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购销合同合同号: 项目名称:需方: 签订地点: 供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供需双方就第一条产品的买卖等事宜,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一、产品的名称、规格 、数量及价款(含税)。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品 牌 单价 总额1 0 合计金额(大写): 二、发货地点:供方所在地 三、付款方式:发货前付全款。四、质量标准:产品以原制造厂家出厂标准,按照原制造厂家的技术文件标准验收。五、发票:供方在收到货款且货品出库后向需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 。税号: ,开户行: ,账号: 。六、产品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产品的责任风险自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开始转移至需方
2、,而产品的所有权自需方支付第一条产品总价款之日起转移至需方。七、供方发货后,非供方质量问题不予以退换货。八、异议期限:需方如发现产品质量、数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需方应在到货后3日内提出;否则即视为对交付产品无异议。九、合同生效后,若需方中途退货,应向供方偿付退货产品货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律师费。十、争议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直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义务为止,协商不成交由供方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十一、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按上述条款履行合同。如海关抽检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供方交货期有所延误的供方无需承担责任。需方未在付款期限内付清全部货款,每天则按货品总金额1违约金支付给供方,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传真件(或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需方 供方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