严格控制采购价格,甲供物资采购价格不得超过建设项目行业、地方同期信息价。第三十八条 建设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必须使用工程造价预算软件编制。第三十九条 建设项目实行年度结算和竣工结算制度。竣工结算分为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宜在每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16、工程竣工结算应在工程完工后 18 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第四十条 项目公司应加强项目工程结算审查工作,及时组织工程造价人员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完成情况,设计变更和签证等进行全面盘点和系统审查。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实行审批制度,凡华电煤业管辖内的建设项目,项目公司必须在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及时将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报华电煤业工程管理部审批。第四十二条 项目公司应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造价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积累和反馈工作,积极建立工程造价数据资料库,完善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制度。第九章 造价业务人员及咨询机构的管理第四十三条 华电煤业工程管理部对从事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实行统一管理,定期组织
17、业务培训和交流,确保人员持证上岗。第四十四条 华电煤业对承担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造价咨询单位实行入围动态管理。第四十五条 华电煤业建设项目造价咨询业务应按相应规定,从入围名单中选取。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入围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资质、业绩、服务质量等认证。第十章 考核与奖惩 第四十六条 华电煤业通过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对项目公司造价业务情况进行评比考核。第四十七条 评比考核主要从管控体系和管控效果两方面进行,管控体系考核主要包括管理机构是否健全、管控制度流程、管理人员资格素质等方面,管控效果考核主要包括项目概算执行情况、预结算误差率等方面。第四十八条 华电煤业对考核优秀的项目公司及人员给予表彰;对违反造价管理相关规定的单位及人员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对项目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第十一章 附 则第四十九条 华电煤业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华电煤业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 年 3 月 12 日颁发的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华电煤业煤化2010156 号)同 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